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不结婚应该也会觉得孤独的,他们原本身体上就受到了伤害,可能比正常人更想得到关心和照顾
如果有一个人能在他们身边,给予照顾和支持,那他们以后的生活可能也会更好,对生活也会更加有信心
所以,残疾人也需要情感上的呵护的
关于身体残疾和心理残疾哪一个更可怕,其实可以先从概念入手,所谓身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 ( 瘫痪 ) 、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而心理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日常生活和活动参与的状况,心理残疾要比心理问题、心理障碍都要严重些,有神经器质性改变。 精神残疾、精神病、心理残疾、抑郁症。
再来,身体残疾会导致行动缓慢,限制人的行动,患有身体残疾的人往往会更加敏感,很可能遭受一些议论,这些议论可能不是无心的但也在他们看来很刺耳,深深地刺痛了他们的内心,然后就会因此出现心理问题;心理残疾表面上可能完全看不出来,实际上通过一些日常的细节就会有所表露出来,有的患有心理残疾的人会有一些自我伤害的倾向,如果不关注的话,长期下去就会有不可预知的危害。所以说身体和心理残疾都会有危害。
在我看来,心理残疾更可怕,因为心理残疾难以看出来,隐藏在人的心理,不被看出,但是严重会自残,难以预料。 这类残疾很特别,看不见、摸不着,可能只有在某一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才会被人发觉。鲁迅弃医从文不就是因为心里更重要吗如果一个人面对困难问题时,总是选择逃避、退缩、抱怨、埋怨,无法用正面积极的状态去应对;解决问题时,总是喜欢采用暴力、极端的方式去解决;喜欢做危害社会的事情,来体现存在感的人,都可能患有“缺陷”。 因此心理残疾更加可怕。
一、残疾人怎么残疾分类
1、残疾类别有6种,具体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
(2)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
(4)智力残疾;
(5)肢体残疾;
(6)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二、精神残疾类别划分有什么
1、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2、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3、精神残疾三级: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4、精神残疾四级: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
残疾人的心理特征
残疾人心理是社会人群心理型中一个比较特殊的类型。
对于残疾人,心理上的康复比肢体上存在障碍的残疾人,更
渴望沟通上无障碍和心理上的自我实现。目前,我国大约有
6000万残疾人,身体的残疾导致了他们特殊的』心理特点及与
众不同的生活和行为模式。
1残疾人的心理特征
(1)自卑和孤独心理。这是残疾人普遍存在的心理特
点,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使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就业
方面遇到诸多困难,得不到足够的支持和帮助,甚至遭到厌
弃或歧视,因此产生自卑心理。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还导
致他们活动受限,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缺少朋友,久而久
之就会产生孤独感,这种孤独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
强。
(2)敏感多疑自尊心强。残疾状态会导致残疾人注意力
过度集中,过多的注意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对别人的评价极
为敏感。别人对自己带有贬义的、不恰当甚至是无意的称
呼,常常会引起他们的反感。如果他们的自尊心受到损害,
就会当即流露出愤怒情绪或采取自卫的手段加以报复。
(3)深刻的抱怨心理。抱怨父母、抱怨领导、抱怨命
运;认为天地之间,难以容身;人海茫茫,惟我多余。
(4)情绪不稳定但富有同情心。他们对外界的情绪反应
强烈,容易与别人发生冲突。而残疾人对残疾人有特别深厚
的同情心,却较少与非残疾人交流,除了“话不投机”的原
因外,还与交流不方便有关。
(5)不同类型残疾人的性格特征。残疾人交往的圈子比
较小,周围环境与普通人不同,于是就形成了某些特殊的性
格特征,如孤僻和自卑是各类残疾人的共同性格特征。但每
一类残疾人又有其独具的性格特征。
盲人性格内向,温文尔雅,有丰富的内心世界,情感体
验深沉而含蓄。由于没有视觉信息的干扰,而形成了爱思
考、善思考的习惯,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比较发达,言语听
觉能力发达,记忆力比较好,词汇比较丰富,促成了他们语
言能力强的特点。探索问题深刻、健谈、说话有条理、词汇
丰富、语言生动、说理充分。
聋哑人与盲人不同,他们性格外向,情感反应强烈,频
度高但持续时间短,性格豪爽耿直。他们通过兴趣、具体行
动和自己的情感表达来分析生活,观察问题往往只看到表
象,不太注意内在联系,多倾向于眼前世界,较少考虑长远
