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一个球技和人品都俱佳的运动员!
勒布朗詹姆斯,这个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不管是不是喜欢篮球的小伙伴,很多不看篮球的人也知道詹姆斯的名字,这足以表现了詹姆斯在全球的影响力。而经常和詹姆斯相提并论的一个人,也是篮球领域的巨星,那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科比和詹姆斯都在NBA打球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的之战一直都是观众特别想看到的。但是,这种场面非常少,只能在全明星赛上才可以看到,随着科比的退役,这种画面更加看不到了。可是事与愿违,科比去世的消息震惊了联盟,对于湖人队的全员来说,这都是一个让人十分悲痛的消息。
这个消息出来之后,NBA里面的很多球星都表达了自己的哀思,但是詹姆斯却没有表达什么。这个时候,很多网上的负面评论就出来了,表示詹姆斯表面上看上去和科比关系特别好,其实根本就不在乎詹姆斯,甚至在科比的追悼会上,很多网友还在找詹姆斯的身影,质疑这么重要的场合为什么不来参加科比的追悼会?
对此,詹姆斯一直都没有回应,直到今年总决赛,詹姆斯成功率领洛杉矶湖人队赢得了总冠军,时隔十年,再一次捧起了奥布莱恩杯。结束之后,詹姆斯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发表了纪念科比父女的动态。很多人这个时候才意识到,原来詹姆斯一直都把科比放在心里面。其实詹姆斯和科比的感情是非常深的,只不过詹姆斯是一位非常专业的篮球运动员。在赛季里面,詹姆斯就是全心全意的打篮球,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结束之后,他可以表达自己的看法。所以说,我认为这件事中可以看出詹姆斯还是很用心的。
詹姆斯的前七年我觉得还是很有斗志的,去热火抱团也无可厚非!毕竟人各有志!任何球员都想拿总冠军。
当在热火的第四年总决赛脆败后,热火的即战力明显下降(都上了30岁),他选择了离开。
返回骑士不要谈什么家乡篮球,这个理由只能排在第三。第一是骑士有年轻的即战力欧文和操作空间换来另一个即战力乐福。第二是他仍然可以继续他的老大地位。第三才是为家乡夺冠!
詹姆斯之所以被很多人诟病,其实就是这次回骑士!第一,詹姆斯两次心口不一,一次大家信了,两次就都觉得他虚伪了!第二,他太精于球场外的算计了,他优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而非帮助球队渡过难关再创辉煌!这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打不过就跑去再报团!这点就像是个精明的商人而不是有热血的运动员!
本性显露:虚伪懦弱!
韦德对阿詹可以说仁至义尽了!
自06年拿下总冠军+FMVP后就已是功成名就,韦德完全没有逃跑去和阿詹抱团的必要,而事实上当时的韦德确实也只是把阿詹当做竞争对手,奈何阿詹主动投诚,韦德只能被动做“篮球兄弟”。
但逃跑去热火当“兄弟”的阿詹就不够兄弟了,11年总决赛韦德表现足够优秀,而当赛季的一阵一防超巨阿詹打得却像只鹌鹑一样,总决赛8分戏码联手巴里亚成全老司机诺维茨基的丰功伟业!
即便如此,韦德依旧识大体、顾全“兄弟 情感 ”,12年就让位于阿詹,终于成全了阿詹的总冠军成就,接着在13年韦德更是拼上膝盖帮助阿詹再夺一冠,两连冠到手,热火队的“兄弟篮球”看上去一片和谐!
然而在14年失利后,韦德依旧顾全兄弟 情感 ,表示自己可以继续降薪,想来阿詹与他即有“兄弟之情”又有他的大度让位为保证,从真实的 情感 出发,想必他的这位兄弟会留在热火。但没想到阿詹却虚晃一枪,所谓“兄弟篮球”不过是垫脚石而已,利用玩兄弟价值马上决定2再次逃跑!这一点阿詹他连波什都比不上,至少波什还表示重整旗鼓来年再战。
热火的4年让阿詹摆脱了“无冕之王”的无奈,但阿詹却把“出卖、利用兄弟、失败后立马逃跑”的虚伪懦弱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不会离开克利夫兰!
我要把天赋带到迈阿密。
我和博士韦德至少7 冠
第一 在热火收货了兄弟,收货了冠军,收货了各种荣誉!要想创造热火王朝有点难,14年总决赛雷阿伦的伟大绝杀拯救了詹姆斯。兄弟状态越来越不行了,这样下去再来冠军有点难!
第二 总经理莱利可不是软柿子,热火队里没有真的老大,只有莱利才是真正的老大,而且觉得不适合的人不会给你高薪!太抠太强势!
第三 也是最重要的,当一个人功成名就的时候他会想到他曾经的诺言!詹姆斯也不例外,他被骑士选中的时候的豪言壮语:把天赋带到克利夫兰,把奖杯 带回家,当他合同结束时候他的家乡情节在呼唤他,当初走的时候,
球迷焚烧他的球衣,撕毁他的画像,甚至当他代表热火回到骑士的时候那种嘘声,他知道应该知道该为家乡球队做些什么了!
当然是为了利益最大化,纵观詹姆斯职业生涯的每次决定都是以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怎样对自己最有利他会权衡的非常清楚,十分的理性和精明。
当时14年被马刺吊打之后,詹姆斯已经看到韦德伤病缠身且已过了巅峰开始走下坡路了,而波什在詹姆斯走后不到半年得了肺栓塞,也不知道是詹姆斯的幸运还是早有察觉。总之当时为了提升自己的 历史 地位如果继续待在热火已没什么希望。反观骑士经过了四年的蛰伏,积攒了一大批选秀筹码和薪资,足以为其招募引援,而且队内新星欧文已展现出非凡的得力能力和进攻创造力,已多次入选全明星且得到全明星MVP的荣誉,并且休赛期参加世界杯带领美国队夺冠并斩获世界杯“最有价值球员”称号,前途一片大好。在这种情况下,一边是前途暗淡,一边是潜力无限,相信明眼人分析完利弊之后都知道怎么选。更重要的还有两点,一是骑士经过多年摆烂,战绩已跌到谷底,正处于百废待兴的时刻,而欧文也已逐渐的成长起来,他们又很幸运的得到了状元,这个时候犹如一支股票跌到谷底已开始困境反转的时刻,不去买入更待何时?而且因为我詹姆斯的到来只要球队战绩提升,功劳就会记在我老詹身上,这算盘打的贼精!二是回到骑士,不但获利,更可得名。当年成为球队叛徒身背骂名,现在自豪的说“我又回来了!”,美其名曰“家乡篮球”,名利双收!
詹姆斯的每次选择都是这样,他会权衡各方面的利弊,不会在选择中掺杂感情,比如当年骑士为了留住他给他开出顶薪、球迷们张贴海报四处请愿,但他还是降薪到热火组团;后来韦德为了留下他自愿降薪一千万,但詹姆斯还是要走,毕竟留在热火已无利可图。也正是他理性和精明的方式,后来在“决定三”之前就能判断出他是一定会离开骑士去湖人的。
这就是詹姆斯的高明之处,相比之下,杜兰特的去勇士选择就差太远了!因为同样是组团,詹姆斯总是选择在组团前战绩正处于低谷但无论薪资和交易筹码都非常充分极具潜力的球队,这样进退自如,打的好可以把功劳攥住,打不好了也可以说球队本身就很烂也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杜兰特直接加入一直争冠球队,引起一片指责,把自己推向风口浪尖,拿了总冠军尚不能服人,如果丢了冠军,那可就丢人丢到家了!
主要是竞技精神差很多,没有现成的巨星他就赢不下更多比赛,更愿意吃现成的。
出走热火是因为韦德波什状态下滑了,回骑士也不是家乡篮球,真聊家乡篮球或承诺就不应该离开骑士。多次说话言不由衷,做为老爷们,做你说过的,说你能做到的。这是基本品质,就这么一个口是心非的人居然很多人把他当偶像,可见我们的很多年轻人三观有多不正了,没有一点责任感,心中只看中自己的利益,什么兄弟、什么家乡都扯淡。
不忘初心
篮球技能的终点是拿到总冠军;
功名成就的终点是情怀。
所以,16年夺冠后说:克里夫兰,This is for you。
詹姆斯当年在热火四进总决赛,两夺总冠军!却离开热火返回骑士队,这是为什么呢?作为詹姆斯的球迷都说詹姆斯有情有义,就是为了家乡球队夺得总冠军。这么说当然没错,但还是有着其它的别的原因。最重要原因是和杜兰特在勇士队一样,毕竟热火是韦德的球队,你詹姆斯能够夺得总冠军,是靠着抱韦德的大腿,总冠军的份量不足!而且随着韦德的年事已高,运动能力快速下滑,詹姆斯估计也是看到在热火夺冠无望了,因此找了一个借口就离开热火。而且这个时候詹姆斯的家乡球队拥有运动能力出色的年轻球员欧文,而欧文的传控能力被广为传颂,那么骑士队再补充一个内线乐福,妥妥的一个总冠军阵容,而到了骑士队就没有人会说他是抱团了,何乐而不为!所以,詹姆斯的心思缜密,情商高是出了名的!
