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7号千里共良宵节目内容

2015年2月7号千里共良宵节目内容,第1张

中国之声千里共良宵在线收听20150207刘蕾主持主题当我们还青春

时间:2015-02-07 19:56 来源:中国之声千里共良宵 作者:千里共良宵 阅读:130次

在线收听千里共良宵,2015年2月7日中国之声千里共良宵节目主持人刘蕾,嘉宾马思纯,主题当我们还青春,青春大抵是一件关乎年纪又不全关乎年纪的事情,当我们还青春,所有事情便都有阳光般的味道。今晚,我们聊和青春有关的所有。青春不能辜负,尤是今晚夜色。

节目类型:情感类

节目归属:中国广播电台 中国之声

节目主持人:刘蕾

千里共良宵主题:当我们还青春

本期节目歌单及文章:

第一首歌曲:《匆匆那年》王菲

第二首歌曲:《尚好的青春》孙燕姿

第三首歌曲:《绿洲》徐佳莹

第四首歌曲:《可惜不是你》曹轩宾

第五首歌曲:《因为爱情》王菲、陈奕迅

第六首歌曲:《他来听我演唱会》张学友

第七首歌曲:《都一样》李荣浩

第八首歌曲:《白桦林》朴树

第九首歌曲:《Lies》Glen Hansard

第十首歌曲:《心酸》林宥嘉

第十一首歌曲:《GOODBYE MY LOVER》

可是,我没马了,也没剑了,也没本事。

1

男人很不适应关山这里的鬼天气,漫天的黄沙与不知名的呛人味道就像是一瓶毒药一直往他喉咙里灌。可是他还是来了,跨越了八千里路,迎着星辰赶着月亮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男人背着两把剑,一把是黑黝黝的重剑,一把是轻飘飘的软剑。他的全身被土不拉叽的绷带缠住,从远处看就像一个木乃伊,从近处看就像一个大傻逼。

他来是要抢亲的,就像话本小说里写的那样,彪悍地把新娘子甩到马背上,然后一剑杀了惊慌失措的新郎。

男人紧了紧身上的披风,他要在风暴来临之前赶往苍河,那里就是一对新人的成婚现场。从未见过有如此急迫的人,他的脚下生风,一路过去尘土激荡,惹得百兽嘶吼枭鸟凄厉。

等我,我来赴你的婚约,然后把你掳走。

风暴还是如约而至,它算准了时机,将拳头大小的石头一股脑地倾倒在男人的身上。男人高高举起负在身后的玄铁重剑,石头撞击在剑身上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

眼前黄沙弥漫,狂风大作,这个世界像是被拉入了无间地狱一般,男人仅能靠模糊的视线向前一步一步挪去。

这个男人叫苍越,一个月前他收到了来自几千里外的一封信函,那是他的老相好结婚的请柬。苍越看完信什么话也没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李,拿起双剑就上路了。

说白了,他要抢亲。没人理解他的自信到底从何而来,因为他的剑法是南国最烂的一个,而他的情敌是北国第一的剑客。

可是他笑得如此豪迈,以至于人们都以为这是一个狂妄的高手,或者是不折不扣的疯子。

于是他开始骑着千里马撒开了跑,在碾平了二十一座山头,越过了四条汹涌的大河之后,苍越终于赶到了北国关山。

在这个号称“飞沙走石鸟不还”的地界,就算是千里马也惊恐地嘶鸣着,不肯再向前一步。苍越安抚了一下陪了自己千里路的马儿,便放开了缰绳只身走入了关山之中。

关山之后,便是苍河。然而这段距离却是生与死的界限。

2

风暴来的快去的也快,刚刚还在要撕裂整个世界的狂风迅速平静下来,像个乖乖的小兽低声地呜咽,苍越黑色的身影很快又隐入满天的黄沙之中。

忽然之间地面雷动,黄沙之中出现一只怪物,那怪物红衣红发,红眼红唇。凶狠的面孔像地狱里刚钻出的修罗,参差交错的牙齿如同钢叉一般锋利,它挡在苍越面前发出恶鬼一样的声音。苍越没有搭理它,他只是心想,老相好的穿上嫁衣估计也是这般红吧。

