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向妻子浇汽油,持刀追砍,夫妻反目为仇,是因为财产分配和孩子问题。这对夫妻因为在办理证明的时候,因为房产过户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争吵了起来,随后男子才向自己的妻子破了汽油,并且持凶器追赶,好在报警及时,没有人员伤亡。
这起案件中的受害女子是来自广东的陈某某,而凶手则是陈某某的同事黄某某,按照黄某某的说法来看,这次案件是属于“情感纠纷”,但是按照陈某某姐姐的说法来看,这次案件并不属于情感纠纷的范畴,完全就是黄某某对陈某某骚扰不得,而进行的打击报复行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必然是陈某某姐姐的说法更加真实,毕竟陈某某姐姐的说法中,是有警方那边佐证的。
首先,根据现场的视频来看,当时黄某某是追着陈某某跑,陈某某作为一个女生,本身体力和速度都比不过身为男性的黄某某,黄某某很快就抓住了陈某某的衣服,然后将其拉住了,而陈某某则是一直在呼救,结果黄某某突然将身上的刀具拿出来,就在街上对着陈某某狠狠刺了好几刀,陈某某直接就倒在地上,黄某某则是立刻逃跑了,陈某某后来被送到医院救治,但是还是没有抢救过来,如今已经不在人世了。
其次,黄某某则是轻飘飘表示自己跟陈某某是情感纠纷,殊不知陈某某的姐姐直接否认了这种说法,陈某某的姐姐表示自己的妹妹跟黄某某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双方根本就不熟,是黄某某一直在追求陈某某,而且还多次骚扰和威胁陈某某,警方那边也是知情的,之前还去黄某某家里面跟黄某某的父亲交代过这件事情,结果悲剧还是这么发生了。
最后,陈某某的姐姐明确表示,自己和家人都一定不会原谅凶手黄某某,大家也都希望黄某某受到死刑的惩罚,因为黄某某本身的行为太恶劣了,已经是严重违法,而且严重扰乱并破坏了我们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理应被重罚。
随着短视频的大火,外卖小哥在我们心中树立了非常高大的形象,甚至是无所不能。但是现实中的外卖小哥可就没有这么光鲜亮丽的形象了,反而还会受到别人的欺负。事情是这样的,广东一男子与外卖小哥发生纠纷,推倒其电动车,你认为此事究竟是谁之过?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一广东男子与外卖小哥发生纠纷。
一名壮汉和外卖小哥在大街上发生了争执,从口音判断,我们了解到,这名壮汉是广东男子。两个人没有什么利益之间的纠纷,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好像是外卖小哥在路边等餐的时候,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话,就让这位广东男子生气了,然后两个人就在大街上大动干戈,广东男子与外卖小哥发生纠纷引得路人围观,你知道此事该如何收场吗?
二我认为外卖小哥是弱势的一方。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发生纠纷的原因,第一,不涉及个人情感,第二,不涉及个人利益,只是因为口角矛盾就发生纠纷,我认为是非常没有必要的事情!然后就是分析一下群体,广东这名男子身材健硕,而且从穿着方面来看也不是穷人,所以说在他们这场纠纷中,外卖小哥扮演的就是弱势的一方。
三因为言语不合就发生矛盾,实在是太不应该!
不管这位广东的男子是否是有钱人,我认为这场矛盾的纠纷,这名广东男子要负主要的责任。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外卖小哥一直在向对方争论,并没有想动手的嫌疑法是广东男子直接推倒了外卖小哥,然后两个人才发争执。所以说这名广东男子要负主要的责任,希望大家出门在外,可以有心平气和的心态!
12月9日,广东湛江一名黄姓男子持刀杀害一名女子,当地警方通报称系感情纠纷引发。对此,遇害女子的家人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其姐连日来发博反驳称,两人并无感情纠纷,系男子单方面追求未遂行凶。
湛江警方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警方还将继续调查,一切以通报为准。12月13日,陈女士称:“我妹和行凶者连聊天都没聊过,哪来的情感?”
