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被爆出出轨传闻的吴秀波,最近又身陷商业纠纷,不得不说,波叔最近真的一波三折呀。先不论这个商业纠纷是真是假,也不论出轨传闻的真实性,从吴秀波的一些言论或者行为上,我们可以揣摩一下吴秀波zha的表现。
1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这句话大家是不是很熟悉,又恨讨厌呢?对,这是很多zha男惯用的套路。面对其他女人的感情,不主动出手,等待对方主动。对方主动之后,不拒绝欣然接受所有的好处。等到女方想要承诺的时候,选择不负责的态度,甚至凭空消失。这样的行为为人所不齿,但这句话却从大家心中的“温暖大叔”吴秀波口中说出来了。
高晓松之前的一期访谈中,和吴秀波聊起了过往经历,吴秀波亲口说出了这句话,而且还透露了自己很年少的时候就有了不可描述的经历。正经人有谁敢在节目中爆料自己的这些事情啊。而且如果爆料属实,那吴秀波这三个方面还真是做的很到位啊。
2拉唐艺昕出来挡热搜唐艺昕美空出身的消息大概是真的了,因为网友们扒出了她过往的经历。不过,这些经历早不扒晚不扒,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实在是太蹊跷了。而且唐艺昕和张若昀现在非常恩爱,猛然炸出这个消息,必然会掩盖之前的丑闻,背后的用心实在是不简单。
而且就目前爆出的《军师联盟》的商务纠纷来看,其中有很多细思极恐的地方,包括吴秀波为什么让一个不熟悉制片的人来投资,之后又用自己的公司买下了版权,是不是商业手段,这些都不得而知,但我已经对吴秀波,粉转hei了。
12月9日,广东湛江一名黄姓男子持刀杀害一名女子,当地警方通报称系感情纠纷引发。对此,遇害女子的家人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其姐连日来发博反驳称,两人并无感情纠纷,系男子单方面追求未遂行凶。
湛江警方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警方还将继续调查,一切以通报为准。12月13日,陈女士称:“我妹和行凶者连聊天都没聊过,哪来的情感?”
警方发布通报。来源/赤坎警方官方微博
警方:行凶男子交代称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内容为一名男子在路边拉扯一名女子,随后对女子做出看似多次捅刺的动作,女子倒在地上并挣扎着坐起呼救。
12月10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1日,由于对警方的“感情纠纷”说法不认同,受害者陈某萍的姐姐连续多次发布微博,称行凶男子是妹妹同事,两人并不熟。该男子追求未遂,多次尾随妹妹并威逼其做女友,曾被两个同事夺刀,妹妹报警,但警方没找到人仅叮嘱了男子父亲。12月9日,妹妹独自下班被该男子袭击遇害身亡,“身上中了很多刀不是感情纠纷。”
12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赤坎区一家疑似死者工作的酒店,接线的工作人员称:“你可以联系公安局,我们不清楚。”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警方还将继续调查,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记者多次联系陈某萍生前同事,电话提示忙音。
受害者姐姐发微博不认可警方说的“情感纠纷”之说。来源/受访者微博
家属:我妹妹跟他都没聊过天,哪儿来的情感
12月13日,受害者陈某萍的姐姐陈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妹妹今年20岁,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自小和家人感情深厚。妹妹中专读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当地一家酒店,工作已有3年,事发前担任接待工作。
陈女士说,今年6月,妹妹曾向她提及,一名其他部门的男同事威逼自己做其女友,该男子可能由于是同事关系曾有过她的微信,但两人根本不熟悉,几乎没怎么联系过。“妹妹说这个人很奇怪,他发信息她没理,发红包我妹也没收他威胁我妹说要么死,要么做他女朋友。”
陈女士说,妹妹也没有告知她男子的基本信息。事后,男子也被酒店方开除了。今年7月28日,该男子又突然出现尾随妹妹,在妹妹同事在场的情况下,纠缠拉扯妹妹,导致妹妹手部多处淤伤,对方还露出了身上藏的刀,“他告诉我妹妹和她同事他有刀,威胁说不做女朋友就要杀了她。”
妹妹告诉酒店部门领导后,酒店方面报警。后来,妹妹通过酒店领导得知,警方称曾前往该男子家中寻找,但未找到该男子,便口头教育了男子父亲几句,“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陈女士回忆,妹妹连着几天在视频中都说自己手好痛,但他们都以为此事已经结束,“我们都以为能处理好,谁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们家人都接受不了,这几天以泪洗面。”
12月9日下午5时20分,受害者的父亲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名路人打来的。据该路人称,男子行凶后,妹妹倒在地上呼救,并挣扎着告诉好心路人手机密码,路人才得以通知陈父。
“那个路人说我妹妹被抬上救护车时,手已经垂下去了。”陈女士泣不成声。
陈女士说,她认为警方通报中的“感情纠纷”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妹妹从未和行凶男子产生任何感情,所以自己发了微博。
根据警方通报行凶男子12月10日凌晨投案。陈女士说,12月11日家人被叫去做笔录,“警方说这种动机就类似情感方面的,他有这种动机。因为那个男的跟警方说他喜欢我妹,追求我妹。可我妹和他聊天都没聊过,哪来的情感?”