至于原因有两点:
一,为了要为自己的家长球队得到总冠军。
詹姆斯在热火即使是四连冠也很有可能会离开热火,因为詹姆斯的内心是要为自己的家乡球队争夺总冠军。
二,因为詹姆斯要当主人而不当奴才。
对于詹姆斯来说,詹姆斯只忠诚于自己作为一个职业球员所应该具有的职业精神,而不忠诚于任何球队和任何老板。也就是说,詹姆斯会为效力的任何球队都全力以赴的打球。但是,詹姆斯不会把任何球队和任何老板当作自己要一直效忠的主子。也就是说,任何球队和任何老板都只是与詹姆斯平等的合作伙伴而已!高兴了就在一起合作,不高兴了就痛快的分开。所以,对于詹姆斯来说,所谓的忠诚就是奴才行为。因为只有主人才会要求奴才忠诚的。没人看到奴才要求主人忠诚的吧!以忠诚于哪个球队为骄傲的球员就是把自己当作奴才。
所以,詹姆斯并不想被别人认为自己是奴才。所以离开热火只是早晚而已。
每个时期的追求不一样而已,每个时期的詹姆斯都很清楚这一点。
从骑士转头热火,就是奔着总冠军去的,当时在联盟已经是第一人或者第二人了,个人能力已经无需证明,只剩总冠军一个未完成的追求了。于是有了第一个巅峰三巨头齐聚迈阿密的故事,在拿到两个总冠军以后,热火队韦德状态下滑,老将底薪的红利差不多都已吃完,资金空间不足以再引进大牌了。而当时欧文年轻力壮,资金空间可操作性也强,于是就有了“我要为克利夫兰夺一座总冠军”,强大的是人家真做到了。再往后其实荣誉对于老詹来说已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他需要为以后找个后路了,提高自己的商业价值,为以后孩子寻求一个更好的发展,洛杉矶无意是最好的选择,就像在中国想要去上海发展一样。
我曾经特别喜欢詹姆斯·哈登,因为他是科比之后出现的最好的得分后卫,而他连续几年的得分王就是最好的证明。但说真的,我现在不喜欢詹姆斯·哈登了,他越来越让人失望了。
詹姆斯·哈登曾经是联盟力捧的超级巨星,亚当·肖华特别喜欢詹姆斯·哈登,一直想把哈登捧成联盟第一人,可惜的是,哈登有些烂泥扶不上墙。他不仅没能成为联盟第一人,还逐渐失去了别人对他的信任。
我之所以讨厌詹姆斯·哈登,主要是这几个方面。一是,哈登拥有过人的天赋,可一直痴迷于夜店,浪费天赋。哈登一直被很多人称为“夜店小王子”,他和卡戴珊的情史差点毁了他的职业生涯。运动员除了天赋之外,还要通过训教保持竞争力,而哈登有些让人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二是,在莫雷事件中,哈登言行不一。在莫雷事件发生后,有很多球员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包括联盟第一人詹姆斯和火箭队当家球星哈登,詹姆斯从始至终都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莫雷言语不当,对中国造成了伤害。而哈登开始谴责莫雷的,后面立马180°大转弯,开始支持莫雷的言论自由了。这样没有立场的球员,试问谁还会喜欢他?
三是,前不久和篮网的暧昧。媒体报道哈登要加入篮网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这样的交易会发生的,毕竟当时保罗·乔治在通知雷霆交易自己的时候可是雷厉风行的,没有拖泥带水,一气呵成的。可哈登和篮网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最终却无疾而终了。哈登的信誉再一次让人怀疑,是不是他和莱昂纳德忽悠湖人一样,最终还是待价而沽,只是想让火箭掏更多的钱留下自己。
面对这样的哈登,我真的喜欢不起来,即便他年年都能成为得分王,成为一阵球员,在我看来,他还是无法成为让人喜欢的球员,你们觉得呢?
2010的夏天,詹姆斯居然在ESPN电视直播中公开宣布:“我将离开孕育我整个篮球生涯的克城,并把天赋带到遥远的东海岸迈阿密。”这也是所谓的决定,这一举动是臭名昭著的。
在詹姆斯宣布决定后,克里夫兰这座城市可是彻底炸了锅,他们曾经的城市英雄仅在几分钟后就摇身一变,变成了他们最可恶的敌人。
心中愤愤不平的克里夫兰球迷们难以承受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他们怒骂着、嘶吼着,并撕烂了甚至点燃曾经在他们心中最神圣的那件战袍。
对于詹姆斯的逃离,大多数球迷都表示愤怒,甚至表示不能理解。三个正值巅峰的巨星报团,这是史无前例的。对于詹姆斯的懦夫行为,大多数球迷嗤之以鼻。
从2010年夏天宣布决定至2018年,詹姆斯连续八年进入总决赛,东部完全成了詹姆斯的天下,其他球队毫无出头之日。
虽然不可否认的是,勒布朗的能力确实足够强大。但是无论是在热火时期,还是骑士20时期,三巨头都是标配,再加上一批忠心的带刀侍卫,勒布朗所在球队的阵容在东部是鹤立鸡群的。
而对于其他球队来说,辛辛苦苦一年,就是陪勒布朗热热身,为总决赛做准备,这是极其不公平的。这一情况直到詹姆斯去洛杉矶才得以改观,东部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东部球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虽然2008年,加内特、皮尔斯和雷-阿伦三巨头抱团,但是加内特已经32,皮尔斯31,雷-阿伦也33了,他们三人已经处于职业生涯暮年了,球迷表示理解。
而詹姆斯、韦德和波什的三巨头抱团,当时詹姆斯26岁,韦德28岁,波什26岁,这是什么概念?这三人均处于生涯巅峰。巅峰抱团行为,起到了极其负面的示范作用。
乃至于后来杜兰特加盟金州,伦纳德、乔治相聚洛杉矶,76人组建多巨头行为。
詹姆斯除了“决定”这一事件有些欠妥外,其他第事情可谓处理得滴水不漏。那个时候,他少年意气,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其他的时候,詹姆斯是一个情商极高的人。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詹姆斯的负面的形象也渐渐挽回了。
但是,詹姆斯的这一决定以及后来重返克城,直接给他带来了三个总冠军三个FMVP,这无疑会让他的江湖地位得到极大的提高。
詹姆斯的主动抱团行为,对于他个人而言,是有利的,詹姆斯通过这一抱团行为,得到了他在骑士10时期所苦苦求而不得的荣誉。
但是,詹姆斯的行为开启了球星们巅峰抱团的先河,以至于超级巨星都想通过更加轻易的方式,去获得总冠军。这让如今的NBA观赏性没有之前的强,一人一城的故事恐怕要成为遥远的传说。
当时在被绿军凯尔特人多次淘汰之后,合同到期的詹姆斯选择了去到迈阿密联手好兄弟韦德,同时波什也放弃了龙王的宝座,来到了美丽的东海岸。 几乎所有球迷在詹姆斯宣布决定一的时候都是震惊的:他们不相信孤胆坚守了这么年的皇帝会选择抱团。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嘲讽,从当时的言论看,大多数球迷都是愤怒的,
能理解的也就是詹姆斯的死忠粉或者热火的球迷了。甚至好多人都认为,哪怕一辈子无冠,只要詹姆斯坚守在克利夫兰,他也会成为 历史 上最伟大的球员, 可这一走,让多少支持的球迷动摇了心中的信仰 ,特别是那个时候他的粉丝都是四大分卫时期成长起来的,很多都痴迷于“一人一城”的英雄主义中。詹姆斯的这个行为让多数球迷不理解
这个首先不存在公平与否 ,这是正常的球员转会交易,热火队也是在正常交易的框架内进行的操作,可能唯一有一点瑕疵就是他们三兄弟私下已经做了沟通,决定了这个事情,而且韦德也自愿降薪,这个无可厚非。
特别是对于母队骑士来说,詹姆斯也是选择的先签后换:骑士队得到了2013年和2015年2个首轮选秀权,2个次轮选秀权,以及一个价值145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 后来骑士队利用这个交易特例通过交易操作获得了欧文的状元签。 这个是詹姆斯所能做到的最好方式了。
我认为从这一笔交易开始,“一人一城,一城一生”的超级球星生涯模式就发生了改变。 自此以后,相比于一人守一城的艰难作战模式来说,抱团成为了2010年之后球队交易的主旋律。
可能会有人说,凯尔特人三巨头不是抱团么?可有一点,詹姆斯、韦德、波什是巅峰期抱团,当时的他们都是联盟的顶级球星,韦德是联盟第二分位,波什是联盟最好的内线之一,詹姆斯更不用说了,正处在2连常规赛MVP时期。可彼时的加内特、皮尔斯、雷阿伦都已经过了巅峰期,而且凯尔特人是付出了非常大的代价才得到另外两位。
我认为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从这之后, 理想主义以及忠诚慢慢就消失 ,取而代之的就是极致的利己主义和走捷径的组队方式。
简单就是说:能大家一起干的事情就没必要一个人硬抗。
单纯从个人发展来说,我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行为。 当时连连败于绿军,加上身边的队友不给力,管理层承诺的强有力的引援一直不能实现,诸多的因素让詹姆斯不得不对未来有更多的考虑,此时他已经荣誉等身,但是唯一缺少的就是总冠军,虽然他们每年都是强队,但是詹姆斯内心清楚,单靠当时的阵容,要往前走有多难。
抱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为了不浪费自己的职业生涯巅峰,他做出了当时环境下最有利于自己的决定。
那么请问,一个对自己极度负责的人做出的决定,而且这个决定并没有对别人造成伤害,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么?
