谁是最可爱的人 松骨峰战斗的六要素

谁是最可爱的人 松骨峰战斗的六要素,第1张

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详见解释

松骨峰战斗:时间:1950年11月;地点:松骨峰;人物:中国人民志愿军第38军112师335团;起因:追击南逃的美军;经过:一营三连奉命抢占松骨峰北侧的无名高地,截击敌人。三连官兵以百人之力,在无险可守的情况下,阻敌数个师长达十几个小时。结果:为主力部队围歼敌人、夺取第二次战役的胜利争取了宝贵时间。

1990年,河南一名农村小伙因参军落选,回到家中向家人垂头丧气地表示,自己不想当兵了。

然而,他的父亲李老汉却执意让他进入部队,随即说他有办法。

只见他拿出一本小学课本,指着那篇《谁是最可爱的人》说,这里面的烈士包括他。

《谁是最可爱的人》是作家魏巍写的一篇战时通讯文章,其中描写的是朝鲜战场上中国人民志愿军与联合国军浴血奋战的感人故事。

1950年美国为了自己在朝鲜半岛的利益,打着支援南韩的名义公然插手朝鲜战争。

而且其不顾中国的多次警告,轰炸中国的丹东地区,企图将战火烧至鸭绿江边。

最终,毛主席力排众议,应金日成的支援请求,作出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的决策,组成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赶赴朝鲜。

志愿军入朝后,很快就投入到紧张激烈的作战当中。

起初,“联合国军”并没有将志愿军放在眼里,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是一支真正的具有强大作战能力的作战部队。

不过,由于先后历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新中国又刚刚成立不久,国内经济和工业建设等方面一切处于百废待兴之际,志愿军的装备、整体实力与美军还是有较大差距的。

但即便如此,在朝鲜人民军配合下,中国人民志愿军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和浴血奋战的精神。

在第一次战役中就挫败了“联合国军”企图在感恩节前占领全朝鲜的计划,初步稳定了朝鲜战局。

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志愿军战士们用坚强的双手和血肉之躯与敌人奋战,度过了一个个生死攸关的日夜,无数无名的志愿军战士先后牺牲在敌人的长枪短炮下。

这期间,经历过大大小小几十上百场战斗。

而在众多惨烈的战斗中,有一场战斗被魏巍如实记载到了《谁是最可爱的人》这篇通讯文章当中,这就是松骨峰阻击战。

松骨峰战斗中有一支作为开路先锋的连队—第38军112师335团一营三连,连中100多名战士。

为了阻断敌人的退路,以免敌人逃跑后产生无穷后患,他们在一处小山岗附近与敌人展开了殊死搏斗。

当时志愿军发起第二次战役后,美军为了逃命,仅这场小规模的战斗,就出动了30多架飞机和十多辆坦克以及人数众多的支援部队。

起初,志愿军战士们还有武器弹药与敌人用器械对抗,后来所有的子弹都被打光了。

为了消灭敌人,志愿军战士们只能用自己的身体前仆后继,只能用手用嘴用一切身上可利用的部分,去赢得这场战斗的胜利。

魏巍曾在文中真实地写到,

战斗结束以后,据统计3连100多名志愿战士死伤惨重,几乎无人幸存,而且他们大多数是无名英雄,在激烈的惨况下,许多战士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留下。

魏巍称这场战斗为朝鲜战场上一次 “最壮烈的战斗” ,为了方便后续的纪念工作,他还曾感慨地在文中写道:

而文中提到的十几个名字中的李玉安,就是上文那位执意送儿子参军入伍的老农,李老汉。

当时,在全连100多名与敌军激战的战士中就有李玉安的身影,并且基于此前的参战经历,以及立下的卓越功勋,李玉安还是3连副班长。

本来,李玉安同自己亲密的战友一样差点要牺牲在这场战斗当中。

幸运的是,在他中弹昏迷几小时后,竟然又苏醒过来。

苏醒过来后,恰巧被朝鲜人民军一位担任司号员的战士发现,并且将他背到了附近一所普通的民房。

后来,经过志愿军医疗救援队的全力救治,李玉安严重的伤情得到良好控制,考虑到他严重的伤势,此后可能无法继续参战。

组织上便将他送回国内,安排他好好休养。

就这样,因负伤严重李玉安从战场上退下,得以在祖国的土地上安度余生。

战争是无情而又残酷的,在混乱的战争环境下,鲜有人能够像李玉安这样幸运地活下来。

而且身处战争中的人们也都心知肚明,伤亡是必然的事件,早已对惨重的伤亡情况习以为常。

因此,在松骨峰这场惨烈的战斗过后,人们对战士们生存的几率,根本不抱多大希望。

根本不会有人想到还有从这场战斗中幸存的战士活在人间,这也难怪魏巍将李玉安误列入烈士名单之中。

况且,尤其像李玉安这样重伤后悄悄送回祖国的,只要他自己不说,别人是很难了解到具体情况。

回到国内不久,在政府的关怀下,李玉安被安排进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镇的粮库,当了一名普通工人。

能够通过组织拥有一份像样的工作,那是许多人向往不已的,从此以后,李玉安的生活也算真正有了着落。

李玉安自从成为一名乡镇上的粮库工人,这一干就是几十年。

扎根在农民和乡土之间,李玉安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朴实,拿着微薄的收入,过着平凡的生活。

在这几十年中,至少有两次机会,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将自己的身世和经历说出来,将自己曾经保家卫国的事迹呈现在世人面前。

这样做就算无法获得多么可观的名利,但是凭借自己曾经为祖国和人民英勇奋战的卓越贡献,让自己一家人的生活得到些许改善,显然还是可以做到的。

然而即便别人主动问起,他始终都不曾将自己的作战经历说出口过。

早在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还在继续之时,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就已经发表在了报纸上。

鉴于这篇文章的珍贵价值以及文中表露的充沛 情感 ,此后的很多年,一直被收录进中小学课本当中,成为中小学课本中的一篇重要课文。

在家乡粮库工作没几年,一天,邻居的一个孩子突然拿着自己的语文课本来到李玉安家中。

他知道李大爷的真实姓名是李玉安,并且也知道李玉兰曾经是军人出身。

他就指着 《谁是最可爱的人》 这篇文章中出现的李玉安,问道,

“李大爷,这个李玉安是你吗?”

对于小孩子的疑问,当时李玉安并没有当回事。

他只是简单地说道, “那个可能是重名重姓吧!”。

自此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几年后,李玉安前往县城换自己的残疾军人证件,不巧遇到了曾经在朝鲜战场一同浴血奋战的一名战友。

战友见到十几年音讯全无的李玉安,心中满是震惊,他又惊又喜地对李玉安说,

“我们都以为你已经牺牲了,没想到你还活着。当时我们追悼会都开了的。”

李玉安看到十几年不见的战友,心中也十分激动。

不过临别时他一再叮嘱战友,不要走漏风声,自己知道就行,不要跟别人说他还活着。

就这样简单寒暄几句后,两人告别。

经战友提醒,李玉安也突然想到,几年前那个问自己名字的孩子。

于是他向女儿打听是不是有一篇文章中曾经出现了李玉安的名字。

不久,女儿找来那本收录《谁是最可爱的人》一文的课本,并且把文章读给他听。

李玉安听了心中顿感喜出望外,他所经历的战斗场面与文中所描述的简直一模一样。

就连出现的那些战友的名字,都是自己曾经再熟悉不过的。

可是即便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写进课本的战斗英雄,李玉安仍然甘愿默默无闻地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他从未想过将自己的事迹公之于众,以换取别人的敬仰和更好的生活,更不想因此给国家和政府添麻烦。