“昨天我去了公安机关,警察和我解释了。”陈女士说,12日下午警方告知自己,7月份酒店报警后,民警还去了男子姐姐家找人,也无功而返,“警察说,行为动机这些就属于感情纠纷。”
“很不合理,根本没有这回事。”陈女士表示,希望警方能纠正这一说法。
上游新闻记者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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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女子被男同事杀害,姐姐:男方曾两次持刀跟踪
12月9日,广东湛江发生一起伤人案。一女子被一男子连捅数刀。据湛江警方通报,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
资料图图源:上观新闻
12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遇刺女孩的姐姐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妹妹一直是个很孝顺且很善良的人。每个月挣得工资不多,但都会往家里打一些。“那个男的是追求者,并不是什么男朋友,更没有感情上的关系。”陈女士说,男子此前追求妹妹的时候曾跟踪,但妹妹实际上已经拒绝多次了。“一共持刀跟踪了两次,第一次有同事在,抢了他的刀。”陈女士告诉记者。
陈女士表示,父母因为这件事整日以泪洗面,睡醒了就哭。“这本来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出事前她还和同事开开心心说回家拿快递,我现在只希望杀人犯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
赶到医院时妹妹已不幸身亡
得知妹妹遇害时,时间是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电话由陈女士的父亲打来,告诉她“妹妹出事了”。待陈女士赶到医院,妹妹已经不幸身亡。“身上中了很多刀,包括肚子和脖子,医生说是刺到了大动脉。”陈女士告有点哽咽,她说当时根本不敢看。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陈女士妹妹陈某萍在12月9日下午5点左右经过湛江市“三十二小”学校时,与一名男子发生纠缠。双方疑似在争吵,并且身体上有拉扯。期间,一名家长带着孩子骑电动车经过,但并没有引起警觉。
随后,男子把陈某萍逼到小学围墙边,就在家长骑车驶离后不久,男子从右侧口袋疑似掏出一把刀,对着陈某萍腹部连捅数刀。在陈某萍倒地后,男子又上前对着背部捅了几刀。男子逃离现场后,陈某萍摘下口罩向路人求助。
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有一名路人经过,妹妹把手机给到路人让其打电话给家里人。在通知家人的同时,路人也在第一时间呼叫了120。
根据湛江警方通报,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
伤人男子是追求者,曾跟踪女子
据陈女士介绍,妹妹在湛江市花园酒店上班,其员工宿舍就在“三十二小学“后面的一座小区。而陈某萍当时应该是上早班结束,于下午五点下班经过该小学。原则上,这段路仅步行只需要不到十分钟,但不曾想却遇到这样的事。
陈女士告诉记者,伤人男子黄某南也是花园酒店的员工,只是在不同部门上班。但妹妹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男女朋友,只是一名追求者。“陈女士说,男子曾跟踪其妹妹,酒店知道后便辞退了她。
受害人姐姐发声
据陈女士描述,黄某南有两次持刀跟踪妹妹,第一次发生在7月,被同行的同事抢了刀,第二次就是前几天遇刺那次。
这种说法也得到花园酒店一员工的证实。员工吴女士表示,黄某南和陈某萍并不在同一部门,黄某南曾是酒店工程部的,可能因为工作交集加上了陈某萍微信。“之前就跟踪过一次。”吴女士说。
酒店杨经理告诉记者,黄某南确为酒店工程部门的员工,持有电工证,但试用期没有过就给辞退了。“其实此前我们都有让同事陪同她一起下班,听说有个男的在追求她,也报过警。”杨经理表示,当天陈某萍是说有个快递要拿,就急急忙忙回去了。“我们要是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让她自己走。”杨经理说。
“我们一直很关心这个小女孩,晚班下班的时候都是有同事护送的。”杨经理介绍,陈某萍是酒店服务员,事情发生后警方也找他做了笔录,案件还在调查中。并且,酒店方面一直在做关照家属的工作,前段时间还捐了款。
女孩生前很孝顺,工资不高但都会往家里寄钱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陈某萍中专学习的是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就直接在湛江工作已有三年。在湛江城区,其妈妈也在附近工作。“也不是陪着她,是此前就在湛江打工。”陈女士说。
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妹妹是个非常孝顺的人,虽然工资不是特别高,但她每个月都会给家里打钱。不仅如此,陈某萍还会时不时给家里买礼物,一直都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前段时间,陈女士对妹妹说嘴唇干,陈某萍立刻就给她买了润唇膏。
遇害前一天,陈某萍还在和姐姐陈女士聊天。“我当时也问了她的同事,同事说当时她还开开心心回家说有个快递要拿。”陈女士告诉记者。
“视频我看过了,很心痛,父母也都是以泪洗面。”陈女士告诉记者,家里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杀人犯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本是不该发生的事情。”陈女士说。
另据警方通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视情况而定:
