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口述故事姐姐寄住在我家沐浴之后太裸露

情感口述故事姐姐寄住在我家沐浴之后太裸露,第1张

姐姐30岁,还没结婚。她经过自己的努力买了房子,现在房子赶上拆迁,暂时住在我家。姐姐身材特别好,是那种让男人看着就着迷的性感身材。我担心我的丈夫会错过这个数字。我们来看看这个感性的口述故事:姐姐住我家,洗澡后太赤裸。

我姐姐住在我家。

我妹妹也是白领,但高龄未嫁。也有人说她对事业太投入了。但是我们知道,她就是太挑剔了,日子过得像流水一样。我姐家赶上拆迁,她一下子流离失所了。正好我住在我姐单位附近,就让我姐住我家。

  如今我也已经成家立业,有了个疼爱自己的老公,不久之后也将会有属于自己的宝宝,然而能够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想我应该感谢18岁成年的那一天遇到的一个人。我想我永远忘不了18岁刚刚成年的时候,幸亏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是他让我迷途知返,也让我知道了人生的路不止眼前的苟且。

 虽然现在的我,已经是个准妈妈了,而且还有个十分疼爱自己的老公,但是我却从来没有跟老公讲过18岁之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不过我想,那之前的时光将会被永远的尘封在回忆的箱箧里,我与过去的自己心照不宣,因为现在的我十分庆幸,那时的自己选择了迷途知返。

 我承认之前的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问题少女,早恋酗酒,结交了一大帮的狐朋狗友。这种变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种想要跟世界为敌的叛逆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呢我也不清楚。

 大概是从14岁那年亲眼看到父亲跟陌生的女人搂搂抱抱,大概是从眼看着父母亲明明没有了感情却在我面前强颜欢笑,大概是从那个家变得越来越冰冷开始的吧。

 我只知道14岁那年的生日,刚刚上初二的我第一次学会夜不归宿,在同学家里过了一夜。我关掉了手机,他们找了我整整一夜,第二天找到了学校,然后老师把我臭骂了一顿。

 再后来,问题少女的标签似乎与我如影随形。我把自己打扮的就像社会上的大人一样,跟高自己好几个年级的男生谈恋爱,也跟着他们去最热闹的场所,总之,只要能够远离那个不幸福的家,我就很开心。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熬到了18岁,犹记得那天是我的成人礼生日,身边几个朋友都说要跟我好好庆祝一下,我们把地点定在了市里最繁华的一家ktv里,但我不知道,那些曾经最信任的朋友会在我生日的这天跟我开这么大的玩笑。