对于詹姆斯来说,这次抱团让自己拿了2个总冠军,并且成就了大满贯, 历史 地位也提高到了前五水平。这个决定真的非常的重要。
时间已经过去了接近10年,更何况詹姆斯已经成为了联盟 历史 上前三的人物,喜欢他的球迷也越来越多,他的影响力也是空前强大。现在回过头来看, 当年的那次决定是利大于弊的,但没有达到最好的效果,毕竟4年2冠实在说不上这是最伟大的三人组 。至于其他的影响,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詹姆斯在2010年“抱团”,导致现在很多球迷对他还是嗤之以鼻,但是你翻开他在骑士的前7年,没有赢得总冠军前他是没有经验!
在骑士的几次的失败他无法找到答案,虽然个人能力毋庸置疑,但是他不知道如何才能成为一只总冠军球队,而且骑士没有冠军底蕴,所以为了心目中的理想,他去了迈阿密和韦德,波什组成了3巨头,并且知道了该如何获得总冠军!
詹姆斯主动抱团的行为,没有对与错一说,任何事都是两面看,就像咱们工作跳槽一样, 为了自己的利益各方面你不能说这个人怎么样,而且最后在2016年詹姆斯回到骑士帮助了骑士夺得总冠军,算是还债了!而且詹姆斯抱团也不是第一人!
说到抱团第一个应该便是2004年的湖人组成了当时名震一时的F4,奥尼尔+科比+马龙+佩顿这样的一个超级阵容,而且这一个阵容也顺利的打进了总决赛,但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矛盾从而输给了当年的活赛,虽然这套阵容最终没能夺冠但是依旧逃不脱“抱团”的嫌疑。在湖人的F4之后便是2008年绿衫军的三巨头,当时由加内特+皮尔斯+雷阿伦组成的一套三巨头几乎称霸了东部,如果不是加内特第二年的受伤,如果不是帕金斯在第三年受伤那么绿衫军或许真的能够豪夺三连冠。
所以说球迷愤怒是正常的,毕竟詹姆斯荣誉在那放着,但是爆开个人 情感 来说,詹姆斯做的不算错,对于联盟影响算是负面的,开启了三巨头的先河,荣誉的话都是詹姆斯自己所得,没有对错一说!
而且总有人说是因为热火韦德老了,波什不行,所以詹姆斯才离开热火,其实詹姆斯可以因为这些走,可以去很多强队,为什么去了一个连季后赛都打不进去的骑士?离开一个磨合了几年而且只仅仅倒在了总决赛的热火,就为了欧文去的骑士?我想他一定是想为自己的家乡,也可以说为了梦开始的地方争取一个希望。
任何事都要刨开去两面看,而非单一的去看问题,詹姆斯的这一系列生涯操作,肯定有错有对,但是在错与对之间我们无法忽略他的伟大!
作为世界篮坛竞技水平最高的联赛,NBA汇聚了来自全球各地的顶尖篮球人才,也正是因为联赛水平非常高,让球员很难通过一己之力率领球队夺得总冠军,虽然詹姆斯在加盟骑士队之后展现出了自己超强的个人能力,但是在他终于率领骑士队在季后赛击败活塞队之后,却迎来了另一个更为强大的对手绿军凯尔特人!
在06-07赛季结束之后,凯尔特人总经理安吉交易来了加内特和雷阿伦,再加上球队此前的核心保罗皮尔斯正式组建了绿军三巨头,三名当时联盟极具战斗力的球星迅速提升了凯尔特人的战斗力并且多次在季后赛成功阻击了詹姆斯,相比于如此强大的对手,骑士队的管理层却没有为詹姆斯找来能够帮助他抗衡绿军的帮手,虽然也有奥尼尔和大本这样的冠军球员加盟骑士队,但是都已经是过了巅峰期的老将,始终得不到强援让詹姆斯心灰意冷决定离开克利夫兰。
虽然在加盟热火队之后,詹姆斯如愿带领球队成功连续四年闯入总决赛,并且夺得了两个总冠军,但是詹姆斯兄弟篮球也让他的声誉降到了最低点,若不是在结束热火职业生涯之后重返骑士队,并且率领球队夺得了队史首座总冠军奖杯,詹姆斯很可能到现在都会被球迷诟病当年的行为。
但是不得不说詹姆斯离开骑士队错失了变得更加伟大的机会,以詹姆斯的个人能力,只要骑士队管理层能够为其带来一个战斗力不俗的帮手,詹姆斯完全有能力率领骑士队夺得总冠军,如果从进入联盟开始都更换球队,并且在骑士队三次捧杯,詹姆斯的 历史 地位将会比现在更高!
如果把任何一个球迷放在詹姆斯当初的位置上,相信绝大多数都会选择离开骑士队,毕竟职业球员的巅峰期并不是非常的长,尤其是詹姆斯这个级别的球星,肯定不甘心成为一个失败者,而他在热火队夺冠之后重返骑士队,也能看出他对于克利夫兰的爱!所以不能单纯将当初的离开说是对或者错,更多只是一种无奈!
时至今日,还有很多人会谈论起当年詹姆斯离开骑士,转头热火的选择是否正确,在我看来,这个选择是没有错的!
就说当时的东部,詹姆斯已经几次折戟季后赛,身边真正能帮到他的人很少,隔壁绿军有皮尔斯、隆多、阿伦、加内特四人抱团,老鹰有先发五虎,还有霍华德领衔的魔术,整个东部强的队伍都有都有几个人能真正帮到核心球员,可是詹姆斯没有。正值巅峰期,难道詹姆斯不想乘年轻拿下总冠军吗?
当年莱利瞅着詹姆斯想拿总冠军,于是先弄来波什,随后三言两语就将其拿下了,这其中,韦德肯定是起了相当大的作用的。大家都知道詹姆斯和韦德的关系有多好,两人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表达想在一起打球,说真的,当时詹姆斯加盟热火我一点都不意外。 因为在东部不仅常规赛压力小,还能身处大城市,和兄弟一起打球。
组建三巨头不是凯尔特人最先开始搞的吗?就因为加内特、皮尔斯、雷阿伦等人年龄大了,人缘好就没人说了?
詹姆斯想要总冠军,NIKE公司、詹姆斯背后的支持者都想要他拿总冠军,一个没有荣誉的球星,商业公司是不会主推的,而且噱头越多,带来的曝光度也就越高。
所以说,“抱团行为”并不是詹姆斯愿意这样做,而是那个时代的种种因素加在一起,让老詹不得不抱团拿总冠军。
各位,意下如何?
谢谢阅读,祝您心明眼亮~
莎士比亚曾说过:“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2010年詹姆斯主动“抱团”的行为,很多球迷表示不理解,甚至有的加入了“詹黑”的行列。但作为一名詹姆斯多年的球迷,我对詹姆斯在10年夏天所做的这个决定表示理解和支持,多年后,也为他的这个决定感到骄傲。按照题目要求,我将从四个方面来阐述我对詹姆斯这一决定的看法。
2010年,当詹姆斯在直播节目中“高调”的宣布,将自己的天赋带到南海岸迈阿密,与韦德和波什组成“三巨头”时,大多数球迷表示不理解,尤其是克利夫兰的球迷,更是通过烧球衣、直播辱骂詹姆斯等各种方式来表达他们心中的愤怒。因为在他们看来,詹姆斯就是属于克利夫兰的,他应该永远呆在这里,不管球队成绩如何,他都不应该离开。
但我想说,你们这样想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是也有点自私了。詹姆斯的离开也许让你们失落,让你们难过,甚至让你们多年的信仰瞬间崩塌。但我想说,他真的努力了,从03年到10年,他整整努力了7年,但还是未能拿到一个总冠军。篮球是一项团队运动,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对抗一整支球队,强如乔丹和科比,也需要皮蓬和奥尼尔的辅助,难道天赋满满,实力超群的詹姆斯,在无法获得队友的给力帮助后,就不能够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发台?就应该一辈子死守一个地方,然后这就叫“忠诚”?,这种想法未免有点太自私了!