怪物突然开口说,你不许过去,赶紧回去吧,不然我就吃了你。

苍越看着它笑了笑说,我走我的路,我抢我的亲,关你屁事。

怪物说,总之你不许打这里过去,否则我让你人头落地。

苍越没再废话,他抽出了重剑狠狠地劈向怪物。你挡我的路,还要阻止我抢亲,还真是可恶啊。

苍越边劈边大笑起来,我如果逃了,那又何必来。怪物对怪人,都是怪胎。

重剑轻松地架在了怪物的脖子上,只需稍微用力一点就能切开,怪物吓得哇哇怪叫浑身发抖。

“你为什么不反击?”苍越问道。

怪物说,我只想让你回去,不想与你打斗。这条路走不通的,从这条路走过去的人都没再回来。

“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你到底是谁。”苍越放下了重剑。

怪物说,我也不知道我是谁,他们都叫我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呆在这里了,平时就在这里吓吓人。

苍越说,你可真是个无聊的人,我不杀你,你速速离开吧。 如果你继续挡我的路,我的剑就会斩掉你的头颅。

怪物有些害怕地向后躲了躲说道,在你之前,有很多人看到我的样子就灰溜溜地逃走了。你是第一个敢迎上来砍我一剑的人。

苍越朝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说道,老子来关山是要抢亲的,你让我走我就走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怪物说,你和我当年的样子可真像。

“什么样子?”

怪物说,我记得我也曾是一名剑客,我也背着一柄剑。我的剑法比你高明,我的剑刃比你锋利,我踏遍江湖无一对手。

“那你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怪物捂住脸呜呜地哭了起来,我在睡觉时被人灌了毒药,是我妻子亲手灌的。我在梦中还能听到她跟另一个男人亲密的呢喃细语,可是我没有睁眼,我以为我的枕边人永远不会背叛我。

我们曾在神像前起誓,此生此世永不相负。她想要龙肝我就去屠龙,她想吃凤胆我就去宰凤。别人都说这是一对恩爱夫妻,我还洋洋得意。可是,我换来的只是一瓶毒药,换来的是我容貌尽毁经脉尽断,从此不人不鬼地苟且偷生。

“那你可真傻。”

是啊,我是真的傻,我一直以为自己天下无敌,可不曾想她才是天下第一。如果给我一把剑,我一定不再饶她。

“傻子,这把剑给你,别眨眼,去为自己报仇。”苍越把黑黝黝的重剑丢给了怪物,头也不回地走了。

怪物呆呆地望着眼前的这个剑客,他的眼里起了一点光亮,他好像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那个人背着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潇洒又帅气。

3

两边的高地上站满了打扮妖艳的女人,她们的大腿白花花的,她们的胸脯鼓囊囊的,手上的香巾朝着苍越和怪物挥动着,就像一条条灵动的蛇不停地吐着信子。

她们是万花楼的姑娘,是征服了无数英雄好汉的高手。

花魁走到苍越面前说道,能走到关山来的人都是个顶个的好汉。江湖上的爷们儿都说,我们万花楼的姑娘个个美的冒泡。

苍越说,是,你们都美,可是关我屁事,我要去抢亲。

花魁笑呵呵地用手在苍越胸膛上划着圈圈,花魁说,别傻了小兄弟,抢亲这种事怎么可能成功。还不如打消念头,来姐姐这里醉生梦死。

“我曾经答应过她,万事都由着她,可是这次我不能答应。”

花魁说,每一个男人都会信誓旦旦地保证去做一些傻事,但在他们失败之后总会来到这里买醉。他们抱着这里的姑娘释放败给现实的不甘,他们用酒精和肉体麻痹自己。

“我不会。”苍越拔出了轻飘飘的软剑示意花魁让路。

花魁又笑了,这一笑美艳不可方物。

“所有做傻事的男人都是这样说的。”

“我要做的傻事,你不懂的。你可以有很多男人,可我只有一个女人来爱了。”

姑娘们笑得乐不可支,笑得眼睛含泪。花魁说,你看,我们这群人,整天招蜂引蝶的,什么臭男人都往怀里按。但你可知,我们曾经也只有一个男人?