口述:艾艾 我和丈夫彼此都是初恋,性和避孕知识懂得不多,婚后才两个月就意外怀孕了,那时我刚参加工作,还在试用期,没有条件生育,只得去做人流手术,第一次做这样的手术,疼痛似乎被紧张夸张了很多倍,觉得难以受,丈夫不但不体谅我,还半开玩笑说“在农村人流不算什么,女人照样要下地干活,你太娇气了。”我不由得心生怨气,对越来越不感兴趣。 很多个夜晚,当我沉浸在爱情小说里难以自拔时,他却在一旁亲吻和抚弄我,还自说自语地研究,“书上说女人有很多敏感区,你的敏感区到底在哪儿呢”他边触边问,“这里敏感吗那儿呢”我羞得无地自容,十分反感。 那天我很累,早早地便睡下了,迷迷糊糊中感觉丈夫又在笨手笨脚地研究我,不胜其烦的我怒道:别烦我,我是你老婆不是你发泄欲望的工具!丈夫沉默了,低头走进卫生间,半天没出来。 我们性生活的频率越来越低,那种干涩而无趣的伸缩就像牙刷在嘴里刷来荡去,毫无。有一次丈夫正做得不亦乐乎时,我不住说“什么时候完啊”这话如同拉下了电闸,他的身体立刻疲软了,很多次我从睡梦中醒来,看到丈夫在电视机前沉醉着,影碟中那些眼花缭乱的场面令人反感,便不时恶语相加“难道性在你的生活中就那么重要吗你关心过我吗”我们彼此都感到失望,都有一种日暮途穷的悲怆,我甚至有种预感,这样下去我们迟早要分手。 那天晚上丈夫11点才回家,匆匆拿了一件棉衣,边下楼边说“你先睡,我出去有点事”看着他有些慌乱的神情,我悄然跟着他下了楼,在大院门口,我看见丈夫把棉衣披在一个苗条的女孩身上…… 我失控地跑进寒夜里,在一个霓红耀眼的酒吧,我喝着扎啤,伴着震耳欲聋的音乐,禁不住伏案痛哭。响了,我拒不接听,片刻,他发来了息:“你在哪儿快回家,我一直在街上找你,告诉我你的位置”我泪雨滂沱,心如刀绞,没有什么比爱人的背叛更让人绝望了,丈夫又在呼我“你误会了,刚才那个女孩是我的同事,她被解聘了,又刚失恋……”“我爱你,没有你的夜晚,我寒冷刺骨”,我意外地看着这些温暖柔情的文字,渐渐有些平静了。 过了一会儿,丈夫又呼我,他似乎有些着急:“亲爱的,没有你,我今夜无眠,一生无眠!”我心灵的体温在回升,他的留言又出现了:“当你在我身边时,因为生活赐与我幸福,我沉默而快乐,当你离开我时,我祈求上天让我的爱快快回来”。 半个小时后,当丈夫把冻得瑟瑟发抖的我抱进家门时,我们来不及宽衣解带便卧倒在床上亲吻起来,丈夫用他温热的唇一点点擦拭着我眼角的泪液,并在我的耳旁细语呢喃着那绵绵的情话像一条温暖的小溪慢慢渗透到我的心灵,再流淌至全身,让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滋生着爱的和渴望。 丈夫的情话越来越令人心情激荡了,“亲爱的,我用生命在爱你,但我是个笨男人,还不会用你喜欢的方式爱你,让你失望了。”我们紧紧拥抱着,每一根神经都在彼此遥望和探寻,我忘情地说“我爱你,想要你”丈夫惊异地反问“现在”是的,现在!我有一种急不可待要融为一体的冲动,对有着空前的渴望…… 那一次的给了我从来没有过的体验,丈夫动情地搂着我说:“我的嘴也太懒了,我是那么爱你,但我从来不肯把它说出来,差点葬送了我们的幸福,现在,我终于知道女人的敏感点在哪儿了。”我羞红了脸,抱着他不肯放手。

  世界上最不能强求的东西就是感情,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就拉倒,下面所说的这个故事是女大学生第一次恋爱的经历,她在大学时期有个喜欢的男孩,两个人顺其自然走到一起,可后来因为压力,又分手了,最后女生与另外一个男生在一起了,她那时候才发现先遇到的人并不一定是对的人。

  高考结束后,小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并且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专业,这自是令她感到欢喜。很多人都说到了大学,也就到了恋爱的天堂,在大学,小乔依然没有放慢学习的脚步,不仅专业课成绩名列前茅,还在学校的各种竞赛中获奖,而且在大学担任团委干部时也是兢兢业业,干得有声有色。

 理所当然,小乔在学校的人气很高,不能说是呼风唤雨,也可以说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自然,这样有魅力的女生背后肯定是有一大群男生的追捧。

 小乔是一个很认真的人,无论是做事还是做人,她都会用心对待,尽管学校里时不时有男生给她送花或者买东西,但她不喜欢别人的话,她就不会收别人的礼物,都会婉言相拒。

 可是,这种做法,在某些女生看来,就是矫情或者说高冷,对于此,小乔不会去理会,她有自己的原则,不论是学习还是恋爱,都要是自己喜欢的,自己心甘情愿的。

 那些口述的情感文章,真正的表达了一个人内心最想说的话,真正的表达了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1:人到中年 用智慧让爱历久弥新

 作者:杨扬

 “老婆,我有一个升职的机会,你觉得我应不应该上”

 “应该啊,这还用问吗”

 “但必须去长沙长驻,每个月只能回来一次。”

 “……”

 宋乾用一大串“好处”填补了我的沉默:“如果我去了,公司会给我配车,这台车就留给你接送女儿用。你不是想再买套房吗,以后我年薪20多万,指日可待啊!”