警方发布通报。来源/赤坎警方官方微博
警方:行凶男子交代称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内容为一名男子在路边拉扯一名女子,随后对女子做出看似多次捅刺的动作,女子倒在地上并挣扎着坐起呼救。
12月10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1日,由于对警方的“感情纠纷”说法不认同,受害者陈某萍的姐姐连续多次发布微博,称行凶男子是妹妹同事,两人并不熟。该男子追求未遂,多次尾随妹妹并威逼其做女友,曾被两个同事夺刀,妹妹报警,但警方没找到人仅叮嘱了男子父亲。12月9日,妹妹独自下班被该男子袭击遇害身亡,“身上中了很多刀不是感情纠纷。”
12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赤坎区一家疑似死者工作的酒店,接线的工作人员称:“你可以联系公安局,我们不清楚。”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警方还将继续调查,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记者多次联系陈某萍生前同事,电话提示忙音。
受害者姐姐发微博不认可警方说的“情感纠纷”之说。来源/受访者微博
家属:我妹妹跟他都没聊过天,哪儿来的情感
12月13日,受害者陈某萍的姐姐陈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妹妹今年20岁,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自小和家人感情深厚。妹妹中专读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当地一家酒店,工作已有3年,事发前担任接待工作。
陈女士说,今年6月,妹妹曾向她提及,一名其他部门的男同事威逼自己做其女友,该男子可能由于是同事关系曾有过她的微信,但两人根本不熟悉,几乎没怎么联系过。“妹妹说这个人很奇怪,他发信息她没理,发红包我妹也没收他威胁我妹说要么死,要么做他女朋友。”
陈女士说,妹妹也没有告知她男子的基本信息。事后,男子也被酒店方开除了。今年7月28日,该男子又突然出现尾随妹妹,在妹妹同事在场的情况下,纠缠拉扯妹妹,导致妹妹手部多处淤伤,对方还露出了身上藏的刀,“他告诉我妹妹和她同事他有刀,威胁说不做女朋友就要杀了她。”
妹妹告诉酒店部门领导后,酒店方面报警。后来,妹妹通过酒店领导得知,警方称曾前往该男子家中寻找,但未找到该男子,便口头教育了男子父亲几句,“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陈女士回忆,妹妹连着几天在视频中都说自己手好痛,但他们都以为此事已经结束,“我们都以为能处理好,谁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们家人都接受不了,这几天以泪洗面。”
12月9日下午5时20分,受害者的父亲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名路人打来的。据该路人称,男子行凶后,妹妹倒在地上呼救,并挣扎着告诉好心路人手机密码,路人才得以通知陈父。
“那个路人说我妹妹被抬上救护车时,手已经垂下去了。”陈女士泣不成声。
陈女士说,她认为警方通报中的“感情纠纷”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妹妹从未和行凶男子产生任何感情,所以自己发了微博。
根据警方通报行凶男子12月10日凌晨投案。陈女士说,12月11日家人被叫去做笔录,“警方说这种动机就类似情感方面的,他有这种动机。因为那个男的跟警方说他喜欢我妹,追求我妹。可我妹和他聊天都没聊过,哪来的情感?”
