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开心,双方心里都有些芥蒂,但是谁都不愿意说出来,就是一直这样耗着,拖着,这样浪费的是彼此的时间,青春有限,哪有难么多经历和时间浪费在一个不值得你爱,对你不在乎的人身上呢?就像你说的不合脚的鞋就是这个意思,鞋子穿着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勉强穿的话 受伤的只能是自己的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晚饭后,几个人从饭店出来,大贤子在我身后。贤子说:“真羡慕你天天穿高跟鞋,真好看。”我说:“喜欢就穿,谁不让你穿呢。”贤子哈哈地笑:“我倒是想穿,可我一穿上高跟鞋我就不会走路了,还有,我这个头,再穿双高跟鞋,多少有点欺负人的嫌疑。再说,还得给身边的男生留点尊严不是。”
可喜又可悲的是,我没有条件享有贤子如是的烦忧。我喜欢高跟鞋,很受用穿着高跟鞋走路的感觉。
每每出门,镜子前试穿衣服,左换右看都不满意,只要高跟鞋一蹬上,纠结立刻终止,我会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打个响指,好,就这样,走了。
或许是对自己身高不够满意,只有穿上了高跟鞋,才能给我带来百分百的自信。而且也只有在穿着高跟鞋走路的时候,我才会很刻意地去调整身体的美感,收腹提臀,挺胸抬头。这种情况下走在街上,纵然做不到居高临下,但平视的目光里一定会有那么一点点小任性,甚至是小傲慢的淡然,我超喜欢这样的感觉,很舒坦。
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过母亲的高跟鞋。
那时家里有两只大木箱子,其中有一只是被母亲长年上着锁的。箱子里大抵放一些母亲看来比较重要的东西,比如,那双高跟鞋。母亲对那双鞋很宝贝,或许那鞋是母亲结婚时穿过的,只可惜它一直藏在母亲的箱子里,我从来没有看见母亲穿过它。我对它充满好奇。
那双高跟鞋我见过。纯牛皮,黑色的,圆口带带的单鞋,样子很敦厚;皮面又厚又硬,鞋跟有四五厘米高,好像也是用牛皮压制粘合的,黑色的漆下,淡淡地隐约着皮张的层次;鞋底像木头一样硬。这双鞋给人整体的感觉更像一对模型,呆板却不失诱惑力。眼见着母亲对它的珍爱程度,心里想象着母亲穿上它时该是怎样的一种美丽。无形中,高跟鞋于我就有了一种莫名的深刻。
现在回想起来,我拥有的第一双高跟鞋却是和母亲的那一双样式是像极了的,只是我的那一双更轻便秀气些。当时虽然是没有选择方向,然而童年印象里最原始的审美和诱惑却在冥冥中发挥着作用。
除了几双旅游鞋是作为劳动和户外的装备存在着,我四季里其他的鞋都是高跟鞋。同样,除了运动装,我所有的衣服也都是搭配着高跟鞋购买的。也正是对高跟鞋的这一份痴迷和挚爱,才让我把高跟鞋驾驭得淋漓尽致,无论什么天气,无论什么路况,穿着高跟鞋走路,我绝对是所向披靡。
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Blahnikc曾夸张地说过:高跟鞋就像一把尖锐,性感,致命的匕首,让女人征服男人。我对这句话只能持保留的态度,因为我无从知晓男人对女人穿高跟鞋的看法,我只知道高跟鞋予我的妙处有不少:比如它能增加着装的线条美;比如它弥补了我身高的不足。
说到这里,我忽然联想到了文字。文字也是我所痴迷钟爱的,它于我是灵魂上奢华的追求。
喜欢文字,偶尔也尝试着用文字粗糙地表达一些生活中的`小感悟。看着自己写的那些东西还能有几个人看两眼,说心里话,我私下也是有过小欢喜的,然而这样的虚荣没有持续很久。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我发现有那么多好写手,写出一篇篇上乘的好文章,好诗歌,自卑感便会将我席卷。好文章读得越多,这样的感觉越强烈,似有“近乡情更怯”的感怀与踌躇。特别是前两天读雪野老师的文章,我忽然有不敢再写的念头,这样的想法很尴尬,有如衣服掩盖的疤被人发现,终极的疼痛还是在心里。
然而,文字终究是我所挚爱的,唯有它才是饱满我灵魂肌肤的滋补。我的精神世界,不能没有文字。
我知道,无论文学基础还是文字的驾驭能力,我都是很欠缺的,就像我那不足一米六的身高一样。然而,文学修养的高跟鞋是万金买不来的,它是汗水和心血凝结的高度所支撑的。有如母亲那双高跟鞋的鞋跟,是一层一层叠加累积起来的高度,不是一次成型的托举。
我也便知道,要想增加灵魂这双鞋的高度,除了努力学习,我没有捷径。
我喜欢高跟鞋!