这个不好评判。在詹姆斯加盟热火的4年里,他带队连续4年杀入总决赛,2次夺得总冠军,打散了“雷霆三少”和绿军“三巨头”,在一定程度上,可谓是重新定义了NBA夺冠的方式。那就是要尽可能的引进更多的巨星,稍微补强一下角色球员,只有这样,球队才有可能夺冠。这显然对整个联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杜兰特离开雷霆加盟勇士,组成“五巨头”就是最好的证明。而这个影响显然不能用简单的正负面来评判。
显然是对的。在詹姆斯加盟热火的4年里,2次夺得NBA总冠军戒指和总决赛MVP,从2010-13赛季,连续3次入选最佳防守一阵,还获得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金牌。所以,加盟热火,对于他个人荣誉的积累来说,绝对是正确的选择。
对于詹姆斯,你可以不喜欢他,但请不要黑。你没经历过别人所经历的,又凭什么对别人所做的决定指手画脚,甚至上升到言语攻击。好在詹姆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克利夫兰捧起了布莱恩特杯,要不然,被黑的更惨。而作为一名真正的球迷,只需要默默支持他就足够了。
毫无疑问,詹姆斯做出了职业生涯最明智的决定,即便他因此承受着巨大的风险。
提起2010年夏天,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毫无疑问是詹姆斯、韦德和波什三英聚首迈阿密热火。着实,当时詹姆斯在南非足球世界杯的进行期间,抢了足球的风头,这也是他影响力的超凡体现。以当时的角度来说,几乎所有人都对詹姆斯以直播的形式宣布结果这一举动非常不满,毕竟这伤害了克利夫兰球迷的心,同时也太过张扬。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于这一事件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在我看来,这是詹姆斯职业生涯最明智的抉择,真正迈开了改变命运的步伐。
为什么这么说呢?经历了长达7年的坚守与竞争,詹姆斯将自己最青春的年华奉献给了骑士。然而年复一年,骑士的竞争力并不足以竞争总冠军。即便是想要引援,也没有出色的球星愿意来克利夫兰这座小镇一样的城市。起初也有过三英聚首克利夫兰的提议,但很快遭到拒绝,波什根本不愿意前往贫穷的克利夫兰,也代表了大多数球星对于克利夫兰的态度。不得已而为之,詹姆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宣布前往迈阿密,追求总冠军的梦想。值得一提的是,詹姆斯之所以以直播的高调形式宣布,是为了慈善事业,这在此后纰漏的消息中被我们广泛知晓。
如果詹姆斯没有主动选择追梦,那么他几乎不可能如此非凡的成就。在克利夫兰,詹姆斯很可能成为下一个马龙。毕竟在克利夫兰,球队花大价钱得到的都是薪资性价比糟糕的球员。他们往往实力匹配不上薪资,但无奈没有人愿意来这里,骑士只能如此。而詹姆斯毕竟只是一个个体,无法孤军带队取得总冠军。这个世界有人一出手就在金粉世家,詹姆斯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并非如此。所以想要改变命运就要承受更多的东西,即欲戴其冠必承其重。而主动改变命运,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因为你成功的通道本来就很窄。如果说当初你无法理解詹姆斯的抉择,对他抱有质疑和嘲笑。那么现在,是时候停下来思考了。
任何一件事,每个人站的角度不一样,那么他给出的观点也就不一样,詹姆斯报团加盟热火这样的行为,到底是对还是错,没有绝对的说法,但不能否认的是詹姆斯成功了,在热火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总冠军戒指。
当詹姆斯没有加盟热火时,马刺是他的苦主,甚至还有凯尔特人,骑士的球市注定吸引不了大牌球星,甚至是能力较强的球星也不会第一时间考虑骑士,即使骑士有詹姆斯。在每年都被淘汰的情况下,詹姆斯受够了失败,他在全美直播的电视屏幕上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把天赋带到南海岸”。
接着我们都知道了,在韦德、詹姆斯和波什的带领下,热火迎来了三巨头时代,不可否认这个组合成功了,他们在四年里拿下了2个总冠军,特别是詹姆斯,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尽管是在兄弟的帮助下,但是他也赢得了名和利。
热火注定是詹姆斯的腾飞之地,而骑士却是詹姆斯的封王之冠。即使在今天,詹姆斯依旧会受到报团的非议,但看当年骑士的阵容很难夺冠,或许就像加内特说的那样,别让你的愚忠耽误了你。
文/爱 体育 的猫咪
如今因没有球赛可看,球迷们也纷纷观看曾经比赛精彩视频,而作为目前NBA流量最大球员“詹姆斯”球迷自然不会放过,对于詹姆斯的职业生涯一直存在争议,有的球迷认为詹姆斯一直是依靠“抱团取暖”夺冠的球员,并且将曾经在2012年詹姆斯选择加盟热火队,与波什、韦德组成“超级三巨头”引来无数吐槽点,当时詹姆斯选择加盟热火队究竟是对还是错?
一直以为,“詹黑”所扮演的角色一直陪伴詹姆斯职业生涯,在2012年詹姆斯加盟热火队的这项决定在当时看,就是奔着“总冠军”去的,从成绩看在詹姆斯选择加盟热火队后,热火队连续四年挺进总决赛,取得两次总冠军,至少詹姆斯的选择令自己得到想要东西,而詹姆斯的抱团将“三巨头”标签成为当时联盟最热议的话题,而首发阵容强,替补无力也成为当时多巨头球队需要解决的话题。
对于詹姆斯抱团的行为,球迷们持两种意见 ,不过对于NBA联盟而言,詹姆斯当年选择加盟热火队却改变了NBA格局,曾经“一人一城”不再是忠诚的代言词,而能为球队带来实质性的帮助,商业性的提升,球队求之不得;所以詹姆斯当年选择加盟热火队,不仅成全了自己也成就了NBA联盟。曾经媒体采访詹姆斯时表示: “自己不后悔当年加盟热火队,虽然背着辱骂声,不过我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只不过当年选择公开加盟的方式欠妥”。
其实在当下NBA联盟是一个商业帝国,任何事情出发点是围绕商业而考虑,如今多名巨头组队仿佛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曾经的一人一城的确一去不复返,所以詹姆斯当时的抱团其实可以理解,为了争夺自己的荣誉,当时引来一些骂声是值得的,至少在热火队四年得到过总决赛MVP,获得过两次NBA总冠军,詹姆斯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目前NBA小球战术成为“新时代”的打法,合适、薪水、年龄等诸多原因成为球队选择球员加盟主要考虑的因素,并不是任何球星抱团在一起均会1+1>2,每支球队的技战术及打法均不同,所以当下球员应理解抱团行为,只要能取得成绩一切都是值得的,这点詹姆斯开创先河。虽然一人一城结束,并没有什么忠诚可言,但这就是现实,需要球员们去适应。
文/隔壁老王侃球
詹姆斯是多少人心中的偶像,当然也包括我在内,谈一谈詹姆斯为什么能拥有如此之多的粉丝,他身上到底存在着怎么样的优点,让人们这么喜欢他呢?
詹姆斯从小就生活在贫民窟,可是他却不同其他的贫民窟孩子一样,他积极乐观向上,他是一个极其乐天派的一个人,他从来都不会去抱怨,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总是行动大于语言。他在生活上极其的节约,甚至在没有wifi的情况下不上网,就为了省那点流量费,但是詹姆斯在公益上绝对是极其的慷慨大方、毫不吝啬。他甚至建立了一个慈善基金会,专门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生活上如此吝啬的人却慷慨大方的投入到公益事业,敢问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詹姆斯在球场上遭受的恶意犯规,老詹嘴一瘪,想发怒又忍住了,最多向裁判抱怨下,如果惹得裁判一瞪眼老詹就给你来个机械舞,从来没有什么挥拳之类的暴力冲突。 詹姆斯说了,他不想让个人情绪伤害影响球队,第二点就是不想给喜欢自己的球迷树立不好的榜样。这才是真男人啊,这才是给我们带来正能量的偶像啊!