花魁哈哈大笑的声音有些颤抖,眼睛上起了一层薄雾。

花魁说,我曾是大户人家的**,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想当初,我也是知书达礼温文尔雅的好姑娘。可是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一个靠我接济的穷书生。

初次遇他,他热情似火,他的情话绵绵。他说的每句话我都当真,我觉得这一辈子都只爱他一人。现在想想仍觉得可笑,他的那副嘴脸竟能骗住我。如果放到现在,我早就把他剁吧剁吧包成肉包子了。

家里人不同意我跟他来往,说他人面兽心,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却是一根筋认准了他,铁了心的要跟他,于是我爹把我毒打一顿锁在阁楼里。

再后来,我想尽了办法逃出来与他私奔,当时我还以为我们会像戏文里说的那样做一对苦命鸳鸯相伴一生。

可是,我错了,错的彻彻底底。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一个是娇**,一个是穷书生,我带出来的盘缠很快就花光了。

没了资金来源,他的好日子也到头了。慢慢的,他开始对我心生厌倦,他开始把一切事端推到我头上,我们开始吵闹打骂。

终于有一天,他又找到了另一个富家**,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花言巧语。而我最后只得到了一封休书,于是我愤而来了这万花楼。

“你为什么不回家?”

花魁苦笑了一声说,进了这万花楼哪还容得你出去?这里是个万人坑,进来了就别想脱身。我已经违逆过一次爹娘了,如今身子也不清白了,哪还有脸回去,就在这里养老吧。

“那你可真傻。”

是啊,我是真的傻,我以为戏文里的故事都能变成现实,我以为人心永远不会变。如果给我一把剑,我恨不得把他的心给剖出来,看看到底有多黑。

“傻子,这把剑给你,别眨眼,去杀了那个负心汉。”苍越将软剑递给花魁,头也不回地走了。

花魁有些吃惊地看着苍越,这个人要赤手空拳去抢亲。她刚想开口拦住他,苍越已经没入黄沙之中,呼呼的风声像是一曲送别。

4

苍越到了苍河,他身上满是结痂的伤口和污垢。这里处处张灯结彩,每个人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苍越看着手中请柬上的名字,眼睛一阵刺痛。他想起自己与新娘子在一起的日子,她很美,就像是画里面的人物。他们从小就一起在南国生活,朝夕相处日久生情,所谓青梅竹马就是讲的他们。

年纪慢慢变大,苍越勇敢地握住了她的手,他承诺道,我爱你,所以我万事依你。被一个男人这么大胆地告白,她的脸蛋儿像熟透的红苹果。

苍越本以为,自己的下半生就要为她奋斗了,可是她到了北国遇到了剑术无双的剑客。

人们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这个乞丐似的人物,好好的婚礼现场为什么会有这样扫兴的人。苍越不在乎人群的指指点点,他只是专心致志地寻找着那个身影,一个穿着红色嫁衣的新娘。

随着一声锣响,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在苍越耳边炸开。喜庆的唢呐在苍河上空盘旋,传到了万花楼,传到了关山口。