1、感情纠纷是不能报警处理的,就算报警警察也不会处理,警察管辖的范围是刑事案件、治安管理案件、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等。
2、如果涉及到人身侵害,财产侵害或者人身受到威胁了可以报警。骗婚也可以报警。
简单的感情纠纷警方是不会受理的,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二、认定感情纠纷夫妻情感不和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民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主观:
情感纠纷涉及到金钱、暴力可以找公安机关处理,普通情感纠纷可以找相关调解机构进行处理。法院一般不处理单纯的感情纠纷,如果感情纠纷涉及到金钱、暴力或者其他合法利益的的,法院会受理。如果是离婚纠纷的,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审判程序。
情感纠纷涉及到金钱的,可以找公安部门或法院处理。法律不调整感情纠纷,但感情中钱的问题,有约定的按约定。涉及债务
的,按照法律处理,借款方需要返还。如果涉及赠与的,按照赠与处理。没有约定,一股金欲较小的按赠与处理,金欲较大的,需要返还。
婚姻家庭纠纷成因有哪些
1、夫妻长期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目前农村富余劳力大部分在外务工,许多夫妻长期分居,双方缺乏感情交流与沟通,再加上彼此生活环境不同,渐渐产生距离,感情日益生疏,直至难以维系夫妻关系而产生矛盾。夫妻一方打工或者留守在家,因精神空虚而感情出轨,一旦与第三者建立起感情,便决然提出离婚。
2、父母干涉过多引发冲突。这类原因引起的离婚纠纷多发生在“80后”新婚夫妻当中。这些年轻人离婚并非因为感情不和,而是双方父母从中“掺和”所致。有些父母初衷其实是好的,但是没有发挥正面作用,父母干涉子女生活,过度介入小夫妻矛盾中,父母偏袒自己的子女,不能客观公正地处理子女的感情问题,导致小夫妻矛盾加大,成为“两个家族间的战争”,最后不得不以离婚收场。
3、夫妻感情不和引发矛盾纠纷。婚前彼此沟通了解不够,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夫妻之间忽略感情的培养和交流,双方在性格特征、品德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逐步显现,这些差异一旦超出对方的可容忍程度,就会产生冲突和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差异越大就容易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家庭矛盾升级,夫妻感情恶化,婚姻破裂。
4、一方生活恶习引发矛盾。夫妻一方存在不良嗜好也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诱因。
什么情况可以报警
1、当正在发生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抢夺、流氓、贩毒等刑事案件时;
2、当正在发生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治安案件时;
3、当发生各种自然灾害事故时;
4、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
5、当您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6、当您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可以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两者适用的人群不一样。
1、感情纠纷是指在夫妻生活上或者是恋爱生活上。两人产生的不一致的理解,就会产生感情纠纷。
2、情感纠纷是指广义上的情感问题的存在,情感纠纷可以用在很多方面,例如朋友、亲戚和爱人之间。
可以报警,但是警察不会受理的,因为情感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畴。如果牵扯到经济纠纷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如果涉及到人身侵害,财产侵害或者人身受到威胁了可以报警。骗婚也可以报警。简单的感情纠纷警方是不会受理的,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但是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进行立案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婚内发生感情纠纷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一般不会上升至法律层面,只有当问题上升至肢体冲突的时候才需要报警处理,可以视情况向警察提出劝阻、调解,情节严重可要求处罚和赔偿,夫妻之间出现感情问题,是不建议报警。
什么情况可以报警
1、当正在发生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抢夺、流氓、贩毒等刑事案件时;
2、当正在发生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治安案件时;
3、当发生各种自然灾害事故时;
4、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
5、当您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6、当您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可以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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