论努力程度,都说詹姆斯是天赋异禀,但是谁看到他背后的努力了?从刚进联盟时期还略显瘦弱的青涩少年到热火时期为了打大前锋增重到现在的减重。体重是说增就增说减就减,这让那些说减肥的却怎么减都减不下去的胖子情何以堪。从跟奥拉朱旺学背打到跟雷阿伦学罚球,说实话光罚球姿势老詹就改不知道多少个了,这背后是难以想象的自律和努力。殊不知,你有你的凌晨四点,我有我的卡车轮胎。
詹姆斯身上的优点、自制力、为人处事的方式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努力奋斗的,这就是詹姆斯被那么多人接受和喜欢的原因了吧。
在不久之前湖人对阵费城76人的一次比赛中,詹姆斯生涯总得分达到33746分,正式超越科比,位列历史总得分榜第三位,排在他前面的分别是爵士名宿卡尔·马龙(36928分),贾巴尔(38387分)。以詹姆斯目前的身体和竞技状态来看,很有可能会在他退役之前超越贾巴尔,成为历史得分榜第一名。
但是,历史第一得分手这个称号更多地是依照生涯场均得分,而不是生涯总得分来评选的。说起“历史第一得分手”,人们更多地会想到场均得分榜第一名的迈克尔·乔丹,而不是总得分榜第一位的贾巴尔。
乔丹是篮球界公认的篮球之神,NBA历史第一人,在篮球界留下了许多不朽的传奇。乔丹拥有及其丰富的得分手段,无论是冲击篮框、中距离跳投还是三分投射,乔丹总是能够轻易地将篮球放入篮框。詹姆斯虽然也是历史顶级的得分手,但是距离乔丹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乔丹常规赛生涯场均得分是3012分,位列历史第一位,而詹姆斯以2709的场均得分位列历史第四位。在詹姆斯选择加盟湖人以来,尤其是身边多了“浓眉”戴维斯这位超级得分手之后,詹姆斯在自身打法上有了不少的改变,他在进攻端做出了更多的牺牲,更多地选择组织进攻而不是自己得分,这一改变使得他的场均得分大幅度下降,本赛季他的场均得分为25分,达到了除新秀赛季以外的最低水平。以这个态势来看,詹姆斯离“历史第一得分手”的位置将会越来越远。
写在前面:阿球对于詹姆斯没有过多 情感 ,只是湖人作为老大的母队,支持一下湖人而已,属于非黑非蜜,毕竟夸多或黑多都会有被喷的危险,这里只是摆数据和举例子客观讨论一下他的生涯。
写到小皇帝詹姆斯,非常好写,因为可以写的内容很多,随便粘两句就是一篇;但同时也非常难写,因为他的生涯太长,要写的内容太多,一时半会写不完。正因为詹姆斯强壮的体格(高中还玩过橄榄球也是一阵,全面到跨项目)以及坦克式的打法,曾经有人说,“以詹姆斯的打法,在NBA风光不了几年”后来不知不觉变成“以詹姆斯的打法最多打到三十岁”,现在他36岁,一句“出道即巅峰,一巅十七年”的话年年往上涨数,年年却又被ESPN现役球员排行榜摆在前端,今年又是第一,可能黑他的人很气,迫切希望他快点受伤,结束生涯,但却屡屡遭打脸。
是的,不得不承认,他的巅峰期太长了,经历了黑曼巴科比(可惜没在季后赛碰过)、绿军三巨头、魔兽霍华德、小牛老司机、马刺GDP、雷霆四少(含伊巴卡)、勇士浪花兄弟、热火硬JB的巅峰对决,再到现在的新人077和约老师的挑战。熬过了多少球员巅峰期和球队的王朝,而他现在却还是夺冠热门(换队问题后面说),这一定是和他自律的饮食起居习惯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锻炼有关,这点不可否认。
其次是荣誉,2003年,詹姆斯被骑士队以状元签挑中。03年NBA最佳新秀+最佳新秀一阵;07年得分王;17年助攻王;16届全明星+3次全明星MVP;13次最佳一阵(二三阵懒得写了);5次最佳防守一阵;2次奥运金牌;四届总冠军+总决赛MVP。
说到詹姆斯的总冠军,一定是离不开“抱团”二字的。从07年开始,骑士被绿军接连淘汰三年。连续倒在一支球队脚下,遭到了抱团鼻祖绿军三巨头(我隆多好歹也算个球星[奸笑])的围攻,詹姆斯的自信心受挫,改变了对篮球比赛的看法,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远赴大洋彼岸,寻找他的“兄弟篮球”。
2010年7月9日,詹姆斯在万众瞩目之下,透过ESPN举办的全国直播特别节目“The Decision”宣布要将天赋带去南海岸,与迈阿密热火队签约。与韦德,波什组成三巨头阵容。承诺要为热火带来不止一座两座三座总冠军(实际也就俩)。
本来走就走了,但竟然还卖关子放到节目上去公布,一时间惹怒了无数球迷,开始烧他的球衣。也是自此,零散质疑他能力的人们,正式形成了庞大的“詹黑组织”。
2014年7月12日,詹姆斯再次在《 体育 画报》上发表公开信,宣布将回归骑士。抛弃了刚过巅峰期韦德和波什的“兄弟篮球”,与乐福、欧文组成三巨头,寻找“家乡篮球”,并誓言要为克利夫兰带去总冠军。
这又招致了热火球迷的不开心,但好歹四年两冠,还要啥自行车啊。不过这又进一步壮大了“詹黑”的势力。
随着勇士王朝的快速崛起,小球时代的迅速发展,欧文中途离开,乐福伤病缠身后,在骑士四年只得一冠,喊出那句“Cleveland!This is for you!”后的詹姆斯再次离开了家乡。
詹姆斯最终来到了大城市洛杉矶,不过这次不同的是,他没有提前约好组巨头(以湖人实力和传统组巨头也是必然的,这点应该能算到),而是只身前往,随后腹股沟拉伤,生涯自04年首次无缘季后赛。次年不出所料,吸引到了巨星浓眉戴维斯,而这次“詹黑”的势力也达到了顶峰。有了联盟第一大前锋,詹姆斯最终再次顺利捧冠。
没错,相较于老司机和大梦的单核带队,ok、科比家嫂和韦德奥尼尔的双人组合,亦或是马刺GDP和勇士浪花兄弟(无杜兰特)这样的本地产的巨星组合,詹姆斯的前三冠中,他的价值含量显然没有那么多。但是湖人这冠,双人组夺冠,阿球觉得还OK,毕竟史上双人组夺冠数不胜数,连乔丹身边不算罗德曼也还有个皮蓬呢,而且湖人向来有巨星组合的传统,即使没有老司机和大梦这样的冠军含量高,但这一冠还是有分量的,不要说是因为同城劲旅快船早早出局、受疫情影响隔离比赛或者是其他球队有伤病,那些不是詹姆斯能操控的,大家的机会都是平等靠自己争取来的。只要后面不要再换地抱团了,我觉得“詹黑”人数现在也就是顶峰了。
其次是数据,如果说总冠军是抱团来的,水分大,那说到数据,一定有人会说是詹姆斯刷出来的,那么就来客观数据看一下,詹姆斯在 历史 第七出场时间和第三十的出场次数下,得到了 历史 第三的得分数、第四十八的篮板数、第八的助攻数、第十三的抢断数、盖帽数排105(数了一下,还差25个进前一百,这赛季有戏)。
数据堪称全面,首先来看,赢球一定要得分,所以刷得分是没必要的,他又不是那种垃圾时间还赖在场上刷分不下来的人;其次是抢断和盖帽,这个根本不是自己能控制的,而且也是越多对比赛赢球影响越大;然后是助攻,詹姆斯可查到的数据显示,他高中四年的个人数据分别是高一18+6+3,高二是25+7+5,高三28+8+6,高四直接30+9+5,一年比一年表现好,而且全面,四年詹姆斯率领球队共取得了101场胜利,高中时期只输过6场比赛,胜率惊人,因此进入NBA教练也是围绕他这一特性进行阵容搭配和战术布置,球队肯定是为了赢球的,你负责传到球,能给早年骑士带到联盟第一,那就可以让你这么打,而且也不会哪个球星光靠刷数据就能刷到助攻王的。最后就是篮板,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队友到手的篮板不抢,让给他,这种情况的可能性阿球并不能排除,那就保守算他每场刷两个篮板,生涯1270场也就是2540个篮板,目前9440-2540=6900个,仍然可以排在一百名左右,而且打完这个赛季同样可以进前一百。所以我也愿意承认他在数据方面的伟大。正如我开头写的,这些成就都是他通过自律和努力换来的,汗水里证明这一切。
在去年12月31日,湖人对阵马刺的比赛中,小皇帝詹姆斯以26分5板8助攻的数据带领湖人轻取昔日宿敌(连马刺王朝都没熬过詹姆斯的巅峰期),根据统计,算上这场比赛,这是他连续第1000场比赛得分上双。连续1000场比赛的得分纪录排在 历史 第一位,第二是乔丹的866场。
