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内新冠是免费治疗的吗?

现在国内新冠是免费治疗的吗?,第1张

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我国是免费治疗的政策,治疗费用由医保承担,但是它的自费部分由财政拨款承担,所以如果公民确诊新冠肺炎在我国治疗是免费的如果是境外的人士感染,回到中国,不一定是每个患者都能免费治疗,非我国的公民要自己负担费用,这是我们国家提供的很好政策,使一些患者可以不用担心经济压力的问题,得到,帮助。

法律分析:对于我国公民,哪怕没有医保,得了新冠肺炎,国家也会免费治疗,因为这是传染病,不是普通的重大疾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家肯定治疗

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之后,我国就出台了相关政策,患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从检测到治疗都是免费的。

新型冠状病毒医疗费用由两部分承担,一部分是由医保进行报销,这跟正常的疾病报销流程是一样的,另一部分是个人承担的部分则由财政统一承担。

当然除了新冠肺炎治疗免费之外,实际上目前各地在进行全民核酸检测的时候也是免费的,这些免费检测产生的费用是由当地的财政直接承担,比如过去一段时间,深圳曾经进行过几轮全民筛查,每一轮筛检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都是由深圳的财政自己承担的。

国家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全部免费,这体现出了国家对居民健康的重视,对生命的重视,这也是我国医疗进步的重要体现。

当然国家之所以免费给大家进行核酸检测,免费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这里面还有更长远的考虑,那就是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让疫情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让社会的生产生活能够正常进行。

大家都知道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是比较强的,如果不及时检测,不及时治疗,有可能会在更大范围内传播,一旦这种病毒传播开来,影响不仅仅是居民的健康,更关键的是一旦疫情出现比较严重的情况,就有随时有可能采取隔离措施,比如封城措施等等,一旦封城,社会的生产生活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经济增速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潜在的损失也是比较大的。

而现在国家统一给大家免费治疗,免费进行核酸检测,这可以打消大家的后顾之忧,不会因为大家患了新型冠状病毒没钱治疗就放弃治疗了,这样可以大大提高疫情的透明度,及时发现病毒并及时控制住病毒的传播。

这种做法是相当明智的,在发现病毒之后就及时免费给大家治疗,免费检测,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病毒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只要科学采取防控措施,疫情就会控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全国产生太大的影响。

如此一来,大家的生产生活就可以正常进行,经济生产活动也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种经济活动创造的价值,我觉得要远远超过免费给大家治疗、免费检测产生的费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一般是国家免费治疗的,但免费的人群仅限于中国公民,而且在中国交纳医保的用户,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要的医疗服务以及药物。

如果为境外输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医保费用是在国外缴纳,在国内不能享受免费治疗。如果是其它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比如流感病毒,其治疗不免费。还有细菌感染或者其他间质性的肺炎治疗也不免费,国家的免费治疗仅限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疾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陆续印发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配套方案。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障

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文件规定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乙类甲管”时的政策,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二、关于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

为保证新冠患者在感染早期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文件要求实施专项保障提高门急诊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新冠的报销水平。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门急诊治疗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报销政策,对纳入医保范围的看病和药品费用,应报尽报。

三、关于新冠患者用药保障

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满足新冠患者用药需求,决定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660种,在此基础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也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药品仍然不足的地方医保部门参照各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目录,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可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

四、关于新冠患者在线诊疗

为保证新冠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文件要求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助力新冠患者在线诊疗。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公布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新冠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各地医保部门可按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配套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新冠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执行。

五、关于降低新冠治疗费用提升医保保障能力

文件要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做好新冠患者治疗所需药品等价格谈判或磋商、集中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价格监测等工作,降低新冠患者治疗成本。省级医保部门要结合各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统筹推进政策落实,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和水平,既合理减轻群众负担,又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在此基础上,医保基金确出现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可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适时推动省内基金调剂。