利益。
肢体残疾者性格特点主要表现为屈强和自我克制,“忍”
字当头,只有在忍无可忍时才会爆发。
2解决残疾人心理特征的方法
(1)广泛宣传人道主义,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尊重、理
解和帮助残疾人。大力发展福利事业,帮助残疾人就业。
(2)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水平,提
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积极开展适于残疾人参与
的各种健身、医疗、文娱、体育活动。
(3)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残疾人办实事,解决住
房、婚姻、乘车以及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并普及无障碍
设施。
(4)大力开展残疾人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家
庭、社会要了解残疾人的心理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心理咨
询与心理治疗工作,提高残疾人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
平。
(5)鼓励残疾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各项社会活动,消除其
孤独感和自卑感提高自我社会价值。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调动残疾人自身的积极因素。教育孩子正视现实,正确对待
自己的残疾,自强不息,自己的命运自已掌握。
(6)家长应首先调正自己的心态,面对现时,不要被
‘倒霉”、“命苦”、“不幸”占据头脑。现实虽然不能改变,
但未来之路是可以选择的,不要顾影自怜,孩子需要你,你
的所作所为是对孩子最有力的激励,残疾孩子的命运也掌握
在父母手里。
健全人应经常与残疾人平等的相处与沟通,不要把残疾
人看作是另类,而要把他们看作最需要帮助的朋友,最可信
的同事。残疾人的心理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残疾
人的心理健康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躁狂症患者能不能办理残疾证,这个需要有指定的专业医生的鉴定,看是否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如果符合则可以办理残疾证。
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相关规定:
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病人的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精神残疾的分级:18岁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WHO-DAS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精神残疾一级:WHO-DAS值在≥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WHO-DAS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简单照顾者的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WHO-DAS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WHO-DAS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多重残疾是指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又因为绝大多数残疾人在家庭中的生活时间远远超过家庭以外的社区或社会生活时间,所以这种自卑感在家庭生活中的表现十分明显。 家庭是一个动态的因素,它的变化受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制约,也受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病人尤其是残疾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受到经济、社会伦理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处于弱势状态。 ( 1 )家庭压力 残疾人家庭,在社区里和社会上比其他家庭承受着更大的压力。这些压力来自经济、教育、伦理、习俗等各个方面。 调查表明,有残疾子女的父母,为了照顾残疾子女,许多人都需要放弃自己对事业的追求,不能随意选择职业,更不能远离家庭去工作,直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有残疾兄弟姐妹的年轻人,往往被迫降低自己选择伴侣的“条件”,或者一再推迟婚期以照顾或从感情上对残疾兄弟姐妹有所慰籍;有残疾父母的青少年,常常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家务的拖累等原因影响求学。