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南充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什么?

2020年四川南充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什么?,第1张

2020年四川南充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人公告(2019年3月26日发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

《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岗位公共科目 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9年4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中旬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对《卫生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排名情况由顺庆区人社局于2019年6月10日24:00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9年 4月1日-2019年 4月4日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详见附件3《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顺庆区卫健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天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顺利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原标题:南充市顺庆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四川南充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人公告(2019年3月26日发布)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顺庆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9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区外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经历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内全职(非兼职)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原标题:南充市顺庆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局公开招聘1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顺庆区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选贤用能。

二、招聘方式、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方式:此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考和考核引进两种方式。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下表。

顺庆公开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额分布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岗位报考条件 招聘方式

北城、中城、西城、东南、华凤、舞凤等6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共卫生 14 公共卫生(含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已取得职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中医临床 1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西医临床 25 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药剂 15 西药剂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已取得执业资格或药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医学检验 8 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已取得检验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乡镇卫生院 护理 17 护理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年龄28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西医临床 17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区疾病控制中心 卫生检验 1 卫生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医学检验 1 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南充市第三人民医院 放射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影像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或影像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外科临床 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从事外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内科临床 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从事内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 妇产科 2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从事妇产科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儿科 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从事儿科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麻醉 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从事麻醉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南充市中医医院 放射 2 影像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或普通高校影像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医学检验 1 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取得检验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区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 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从事妇产科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麻醉 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从事麻醉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公开招考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临床 1 普通高校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系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 考核引进

西医临床 6 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系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 考核引进

南充市第三人民医院 针灸康复 1 全日制普通高校针推专业研究生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考核引进

南充市中医医院 中医骨伤 1 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医骨伤专业研究生学历,取得该专业学位证书,具有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考核引进

注:各招聘岗位年龄截止日期均为2011年6月31日;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招聘条件及顺庆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额分布及岗位条件一览表所列岗位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顺庆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

(3)专业对口,所报岗位专业与学历专业一致;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办法

(一)公开招考办法

公开招考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公共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面试为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考试不指定教材,所有成绩计算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2:1开考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调整后,面试比例作相应调整。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考核人员确定: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而影响取舍时,只将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为报考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

(二)考核引进办法

考核引进人员不参加公开招考人员的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会同区监察局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考核,综合评定,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考核引进人员出现缺额,其指标追加到公开招考的相应岗位,公开招考没有相应岗位的取消该考核引进指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至8月6日。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

3报名办法及需提供的资料:报考人员专业对口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

5资格审查: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考核合格后参加体检。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考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不选择单位者视为放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引进人员由人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其余考核引进人员按应聘岗位聘用。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且选择了单位的拟聘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卫生局:0817-2243377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0332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相关规定,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

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

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办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回)南充工作或定居具体规定。组织拟订

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人社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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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充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需要考生去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查询。根据查询南充市人社局官网显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及县(市、区)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已于2022年10月18日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南充社保有反50元的吗

没有。

最新规定如下:

一、取消《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医疗保险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人社通〔2016〕391号)文件规定的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补偿政策(财政全额代缴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贫困人口“先住院、后结算”制度、对贫困人口实施“一完善、一降低、一取消、五增加”政策和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支付政策)

二、取消《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南人社发〔2011〕98号)《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南充市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17〕760号)《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相关工作的通知》(南人社通〔2018〕138号)和《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医疗病种收付费政策的通知》(南医保办〔2020〕28号)文件规定的按病种收付费政策。自然临产阴道分娩、计划性剖宫产两病种调整为按病种付费,付费标准暂按南医保办〔2020〕28号规定执行。

三、取消《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南人社通〔2016〕44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最高限额每月800元以下(含800元)的, 乙类药品个人不执行先期自付政策。

南充市社保局在哪?

南充市社保局地址为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南充市社保局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机构职能

一、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助基金及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参保方案。

三、负责上述各险种基金的征收、待遇审核、支付、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并监督用人单位对其非参保工伤员工按规定偿付工伤待遇;负责参保员工的工伤救治和伤残康复管理。

五、负责因病、因(公)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的管理。

六、依据合同的约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管理。

七、负责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九、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和社会保险档案等。内设9个处室和直属单位,下设6个分局和13个社保站。全市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扩展资料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4、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5、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7、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中国政府网-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啊。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内乘23路车可到)

电话:0817-2805850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相关规定,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

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

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办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回)南充工作或定居具体规定。组织拟订

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人社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哪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南充市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内乘23路车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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