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写了几篇关于徐志摩短暂的一生中有交集的几个女子,从完全听命父母安排的结发妻子张幼仪到失之交臂而怀想了一生的林徽因再到把他治得服服帖帖的陆小曼。
他这一生好像都在追求爱情,所以他的花边新闻远比学术成来得灿烂。而且他的每一段感情好像都不得善终。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作,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所以大家普遍用一种有色眼镜来看待他,冠之以渣男,花心,滥情,风流成性等污的字眼。
然而真是这样吗?
当我看过徐志摩的生平种种事迹以及诸多正面和反面的声音之后,我倒觉得这个男人除了自我和真一点,其本性是不坏的。只是生不逢时,生了在那个标榜民主自由但又是新旧势力分庭抗礼的年代。
徐的原配妻子张幼仪出身显赫富贵的家庭,曾就读于苏州师范学校、德国裴斯塔洛齐学院幼师教育专业。1915年嫁给徐志摩,由于是包办婚姻,从婚前到婚后,徐志摩是那样鄙弃张幼仪。张幼仪虽然出身富贵却不娇纵,相夫教子,恪尽妇道。而徐志摩对这桩“无爱的婚姻”始终心存芥蒂。 结识林徽因后,他决心离婚,1922年3月两人在柏林解除婚约。徐志摩还写下《笑解烦恼结》一诗送给张幼仪,痛斥封建礼教后说:“此去清风白日,自由道风景好”。 离婚后的张幼仪入裴斯塔洛齐学院,专攻幼儿教育。回国后办云裳公司,主政上海女子储蓄银行,均大获成功。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回国后仍照样服侍徐志摩的双亲,精心抚育她和徐志摩的儿子。 徐志摩一生浪漫、痴心,执著,他为人厚道,热情,但他对张幼仪是无情而残酷的,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旧礼教塑成的。 林徽因是在英国伦敦圣玛莉学院学习的时候,遇到了徐志摩,两人便一见如故,并互引为知己。从此以后,在柔柔的康河绿波边,金阳沐浴的垂柳下,他们漫步吟诗,互诉衷情,很快便坠入了爱河。可是,当徐志摩离婚后,林徽因在父辈的安排下,已与梁思成有了婚约。 胡适曾这样说过:“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林徽因恰恰把这三者水乳般地交融成完整的一体。透过她飘逸的才思、清丽的文字引领我们缓缓地走近她。原来徐志摩眼中的林徽因是他人生理想达到至美至善境界的女神化身。 林徽因也曾经透露过内心的蕴藏,她说:“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这便是林徽因为何不嫁徐志摩的真正原因。 林徽因不嫁徐志摩是明智的,这明智除了对徐志摩的怀疑外,还有对自身的怀疑——假如一旦进入形而下的现实生活,自己能永远保持让徐志摩心动的那种美好吗?很难。那么,到那一天,梦破灭了,水晶变成玻璃,情何以堪?林徽因知道徐志摩所爱的并不是真实的她,他只是把一些关于女性的美好的想象都加到了她的身上而已。这说明林徽因对于人性和情感是多么透彻和了悟。 她眼中的徐志摩也许是纯真的,诗性的,多情的,但她更知道正因为如此,多情如徐志摩就会像那一片云,偶尔投影在这片波心,偶尔又会翩然地投影到那一片,这几乎是嫁给徐志摩的必然命运,所以她不要这样的命运。 聪明的女子选择了做他一辈子的红颜。林徽因用理智战胜了情感,将对徐志摩的爱情放到了婚姻之外精神之内。有人说“得不到的美是最永恒的美,得不到的爱是最永恒的爱。”他们做了一生一世的朋友,创造了近代中国文学史上又一个美丽的爱情童话。 事实上,林徽因不嫁徐志摩而嫁梁思成的选择是对的,眼看追林徽因无望,便很快地恋上了北京名媛陆小曼。陆小曼娇艳美丽,多才多艺。在女性刚刚被社会注视的20世纪二十年代,她确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女性。她娴熟两门外语,写得一手刚劲秀丽的毛笔字,懂得绘画,也读诗词,还擅长音乐、舞蹈,又习京剧、昆曲。她为人热情、豪爽、直挚、大方;她个性鲜明,我行我素;她聪明伶俐,圆润通达。那个时代,女人只能逆来顺受、循规蹈矩,而她却能冲破礼教防线,排除社会舆论,挣脱家庭束缚,去追求真挚的爱情。 陆小曼一生为了依自己的真性情生存,不去做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她是一个超越时代的新女性,一个真女子。正如胡适先生所说:“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与徐志摩相恋时已是有夫之妇,两人的恋情成为当时最轰动的社会新闻之一,他们在经受了许多痛苦折磨后终成眷属。 