以詹姆斯的状态,再打个三四年不成问题,这段时间内,不管大家认可不认可, 历史 会不断被他改写,记录会不断被他打破,注定会被载入史册,而他到底是不是第一人,就留给剩余的时间以及大家去讨论吧。
说完场内再说下场外吧,詹姆斯是人生赢家但不仅局限于篮球场上,他有耐克里的詹姆斯系列运动装备,近两年还投资了饮食界Taco,十足的商业鬼才。
除此之外,他还获得过肯尼迪最佳公民奖,它是NBA 历史 最久远的慈善奖项。是针对社区贡献和公民精神的奖项,以表彰他为NBA联盟做出过杰出贡献并且致力于 社会 区公益事业,这个阿球无法从内心分析他是否真的是这样重视民众的人,是否是团队公关推动的,但从结果来看,他的确推动了篮球行业的发展以及他帮助家乡阿克伦的弱势青少年提升教育机会,并且为家乡社区创造了长期的变化,超过1,100名高危青少年通过他的勒布朗家庭基金获益,这项基金专门用于鼓励孩子待在学校并升入大学,做出了这些公益贡献,实际造福了民众,这一点是获得了阿球的肯定的。
最后,同样是希望詹姆斯能保持 健康 ,数据和荣誉都与我无关,我还是比较想看到史上第一对父子组合的!欢迎大家下方讨论,喜欢篮球、爱讨论的朋友也可以加关注,阿球将持续更新,与大家进行讨论,希望文明用语,提倡摆数据,举例子,讲道理,辩论思维,不喜勿喷。
作品提要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1843—1916)出身于美国一个富裕家庭,自幼受到良好教育,是美国少有的不为谋生而写作的作家。1862年进入哈佛法学院,但兴趣却在文学方面。在此期间,詹姆斯遇到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后成为终生好友。1869年游历欧洲,遇见了福楼拜、莫泊桑、左拉和屠格涅夫,受到他们的影响。詹姆斯认为美国社会的物质倾向和缺乏高雅文化不能给他提供文学创作的素材,乃于1876年移居英国。之后发表成名作《黛西·米勒》,后来又发表长篇小说《贵妇的画像》,更是受到评论界的广泛好评。詹姆斯拥有异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心世界,他的小说非常关注人物的内心活动。詹姆斯和他哥哥威廉之间几乎终身的相互竞争是影响他性格的重要因素之一。1915年,詹姆斯加入英国国籍,同年,被英国国王乔治五世授予勋章。
作品选录
《奉使记》的写作被认为是“一个不再年轻的男人在他生命历程中某个重大而有趣的时期的画面,前后约六个星期”。詹姆斯自己在1899年就有这样的六个月时间。那时他遇到了汉德里克·安德森,买下兰姆屋,写下了《秘密泉》,之后突然发现——剃掉胡须之后——自己想写些有关“整个人类秩序”的东西。他所写的关于中年主人公的这部小说传达了一个最基本的信息,既是给读者的,也是给他自己的: 人必须头脑清醒地,并且“有足够的活力”活着,充当给自己“鼓劲”的力量源泉。57岁时,他似乎完完全全开始了一项新的事业: 这显示他在经历了差不多二十年时间之后,再次回到当初使他成名的“国际”题材。他重新拾起这一题材,欢愉之心毫不加掩饰;他重新回过头来,讲述了一个美国人在巴黎的故事,仿佛又回到当年写作《美国人》时的33岁。他在这部新小说里写了新英格兰人的僵化思想和“欧洲”世界大同主义的宽松态度。在从前的罗曼司小说中,他讲过克里斯托弗·纽曼一心要进入福勃格·圣·格梅大街,一如巴尔扎克小说里那个来自外省的年轻人。《奉使记》将写成一个上了年纪的人的故事。这位主人公身在法国首都,冲破新英格兰道德良心的外壳——他发现自己尽管年龄已长,但有了天真无邪的眼光后,让他看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詹姆斯在花园的凉房里口授他的小说,感到他手里所有的资料都“像千篇一律的好天气一样按照我的命题进行了安排”。他用了大约八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这部小说。里面的十二个部分每一部分代表一年当中的一个月,都画上了图画和场景,使用的是他写剧本以来本已熟稔的技巧。“什么也没有抵制,什么也没有暴露,”詹姆斯说。他总是说这部小说“写得最好,是我的作品中写得‘最全面的’”。不错,这部小说在主题上和表述上都具有原创的和谐,以及形式与内容恰到好处的完美对称。
《奉使记》中没有一处速描不能够传达出这部喜剧的闪亮光辉和机智光芒、以及其中情景和对话里的微妙讽刺。詹姆斯手法娴熟老道,得心应手地运用这些方法解剖了美国和欧洲,重新想象了他的国际神话。他告诉自己美国一直是外省,而他很英明地住到了文明高度发达的地区。美国是纽瑟姆夫人,是冷面无情、顽固不化的力量,毫不妥协,非常苛刻: 她就在那儿,在伍莱特,或者在上百个那样的城市里。在那里,价值观模糊不清,人人都为此付出代价——这是不敢表露情感、因循守旧和按部就班的代价。人不能够“像自己那样活着”。纽瑟姆夫人依恋自己的孩子,要求他们守在家里,拒绝让他们长大,去过自己的生活。她“严格地用自己的方式让孩子们守在自己身边”。书中随意提到了唯一的一种解决方法——詹姆斯找到的方法:“你只能从道德上和心智上摆脱她”。先期派出的使者学会了如何缓解自己在道德和心智上的束缚。他要回到伍莱特这个“并不肯定它应当享受生活”的地方,承认欧洲是不道德的(按照伍莱特的标准),承认欧洲给他提供了一个美丽的自由幻影。他可以在自己的幻想中生活——如果他继续去经历,不要求用伍莱特的尺子去丈量生活的话。
詹姆斯讲述的《奉使记》风格复杂,叙述含蓄,他在此之前从未用过这种技法。这种叙述方法表明,他终于同日渐减少的全知叙述视角和解了。一个人决不会知道一切。他决定让他的读者感受到这一点,而不是沿袭旧法,在小说中讲述一切。詹姆斯违反了使小说成为当今时代最为流行的艺术形式的东西,他为此付出了代价。詹姆斯没有让小说去满足人们的好奇心,而是把它变成制造神秘的工具。他只允许读者从小说中所知的和从生活所知的一样多。而且,从第一次起他就一直发展了一种可以移动的广角。在老式说故事的方法里,这样的结果是没有行动的小说。其激动是智力的,其愉悦存在于逐步展开的微小细节的过程之中: 画面是加了框架的。在小说开头部分,我们的感觉是看到了一系列照相机——而詹姆斯在这架现代照相机前已经写了很久了。我们首先透过斯特莱特的眼睛看到纽瑟姆夫人,“一个女人……姿色——不再青春荡漾,不再身健如牛,但集于一人之身二者还算和谐。”我们首先透过她的眼睛看到斯特莱特,眼光故意有些转移,“他的主人见到的,她可能会相信的,有些被好意地改变了。这是一个中等个头的男人,稍稍有点松弛,年龄也许比中年还要多点——一个55岁的男人,一眼望上去的特征是那张脸明显地没有血色,发暗,一脸黑胡须,浓浓的,蓄着典型的美国发型,直直地起来,然后慢慢垂落下来,满头乌发仍然很浓密……”接着我们一起看到了两人,“两人的肤色都是健康的棕色,高挑的个头清瘦的脸,两人面部的凹处、看上去不成比例的鼻子和有些灰白的头发都表明,他们可能曾经是兄妹。”人们常说,《奉使记》的故事全部是从斯特莱特的“视角”讲述的。但没有多久我们却会发现,詹姆斯用“调整过的”视角写进一大群证人、第一人称闯入者、旁观者、许许多多个人;他不断移动着自己的相机;他要我们运用想象力,去欣赏他在故事最中心的地方为我们展现的各种人物关系。
如果按照小说里的这种发明、它的原创风格及它的心理结构去阅读,我们就会看到在语言学历史的道路上有面司汤达式的镜子,在这面镜子旁边走过普鲁斯特、乔伊斯、伍尔夫、福克纳和许许多多其他作家。这部小说可以被称作第一部真实的“现代主义运动”杰作。其形式结构预示了《尤利西斯》的结构;其冗长的河流般的句子映着普鲁斯特的回忆性小说的叙述痕迹。其对情感“光环”的追求给伍尔夫的小说实验投下一个长长的影子。
除了小说叙事的“技巧”和思考周密的实验、除了精心构思的对称设计、“谋篇布局”中的谨慎——含蓄,展开信息时故意以退为进,即拒绝把事情专门化,如小说《拧紧螺丝》中——除了所有这些之外,小说代表了亨利·詹姆斯生活中的中心神话。詹姆斯很早之前就认为,他选择了欧洲是明智之举,沃莱特和纽斯曼夫人——即美国——不能为他提供自由的感觉,而在国外他为自己赢得了。欧洲就是艺术、彬彬有礼、古老油画里的风景、像德·维奥奈特夫人的有趣女人,在她们的公寓里可以找到法兰西帝国的历史;或者说,欧洲是塞纳河畔——或泰晤士河畔——莫泊桑悠闲的下午,是文明把自己绘入画中的路边客栈。沃莱特充满了纽斯曼一家的狭隘心胸和短浅的目光;它不是适合自由精神的地方。它完全是受了束缚的——僵化的、死板的。
