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旦闹到法庭还能挽回吗

夫妻一旦闹到法庭还能挽回吗,第1张

夫妻闹到法庭还是有机会挽回感情的。

夫妻俩人闹到法院在现在屡见不鲜,但到法院之后,工作人员也会了解两人感情破裂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宣判离婚,那还有挽回余地,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离婚,那现在可以主动跟对方沟通,将之前的矛盾解决掉就可以,同样能够恢复到原来的感情。

不过建议大家认真思考,看对方是否有感情,有感情再挽回,没有感情就没有这个必要。离婚结婚不是儿戏,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另外在现实生活当中夫妻俩人吵架是再正常不过的,不过双方要学会包容谅解,遇到问题也要想方设法解决掉,这样才不会影响两人之间感情。

挽回婚姻的方法:

1、原谅

要想挽回一段婚姻,首先要做的就是原谅,无论对方曾经做过什么错事,既然想挽回,就要原谅对方,因为只有原谅,才能让彼此过上正常的生活。

2、忘记过去

忘记过去,重新开始,这是挽回一段婚姻最直接的方法,无论过去发生什么事,从今天开始,统统都忘记。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两个人想要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大部分人都是感情破裂,而感情破裂这四个字,在法律上也是具有很严格的具体标准的,如果协议离婚无法进行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首先都会进行调解,如果二人确认感情已经破裂并且调解无效,那么就会准许离婚。感情破裂这个词是有着很深的含义的,夫妻双方在进行诉讼离婚时,法院都会询问很多事情,以及寻找一些二人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判决婚姻破裂的标准是根据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夫妻关系的现状考虑的。如果两个人的婚姻基础本就不好,例如没有感情就已经进入了婚姻,或者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以及看两个人结婚后感情是否美满,二人是否经常吵架。再者看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出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存在家庭暴力以及虐待等问题,以及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是一方被宣告失踪等,都被准予离婚。导致感情破裂的可能是配偶与他人产生婚外情、二人无法生活在一起,结婚保持分居等。

  关于证明各项“感情确已破裂”事实的存在,存在很多证据,首先是可以证明,配偶重婚或者是与他人同居的一些证据,包括在婚外情二人来往的一些书信,短信以及聊天记录以及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出入公众场所拥抱等行为的照片或录像,如果有以上证明的话,就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两个人感情存在不合,分居满两年后,也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这样的证据包括双方的书信往来,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以及二人分居后另行租房的协议,或者同居人的证明等。家庭暴力以及虐待等可以提供验伤报告或者录像照片。

人民法院都会按照严格的标准进行人民婚姻手续的办理,即使是离婚,也会尽最大可能进行相应的调解,因为人民美满,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感情破裂也是在二人的确没有了感情或者婚姻本身就是一个无实质意义的基础上才会被判定。

我认为是因为法理其实就是大多数的人情,而正因为法理是大多数的人情,所以法院也常常有讲感情的地方,而且我认为如果法院不讲人情,就不再适合作为一个惩恶扬善的圣台了。

法院是需要感情的,而且如果强制要求法院不许讲人情也是不客观的,因为一个案子的最后裁判者,法官,也是人,只要是个正常人就都有感情,而且我认为身为正义裁判者的法官也必须有情,因为只有他们心中有正义和善良,才能更好地做一个惩恶扬善的使者,匡扶正义、打击邪恶,也才能爱护幼小、关爱老人。

或许有人会说,法官如果有情就不能够公正地处理案子,但我认为,这里说的情,不是执法者的私情,而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点人情,即正义和善良。如果执法者没有任何的人情味,那么其实,执法者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如果不讲情理,完全可以把案子的裁判权交给没有感情的机器人。

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我认为法律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保护人性中美好善良的一面,所以法院要讲感情,因为冷酷无情的人是做不好一个法官的,身为法官,更应该做好自己的工作,心中有大爱,努力保护一些美好的事。

另外,在网络上有些网友会讽刺说这个法学生学法学得没有了人性,这种行为本身也是对有些学法之人没有人情的一种不认可,法律本身也是人制定的,它有一些不足是很正常的事,法律条文也不可能恰到好处地关照到每一个案件,所以才要有法官的存在,才要有人情的存在,法院才应该讲感情。

总而言之,法律本就是大多数的人情,是为了匡扶正义,为了保护人性中善良美好的一面,所以法院要讲感情,而且我认为,发院也必须要讲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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