婚后的徐志摩并非进了天堂,他父亲始终不承认陆小曼这个儿媳,而陆小曼整日沉浸在上海的社交场上使徐志摩痛惜她浪费才华,她挥金如土的习性也使诗人入不敷出。在种种矛盾中,徐志摩形容自己的创作陷入了“穷、窘、枯、干”的境地。 徐志摩在北平教书,而陆小曼坚持留在上海,于是徐志摩只得经常在平沪两地奔波,“总想飞”的诗人还特别喜欢乘坐当时并不普及的交通工具———飞机。悲剧终于发生。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济南号邮机从南京飞向北平,因为他答应20日要帮助林徽因筹划一个学术讲座,飞机在山东党家山上空撞山。 徐志摩的生命被热爱他的三位女性用不同的方式延续:张幼仪自立、自强,继续侍奉公公,抚养儿子,并在上海创立时装公司、女子银行。林徽因拣拾了一块失事飞机的碎片珍藏到去世,并提议设置“志摩奖金”鼓励文学青年。陆小曼终身素服,绝足社交场所,编辑出版《徐志摩全集》成为她唯一的心愿,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愿望最终没能实
徐志摩和林徽因的爱情故事:1921年秋天,他认识了才女林徽因,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并有谈论婚嫁之意。于是,徐志摩在1922年3月向张幼仪提出离婚,认为他们不应该继续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这是徐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在追求着一种理想的人生,因此他为林徽因写了诸多像《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的诗歌,也就构成了他这期诗歌的重要内容。徐志摩对在英国康桥这段生活分外留恋,他因为与林徽因的恋爱不无感慨,异常兴奋,大量作诗,他这时诗情汹涌暴发的情景,在他的题为《草上的露珠儿》一首长诗中有所反映。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他的最早的一首诗。英国康桥的生活固然使他迷醉,后来林徽因经过理智的思索,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了,而且是与志摩不辞而别。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那首有名的《偶然》诗,体现了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直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之后,他们一起组织新月社活动,一起演戏,并常有书信来往。1924年泰戈尔访华期间,徐志摩和林徽因共同担任翻译,之后徐志摩陪同泰戈尔去了日本,林徽因和梁思成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当徐志摩与林徽因再次见面的时候,已是四年之后。这期间,林徽因已嫁给梁思成。1931年11月19日准备参加林徽因演讲会的徐志摩遭遇坠机事故遇难。
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作为出身于巨商名门的富家子弟,又在剑桥那样贵族化的学校受到深刻熏陶的人,徐志摩的思想性格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五四新文化思潮的感召、对于西方文化的向往、深入频繁的中西交往活动、活泼好动的个性和广泛的社交生活,造就了徐志摩开阔的世界性文化视野。他的性格单纯、热情、冲动,思想驳杂、浮泛又多变化,既执着于对理想的追求又不免常常失望和痛苦,但始终不失快乐的基调。朱自清曾说,徐志摩“是跳着溅着不舍昼夜的一道生命水”[1],他也形容自己的性格:“我的心灵的活动是冲动性的,简直可以说痉挛性的”(《落叶》)。正由于徐志摩性格的单纯、透明的特性,其矛盾、驳杂的思想在创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而且,这种矛盾和驳杂还使他的诗作形成了一种多面体的结晶。
