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通报邵阳县新增11例确诊病例和20例无症状感染者

10月27日通报邵阳县新增11例确诊病例和20例无症状感染者,第1张

10月27日,邵阳县新增31例阳性人员,均为管控人员。其中:1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0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隔离治疗。

01、确诊病例如下

病例1:张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兴安村,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刘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梅子院村,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唐某某,男;病例4:欧阳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5:隆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6:周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合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7:伍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8:张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兴安村,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9:李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塔水桥村,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0:陈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梅子院村,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均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1:廖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黄荆乡青山村,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02、无症状感染者如下

感染者1:陈某某1,女;感染者2:肖某某,女;感染者3:杨某某,女;感染者4:戴某某,男;感染者5:吴某某,女;感染者:6:陈某某2,女;感染者7:隆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8:王某某,女;感染者9:唐某,女;感染者10:刘某,男;感染者11:刘某某,女;感染者12:欧阳某,男;感染者13:唐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4:李某某,女;感染者15:左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6:陈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7:张某,女;感染者18:蒋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9:伍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0:易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塔水桥村,10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原文链接邵阳县新增11例确诊病例和20例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戴某某,女,58岁,10月24日核酸检测为阳性,10月25日复核后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6日

在田里干农活,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7日

7:50-8:03,骑自行车到水头林业集资房附近鑫兴汤包店买早餐;

8:03-8:06,送孙子到盛德智慧岛幼儿园上学;

8:06-8:22,骑自行车前往水头廉租房附近大众超市购物;

8:22-15:56,骑车返回家中;

15:56,骑车接孙子返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

8:27-15:55,骑车从家出发,送孙子到幼儿园上学,后返回家中;

15:55,从家里骑车接孙子返家,后未外出。

10月19日

6:58-7:18,骑车至水头廉租房附近;

7:18-8:40,与舞龙队前往金子岭丧事地点;

8:40-11:38,送葬;

11:38-15:52,骑车返回家中;

15:52,骑车接孙子放学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0日

8:04-15:51,送孙子上学,后返回家中;

15:51,接孙子返家,后未外出。

10月21日

8:00-12:00,骑车送孙子去幼儿园上学,后返回家中;

12:00-15:51,在家门口与同村人聊天,与屋门口电表安装人员有接触和交谈;

15:51,从家里出来接孙子返家,后未外出。

10月22日

6:30-6:49,到水头加油站附近的肉摊购物;

6:49-10:12,在家未外出;

10:12-10:17,前往水头廉租房核酸点采样;

10:17-10:35,到新宁农商银行水头支行侧门办业务;

10:35-10:54,前往水头大众超市购物;

10:54-16:24,在家未外出;

16:24-16:49,前往水头大众超市购物;

16:49-16:58,到盛德智慧岛幼儿园对面重庆石锅鱼店,后骑车前往水头加油站附近;

16:58-17:10,从水头加油站附近骑车前往廉租房附近;

17:10,骑车返家后未外出;

23:1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新宁县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新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新防疫要求。外省入新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一天报备、入新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新,在第一入新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新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请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邵阳新宁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邵阳县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集中隔离人员

11月13日,邵阳县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集中隔离人员,近日活动区域已纳入管控。

请广大居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主动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大祥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朱某某,男,居住大祥区板桥乡李家山村7组。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呙某某,男,居住在大祥区板桥乡李家山村32组。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徐某某,男,居住在大祥区蔡锷乡蔡锷村6组。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双清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马某某,女,居住在双清区石桥街道金星村4组,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感染者1:高某某,男,50岁,居住在双清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寒梅村9组,系确诊患者何某的密切接触者,为集中隔离人员,10月25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6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田某某,女,68岁,居住在双清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寒梅村13组,系确诊患者何某的密切接触者,为集中隔离人员,10月25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6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晏某某,男,17岁,居住在双清区长岭社区塔北东路127号晏家垅,系确诊患者晏某某的儿子,为集中隔离人员,10月25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6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何某某,男,51岁,居住在双清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寒梅村13组,系确诊患者何某的密切接触者,10月25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6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该4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目前,我区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感染者1高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1日