 两年前,宋乾跟我“商量”去长沙工作的事。他所描绘的蓝图那么光明具体,任何“识大体”的妻子都理应支持。可我心里总有一丝别扭。

 宋乾去长沙赴任后,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月底不仅会将不菲的薪水打到我卡上,还会给我和女儿买礼物。去年,光名牌包,他就为我添置了3个。可是,我的感觉越来越不好。以前,我特别烦宋乾打呼噜,现在他不回来了,我反而睡不着了。晚上,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我会下意识地竖起耳朵——其实我心里也清楚那天不是他回家的日子,可我总有种期盼,说不定他想给我个惊喜呢宋乾回家的那两天,我会一刻不离地黏着他说话,可说了几句,我们又都索然无味了。

 去年3月,我发现了宋乾的一个秘密,他加入了一个长沙的QQ同城聊天群。我总觉得只有在现实中特别空虚寂寞的人,才会在网络上寻求寄托;我也从没想过自己会翻看老公的笔记本电脑,能“无师自通”,像个老练的私家侦探。也许,女人在察觉情感危机时都会迸发出很多潜能吧。总之,那一天宋乾回单位述职,我却在家里经历着惊心动魄。

 要说宋乾出轨,我暂时没发现。可那个聊天群里好多名字都很暧昧,男男女女聊得热火朝天,我有种莫名的敌意——这些人跟自己的老婆老公准没这么多话说。宋乾睡在我旁边,我却觉得这个男人的心已经不在我身上!他的电脑里有什么秘密,他的心里现在藏着谁我决定调查清楚。

 你的另一半少了些什么

 我申请了一个QQ号,取了个很诱人的名字——红色高跟鞋,顺利进入宋乾所在的那个聊天群。

 晚上10时左右,宋乾进群发了一则时政笑话,我立即回应。两人一捧一逗,很是默契——16年的夫妻能不默契吗第三天,我干脆提出私聊。

 我问宋乾“你在群里很受欢迎啊,有没有想过发生点什么”他立即回答:“我去年才来长沙工作,只想多交几个朋友。倒是你,名字容易让人产生误会。”我编了一个故事:丈夫长期驻外,孩子又在爷爷奶奶家,我很空虚。“你可以多看看书,或者去学点儿什么呀!”宋乾开导我,“女人过了40岁,更应该打扮自己、提高品位,现在时代都变了,你看刘嘉玲、关之琳那些女明星,年过40岁比20岁更有味道。”

 我不死心,继续说:“我再有新意,也不过是老瓶装新酒,在老公眼里总比不上一个全新的人吧。”“哎,男人难免遇到诱惑,但你要相信他能在最后关头把握住自己。正因为这个时期家庭容易出问题,女人才更应该悉心经营,提升自己的魅力啊。”

 我明明是奔着“引诱”宋乾去的,可真和他聊起来,反而没了那种念头。更重要的是,换了一个身份,我和宋乾能说心里话了。以前,他若让我换形象、学东西,我肯定会觉得他是不是对我不满了。但现在,我能虚心接受。

 聊了一些天后,我鼓起勇气问了藏在心里许久的一个问题:“你对自己的老婆满意吗”“你问这个问题,说明还没有读懂婚姻。”宋乾说,“没有谁能让对方百分百满意,那样的要求太自私!我只是想让她调整一下,当然,我自己调整一下期待也是可以的。”当时,我心里有一股强大而坚定的暖流,为了宋乾的这句话,别说化妆、看书,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能办到。