徐志摩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在他的不少作品里都渗进了反帝、反封建、反军阀,为被压迫者呼号的内容。面对黑暗腐朽社会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诗人呐喊着,要开放“宽阔的粗暴的嗓音,唱一支野蛮的大胆的骇人的新歌”,鼓励读者“到民间去,听衰老的,病痛的,贫苦的,残毁的,受压迫的,烦闷的,奴服的,懦怯的,丑陋的,罪恶的,自杀的”“灵魂的呻吟”(《灰色的人生》)。但徐志摩在本质上是一个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者。他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在人们的性灵。他的理想是个人的性灵得到最大自由的发展,并宣称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只知道个人,只认得清个人,只信得过个人”,[2]并为寻求自由、爱、美而不停地歌唱。
他对理想是狂热而坚执的,但思想又常常是矛盾、混乱的。尤其当严酷的现实与玫瑰色的理想形成尖锐对峙时,他失望、忧愤、痛心疾首,更因理想的狂热、爱的深沉,使随之而来的失望的痛苦也就特别强烈。他却找不到出路,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他曾赞美列宁的精神,却又声称“不希望他的主义传布。我怕他”;他曾欢呼冬宫的红旗,称那红色是一个伟大的象征,“代表人类史里最伟大的一个时期”,“为人类立下了一个勇敢尝试的榜样”(《落叶》),转而又抨击十月革命为“人类史上最惨刻苦痛的一件事实”[3]。这使他在创作中总是同情多于批判,伤感多于愤怒,忧叹多于呐喊,颓唐多于昂奋,诗稿多呈“残破的花样”。
徐志摩复杂而认真的艺术实践,创造了迷人的艺术奇观。驳杂的主题表现、浓烈的情感抒发、多样的形式尝试、华丽的词藻和灵动的韵律,是徐志摩诗歌创作的风格特色。在其十年创作历程中,这种艺术风格又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过程,其诗歌的情绪由早期的和谐、单纯、昂扬、乐观,到中期的复杂多元,失望、激愤与忧郁日渐浓重,信心开始动摇,在希望与绝望的交战中,矛盾与犹疑成为这一时期的特色;再往后,诗人的理想、信心趋于崩溃,终于跌入消沉的深渊,凄凉、颓丧、孤独、恐惧、自卑和危机感、宗教神秘以及宿命意识合成了寒气逼人的氛围。在寻找解脱的努力中,徐志摩实际上完成了其诗情由浪漫主义的生机勃勃向西方“世纪末”乃至现代主义气质的过渡。在这由暖而寒,由春色盎然到寒气袭人的诗歌世界里,惟一贯穿全部三个时期的主题是对美的礼赞。相对来说,展示自然美的诗歌多出于前两个阶段;情诗则大量集中在第三阶段。同时,诗人的视野也随着情绪的更替,经历了由外而内的转换,即从早期的朝向广阔天地的眼光,转变为后期的自我内心的观察和体味。从诗歌艺术的角度看,他经历了从早期的“情感无关阑的泛滥”到中后期的对诗歌形式的严谨而多样的探索尝试,创作了如《沙扬娜拉》、《为要寻一颗明星》、《再别康桥》和《云游》等一批融诗情、画意、乐韵和建筑形式美于一体的经典之作。
徐志摩对新文学的贡献,还体现在其文学活动方面。作为新月诗派的代表作家,作为新月派的“盟主”,徐志摩的创作及其影响,总与新月派连在一起。新月派的形成直至消亡,都与他发生着密切的关系,他参与了新月派的整个活动,他的创作体现了新月流派鲜明特征。
首先,从新月社成立到逐步形成一个文学流派——新月派,历时约十年,徐志摩始终在其中起着重要的核心作用。他是前期新月诗派的核心成员,更是后期新月派的主要旗帜。1923年春,从英国回来不久的徐志摩就在北京办起了新月俱乐部,俱乐部组织同仁举行聚餐会,编戏演戏,吟诗作画,逢年过节举行年会、灯会。出于对印度诗人泰戈尔的崇敬,徐志摩借用其一本诗集名字,提议以“新月”二字为社名,新月社便因此得名。不过,在1925年以前,新月社仍属沙龙性质的团体。1926年《诗镌》的创办,以及其撰稿人努力于中国新格律诗的创作和诗艺的探讨,标志着新月诗派的形成。除第三、四两期由闻一多编辑,第五期由饶孟侃编辑外,其全各期均由徐志摩主编,创刊和终刊时所发表的《诗刊弁言》和《诗刊放假》也是徐志摩执笔。1927年春,部分新月社成员因政局变化及其它种种原因,纷纷聚集上海。在徐志摩积极努力下,与闻一多、胡适、邵洵美、梁实秋、余上沅等作家一起,创办了新月书店,新月派也进入了后期。1928年3月,徐志摩在光华、东吴、大夏大学等校任教的同时,又创办了《新月》月刊。《新月》至1933年6月终刊,共出刊4卷43期,不仅刊出新月派成员的作品,也发表非新月派的郁达夫、巴金、丁玲、胡也频等的作品。后期新月派的成员虽各有差异,但从事诗歌创作,研讨新诗的传统一直得以延续。1931年1月20日,徐志摩与陈梦家、邵询美等又创办了《诗刊》季刊,共出四期。同年9月,陈梦家从《诗镌》、《新月》和《诗刊》选了18位诗人的80首新诗,编成《新月诗选》一书,从中大致见出新月诗派的基本面貌和特色。而在徐志摩因飞机失事去世后不到两年,随着《新月》的停刊,新月派的整个活动也就中止了。