相反,在乡镇粮库工作,几十年如一日他兢兢业业。

在担任检斤员期间,有人想通过走后门,增加些自家粮食的重量,多换些钱财,即便拿着礼物向他请求,他都从来没有答应过。

就是这样一位直来直去、公而忘私的老革命战士,几十年不曾公布自己的身世。

然而却为了一件事不得不违背自己的心愿。

时间很快来到1990年,那时的李玉安已经从乡镇粮库工作上退休。

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很久以前李玉安一直有一个心愿,那就是让儿子走自己的路,参军入伍。

那时参军是一件光荣且难能可贵的事。

可李玉安的儿子不知道什么原因,一连几年前去征兵处咨询报名都以落选而归。

这次儿子再次垂头丧气地回到家,说自己又落选了,以后干脆不要当兵了。

已经盼望了几年的李玉安,听到儿子又落选的消息以及儿子所说的话,再感到深深的无奈之余又有些许的气愤。

就在这时,他拿出前些年收藏起来的一部课本,翻到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那篇文章。

指着其中的和文字说,这里面的烈士就包括我,你的事我来给你想办法。

不久,李玉安和外甥带着自己的军人残疾证和那本收藏已久的课本,踏上了前往河北的路途。

从黑龙江一路跋山涉水,李玉安和外甥来到他曾经服役的部队,驻守在河北保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八军。

一进门,他就激动地握住了接待人员的手,不无感慨地说: “可算是见到你们了!”

这时不了解内情的接待人员,脸上满是惶惑,诧异地问: “您是……?”

李玉安这才恍然大悟地介绍自己, “我是李玉安,以前是3连的战士,就是……松骨峰战斗烈士名单中的那个李玉安……”。

说着从口袋中掏出了自己带来的已经有些残破的军人残疾证和皱皱巴巴的课本。

经过政府和党组织的细致调查,人们才发现原来李玉安是一位从松骨峰战斗中幸存下来的“活烈士”。

至此,李玉安的作战经历才逐渐被人们广为知晓。

之后,李玉安向部队说明了此次前来的意图,没有其他事情,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想让儿子参军入伍。

组织上了解到李玉安的心愿,也丝毫没有犹豫,承诺接下来就会为他的儿子办理入伍手续。

李玉安的事迹被政府和党组织知道以后,晚年的李玉安多次受邀参加各种各样的组织和活动,代表老一辈革命烈士接受祖国和人民的致敬与爱戴。

这次李玉安是真的“走”了,但是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一直在流传,他永远是最可爱的人!

也正是这些最可爱的人,一直以来的付出,才让我们享受如今的盛世繁华!