 参照梦境改造现实的婚姻

 和宋乾聊了三四个月,我渐渐发现他内心很寂寞,有一次他说:“我希望老婆能少为孩子、老人操心,我常觉得她把自己分成了好多份,一份给孩子、一份给老人、一份给工作,所以留给自己,留给我的当然少而又少了。我也不能指责她,可总觉得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了。”那一刻,我流泪了。

 国庆时,宋乾回来组织家庭聚会,我看着忙里忙外的他,有一刹那的恍惚:这个人和网上那个人是同一个吗为什么我们在生活中不能像在网上那么投机呢我们的婚姻看起来热闹、圆满,可我们的交流太少了。这种交流不是指嘘寒问暖,不是指问问菜价多少,孩子功课好不好,而是深层次的沟通!

 “十一”长假结束前,我装作闲谈式地跟宋乾说:“我想读你提过的那本《流血的仕途》,你快递过来给我看看”他睁大眼睛,像不认识似地看着我。我接着说:“我想去剪个短发,你以前说过短发时尚,对吧”他忽然笑了,点点头。

 那天,我跟他说,其实人一辈子不能只谈一次恋爱,以为一脚踏进婚姻就一劳永逸了。夫妻都应该尽量保持谈恋爱时的那种相互在乎的状态,每当觉得平淡了,就应该重新谈一次,这样婚姻才能稳定。他忽然问我:“这都是谁教你的”我说:“是我瞎想的。”

 宋乾回长沙后,我们仍在网上聊天。他说他特别高兴,发现老婆变得臭美了,爱和他讨论书本甚至争个高低了。他的口气像是抱怨,却充满了一个爱妻男人才有的甜蜜,我则讪笑他“晒幸福”。而我自己则发现了一个新的天地,原来40岁的女人也可以活出家庭以外的自我,可以重新拾起大学时爱好的文艺书籍,可以穿上年轻时都不敢穿的红色高跟鞋……

 (口述实录 文中人物为化名)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这辈子暗恋你

 作者:四毛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16岁的时候,他梳莫西干头,喜欢看古惑仔,并像大哥陈浩南一样,在学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几分威望。一个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课在校外游荡,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骂了一句脏话,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见血了。

 可是没有。就在混混们逐步逼近的时候,她骑着摩托车停在他的身边,让他上车。

 他回头,看见穿白色棉衣的年轻女子对他笑说:“大白天的,穿着校服,怎么不好好待在学校上课”

 他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压根不认识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车。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彼时她站在讲台上,笑意盈盈地作为新班主任介绍自己——他所在的这个班,是学校里有名的老鼠窝,女生只知道化妆打扮,男生个个是横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只领头羊。就在不久前,他领头气走了最后一个班主任,自此学校里再没老师愿意来接这个烫手山芋。

 她刚进学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领导推进了火坑。

 可是对她,他却做不出任何恶作剧了。他告诉自己,因为她曾经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当大哥嘛,好歹要讲江湖义气。

 没想到,过了一阵,怂恿他做恶作剧的同学,便全体倒戈,偃旗息鼓了。因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师中,只有她永远挂着温和的笑容;当全校都对他们班横眉冷对不屑一顾时,她仍带着全班气势雄壮地走过升旗台,似乎把他们当成最大的骄傲;找她说话的学生哪怕成绩再差,她都会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对方;她在课堂上讲文学,那些古诗词从她嘴里出来,如涓涓细流,一群从不学习的孩子,个个如痴如醉地盯着她。

 女生们下课和她聊服装和星座,男生们围着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说会道,总是故意说些吊儿郎当的笑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当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乐时,就会难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里有个“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着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突然听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头,看见正从操场路过的她笑着对他说:“篮球打得不错,很帅噢。”他瞬间觉得甜蜜漫过心尖。