其次,徐志摩不仅在理论上积极倡导,更在创作中努力实践新月诗派的创作追求。自郭沫若的《女神》彻底冲决了传统的诗词形式,为新诗的发展开辟道路之后,确立新的艺术形式和美学原则,是新诗走向“规范化”,“使诗的内容及形式双方表现出美的力量,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4]的任务日渐迫切。于是,新月派诗人提出了“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与诗歌形式格律化的主张。
1926年,闻一多借《诗镌》提出了著名的新诗格律理论,包括“乐音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和“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5],被公认为新月派诗歌特色的一个标志。徐志摩对闻一多十分尊崇,在《猛虎集·序文》里,更是坦诚地告白世人:“这五六年来,我们几个写诗的朋友多少都受到《死水》的作者的影响”,在《诗刊弁言》中也声称“完美的形体是完美的精神的唯一表现”,诗人应当为新诗“搏造适当的躯壳”,寻找“诗文与各种美术的新格式与新音节”。同时,也对闻一多的格律化理论和创作上的偏向做出部分修正,认为“一首诗的字句是身体的外形,音节是血脉,'诗感’或原动的诗意是心脏的跳动,有它才有血脉的流转”,而“单讲外表的结果只是无意义乃至无意识的形式主义”[6],坚持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
在诗歌创作中,徐志摩一方面继续《志摩的诗》已经开始的体式探索。在《大帅》、《罪与罚(二)》中,引入戏剧对话和独白,采用合乎人物身份的土白方言,通过具有一定戏剧性的情节,表现人物的独特命运与感情,由此反映军阀统治下下层民众的不幸。另一方面努力克制早期那种“像是山洪暴发,不分方向的乱冲”的情感,有意识地改变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努力将情感的抒发与意象的营造、节奏的控制和音韵的选择和谐地结合,创作出如《再别康桥》这样近乎完美的抒情篇章。
朱自清曾说过:“现代中国诗人须首推徐志摩和郭沫若”,[7]但正因为徐志摩的诗名太大,往往使人们相对轻视了其散文成就。其实,同时代的不少作家如周作人、沈从文、梁实秋、杨振声等,都对徐志摩的散文给予了高度评价。周作人在编选《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卷》时,所收徐志摩的作品最多。他将徐志摩的散文归于“流丽轻脆”的一类,“仿佛是鸭儿梨的样子”,认为其特色是在白话的基础上加入古文、方言和欧化成分,从而使引车卖浆之徒的话成为富有表现力的文章,仅就文体而言就是一个很大的贡献。徐志摩散文的特色在于坦诚率真,在情感及其表达上没有丝毫的做作和矫饰,哪怕按照习俗认为是丢脸的事,他也会在文章中直捷地说出;同时,其想象力的阔远超脱、无羁无束,其词藻的华丽秀逸,其音韵的富于节奏和旋律感,都在现代文坛上独树一帜。若按照内容来分,他的散文可分为写景抒情、描述所崇拜的偶像及其创作、自我剖析、议论时政和怀悼亲友等五类。这五类散文各具特色,而又尤以第一类最能体现其散文的特点。所有这些散体文字,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其诗歌情感的另一种形式的表达。杨振声描述徐志摩的散文特色道:“那用字,有多生动活泼!那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那联想的富丽,那生趣的充溢!尤其是他那态度与口吻,够多轻清,多顽皮,多伶俐!而那气力也真足,文章里永远看不出懈怠,老那样像夏云的层涌,春泉的潺湲!”。[8]
徐志摩短短的一生,为中国新文学留下了一份独特的遗产。他以一颗单纯到透明的童心,把对自然的执著爱恋,对自由、美和爱的热烈追求,对生命的真挚崇拜,对人世悲欢的感慨,对性灵的赞美歌唱,用丰润优美的诗的语言,严谨又多样的诗的形式,幽远含蓄的诗的意境,奇丽不羁的诗的想象,亲切又洒脱地表达出来,唤取了几代读者的美的情感。尽管由于意外的早逝,徐志摩的诗艺还没有来得及在整体上达到完美的境界,但其大胆多样的探索精神,已经取得的诗艺成就,已经在中国现代新诗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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