新郎骑着高头大马出场了,一身红袍胸戴红花,人人都夸赞新郎一副好模样。新娘子能嫁给新郎可真是好福气。

苍越看都不看这人,反正一会儿要与他来过一场,到时再看也不迟。

新娘子娇滴滴地出来了,凤冠霞帔,胭脂红粉,好像那天上人。人人都夸赞新娘娇艳动人,新郎娶到真有眼光。

苍越在人群中伸长了脖子看新娘,他想看看她的脸是否像苹果一样红。结果是了,是娇滴滴的红,是羞答答的红。

吉时已到,台上新人先拜天后拜地,拜完人礼就要入洞房。苍越再也忍不住了,他一个健步跃上高台。

新娘子吓坏了,新郎紧紧抱住她,一把剑指向苍越。

苍越喉咙哑了,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来,费了半天劲儿说,是我,我来赴约了。

新娘这才仔细看眼前这个乞丐,是苍越,南国的苍越。

“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新娘挣脱新郎的怀抱问道。新郎有些皱眉地看着这两个人。

苍越说,八千里路,赶得急。

“你快下去吧,我结束就找你。”新娘看了新郎一眼赶紧说道。

苍越说,我不下去,我是来抢亲的。

台下众人纷纷斥责,哪里来的臭乞丐,大言不惭抢北国第一剑客的亲,快滚下去!

新娘看着新郎缓缓举起的剑心里慌了,她抱住新郎的胳膊对苍越大喊道,赶紧离开。

苍越嘿嘿一笑说,我知道你不爱我了,我也知道你有如意郎了,可我不是来寻答案的。我只是来抢亲的,抢这北国第一剑客。

新郎推开了抱住自己的新娘,让众人看好新娘,不屑地看着苍越说,我不杀无剑之人。

苍越哈哈大笑起来,一口浓痰吐在大红的地毯上,他说,老子不用剑就能杀你。

新郎剑眉横扫,他此刻成了北国第一剑客,他的剑对准了苍越胸口,他要一击即中教训这个傻子。他要让苍越知道,凡属于自己的,任何人不能染指。

苍越拳头紧握,笑嘻嘻地望着哭哭啼啼的新娘子,他要让她知道,他此次前来全是为她。

剑影闪过,新郎皱眉,苍越还在高声大笑。一道血箭从苍越胸口喷射而出,染红了苍越身上的衣服。

“你为什么不反抗!”新郎怒火中烧,他原以为这是个高手,没想到只是个垃圾。这传出去太有损他北国第一剑客的威名。

“苍越!”新娘挣脱了众人跑到台上抱住了还在狂笑的苍越。

“你为什么这么傻?”新娘眼中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簌簌往下流。

苍越推开新娘子说,我是来抢亲的,我本来想把你抛在马上,然后一剑杀死新郎。可是,我没马了,也没剑了,也没本事。

我知道你不爱我,我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也不愿意坐以待毙。我就想做点儿啥,想来想去,我说不如来抢亲吧,来给北国第一剑客的婚礼添点堵。

苍越说到这里哈哈大笑起来,伤口的鲜血像一条河一样浸透了苍越的浑身上下。他说,你瞧我现在也满身红了,我也是新郎官了。

苍越推开正准备给自己包扎的新娘说道:“你夫君的剑法很厉害,我已经抢过婚了,也该走了。”

苍越一个箭步跃下高台,在众人的目光下踉踉跄跄地向关山走去。有人说他是个傻子,来的莫名其妙走的也莫名其妙。有人说他不自量力,吹牛吹大了闪到了舌头。

5

“都说了你不会成功的,赤手空拳对北国第一剑客,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花魁边给苍越包扎边数落着他。

“谁说抢亲一定是要成功的?我本来就没指望能成功,不过是喜欢这样做罢了。”苍越舒舒服服地枕在花魁软乎乎的大腿上,望着万花楼的姑娘冲他抛媚眼。

“你可真是个傻子。”

“都一样,你不也没去剖负心汉的心?”

“我本来是要去的,可是我走到关山谷口,碰到一个怪物,他问我有没有看见一个黑衣的剑客。那时我便知是你了。”

“然后呢?”