后天造成的残疾与先天性残疾有较多区别,其中突出的一点就是当伤残一旦发生时,许多人不愿意承认或不敢正视残疾的事实,千方百计地寻求“治愈”的办法,心理学上称之为“否认期”。而这不幸的事实不仅动摇着残疾人生存的信念,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使他陷入极度的痛苦中。 ( 2 )社会现实的压力 尽管残疾人在家庭中一般会受到父母的爱怜和兄弟姐妹的关照,但这并不等于说残疾人在家庭中有较高的或真正平等的地 位,实际上,这种家庭式的关怀正反映出残疾人劣势的地位和被同情、被援助的弱小处境。因此,这种情况在社会上的反映就是各个阶层的不同群体都一致认为残疾人是值得“同情”、“可怜”、“照顾”、“扶持”的不幸者;也有一些更错误的认识,即把残疾人看作是社会的“累赘”、“包袱”,甚至把残疾与丑陋、罪恶联系在一起,有的残疾儿童家长甚至有负罪感。社会现实的压力十分强大、十分普遍,是残疾人产生心理障碍的重要因素。 ( 3 )传统的压力 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是一致的,残疾人在社会上地位的低下,也就决定了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较低下。亲情的爱,弥补了这种低下,也掩盖了这种不平等,但并不表明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劣势的残疾人已经在家庭中真正平等了。各类残疾人中普遍存在着心理上的家庭自卑感。 家庭是一个世代传递和不断更替的社会组织。繁衍后代、绵延种族,是家庭特殊的任务,所以家庭成员必须担负生育、抚育和赡养等功能,做为一个慢性病人或残疾人,完成这些特殊的任务有很多困难,从这个角度上看,他们在家庭中的自卑感十分明显,十分强烈,并具有持久性。 另外,由于残疾人普遍缺乏经济自主权和独立生活能力,或者缺乏必备的生活条件如住房等等,因此,对父母和兄弟姐妹有很大程度的依赖。中国残疾人对家庭的依赖,是由各种社会原因决定的。这种依赖,也决定了残疾人的附属、次要、无权商讨家庭重大事项的地位,产生自卑感。 残疾人的心理2、孤独感 人的孤独感是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中普遍存在的。但对残疾人来说,不能适应周围的生活环境,又渴望身体残损得到补偿而产生很大的心理负担。其孤独感更为强烈,更为持久。 残疾造成的学习、生活、社会交往的障碍,使残疾人往往需要比健全人更多地集中精力和付出代价,才能获得某些成功,所以过重的心理负担所产生的困扰,有时超过身体造成的障碍,使他们陷入异常悲观、自顾不暇的境地,很难有精力和情绪去留心于外面的世界,甚至完全失去对他人和社会发生兴趣的情感。这种不适应、不了解外部世界的情况,使相当多的残疾青少年缺乏社会群体意识和社会交往、合作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导致孤僻性格的形成。 心理学家认为,孤独感是青年人的显著心理特征。由于自我意识在一个人的青年期逐渐觉醒并建立,这就导致他们不再倾慕年龄和能力与自己过于悬殊的人,他们用隐蔽思想、封闭感 闭感情的方式来抵制,同时强烈对抗社会上的歧视与偏见。如果说一般青年人不过是朦胧地感受到这种孤独感,那么残疾青年则极为深刻,而且大多具体地体验到这种孤独,一直到中年时期,还要忍受孤独和寂寞。 残疾,不是妨碍行为,就是妨碍语言,妨碍观察,使人际关系正常交往变成了困难的,苦恼的,有时甚至是徒劳的努力。社会上许多客观因素同时也在阻碍残疾人的社会交往,如拥挤的、秩序混乱的公共交通,忽视残疾人特殊需要的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使得大批残疾青年对社会望而生畏,活动范围大大缩小。 残疾人的心理3、焦虑和抑郁 后天致残的病人一般很难接受残疾的现实,几乎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焦虑或抑郁情绪。以北京博爱医院调查的截瘫患者为例,在住院期间,伤残者的焦虑情绪往往表现为下列症状: ( 1 ) 夜间睡眠不好; ( 2 ) 常常要小便; ( 3 ) 手脚经常湿冷; ( 4 ) 不容易心平气和安静坐着; ( 5 ) 总觉得还会发生什麽不幸; ( 6 ) 手脚麻木和有刺痛感; ( 7 ) 因头痛、背痛、颈痛而苦恼; ( 8 ) 觉得比其他人更容易紧张和着急; ( 9 ) 感觉容易衰弱和疲倦; ( 10 )呼吸异常困难。 上述焦虑症状中有些对于许多健全人来说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如常常要小便、手脚经常湿冷、总觉得还会发生什麽不幸等,但对残疾人个体则表现十分显著。 残疾人的心理4、环境对残疾人心理的影响 总的看来,残疾人的家庭问题对心理的影响,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首先,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规 规还不十分健全完备。还有相当多的地方对于《残疾人保障法》不够重视,没有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有很大困难。另外,与《残疾人保障法》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在残疾儿童的医疗、入托和残疾青少年入学方面,还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 ; 关系到残疾人谋生自立的就业法规,也需要花更大的力量去执行;无障碍环境在很多城市尚未推进;社会保障对于生活在农村的广大残疾人还存在距离。