六、关于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文件要求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供便捷医保服务。继续做好医保便民服务,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医保经办工作常规事项网上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各地根据需要,与具有新冠治疗能力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收治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临时专项协议》,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医保费用结算等工作。充分发挥经办力量,推进服务下沉,各级经办机构要在做好参保宣传动员等经办服务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地区、城市社区健康宣传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做到医保经办管理不放松、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

七、关于相关部门职责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文件要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地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医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冠患者的认定、信息登记与上传工作;疾控部门负责新冠患者的信息、数据上传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新冠肺炎是我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新中国自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传染性非常强的病毒性疾病。

自从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国家迅速启动抗击新冠肺炎,全国各地白衣天使逆行出征支援武汉各地,政府也迅速出台相关政策,对不幸感染上新冠肺炎的群众所有的治疗费用全部免费,当然了这是对争对中国籍的人士。非中国籍的华人还是要收费的。

那么现在得了还免费治疗吗?答案肯定是免费的,这得感谢我们政府,时刻以人民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以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为原则。

除了患者免费治疗,大规模的全民检测,也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不过,如果是个人到医院做核酸检测,需要自费。有些医院,患者住院前可以做一次免费的核酸检测。

普通人如果感染上光治疗费恐怕也负担不起,有的还是一家几口人都得了,如果要收费的话,那倾家荡产也不够治,我想信会很多人放弃治疗的,还会传给更多的人,国家不治总不能放着不管吧。

话又说回来,病毒这东西又看不见,摸不着,谁也不想自己中招吧!这就要自己作好个人防护,在世界疫情没有得到控制住的情况下,我国随时会面临危险。当下最重要的是接种疫苗,只有全国人民都接种的情况下,才会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虽然疫苗不能完全杀死变异毒株,但达到80%左右保护率总比没有强吧。

新型冠状病毒医疗费用由两部分承担,一部分是由医保进行报销,这跟正常的疾病报销流程是一样的,另一部分是个人承担的部分则由财政统一承担。

这得感谢我们的国家,只有国家强大了,老百姓才会过上更好的生活。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让全国人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可想而知这代价是相当大的,国外的一些国家想接种中国疫苗都得花很多钱,而我们不要钱还担心什么?

为了大家生命安全,这些医务工作真的是太辛苦了,相信大家也看到近段时间以来疫情有很多省份都出现了,但是大家也不要恐慌,要相信政府一定会控制住疫情。只要大家在这关键时期听从政府安排,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戴好口罩,尽量不到风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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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

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陆续印发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配套方案。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简称“新冠”)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障

      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文件规定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乙类甲管”时的政策,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二、关于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

      为保证新冠患者在感染早期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文件要求实施专项保障提高门急诊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治疗新冠的报销水平。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门急诊治疗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报销政策,对纳入医保范围的看病和药品费用,应报尽报。

三、关于新冠患者用药保障

      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满足新冠患者用药需求,决定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660种,在此基础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也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药品仍然不足的地方医保部门参照各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目录,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可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

四、关于新冠患者在线诊疗

      为保证新冠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文件要求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助力新冠患者在线诊疗。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公布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新冠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各地医保部门可按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配套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新冠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执行。

五、关于降低新冠治疗费用提升医保保障能力

      文件要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做好新冠患者治疗所需药品等价格谈判或磋商、集中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价格监测等工作,降低新冠患者治疗成本。省级医保部门要结合各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统筹推进政策落实,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和水平,既合理减轻群众负担,又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在此基础上,医保基金确出现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可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适时推动省内基金调剂。

六、关于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文件要求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供便捷医保服务。继续做好医保便民服务,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医保经办工作常规事项网上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各地根据需要,与具有新冠治疗能力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收治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临时专项协议》,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医保费用结算等工作。充分发挥经办力量,推进服务下沉,各级经办机构要在做好参保宣传动员等经办服务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地区、城市社区健康宣传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做到医保经办管理不放松、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

七、关于相关部门职责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文件要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地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医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冠患者的认定、信息登记与上传工作;疾控部门负责新冠患者的信息、数据上传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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