“他离开关山了,他让我把重剑还给你,他说都那么多年了,他早就把回家的路给忘了。我想了想,他说的也是,这么多年,我也早就忘记怎么去找那个人了。”

“三个傻子。”苍越嗤笑一声。

“你说什么?”花魁低头问道。

“没什么,只不过想到了一些好笑的事。”

有一种人天生无由来的倔犟,他们可以像个孩子一样,为了一个很可笑的想法追星赶月几千里。也可以在一瞬间与那个幼稚的自己告别,放下所有爱恨。

他们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傻子了吧。

END

主题世界简介:我怕披星戴月、伐木垦荒后的各安天命怕多年未见后的微笑摆手怕快乐太少,遗憾太久怕一场远山,一场念想一场空所以,让我们用文字写下心路一瞬,一生一言,一情一印,一记足矣。

这是一个二战中真实的故事一名7岁的犹太小女孩在父母被纳粹带走后,开始了历时4年的漫长的寻亲之路。她几乎走遍了被纳粹占领的欧洲国家,历尽千辛万苦。为逃过纳粹魔掌,女孩躲进丛林与狼为伴,母狼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个人类的孤儿。那个黑色年代,在女孩童真的眼里,狼比某些人类更具温情…… 1941年的一个晴朗的早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7岁的犹太小女孩米莎·迪冯西卡和往常一样,背起书包准备上学。当时,布鲁塞尔已处于德国纳粹占领之下,虽然纳粹占领军暂时还没有对犹太社区采取任何行动,但弥漫在大街小巷间的紧张气氛,已经令许多犹太人心惊胆颤。这一天父亲鲁万送米莎去学校时,母亲格鲁莎不敢出门,只将女儿送到门口。 那个早晨的每一幕场景,如今已71岁的米莎仍历历在目。她回忆道:「 ”来到学校后,我和爸爸告别时吻了他一下。如果我知道今生再也见不到他,我一定会紧紧抱住他不松手。” 那是米莎最后一次见到父亲。几分钟后,米莎的父母被纳粹带走,成了纳粹集中营大屠杀的受害者。当天下午,一名陌生人来到学校,将米莎带走。陌生人将米莎带到了一个乡村小屋,将一个装满钱的信封交给了户主,简短地说了几句话。小米莎这才知道,自己被这家人收养了。 米莎长大后认为,那是她的父母在危险来临前对女儿做出的紧急安排。 然而,这户人家对米莎并不好。住进来没几天,米莎就偷听到养父母的一席谈话,他们正在讨论是否将这个犹太孩子交给德国人,米莎当下决定逃走。与此同时,年仅7岁的小米莎暗自定下了一个非凡的行动计划———独自出发寻找父母。小米莎模模糊糊听到养父母提起过,她的亲生父母都被德国人「 ”带到东面”去了。 于是,小女孩决定往东走,总有一天能找到父母。出走的第一夜,米莎在一个被炸毁的桥下度过,虽然周围老鼠不断地跑来跑去,女孩仍枕着小背包,很快就睡着了。 此后漫长的流浪生涯中,7岁的米莎迅速掌握了种种生存技巧,她知道何时潜进别人的房屋偷食物而不会被发觉,知道在哪些谷仓中入睡会比较安全。由于长期过着野外生活,米莎浑身都是各种各样的伤痕。 米莎的寻亲之旅长达4年,漫漫寻亲路 4年走遍欧洲行程数千里。她走过了德国、波兰、乌克兰,然后向南穿过罗马尼亚和巴尔干地区,最后又步行经法国回到了比利时,总行程长达3000英里,几乎走遍了被纳粹占领的所有欧洲国家。米莎在书中回忆道:「 ”在流浪生涯的每时每刻,我都在想念着我的父母,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想。 「 ”我只知道不停地走下去,如果停止寻找他们,那就意味着对他们的背叛。”在漫长的寻亲之旅中,最令米莎难忘的经历,是在丛林里与一只狼在一起的日子。那是1942年,饥寒交迫的米莎刚刚从一户人家偷了点食物,匆匆忙忙地逃进附近的一片森林。