大多数残疾人不能完全解除参与社会的种种障碍,这就使他们很难独立生活和组织自己的小家庭,不得不依靠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及亲友的帮助在联合家庭中生活。 其次,社会和社区目前对残疾人的帮助是十分有限的。近年来城市社区服务和部分地区社区康复的开展,减少了残疾人对家庭的依赖,对他们回归社会很有益处。不过,大多数城镇的社区服务还在建立和完善之中,有些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由于人力和财力所限,正在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康复的城市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在很多中小城市,社区康复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残疾人的衣食住行在很少得到社会和社区服务进行帮助的情况下,只能主要依赖家庭成员的照顾。 第三,政府目前尚无能力拿出大量资金以满足残疾人日常生活、医疗、求学和就业等方面的需要。残疾人因自身的障碍很难与健全人在社会上竞争。即使获得了可以维持自己生活的经济收入,在其他方面仍然需要求助于家庭成员的帮助。 第四,长期形成的社会习俗和家庭伦理观念,使很多残疾人认为依靠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生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关心家庭中的残疾人也是每个成员责无旁贷的义务。在西方,男女成年后都要离开父母独立谋生,而在中国没有结婚的青年即使年龄很大了仍习惯与父母同居,残疾人则更习惯于这种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
和残疾人谈恋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常人和残疾人谈恋爱;另一种是残疾人和残疾人谈恋爱。从你提问题的口气和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信息,我感觉你的问题所指的是前一种。
针对于残疾人的婚恋,大部分残疾人基本上和婚恋没有什么关系。有人说,他们不配拥有美好的爱情,他们承担不起爱情、家庭、婚姻的责任。特别是农村,大部分光棍特指单身的残疾人。正常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恋爱、结婚、成家立业就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爱情和婚恋、家庭,对残疾人来说,就是世界上的奢侈品,可望不可求。
在日常生活中,不乏有正常人对残疾人产生爱慕之情。他(她)们不顾世俗的眼光,父母的反对,不顾一切拥抱残疾人,用一颗真心爱残疾人。但是最终能够走到最后的凤毛麟角。
我们抛开文学作品,影视剧艺术化的呈现正常人和残疾人幸福地走到一起的情节。让我们走进真实生活中的残疾人关注残疾人的婚恋。
在我的老家,有一个叫张宇的男人,小儿麻痹症,让他不得不拄拐行走。我对他印象深刻的是,他喜欢画画。为了练习画画,每次看见从村学校回来的孩子,他就会支起画架,给他们画像。画的好画的像,就白送给这些孩子。我也被他邀请,坐在小板凳上画了一副肖像画。
邻村的一个漂亮姑娘路过这里,感觉很好玩,就停下来观看。她鼓足勇气要求张宇给她画一张。为了画好这个姑娘,张宇撕了一张又一张,但依旧不满意。直到天都要黑了,也没有画出来。张宇不好意思地说:“要不,你没事明天过来,我再给你画。”当终于有一天,张宇把自认为比较满意的画像,呈现到姑娘面前时,正是姑娘自告奋勇表白他的时候。
后来经过重重波折,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她就是我的表婶。当我问起表婶,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表叔恋爱结婚呢
表婶说,虽然他腿不好,行动不便,可是他有才华,不服输,非常努力。我看好他。
事实证明,表婶的眼光不错。张宇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先过了艺术类考试,然后又通过高考文化课,顺利拿到了郑州轻工业学院的通知书。经过三年的服装设计专业学习,他回到漯河成为漯河某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教授学生服装设计。
表婶说,和残疾人张宇恋爱,一定要有一颗博大的胸怀,要学会承担更多。不能像小女人一样依附他。反过来,你的付出,让他感觉有安全感。残疾人大多有自卑心理,比较敏感。你所做的就是让他有踏实感。
他不需要你的同情怜悯,反而需要你和他平等相待。你和他在一起,不能表现出来,我是可怜你,我是来拯救你的灯这种优越感。他需要的就是和正常人一样的彼此有好感,彼此吸引,彼此相爱。你选择他就是自愿的,发自内心的爱情,而不是一种交易。
他的恋爱字典里,和正常人一样,一起看**,一起逛街,一起去喜欢的小店吃饭等等。
关于残疾人婚恋,还有一种就是彼此年龄差距的在一起。比如一个年纪大的,有过婚史的正常女人和一个比自己小的残疾人在一起。这就是残疾人婚恋世界里的“老少配”。他们在一起同居,连结婚证都不领。你可能会说,这是畸形婚恋关系,但是他们一样真心付出,彼此相爱。他们甚至不图对方什么,就是纯粹的相爱,在一起过日子。我认识的一个残疾朋友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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