 他看金庸小说,看到杨过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又望一眼讲台上的她,终于明白,如果杨过没有遇到小龙女,那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铁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侠。

 他真的收敛了很多。旷课、迟到、打架,统统成为过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两天,收到对方的挑战书时,他还是带着一帮兄弟去迎战了。在那种热血的年纪,这叫为光荣而战。

 没想到对方这次是有备而来,他自己做掩护,让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带着满身的伤和血,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打了她的电话。她很快就来接他了,看到他的样子,又震惊又担忧。用摩托车载他去医院的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倒视镜中她的表情始终阴沉。

 她带他去医院上药,医生说额头得缝两针,最好还是检查一下有没有脑震荡。她一听,眼睛就红了。

 缝针的时候,医生偷偷地对他笑说:“你看你姐姐多关心你,可别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泪让他坚信,自己在她心里有着凌驾于他人的地位。小龙女用了十六年,终于等到杨过来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高考结束,大学毕业,不会太久的,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找她。

 学校举办篮球赛,她不仅鼓励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而且自己带着女生成立拉拉队。每次打球的间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寻她的位置。他使出浑身解数,只是为了投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让她看见。

 比赛那天,他们班夺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场上扔东西,欢呼雀跃,大家都喊着“雅姐,雅姐”,激动地和她拥抱。轮到他时,他故作轻松地耍酷道:“雅姐,刚才在球场上,我帅吧”

 她不语,笑着向他走近,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他。

 这个象征性的拥抱不超过三秒,可是此后他的心脏却剧烈跳动了一整天。

 转眼就到了高三,在做题奋斗时,他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时代勇猛无畏的骑士,高考是最后一道险阻,她是城堡里被围困的公主,只要跨过高考,他就能骑着汗血宝马,前来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学习完后唯一的休闲,就是去她家附近四处游荡。有那么几次,他真的碰见了她,她看起来像是笼罩了一层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她穿着白色棉衣,手臂挽着一个男人,时而把头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娇,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你人生中,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泪对他而言,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那一天。

 再次开学后,高考倒计时的牌子已被高高挂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学校的单身公寓,陪着这帮孩子共同进退。他的成绩突飞猛进,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态,关切地让他劳逸结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诉她,这疲倦,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呀。

 南方的夏季湿热漫长,她某次上课时无意间透露公寓靠近小树林,学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盗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记住。当天他就逃课打车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选了十几种不同的驱蚊产品,装满一整个箱子,趁午休时间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说,不知道是哪位同学这么关心老师,送了这么多蚊香,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紧张地握了握拳头,看着讲台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远不知道。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那么,后来的后来呢

 再没有后来了,他走进高考考场,他被名校录取,他离开小城市去了远方。他恋爱,毕业,工作,创业,结婚,有了小孩。他在这混浊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认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举办婚礼的前一个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灵堂,黑白照上的她仍旧素净淡雅,那时她28岁。从此以后的每一天,无论他是18岁、28岁、38岁,还是48岁,她都将永远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28岁那年想起她的时候,心想,原来“十年生死两茫茫”,说的是这个意思呀。

 骑士赶来了,公主却不见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终结。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3:遇见你是生命里最好的事情

 作者:居经纬 来源:《意林》

 我是怎么跟陈潇走到现在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回想起来,自己都会吓一跳。

 我跟陈潇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她喜欢享受生活中每个不经意的瞬间,从来不替未来着想。大学三年,她早已把五道口附近各式各样的美食吃了个遍,跟她出去吃饭,她会习惯性地掏出一大堆会员卡。

 而我有着自己日复一日的梦想与追求,爱情和食物在我眼里从来都不会显得那么重要。 但是,她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我自己都不知道。

 看着她的体重夜以继日地往上长,我也顾不上恰当的语气,直截了当地告诉她:“陈潇,你这个死胖子,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