“昨天我去了公安机关,警察和我解释了。”陈女士说,12日下午警方告知自己,7月份酒店报警后,民警还去了男子姐姐家找人,也无功而返,“警察说,行为动机这些就属于感情纠纷。”
“很不合理,根本没有这回事。”陈女士表示,希望警方能纠正这一说法。
上游新闻记者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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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女子被男同事杀害,姐姐:男方曾两次持刀跟踪
12月9日,广东湛江发生一起伤人案。一女子被一男子连捅数刀。据湛江警方通报,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
资料图图源:上观新闻
12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遇刺女孩的姐姐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妹妹一直是个很孝顺且很善良的人。每个月挣得工资不多,但都会往家里打一些。“那个男的是追求者,并不是什么男朋友,更没有感情上的关系。”陈女士说,男子此前追求妹妹的时候曾跟踪,但妹妹实际上已经拒绝多次了。“一共持刀跟踪了两次,第一次有同事在,抢了他的刀。”陈女士告诉记者。
陈女士表示,父母因为这件事整日以泪洗面,睡醒了就哭。“这本来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出事前她还和同事开开心心说回家拿快递,我现在只希望杀人犯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
赶到医院时妹妹已不幸身亡
得知妹妹遇害时,时间是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电话由陈女士的父亲打来,告诉她“妹妹出事了”。待陈女士赶到医院,妹妹已经不幸身亡。“身上中了很多刀,包括肚子和脖子,医生说是刺到了大动脉。”陈女士告有点哽咽,她说当时根本不敢看。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陈女士妹妹陈某萍在12月9日下午5点左右经过湛江市“三十二小”学校时,与一名男子发生纠缠。双方疑似在争吵,并且身体上有拉扯。期间,一名家长带着孩子骑电动车经过,但并没有引起警觉。
随后,男子把陈某萍逼到小学围墙边,就在家长骑车驶离后不久,男子从右侧口袋疑似掏出一把刀,对着陈某萍腹部连捅数刀。在陈某萍倒地后,男子又上前对着背部捅了几刀。男子逃离现场后,陈某萍摘下口罩向路人求助。
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有一名路人经过,妹妹把手机给到路人让其打电话给家里人。在通知家人的同时,路人也在第一时间呼叫了120。
根据湛江警方通报,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
伤人男子是追求者,曾跟踪女子
据陈女士介绍,妹妹在湛江市花园酒店上班,其员工宿舍就在“三十二小学“后面的一座小区。而陈某萍当时应该是上早班结束,于下午五点下班经过该小学。原则上,这段路仅步行只需要不到十分钟,但不曾想却遇到这样的事。
陈女士告诉记者,伤人男子黄某南也是花园酒店的员工,只是在不同部门上班。但妹妹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男女朋友,只是一名追求者。“陈女士说,男子曾跟踪其妹妹,酒店知道后便辞退了她。
受害人姐姐发声
据陈女士描述,黄某南有两次持刀跟踪妹妹,第一次发生在7月,被同行的同事抢了刀,第二次就是前几天遇刺那次。
这种说法也得到花园酒店一员工的证实。员工吴女士表示,黄某南和陈某萍并不在同一部门,黄某南曾是酒店工程部的,可能因为工作交集加上了陈某萍微信。“之前就跟踪过一次。”吴女士说。
酒店杨经理告诉记者,黄某南确为酒店工程部门的员工,持有电工证,但试用期没有过就给辞退了。“其实此前我们都有让同事陪同她一起下班,听说有个男的在追求她,也报过警。”杨经理表示,当天陈某萍是说有个快递要拿,就急急忙忙回去了。“我们要是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让她自己走。”杨经理说。
“我们一直很关心这个小女孩,晚班下班的时候都是有同事护送的。”杨经理介绍,陈某萍是酒店服务员,事情发生后警方也找他做了笔录,案件还在调查中。并且,酒店方面一直在做关照家属的工作,前段时间还捐了款。
女孩生前很孝顺,工资不高但都会往家里寄钱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陈某萍中专学习的是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就直接在湛江工作已有三年。在湛江城区,其妈妈也在附近工作。“也不是陪着她,是此前就在湛江打工。”陈女士说。
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妹妹是个非常孝顺的人,虽然工资不是特别高,但她每个月都会给家里打钱。不仅如此,陈某萍还会时不时给家里买礼物,一直都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前段时间,陈女士对妹妹说嘴唇干,陈某萍立刻就给她买了润唇膏。
遇害前一天,陈某萍还在和姐姐陈女士聊天。“我当时也问了她的同事,同事说当时她还开开心心回家说有个快递要拿。”陈女士告诉记者。
“视频我看过了,很心痛,父母也都是以泪洗面。”陈女士告诉记者,家里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杀人犯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本是不该发生的事情。”陈女士说。
