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疫情期间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第1张

法律分析:(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醉驾行为一般采取“定罪但缓刑”的做法,因此请先确认是确实判处了实刑,还是处于缓刑社区矫正的阶段。

如果是确实判处了实刑的,一般情况下在上诉期过了,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就应该对罪犯实行收监的,因为醉驾一般刑期较短,因此通常都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收监的情况,目前只能等待。

洗钱罪是掩饰、隐瞒性质的涉赃犯罪,除自洗钱犯罪因主体的重合性外,洗钱罪独立于上游七类犯罪,因而其主观上只要概括明知系上游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即可。 在刑事证明的要求上,洗钱罪无论是对主观的证明还是对客观行为的证明,除了突出对构成洗钱罪的法定要件的证明要求外,证明标准并不比一般的涉赃犯罪的证明要更严苛,切忌因认识偏差而将对洗钱犯罪的证明等同或类似于对上游法定七类犯罪的共犯的证明。对于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注意从主观认识的对象上与行为的方式上予以区别。洗钱罪要求行为人主观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掩饰、隐瞒的是法定七类上游犯罪中的某一具体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系来源于法定上游七类犯罪,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则应当据实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即使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法定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但是采取的掩饰、隐瞒手段不具有金融属性,同样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于洗钱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要注意从客观行为的对象与行为的方式上予以区别。一是构成洗钱罪的上游毒品犯罪的罪名范围要明显广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后者仅限于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二是洗钱罪在行为方式表现为利用金融渠道通过金融手段将毒资予以转移隐匿,俗称“黑钱洗白”;而后者仅是在物理空间上将毒品或者毒资予以转移隐藏,并未改变毒资的属性。

因为我国没有专门的刑事执行法,所以对相应的细则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从某种程度上出现这种问题是一个法律漏洞,因为已经判处实刑,因此也不能使用取保候审或者缓刑的方式来进行解释,同时,因为出于谨慎,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并无兜底条款,而“疫情”也不属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种情形,因此,也不能适用有关于监外执行的规定。

从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的功能来说,如果确实下达了判决,判决应当尽快执行,否则会损害罪犯的“期间利益”,因此理论上不应该延迟执行刑罚,如果确实出现了这种情况,相关的罪犯可以看看能不能要求以近似“监视居住”的方式来执行刑罚,类推适用相关的规定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在疫情期间不收监犯罪嫌疑人是不需要计算刑期的,判决生效后10日内会将法律文书送达到监狱或者其他的执行机关,此时可以按照规定计算犯罪嫌疑人的刑期。犯人在判刑之前被羁押的,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一、在疫情期间不收监算刑期吗

      是不算刑期的。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案件刑期执行,如果是管制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是否计入刑期

      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构,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构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在疫情期间不收监不算刑期,但监外执行的时间需要计算在刑期内。在监狱服刑的犯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进行保外就医;在怀孕期或者哺乳期的,由监狱提出书面的意见,报主管的司法机构审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需要由社区负责矫正,由基层组织协助监督。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办案以书面审查为主,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可以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对于发现权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案件审理阶段为确保庭审活动正常进行的对被告人的强制措施,庭审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构成犯罪还是会被判刑的。监外执行是被判刑的罪犯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而采取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至于被监事居住之后是否要判刑,这个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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