 陈潇的语气没有半点生气,她说:“吃你家大米了,哦,不对,我将来是要喝你家粥的。”

 我真是拿她没办法,但一开始却不是这样子的。

 认识陈潇是因为部门活动,那天部门的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突然间门口站着一个长相稚嫩的女生,后来她入座后做自我介绍,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陈潇。我对她第一印象没什么好感,简而言之就是身高不够,颜值也不够,只能靠一脸婴儿肥来凑。而且我是个特别讨厌在时间观念上不准时的人——第一次部门聚餐,她就迟到,这样的人,我丝毫没有兴趣结识。

 最关键的是,当时我有个很爱的女朋友,即便遇到什么特别中意的女孩,我也不会造次。所以在认识她一年以内,我们都没有什么交集,甚至都没说过话。

 当然这一年内也发生了其他的事,比如我跟女朋友分手。

 分手得不够和平,搞得人尽皆知,每个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我被她甩了,这其中也包括陈潇。

 那阵子我心情不好,有次部门开会讨论活动方案,讨论了十几分钟无果的时候,陈潇突然出现在会议室门口,脸上愧疚的表情一览无余,我没给她好脸色,劈头骂道:“下次你迟到就可以滚蛋了。”

 陈潇没有摔门离去,而是默默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会议结束后,大家都直接离开了,唯独陈潇没有直接离开会议室,而是在我手旁边放了一张纸条。我刚想问她写着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走出门外。

 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倘若你心情不好,我可以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心想我们之间很熟吗然后把纸条扔进垃圾桶,但第二天晚上,我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儿,让她带我去领略美食圣地。

 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是个生性活泼的女孩,她乐观向上,好像在她身上从来没有隐藏悲伤,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能在街道的每一个角落找到久违的味道。

 之后的一年里,她带我吃了很多地方,我也渐渐走出失恋的阴影。有时候我也跟她开玩笑:“陈潇,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呀做我女朋友门槛挺高的。”

 她从来不会让我占上风:“你得了吧,要是我看上你,你早就是我的盘中餐了,还等到今天。”

 其实在一件事之前,我根本没想过让陈潇做我女朋友。虽然跟她在一起是件非常轻松愉快的事,但是谈恋爱和做朋友是两码事,我总觉得在她身上找不到冲动去爱的感觉。我不知道她对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情愫,是不是跟我的想法一样,我也不想知道。

 前女友跟我提出复合的时候,陈潇好不容易帮我收拾整理有序的世界一下子混乱了。那阵子我开始躲着陈潇,我怕陈潇知道后说我没骨气,当然我也没有给前女友回复。陈潇是在我不理她一周后在我常去的咖啡厅找到我的,她好像知道什么似的,直接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了,没有给我回旋的余地。

 我说:“我不知道。”

 陈潇说:“既然没有忘记,就要好好在一起。”

 我说:“但是有些东西已经回不去了,我并不想伤害她。”

 陈潇说:“那你约她好好说清楚。”

 我没有约前女友吃饭,我给她回复了短信: 对不起,我想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我了,我不能再像当年那样喜欢你了。

 前女友并没有说我敬酒不吃吃罚酒,她给我回复的短信出乎意料般地透着善意:是那个经常跟你走在一块的女生吗,看她的样子挺单纯的,挺适合你的。

 跟陈潇在一起后,我们的生活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我们约会常去的地方还是各种各样的小吃街或者新开的餐厅。她对我说:“我喜欢你,所以我要带你一起去吃好吃的。我愿意跟你分享我喜欢的一切。”

 有时候我也会问她:“除了吃,你还会做些什么” 她倒也不生气,就像递交挑战书似的语气跟我说:“喜欢你呀。”

 说实话,陈潇这种类型我之前从来没有喜欢过。我觉得这种女生成不了什么气候,太小家子气,目光短浅。跟这种女生在一起久了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就这样开始嫌弃陈潇了。