另据警方通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廉江一男子因感情问题将孩子扔下河致两死!事件背后反映了一场悲剧婚姻,首先,夫妻双方因为成年人的问题而牵扯到孩子,甚至葬送了孩子的性命。 其次,在婚姻当中不懂得什么才是爱,什么才是责任。 另外,双方在婚姻当中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从而酿成大祸。
近日,在广东,一名男子因为情感问题准备把自己的孩子扔下河里面淹死,就在他丢孩子下河的过程当中,一名开车司机阻止了他,后来警方到达现场,其中有两名孩子已经不幸溺亡。很多网友表示,这个父亲太残忍了,不管是什么原因,也不能拿孩子出气,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对于这件事,其实反映了一场自私自利的悲剧婚姻。
首先,夫妻双方因为成年人的问题而牵扯到孩子,甚至葬送了孩子的性命。据了解,这对夫妻是因为男子好吃懒做,赌博,还家暴妻子,所以妻子要和他离婚,如今妻子有了新男友。他要和妻子复合,但是妻子不同意,所以才闹翻了,最终把自己的气撒到孩子身上。网友表示这还是人吗?成年人的问题应该成年人自己解决,连累孩子真的丧尽天良。
其次,在婚姻当中不懂得什么才是爱,什么才是责任。在这段婚姻当中,彼此都没有尽到做父亲和母亲的责任,不懂得什么才是爱,不懂得如何爱孩子,更不懂得什么是担当。他们生下孩子之后,又亲手葬送了他们的性命,手段残忍至极,这件事的性质也是非常恶劣的。因为虎毒还不食子,但是该男子做出的这个事情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另外,双方在婚姻当中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从而酿成大祸。在这场婚姻悲剧背后,我们能够看出来双方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没有通过一个正确的理性的方法去解决,更没有沟通,而是通过种非常极端的方式去威胁对方,从而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我们可以看到,在婚姻当中,沟通是多么重要的一个能力。
以上就是这件事情背后反映的婚姻悲剧。
据 @平安电白 微博消息,2020 年 11 月 20 日凌晨,电白区岭门镇发生一起因情感纠纷引起的案件,被害男子经送医检查,身体无大碍。
据悉,案件发生后,电白警方全力展开侦查,于当天抓获犯罪嫌疑人赖某明(男,41 岁,电白岭门人)。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郑某展(男,36 岁,电白岭门人)、肖某安(男,32 岁,电白岭门人)、许某民(男,18 岁,电白岭门人)分别于 11 月 21 日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 @漩涡视频 微博此前消息,11 月 20 日,广东茂名。网传电白县一男子疑似因感情纠纷,被多名男子“浸猪笼”。画面显示该男子被周围的人用麻绳绑进竹笼内扔进水里,男子当场痛哭求饶。
扩展资料:
在现代法治社会,对任何一个人判定是否有错,或者违法,直至剥夺生命,都必须要经过法律审判,而且,只有经过法律审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决定对某一个人处以刑罚。
否则,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权利,不论怎么做,都是违法行为。比如,这一网传的广东电白将一男子“浸猪笼”,就是典型的违法。
北京日报客户端-广东一男子被“浸猪笼”事件,受害者身体无大碍,嫌犯已到案
在广东茂名有一名男子因为和别人的妻子存在不正当关系,被当事人抓个现行之后,联合村名一起将这名男子捆绑起来,塞入猪笼,之后将这名男子浸猪笼。作案人因为对这名男子的行为不满,才会为了宣泄心中的愤恨和不满,采取浸猪笼的方式来如此打击报复他,但是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属于故意伤害,警方已经将这名作案人刑拘。
一、这名被浸猪笼的男子和对方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破坏了对方的家庭,属于不道德的行为,才会被对方用私刑迫害。
这名被浸猪笼的男子,趁着作案人长期不在家,曾经多次潜入作案人的家中,和对方的妻子发生关系,这种行为惹怒了作案人,于是通过手机的监控,发现这名被浸猪笼的男子再次来到家中的时候,联合村名,一起将这名男子捆绑之后,浸入猪笼。这种行为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太不理智了。
二、即便这名作案人对两人瞒着自己有不正当关系心有不满,也应该采取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动用私行。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而不是私下用私刑打击报复来解心中的愤恨,最后自己本来是受害者,反而被对方诉讼上法庭,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的选择让自己得不偿失。
三、这件事双方都没有讨到好处,最后弄得人尽皆知,颜面尽失。这件事情虽然是广东茂名这名男子被浸了猪笼,作案人被刑拘,但是显然双方都没有讨到好处,而且弄得人尽皆知,还在网络上被当做新闻进行报道,相信从此之后都会得到教训,不再这样冲动行事。
大家对于这种私自将人浸猪笼的行为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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