在神话的层面上,而且由于詹姆斯生命中早年各种混乱的关系的情感原因,他似乎依然在做斗争,对手是强大的、对他很有控制力但却慈祥的母亲——以及他童年里和青年时代其他权威人物。首先是美国本身。母亲在沃莱特(或剑桥)坐等着,她要儿子在他去历险的那个世界里完成任务——但是要在母亲手中的线的那一端。他挣扎着要获得自由,在国外追求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永远处于受监护的状态。在欧洲他有了别的母亲。高斯特利**代表了他思想上的母亲——甚至他的哥哥;德·维奥奈特夫人是“欧洲”和 。她的盎格鲁-法兰西身份代表了她身上的两种文化,这在詹姆斯身上同时相见。她也是妖妇式母亲,很神秘,也是让人焦虑的源头。我们不妨稍做停息,看看詹姆斯如何给高斯特利**和德·维奥奈特取名的。詹姆斯的母亲名叫玛丽。高斯特利**叫玛丽亚,德·维奥奈特夫人叫玛莉。在小说的神秘的象征主义当中,詹姆斯生命中的两个祖国都占有主要位置——宽松的欧洲、苛刻的美国。而且,他必须做出选择。他只能接受四处漂泊的观念。
因此,我们看到詹姆斯的母子情把他紧紧地束缚在昆西大街、波士顿和纽约。为了在心理上斩断这种母子之情他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斗争。在小说的结尾,他本可以把斯特莱特送回沃莱特——因为他自己已经准备好回国去了。从写这本小说的时候起,他听从了表兄弟、表姐妹、堂兄弟、堂姐妹们的意见,开始在小说中提到美国孩子必须有根的意识。环境为他提供了横跨大西洋的根,但他再也不能肯定故乡的根是否更好。实际上,他也是在说,如果他留在国内的话,他的生活观也许不会这样模棱两可。然而,这种似是而非却使他的艺术生涯成为可能,使他在美国与欧洲的优劣之间不断取得平衡。也是这种似是而非使他成了小说大师亨利·詹姆斯——并且写出了《奉使记》。
亨利·詹姆斯早年在美国时很向往欧洲,而到了欧洲他又觉得自己要说,英国不是自己的家。在(美国的)昆西街,只要威廉姆在家,他在孩子辈中永远是排行老二;在(英国的)玻尔通大街,他很长一段时间是一个“观察力敏锐的陌生人”。现在,他成年累月住在这里,此处是他的再生之地。他把自己一生中丢失的身份重新合并起来了。他可以说美国是他的家。美国肯定“没有半点魅力,这很残酷。”破坏者毁坏了他青年时代的美丽风光。“灾难、暴力和残酷此起彼伏,一波又一波”。詹姆斯想到此就心痛;他说耳畔响起那些恐怖的声音就忍不住要后退几步。他想永远缩在英国的兰姆屋里。他“不可能苟活下来,如果这一切全部重新来一遍的话。”他颤栗着;他痛苦着;他蜷缩着;然而“我在你们当中住过的十个月重新点燃了我的好奇心和同情心和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他的到访猜出了一个古老的谜语,解答了流亡的双重问题。过去他认为美国抛弃了他: 现在他发现,当美国嘲笑他的时候,其实正是在爱他。正如在他的小说几次重印时他之所说,他认识到,“如同人们一贯所称,一个人的最高亲属关系是他同他的国家的关系。”
亨利·詹姆斯去拜访过艾迪斯·渥顿两次,随后写了一些历史和文学史。詹姆斯将渥顿的上流社会的奢华生活——关于她的社交活动、文学活动、她挥金如土的做派和公主般的生活——写成了一个短篇小说。故事编写得非常细致,且技巧高超,虽处处不无暗示,然很少有人能够识破其中的玩笑,更不能洞悉深层里对渥顿生活方式的批评。渥顿夫人极有可能一眼看到了小说里的玩笑所在,但很可能读到那些地方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年以后,渥顿夫人在回忆录中提到这个故事当中的玩笑成分;这也许是有意迷惑读者。她说,故事的起因可能是有天晚上,她开着“火轮车”(故事里就是使用的这个词)带着詹姆斯在巴黎兜了很长时间的风。远处,下面是月光皎洁、万家灯火的城市,塞纳河里波光粼粼,曲曲弯弯。大师用高超的写作技巧把这次兜风写在故事的尾部。不过,这段故事的起因可比渥顿夫人所了解的要复杂。
纽约的一位经纪人曾给詹姆斯写过一封信,说渥顿夫人提出要他为她写篇文章。信纸上印着一段马克思名言,“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显然这是一家社会主义刊物,它们对渥顿夫人在其新小说《树上的果实》中所讨论的人力资源管理发生了兴趣。这封信告诉詹姆斯,“她的意思是,如果对这部小说的评论的主导性观点出自您的手笔,她将会非常感激。”起初,詹姆斯不相信渥顿夫人会用这种不直接的方式请他“做广告”。渥顿否认此事。然而她的确说过(詹姆斯告诉他的经纪人),“如果我打算写那篇文章了,而她却硬拦住我不让我写的话,那她会很遗憾的。”他又说,“我好像明白了,这件事其实会让她很开心——如果我把文章写出来的话。”他认为,他会很乐意写上3 000字,而且又忍不住用她的新小说当作说好话的借口。但是,他还说了,“我很讨厌作假——除非事出有因。”
也许詹姆斯的热心肠背后的真实想法是,他实际上没有别的办法来偿还渥顿夫人对他的长期款待。于是,这很大程度上变成一种姿态;不过这类姿态总显得是一种挑战。很久以前,他给哈姆弗瑞·渥德夫人写过一篇抬轿子书评,态度模棱两可,既露着谨慎,也透着感激,这些他都心知肚明。而对于渥顿夫人的写作艺术,即使包括她的缺陷,他都评价甚高。詹姆斯向她坦陈心迹。他说,“不管用什么狡猾的手段”,在他的心里已经种下了一颗种子。现在他意识到“有一种生动活泼的力量情不自禁地涌上来,变成几句流畅的话,真的是要说明你的天才之谜。”渥顿夫人对斯科利波纳出版商的编辑们也出言谨慎。她说,她请编辑给亨利·詹姆斯送去一本他索要的《树上的果实》,是请他“为我的天才之迷写上几句话”;她又补充说,这听上去“好像他要彻底击败我”。
他正在给写信征求他的那位编辑回信,“我把他的信寄给您。对于您的愿望他的说法极富想象力。如果他能对他的说法做出解释(真的,这显然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据我判断,这是商人们的惯用伎俩。),我会给他发去3 000字的。”他没有马上得到满意的答复;等到他收到回复时,他已经读完《树上的果实》,全然失去了为该小说写书评的兴趣。该小说倒是写得不错;只是不够好。他告诉米妮·琼斯,这部小说的“组织结构、谋篇布局都出奇地弱”;他对渥顿夫人也是这么说,不过也“赞扬了小说中写得好的地方。”小说“有许多有趣之处,胜过任何正在写小说的人。”但是,“我觉得我不能在地下刊物上发表文章表示‘喜爱’你的作品”。
在詹姆斯创作的那篇短篇小说里,字里行间藏着深刻的嘲讽之意,甚至还有敌意;渥顿夫人想通过纽约的地下出版物出面,找詹姆斯为其小说作广告——即使詹姆斯已经证实她在这件事上是清白无辜的,他似乎对渥顿夫人的这种想法仍然耿耿于怀。詹姆斯尽其所能给他的故事添油加醋。毕利之懂得“上流社会的门道”,了解“那些了不起的奥林匹亚神之辈”,以及“奥林匹斯山的事务和其重中之重—— ”。公主给他的印象是,她“戴着一个被意大利画家提香浓彩重抹的希腊神面具,……她也许是月神和狩猎女神阿耳特弥斯,为了那些追求者们,她身上挂满珍珠饰品,大步流星走过房间,但是她一阵冲动,从青春女神手里猛然夺过那只金杯,令追求者们大失所望。”所谓“金杯”可能又是在暗示《金碗》,也或许是影射《树上的果实》的作者对《金碗》的批评。渥顿夫人曾经对詹姆斯说过,“你在《金碗》中把四个人物搁置起来,是什么意思?那四个人彼此不再监视对方,不再勾心斗角的话,那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你为什么剥夺了他们身上所有人性的一般特点,即我们在生活中必然追求的那种人性?”詹姆斯心烦意乱地回答,“亲爱的——我不知道自己这么干了!”
