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女方有青春损失费吗

没结婚证女方有青春损失费吗,第1张

法律主观:

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但是可以可到相应赔偿 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书面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主观:

离婚不要赔偿青春损失费,法律没有规定有青春损失费这种赔偿方式。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并且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更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畴。但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都没有确定的数额标准,在判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考虑损害程度、侵权程度以及夫妻财产状况等等来确定。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离婚协议分期支付补偿费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合意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什么条件才具备赔偿离婚的青春损失费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婚姻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判承担青春损失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侵犯隐私权要求他的精神损害赔偿,难以得到支援。

精神损失费的功能:

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为惩罚;

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是补偿,强调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是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失为目的;

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是满足,强调其目的在于满足受害人的心理平衡,从而使其痛苦得以解决。

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是克服,强调人体致病原因为非生物的外环境和生物的内环境这两个相互作用的系统,精神损害赔偿是通过改变其外环境的方法,帮助受害人克服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尽快恢复身心上的健康。

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是调整,强调在财产损害赔偿不足时,法官可以用精神损害赔偿作为调整手段,增加调整数额,补充财产损害的不足。

可以的,但是要满足一些条件的!相关知识如下:1、关于赔偿,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以侵犯隐私权要求他的精神损害赔偿,难以得到支援;

2、关于财产,一般而言,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您的房本上注有他的名字,应该作为共同财产;

3、他的所作所为,比方说安摄像头、酗酒、婚外情、暴力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作为离婚及要求其赔偿的理由;

4、关于儿子的抚养,如果在哺乳期,应该归你抚养,超过10周岁,要征求孩子意见,总的原则要有利于孩子成长,从这方面考虑,儿子归你抚养,可能性较大。

所以一般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的!

婚前出轨男方有权利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嘛

婚前女方出轨,这只是谈恋爱,人家自由。。男方无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你可以把平时给她买的东西那些叫她付现金给你。。。。

男方出轨,女方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赔偿是要不到。

离婚时可以多分一部分财产。

但要提供证据。

结婚后女方不像过日子,总要钱,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女方总要钱不成为男方赔偿精神损失的理由,除非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以总要钱为理由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难以得到支援;

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询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男方原因导致离婚,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行吗

法律方面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如果男方出轨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建议把具体情况说明,在 法律咨询贴吧,直接向专门的婚姻家庭律师请教。

男方起诉离婚,说感情不和,要给女方精神损失费吗

不用的。

即便男方有明显过错,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援这种索赔。

无性婚姻离婚男方应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女方要求男方离婚,女方要付男方精神损失费吗

没有这样的说法

如果达不成协议

就只能法院起诉离婚了

这些东西法院是不会支援的

情侣约定的青春损失费是一种爱情欠条,但并不被法律承认,也是不会被支持的。即使将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也会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不具备真实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并且还违背了相关的公序良俗,是一种无效的协议。男女之间谈恋爱是一种平等的关系,男生会给女生买化妆品或者衣服,而女生也会给男生购买鞋子和电子产品,双方并不存在债主和借钱人这样的关系。

有一些女生认为自己把大把的青春岁月给了一个男人,或者将身体给了某一个异性,就认为对方应该对自己负责任,会索取青春损失费。这样的情况是经常会发生的,特别是有一些女生被影视剧或者小说迷惑住了,就认为这是一种很正常的合同,能够得到法律上的维护。其实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是正常的,只有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才需要支付相应的损失费,因为两人的关系不能作为不平等。而正常的谈恋爱是没有这种事情存在的,除非你只想从男生身上获得金钱。

其实不仅青春损失费没有办法要来,出轨也是不能净身出户的,顶多在诉讼离婚的时候被法院偏颇一下,获得比较多的赔偿,但也不是特别的多。电视剧是一种艺术形式的,夸张是来源于生活,但是有高于生活的,不可能什么知识都从电视剧中获得,人还是要多看一些科学的书籍。比如说在谈恋爱期间,如果男生给女生在特定的节日转了特定数额的金钱,比如说520或者999,在恋爱结束之后,男方是有权利将这些东西所取回来的。因为男方将女生当做自己的未来妻子对待,这只是一种赠予,而不是完全给女方。

女生还是要自食其力,不要总想着不劳而获,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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