松骨峰战斗结束的时候,一个从中国来到朝鲜的名叫魏巍的作家和一一二师师长杨大易一起走上了三连的阵地。阵地上,在几百具美军士兵的尸体和一片打乱摔碎的枪支中间,他们看见了牺牲的中国士兵仍然保持着的死前热血贲张的姿态。他们手中的手榴弹上沾满了美国兵的脑浆,嘴上还叼着美国兵的半个耳朵。那个名叫邢玉堂的战士的尸体还冒着余烟,他的手指已经插入他身下那个美国兵的皮肉之中。作家魏巍将发生在松骨峰上的战斗写成了那篇著名的通讯:《谁是最可爱的人》。就在这天黄昏,范天恩的三三五团反守为攻,全团出击了。同时,在各个方向围歼美军的中国军队也开始了最后的攻击。在黄昏落日的映照下,在军隅里、凤鸣里、龙源里之间,被围困的美军被切成一个个小股,受到从四面压上来的中国士兵的追杀。企图解救美军士兵的飞机飞得很低,四处逃命的美国兵向天空摇晃着白毛巾,但是中国士兵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摇晃起白毛巾,于是美军飞行员只能在一种不知所措的状态中向大本营不断地报告着一句话:“完了,他们完了!”夜幕降临了。朝鲜战场上的黑夜是为美军准备的坟墓。第三十八军副军长江拥辉登上指挥所的最高处,他看见了令任何身经百战的指挥员仍会感到惊心动魄的场景:我站在高处,放眼南望,冷月寒星辉映的战地,阵阵炸雷撕裂天空, “轰隆隆,轰隆隆”连绵不断。几十公里长的战线上,成串成串的曳光 弹、照明弹、信号弹在空中交织飞舞,炮弹的尖啸,手榴弹、爆破筒、 炸药包发出的闷哑的爆炸声,在峡谷中回响不息。敌我双方在公路沿线犬牙交错的激烈战斗,那是我从戎几十年,从未见到过的雄伟、壮阔的场面。敌人遗弃的大炮、坦克、装甲车和各种大小汽车,绵延逶迤,一眼望不到头,到处是散落的文件、纸张、照片、炮弹、美军军旗、伪军“八卦旗”以及其他军用物资……这天晚上,也是志愿军司令部最紧张的一个晚上。彭德怀披着大衣,整夜不停地起草电报,根本不吸烟的他开始向参谋伸手要烟。彭德怀已经连续六个昼夜没有合眼了,当前线传来胜利的消息的时候,万般憔悴的他显得兴奋不已。彭德怀亲自起草了一个嘉奖电报:梁、刘转三十八军全体同志:此战役克服了上次战役中个别同志某些过多顾虑,发挥了三十八军优良的战斗作风,尤以一一三师行动迅速,先敌占领三所里、龙源里,阻敌南逃、北援。敌机坦克各百余终日轰炸,反复突围,终未得逞。至昨(三十日)战果辉煌,计缴仅坦克、汽车即近千辆,被围之敌尚多。望克服困难,鼓起勇气,继续全歼被围之敌,并注意阻敌北援。特通令 嘉奖,并祝你们继续胜利!中国人民志愿军万岁!三十八军万岁!在汉语的词汇中,“万岁”一词是有其特殊含义的,是不能随便使用的,它是至高无上的人物和事物才能使用的专用词汇。中国战争史上以前没有、现在依然没有哪支部队能被称为“万岁”。这个嘉奖电报起草好之后,连几个副司令员都对这个“万岁”的称呼提出了异议:汉语中赞扬的词汇很多,能不能换一个。但是彭德怀坚持“万岁”。

在叙述之中,可以用三种人称进行。

  第一人称:我、我们。

  第二人称:你、你们。

  第三人称:他、他们、它、它们。

  这三种人称各有其表达效果与优点。

   第一人称的优点是,增加对事情对人物叙述的真实性,读者认为这所描述的一切是作者亲历的。第二人称叙述的好处是,增加亲切感,这种方法的效果就好像是作者面对我们娓娓而谈一样,无形之中拉近了读者的距离。第三人称叙述则显得比较客观公正,这是以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的身份来进行叙述的方法。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各有哪些优点和局限:

第一人称是一种直接表达的方式,不论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叙述的都像是作者亲身的经历或者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事情。它的优点是能使读者产生一种真实、亲切的感觉;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我的老师》记的是真人真事,通过第一人称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对蔡芸芝先生“慈爱”“公平”之心的敬仰。《故乡》是小说,文中的迅哥儿(“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过第一人称手法,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深刻反映了旧中国农村的衰败和萧条,表达了自己对新生活的渴望。由于采用第一人称,给人的感觉是真实、亲切的,因而也为作者直接表达(或宣泄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过“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阔地反映现实生活。