饥饿和恐惧之下,米莎刚跑进森林,筋疲力尽的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 当她醒来时,还没睁开眼,她就感到有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 米莎后来回忆道:「 ”当时虽然我浑身疼痛,脑袋疼得似乎都要裂开,但我仍然感到有东西在观察我,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发现那是一只体形庞大的长着黄毛的狼。「 ”它的眼神清亮得透明,当时我一点儿都不害怕,只是看着它想,它也许像我一样既饥饿又孤独,于是我从包里拿出一小片肉递给了它……” 从那以后,小米莎就和这只母狼成了朋友,她还给母狼起了个名字叫「 ”里塔”。「 ”里塔”像照顾自己的狼崽一样照顾着小米莎,它经常给米莎带回一只野兔,而小姑娘就像小狼崽一样生吃兔肉。许多次,当它嗅到危险临近时,就会叼住小姑娘的衣服,带着她一起逃离险境。 在小米莎看来,母狼「 ”里塔”对待她这个孤儿比人类还要温柔,也更富「 ”同情心”。「 ”里塔”对她的呵护,让长期远离人群、无限孤独的小女孩体味到了久已遗忘的被关爱的感觉。 然而,小女孩与「 ”狼妈妈”的快乐时光没有维持多久。一天,米莎在林子里听到了一声枪响,接着,一名猎人走了出来,当米莎看到他手中提着的东西时,她的心都凉了——那正是已被她视为世上唯一「 ”亲人”的「 ”里塔”。 米莎在书中写道:「 ”我非常愤怒,我跟踪那个猎人来到他的家,看着他将里塔吊在一个钩子上,当他坐在椅子上吸着烟管时,我悄悄来到他身后,一铁棒将他敲昏了过去。我拿起他的枪,扔到了一口井里。接着我带着里塔回到了森林,它非常重,汗水流进我的眼睛,但我仍然蹒跚前进。 我试图用手给它挖一个坟墓……当时我是那么绝望,我的父母给人带走了,而现在他们又夺走了我唯一的亲人里塔。” 离开森林,米莎又开始了流浪,这次她看到一队被德国士兵驱赶的犹太人,她马上想到,自己的父母可能就在里面,于是跟了上去。结果,这一跟就跟到了波兰首都华沙的犹太人社区。 米莎回忆道:「 ”那里是个地狱,怀孕的女人被开枪射死,地上到处都是尸体,我发现我的母亲并不在那里后,我又开始流浪。” 这一次,她悄悄跟着一辆运尸车来到一座墓地,其间没让任何人发现。米莎后来在书中写道:「 ”小孩的力量比人们想象的其实要强大得多,在战争中,我不得不变得勇敢机智,当时我成长得太快了,我像大自然中的小动物那样,凭着一种本能生存下去。” 一天,米莎听到林子里传来尖叫,她藏在灌木丛后,目睹了一名德军士兵 一名少女、又将她杀害的全过程。接着,这名德国兵发现了米莎,向她走了过来。米莎被他抓住后,勇猛地和他展开了搏斗。 她回忆道:「 ”我当时想,我一定要将小刀刺向他的腹部,不然我就完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杀死他的。之后,我浑身是血,像疯子一样冲进林子里,跪在地上开始哭泣。 此后,米莎继续流浪,直到有一天被波兰游击队发现。 1945年战争结束时,米莎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会找到自己的父母了,因为在几年的逃亡和流浪生涯中,她看到了太多的犹太人被纳粹屠杀的场景。 战后,11岁的米莎回到布鲁塞尔,被两名老太太收养,长大后当了一名教师。如今,米莎和丈夫毛里斯一起居住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附近,两人有一个已经成年的儿子。 米莎一直钟爱着各种动物,她家里养了许多宠物,她还不断资助动物收容所尤其是野狼的避难所。她说:「 ”在我的流浪岁月中,我感到一些人类并不友好,而狼却救了我,它哺育我、替我找水、给我温暖,正是因为有了它,我才没有在极度的孤独中彻底变疯。” 米莎的经历看似太离奇,但无论谁与这名71岁的老太太交谈,都不能不相信她鲜活的记忆的确来源于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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