 我打电话告诉她:“陈潇,我不喜欢什么都不会的女生,更不会喜欢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胖子,你好自为之吧。”

 我说出这句话就有点后悔了,我想我应该委婉一点比较好。

 陈潇很敏感,那天晚上零点已过,我收到她的短信:我知道我自己从来都不是你喜欢的模样,我知道自己好吃懒做、没什么目标,但是跟你在一起后,我真的已经在努力追逐你的步伐了。我从来就没有奢望你会一直陪着我,如果你要离开,我也会像一开始那样送你走。所以,我同意你走,我们分手吧。

 看到短信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给她打过去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我给她发短信: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如果你愿意原谅我的话。

 跑到她宿舍楼下的时候,平常情侣的身影也早没了踪影。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都快凌晨一点了。手机也忘记充电了,那个时候我咬牙切齿地自言自语:“你最好不要下来,下来绝对不给你好脸色看。”

 我坐在草坪边上想起了一些往事。

 还是我之前失恋的那会儿,陈潇带我出去吃完饭,我不想早早回学校,就让她陪我在学校附近转了转。我带她走的路毫不陌生,都是之前跟前女友走习惯的路径。

 陈潇当时跟我提了一个非常无理的要求,她让我做她的引路人,她说她要闭上眼睛走一段时间,问我她可不可以拉着我的衣角。

 我没有拒绝。

 后来如愿以偿——我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再也不是前任,我反而会不经意想到陈潇拉着我衣角走路的那几分钟。我会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

 快凌晨两点的时候,我听见她宿舍门口有人出来,路灯渐渐照亮她的脸庞的时候,我毫无计划地跑过去拥抱了她。

 “傻瓜,谁说要离开你了。”

 那一瞬间,我觉得即便她什么都不会,但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够了。 我跟她的第一次分手就这么未遂了。

 后来,陈潇再也没有跟我提出分手。 虽说她开始有意识地去学习在我看来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她对吃的热爱丝毫不减。

 她就这么理所应当地胖了。

 后来,有人问我,你喜欢陈潇什么呀 我说,不知道,就是拿她没办法。

口述情感故事篇二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可以看到一个长发飘飘、身材修长的女学生,作为从小被娇惯的女孩,作为一中的“校花”,她快乐得如一只刚会飞的小鸟,她骄傲得如一只五彩的凤凰。但谁会想到,这单纯的快乐和骄傲却在读高三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年,她爱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

 那年她十八岁。她就是我。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还可以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他连续两年获地区教坛新星冠军;他带的语文在连续几年考试中名列同类学校榜首;他还是一位颇有名气的自由撰稿人,小说、诗歌、散文频见报端。特让学生着迷的是,他那极富魅力的普通话。那声音仿佛一股磁力,渗入到你的心肺,挠着你的痒痒。我分外爱听爱看他朗读议论文或新闻稿,面色庄重、目光如炬,每字每句仿佛都立了起来,颇有中央电视台“冷面罗京”的风采。

 那年他二十五岁,他就是林森。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很崇拜林老师,上了三年级,做了林老师的学生,我竟然把这种崇拜繁衍成对他狂热的爱。我喜欢上语文课,每天都急切盼望着他那飘逸身影的出现,如果哪天没有语文课,我就感觉缺少了什么,心里没着没落的。

 我发觉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林老师,是他去地区当普通话大赛评委的那几天。林老师走了,惆怅和失落一下子将我罩住,我的心仿佛也被他带走。我迷迷糊糊地跟同学们走进教室,却不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我脑子里全是林老师的影子,一会儿计算林老师到了什么地方,一会儿猜测他正做些什么,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就这么痴痴迷迷地想,连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都浑然不知。