第三人称写法的优点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比较自由灵活地反映客观内容。有比较广阔的活动范围,作者可以在这当中选择最典型的事例来展开情节,而没有第一人称写法所受的限制。如《谁是最可爱的人》采用第三人称写法,自由、灵活地选取三个典型事例来表现志愿军战士是最可爱的人。这三个事例从不同侧面集中表现了志愿军战士最本质的思想感情。“松骨峰战斗”——对敌人的恨,体现出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火中救小孩”——对朝鲜人民的爱,体现了国际主义精神;“防空洞谈话”——高尚的苦乐观,体现了爱国主义精神。三个典型事例,有集体的,有个人的,有战斗场面,有战地日常生活。正是由于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作者才能这样全方位地表现主题。但是,第三人称也有局限性,它不如第一人称那样使读者感到亲切。为了弥补第三人称叙述的不足,有些作者便发挥文章中人物对话或独白的作用,通过他们的口,讲出他们亲身经历的事或心理活动等。如《谁是最可爱的人》里防空洞中战士的对话,就很真实地展示了战士的内心世界,让人有亲切感。 至于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在一篇文章中交替使用,则要注意交待清楚,要用过渡的语句提醒读者。如《勇气》一文第一段末尾说,“给我说了下面一个故事”,引起用第三人称叙述故事;故事讲完后,用一句话承接,“我被这真实的故事里的两位主角迷住了”,回到开头,文章衔接自然、清楚,人物转换得明白。否则,情节脉络可能紊乱,致使读者找不到头绪。 第一人称:代入感强 为了加强作品真实性感染力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

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

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_^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过关。但是要是切换到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纵的傀儡。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要看到什么?要完成什么事情?得到什么思考?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配角更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主角身边,这样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我吗?)、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家里遭贼了么?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 月18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最好能在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书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经推荐过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这里需指出的是:第二人称很少用,这种写法像是“我”向“你”诉说衷肠,一下子把“我”与“你”的距离拉近了,也把读者和主人公的距离拉近了。读时令人倍感亲切,例如:柯岩《周总理,你在哪里》

第二人称在表现情感方面的震撼力是不容忽视的,但一般说来,第二人称受叙述角度,叙述人的口气以及听话人的范围的局限,一般人极难驾驭所以并不不常用。下面比较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的用法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各有哪些优点和局限

第一人称是一种直接表达的方式,不论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叙述的都像是作者亲身的经历或者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事情。它的优点是能使读者产生一种真实、亲切的感觉;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

  如《我的老师》记的是真人真事,通过第一人称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对蔡芸芝先生“慈爱”“公平”之心的敬仰。《故乡》是小说,文中的迅哥儿(“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过第一人称手法,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深刻反映了旧中国农村的衰败和萧条,表达了自己对新生活的渴望。由于采用第一人称,给人的感觉是真实、亲切的,因而也为作者直接表达(或宣泄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

  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过“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阔地反映现实生活。

第三人称写法的优点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比较自由灵活地反映客观内容。有比较广阔的活动范围,作者可以在这当中选择最典型的事例来展开情节,而没有第一人称写法所受的限制。

  如《谁是最可爱的人》采用第三人称写法,自由、灵活地选取三个典型事例来表现志愿军战士是最可爱的人。这三个事例从不同侧面集中表现了志愿军战士最本质的思想感情。“松骨峰战斗”--对敌人的恨,体现出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火中救小孩”--对朝鲜人民的爱,体现了国际主义精神;“防空洞谈话”--高尚的苦乐观,体现了爱国主义精神。三个典型事例,有集体的,有个人的,有战斗场面,有战地日常生活。正是由于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作者才能这样全方位地表现主题。但是,第三人称也有局限性,它不如第一人称那样使读者感到亲切。为了弥补第三人称叙述的不足,有些作者便发挥文章中人物对话或独白的作用,通过他们的口,讲出他们亲身经历的事或心理活动等。如《谁是最可爱的人》里防空洞中战士的对话,就很真实地展示了战士的内心世界,让人有亲切感。

  至于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在一篇文章中交替使用,则要注意交待清楚,要用过渡的语句提醒读者。如《勇气》一文第一段末尾说,“给我说了下面一个故事”,引起用第三人称叙述故事;故事讲完后,用一句话承接,“我被这真实的故事里的两位主角迷住了”,回到开头,文章衔接自然、清楚,人物转换得明白。否则,情节脉络可能紊乱,致使读者找不到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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