詹姆斯在这个短篇小说里继续嘲讽之能事——但只有那些仔细读过《树上的果实》的人才能看出这一点。渥顿夫人在小说中写到一个人物,她“有一颗炽热的慈母心,”还写了一个青年,他身上奔流着“童年之血”,“身上的 全部迸发出来”,期盼着“青春的所有热情和本能”。詹姆斯在提到艾米·伊万斯的“树尖”时一遍遍说到这些词:
……艾米·伊万斯身上的所有特点,如她明白无误所表白的那样……
……他身上所有的那些有意识的征服者意志,一如艾米·伊万斯会说的那样……
……在他身上的作家意识,就像她巧舌如簧所说的那样……
詹姆斯好像很肯定,他的玩笑不会得罪人——个中玩笑,人们只会把它当玩笑对待。他也许曾注意到《树上的果实》里有一个句子写到众人物“混进最密切的圈子里,发现了一个普通的幽默机构”。1909年,这篇小说刊登在《英语评论》三月号上。显然渥顿夫人告诉詹姆斯,小说写得“真好”,并向他打听小说发表的事。他一口答应。有两家杂志给这篇约翰·毕利之和公主的故事退了稿,“非常非常像给您退稿一样: 退稿这种事让您很头疼——让库克头疼,让我们的巴黎头疼(库克的小说、你的小说、我的小说): 所以难怪这故事‘真好’呢。”许多年之后,当渥顿夫人被问及此事时,她淡淡一笑,“啊,但愿我从来没有请詹姆斯写过什么序言。”她也讲到“有个非常漂亮的英国年轻女子,地位很高,有颗不灭的文学野心”,曾试图诱骗詹姆斯为她正在创作的小说写篇前言,“——或者是为小说写篇书评,我记不太清了。”
不管关于这个短篇小说还有多少“轶事”,其主题和那些说法的意思都是说,詹姆斯对渥顿夫人的誉美之辞之中夹杂着尖酸刻薄的成分: 他稳居文学大师和立法者的位置,他认为渥顿夫人应当甘居有眼力的女爵大人的位置。很显然她默默承受了他在短篇小说里的种种讽刺,就像她接受了詹姆斯对她所有其他的批评一样: 他们的友谊是牢不可破的: 坚强得足以抵挡住这种超凡脱俗的沉重讽刺。渥顿夫人打算敞开胸怀,迎接来自大师的任何批评。在詹姆斯这方,他对她的仰慕与日俱增。
(唐岫敏译)
赏析
20世纪西方文学界出现了一批影响力巨大的传记作家,如英国的雷顿·斯特拉奇,德国的斯蒂芬·茨威格和法国的安德烈·莫洛亚。当然,美国的列昂·艾德尔无疑也是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中的一个。艾德尔几乎倾尽毕生之力研究亨利·詹姆斯,光是这部《詹姆斯传》就有两千两百页之厚,耗时三十年之久才最终完成。这部传记由《未入世的岁月》、《伦敦的征服》、《中年》、《背弃的岁月》和《大师年代》五卷组成,完整而详尽地叙述了美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的一生,是公认的关于詹姆斯的最重要的论著。
最后一卷《大师年代》叙述的主要是詹姆斯晚年时期,其中在关于詹姆斯创作《奉使记》这个阶段,艾德尔不仅讲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且深刻地剖析了詹姆斯此时的心境变化及其由来。艾德尔认为,文学传记应当同小说一样,采用场面的方法组织材料和进行叙事。所谓“场面”是以某种人物关系、某个事件、某一问题或某部作品为核心,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叙述空间。在詹姆斯撰写《奉使记》的阶段,艾德尔就是以“《奉使记》”为整个叙述的核心,围绕这部作品,将詹姆斯晚年的心境变化娓娓道来。57岁的詹姆斯“再次回到当初使他成名的‘国际’题材”,《奉使记》中的沃莱特和纽斯曼夫人代表的是美国,一个“不能为他提供自由的感觉”的国家;而欧洲却有点“像德·维奥奈特夫人的有趣女人”。究其原因,艾德尔发现,是詹姆斯的母子情束缚住了他的一生。詹姆斯的母亲非常具有控制力,为了摆脱这种控制,他来到了欧洲,并且被欧洲的艺术甚至是普通的生活方式所倾倒。詹姆斯自幼就经常往来于欧美之间,很早就开始向往欧洲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一种心理上的,是一种试图摆脱控制而为自己制造的一种幻境。这时候,已步入晚年的詹姆开始想起了母亲的慈祥。这样,他对母亲,或者说类似的权威人物的矛盾情感令他一直无法释怀。如艾德尔所称,“为了在心理上斩断这种母子之情”, 詹姆斯在小说的结尾,本可以把小说中的人物送回美国老家,“因为他自己已经准备好回国去了”。此时的詹姆斯已经开始关注“根”的问题,认为一个人同自己的国家的关系才是“最高亲属关系”;但“横跨大西洋的根”却是如此飘忽,他也不能肯定美国的“根”是否更好。艾德尔以“《奉使记》”为核心,将这种心境变化的前因后果,集中起来进行讲述。这些讲述甚至可以是跨越不同的时空,艾德尔把相关的材料归并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场面”。在这个“场面”的结束部分,艾德尔于是很自然地得出结论,正是“这种似是而非”的在欧美之间的情感摇摆,使詹姆斯成为一位“大师”。 艾德尔所秉持的文学传记应当像小说一样进行叙事的理论也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而在分析詹姆斯和渥顿夫人关系的问题上,艾德尔采取了一种 “福尔摩斯”似的方法。詹姆斯和渥顿夫人的友谊一直是“牢不可破”的,但两人间却仍然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小嫌隙,所谓文人相轻,其间的细节亦颇耐人寻味。所谓“福尔摩斯”的方法,是指通过收罗尽可能详尽的材料,进行仔细的鉴别、分析和研究,然后进行综合判断和推理,最终获得事实的真相,也就是传主的生命“神话”。这种方法的核心是注重证据,避免主观臆断。艾德尔在这里使用的材料就不仅包括有关詹姆斯本身的资料,还有渥顿夫人的回忆录,詹姆斯哥哥威廉的信札,甚至包括詹姆斯的打字员的日记。艾德尔通过这种类似侦探小说中的推理方式,以詹姆斯为渥顿夫人的一篇小说写的评论为突破口,追根溯源,寻找出詹姆斯的性格特质。詹姆斯对于纯粹的商业操作是深恶痛绝的,所以即便他承认在这件事上,渥顿夫人“是清白无辜的”,他对她的“这种想法仍然耿耿于怀”。因为按照詹姆斯此时的心态,他认为自己是“稳居文学大师和立法者的位置”。尽管詹姆斯在作品中含沙射影地讽刺了渥顿夫人,但同时由于渥顿夫人“敞开胸怀迎接来自大师的任何批评”,于是詹姆斯“对她的仰慕”也是“与日俱增”。随着近年来渥顿夫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逐步获得承认,艾德尔对于她和詹姆斯之间关系的探究也愈发显得意义深远。
作为一位学者,艾德尔对传记理论的研究具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他的《詹姆斯传》细腻而精致,实践了他自己在传记方面的很多理论。他将詹姆斯的写作过程和他的心理世界糅合在一起,通过故事性的叙事方式和“福尔摩斯”似的探究方法,让这部传记像小说一样读来令人兴味盎然,同时史料翔实可靠,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艾德尔发现,尽管外界一般认为詹姆斯是个乏味的作家,他生活简单,整天只会坐在桌前进行写作,但真实的他却拥有异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心世界。同时,詹姆斯自己的小说关注人物的内心活动,他笔下的人物和事件都是经过个人良知过滤的。在这部内容丰富的传记中,詹姆斯的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冲突和矛盾,他的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卿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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