 以后的几天几夜,我茶饭不思,仿佛大病一场。

 林老师回来前的那个晚上,我悄悄踱到教学楼后面,痛苦地思索了一夜。我知道这场“师生恋”将要面临怎样的阻力,我甚至预感到结果可能是悲剧的,我推导了一个一个可怕的结果,一遍一遍告诫自己必须中断这份情感。但最终,所有决心和偶尔出现的理智都在疯狂的情感面前轰然倒塌。爱他,用生命去爱,用青春去爱!对,唱一出当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演一部中国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当东方的曙光将朝霞染得微红时,一个坚决而大胆的决定也在我心头酿成:向林老师表达我的爱,就在下次见到他的那一刻。

 那天晚自习,我没到班里去,我向班长谎称我病了。我知道林老师一定会来寝室看我的。果然,上课半个多小时后,脸上有几分倦意的林老师出现在我面前。他用关切的目光望着我,我莫名其妙抽泣起来,这让林老师不知所措。几分钟后,我突然站起身,低着头塞给他一封信,然后快速跑出了寝室。

 那是一封浸满一位浪漫少女自尊、勇敢、狂热和莫名泪水的情书。

 当天晚上,我好像真的病了,折腾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我做了很多离奇古怪的梦,一会儿梦见林老师抖着我的情书讥讽着我,骂我小小年纪不知道害臊,一会儿又梦见林老师拉着我的手,望着我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就是语文课。我坐在座位上,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我羞涩地等待着林老师爱的回应,我想,哪怕是他一个多情的眼神,我就会义无反顾地将自己全部身心在浪漫之火中烧成灰烬。

 然而,那天走进教室的林老师一反常态、形象逆天!讲台上的林老师是一个陌生的邋遢汉子,皱巴巴的西服与紫红色的球衣配在一起,像锯条拉在瓦片上那么别扭,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白球鞋。

 班里出奇的安静,几十双眼睛惊奇地瞪着林老师。

 “俺们今天来上十八课。”林老师用方言开了腔。

 笑声哄然而起,像是要掀掉屋顶。土得掉渣的“俺们”,从林老师的口中出来显得那么不协调。在我心目中,陈老师王老师李老师随便哪位老师都可以这么说,但林老师不可以,林老师,他才华横溢,他风度翩翩,他是骑士,是君子,他头发一丝不乱,目光炯炯,他是学者,是作家呀!窝囊和鄙俗怎么能属于他

 “笑什么家伙有什么家伙值得笑的。”土语方言又起,“其实真正的林森就是这样的。”此言一出,班里笑声更响亮了。

 林老师等大家稍微安静一些,接着往下说:“你们看到的林老师是讲台上的林老师,他被一团圣洁的光环罩着,为了与圣洁相匹配,他必须精心地包装自己,那个林老师是美化了的林森,而现在的林老师才是真正的林森呀!生活中的我常趿拉着拖鞋,蓬着头垢着面到处闲逛。我的嘴巴吞吐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叼着烟卷,灌着烈酒,有时还粗话连天……”林老师的方言不知不觉又变回到抑扬顿挫的普通话,他加大音量问:“这样的人是骑士吗是君子吗生活就是生活,它不仅仅是朗诵啊!”林老师的目光似乎不经意地瞄了我一眼,我分明看出,那眼神里有善意的提醒,谆谆的期望,还有几丝歉意……

 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林老师为什么在那堂课上自毁形象。在被惊讶和笑声充溢着的课堂里,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校花”垂下了头,泪水滑过她通红的脸颊。从那节课后,十八岁的我痛苦而坚决地冷却了爱情之火,而且,我保留了自尊,除了林老师,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疯狂行为……

 一年后,我顺利地考入师范院校。三年级的时候,我听到林老师结婚的消息。新娘是一个粮站的职工。

 一年前的某个黄昏,我碰巧遇到了林老师。当时他正被妻子拉着,漫步于似锦繁花处。他并没有蓬头垢面地趿拉着拖鞋,他依旧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只是,林老师和妻子轻声说笑时,从他口里讲出来的确确实实不是朗诵式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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