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可以寄信吗?

看守所可以寄信吗?,第1张

疫情期间看守所可以寄信。通信是居民的自由,无论是看守所的人员,还是普通人员。即便在疫情期间管制比较严格,但是不会因此拒绝通信,只是个别的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信件需要消毒处理后才能递交到个人的手中。一般拒绝直接见面,信件不影响。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政府给看守所的感谢信范文:

XX市看守所:

“谢谢您们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在看守所的那一年日子里,是您们用自己温暖的心与善良的心温暖和照顾我,让我度过了我人生中最难过的岁月;是您们用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和耐心的教导,让我从阴影中走了出来,重新站了起来,同时更让我找到了重生的希望及方向。在这种特殊的环境里,我除了能用语言来感你们以外,那就是我更会用自己的行动,在监狱里,通过自己的努力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去为社会做些有意义的事”。

这是一段来自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的原关押在XX市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兰某(男,42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寄来的感谢信中的文字,质朴的言语,真挚的情感,字里行间无不体现出兰某对XX市看守所及管教民警关心、教育的感激之情。

兰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5月30日被羁押于XX市看守所。刚入所时,他认为自己罪行严重,思想包袱很重,情绪波动较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管教民警发现兰某的情绪变化后经常找他谈话,对他循循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律宣传、政策教育、劝导启发,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兰某深受感动。经过帮助和教育,兰某放下了思想包袱,他主动找管教民警谈心,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他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不仅如此,他还自觉用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努力学习,认真改造,积极奉献爱心,主动为失学贫困孤儿捐款200元,用实际行动坚定了自己今后远离犯罪、重新做人的决心。

XX市看守所坚持将人性化管理理念融入日常管理,从关心帮助在押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普法亲情教育等多个角度入手,有效稳定在押人员思想情绪,促使在押人员重塑爱心,积极改造,走向新生,确保了监所安全,取得了教育感化的良好效果。

如果您想给看守所的警察写感谢信,可以采用以下的写作建议:

尊敬的XXX领导(或值班警察):

非常感谢您和您的同事在我被拘留期间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您们的帮助让我在与外界隔绝的环境下感受到了温暖和安慰,并且让我觉得生命依然有着价值。

我非常感激您们同样适用于那些在夜晚里坚守岗位的警察同志们,用自己的努力来保护我们的安全。我也感谢您们的付出和牺牲,让我们能够生活在一个安全的和谐社会当中。

再次表达我对您无限的感激和敬意,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也将时刻铭记您们的好心和帮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大家都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就是看守所副所长疫情期监区坚守148天,我为这位副所长的行为点赞,这样的毅力真的是值得我们称赞的,这次的新冠疫情持续的时间很长,在我们的印象中,从了去年的春节,要到了今年的春节,持续了一年的时间,比疫情来临的时候好了很多,但是没有彻底结束,这位副所长,疫情期间监区坚守了148天,几乎接近半年,这样的人真的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称赞。这次疫情也表现出了很多很有爱心的人,在一群面前,我们国家不退缩,现在疫苗已经出来了,只是还没有普及到每个人而已,这一次又让我们看到了中国速度,作为中国人民,我为自己的国家感到骄傲与自豪,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就比如坚守在我国边境的那些人民,也许大家也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就是我国一个坚守边境的人员,让他的后代继承他的职位,两代人一起坚守国家边境,不得不说,这样的行为真的值得我们去称赞。

一在一次次的困难面前,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人民的伟大

虽然这次疫情的时间很长,但是也没有耽误我国的发展,我国人民仍然在不懈努力,医护人员也在抗疫的第一线,还有许多志愿者也在抗疫的第一线,在很多时候我不得不称赞我国人民,为国家的未来努力的贡献自己,这样的人生才是有价值的,有意义的,如果自己一生碌碌无为,就像行尸走肉,我觉得这样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就像一个只知道生存的动物而已。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目标,然后朝着目标去前进。这位副所长的行为让我看到了他的责任感,作为中华人民的责任感,在抗疫面前不退缩,值得我们敬畏。

二在疫情面前,我们要团结起来,一起面对这次困难

因为这次疫情的到来,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国家对每一个子民的关爱,我们国家绝不会让我们的子民流落在其他国家,而且一天期间会有非常多的志愿者,都是自愿去服务的,就像这位副所长一样,真的非常的棒。我们国家像副所长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我们每个人都要有奉献精神,可以去寻求我们人生的价值。

疫情期间可以写信给看守所。通信是居民的自由,无论是看守所的人员,还是普通人员。疫情期间只是限制人员的流动,原则上不限制信件的流动。根据法律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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