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也是为了我们好,不要直接对着干,多谅解一下。你男朋友怎么说,不管他能不能拿得出这20万,你要看他对于这件事怎么处理,有没有担当,值不值得你去调解。如果你认定一定要在一起,那就做你父母的思想工作,房子买了,也算是有个家,男方家庭也不是特别好,房子是为你们结婚而买的,那就房产证加上你的名字,让你父母放心,你在中间慢慢去调合。我和我老公当初也是我家里不同意,因为离得太远了,慢慢协调也就好了,现在结婚已经三年多了。祝福你!
离婚协商 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婚后共同债务原则上共同承担。男方要求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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