7:50—8:20到滨江街道办事处寒梅村核酸采集点采样;

8:20—17:00骑电动摩托车到达聚鑫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在单位食堂就餐、休息室休息,未外出;

17:00—18:00下班回家;

18:00—21:00乘坐确诊患者何某自驾车到大祥区梅子井;

21: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2日

7:00—8:20到寒梅村核酸采集点采样,途中到火车北站鸡场对面粉面店早餐;

8:20—17:00在单位上班未外出;

17:00—19:30下班回家休息;

19:30—21:00到朋友家逗留;

21: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3日

7:00—15:30骑电动摩托车到单位上班;

15:30回家后未外出;

17: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2田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8日

全天居家,。

10月19日

全天居家,。

10月20日

全天居家未外出。

10月21日

全天居家未外出,。

10月22日

5:00—13:00乘坐39路公交车到双清区三眼井菜市场流动卖菜;

13: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3日

居家未外出;

20: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3晏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9日

全天居家未外出。

10月20日

15:42前居家未外出;

15:42—18:10在雍翠豪苑小区核酸采集点采样,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8:10—19:10到步步高新天地超市购物;

19:1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1日

11:32前居家未外出;

11:32—17:10在雍翠豪苑小区核酸采集点采样,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7:10乘坐确诊患者晏某某私家车到大汉步行街舌尖大师餐厅晚餐,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2日

全天居家,,返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3日

14:00前居家,,返回家后未外出。

14: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4何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9日

7:10—17:30乘坐私家车到中心医院东院斜对面和盛公馆务工,;

17:30乘坐私家车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0日

7:10—17:30乘坐私家车到和盛公馆务工,;

17:30乘坐私家车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1日

7:10—17:30乘坐私家车到和盛公馆务工,;

17:30乘坐私家车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2日

7:10—17:30乘坐私家车到和盛公馆务工,;

17:30—18:30乘坐私家车返回家中休息;

18:30—21:00在寒梅村李姓茶馆与确诊患者何某等吃晚餐;

21: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3日

00: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或双清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双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双清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邵阳双清区新增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曾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集冲路,为隔离管控人员,11月2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1月29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黄某某,女,居住在双清区石桥街道屏丰村6组,11月2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1月29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朱某某,女,居住在双清区石桥街道屏丰村9组,11月2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1月29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缪某某,女,居住在双清区石桥街道中梁壹号院,为外省返乡人员,11月2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1月29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16日以来一直在医院陪护家人治疗。

感染者2

11月21日-11月24日居家未外出。

11月25日上午在家未外出;

12:53—13:25乘坐101路公交车到三眼井公交车站旁农业银行取钱;

13:25—14:12步行到五一南路工商银行对面种子公司买东西,再步行经三眼井菜市场、湘运市场到宝庆车站公交车站等公交车;

14:31在宝庆车站公交站乘坐101路公交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6日

9:00到感染者3朱某某家后返回家中;

12:00再到朱某某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27日

9:00到感染者3朱某某家;

10:00—11:30乘坐101路公交车再转1路公交车到火车站乡栗山村中南家禽市场买鸡,租乘三轮车返回家中;

12:00再到朱某某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28日

9:00到感染者3朱某某家后返回家中;

12:00再到朱某某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20:00闭环转运。

感染者3

11月21日-27日居家未外出。

11月28日

10:00—11:30乘坐电动摩托车到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酸采样后检查身体,后乘坐电动摩托车返回家中;

14:30乘坐电动摩托车到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看检查结果,因核酸检测阳性管控;

19:44闭环转运。

感染者4

11月25日

11:30—14:05搭乘GJ8729次航班到达长沙黄花机场;

21:00闭环转运前往大祥区集中隔离点。

11月26日—28日

从大祥区集中隔离点闭环转运回家后未外出,期间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11月28日23:00闭环转运。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或双清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双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双清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邵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双清,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双清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双清5天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双清区新增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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