我更喜欢穿着高跟鞋走路时我自己的样子!
高跟鞋,我的最爱!
关于情侣之间送鞋子会分手这事,有人认为是无稽之谈,也有人表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过无论怎么说,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送呐,情侣之间送鞋子还是有几个不同的寓意的。
情侣之间送错东西,真的会分手吗?这其实就是纯属扯谈,并没有真凭实据,不过就这么传说着,总是让情侣之间望而生畏,从而不敢轻易互送鞋子。其实无论是送什么礼物,在情侣之间都只是想给对方一个惊喜,只不过因为中国汉字谐音中有不吉利的字眼存在,所以以讹传讹成为不吉祥的寓意,就比如说不能送梨子,因为分“离”;不能送伞,因为会“散”开……诸如此类的有很多,其实自由恋爱之后,情侣之间分分合合实属正常,互送梨子、鞋子……等东西之后,依旧恩爱不相离的也大有人在。但是对于感情大家都珍惜,所以不想不好的阴影笼罩着。
送鞋子的几个寓意首先就先说说谐音这梗吧,鞋与“邪”同音,而邪字是代表着不吉祥,不好的东西,所以人们认为,如果情侣之间送了鞋子也就是送了邪气能对方,给对方带来不好运气,那不是跟对方有仇么?还有一种说法,说是给对方送鞋子,是希望对方好走“跑路”,这不是上赶着对方走吗,是一种暗示分手的说法。当然,最常见的说法就是说送了鞋子之后,双方会越走越远,反着方向,最后感情会越来越疏,导致分手,这就好像诅咒一样。正是因为有这几个说法,一般看得感情的人就不必轻易给情人送鞋子,就算送了也会收对方一块钱意思一下,说是买的。
其实鞋子在另一批人的眼里也有一个说法,就是如果情侣之间送了鞋子,就证明这个人想一直跟你走下次去。由此可见,情侣之间送不送鞋子,就看送的人与收的人是什么心态,不知你还知道送鞋子还有哪些寓意呢?
鞋子与人生的唯美句子如下:
1、红杏出墙的婚姻是拖鞋,它很好穿,又很方便,有很大的适应性,但致命的弱点是出不了大门、上不了正路、走不了多远。
2、浪漫型的婚姻是舞鞋,它轻便、灵活、雅致,但一离开平坦光滑的特定环境,就显得极难适应,也极不实用。
3、郎才女貌的婚姻是品牌鞋,看上去高贵、漂亮,感觉上舒服、大方,但它的价格昂贵,经不得泥泞,需要精心保养、时时珍惜。
4、开放型的婚姻是凉鞋,它有着极强的季节性,它能让人在情感升温的夏季,毫不犹豫地穿上它;又能让人在情感的季节变凉之后,很随意地就脱掉它。
5、事业型的婚姻是跑鞋,它能和脚相互帮衬、共创辉煌,但一脱离事业的跑道,鞋和脚就很难相互适应。
6、被金钱收买的婚姻是小尺码的紧口绣花鞋,看上去挺美,但只有脚知道:感觉并不好受。
7、患难与共的婚姻是旅游鞋,它看上去奇特,穿上去灵巧。其最大的特点是历经风雨泥泞也不会脱帮掉底,且只要穿上就总是和脚抱得紧紧的。因此,越是在坎坎坷坷的人生路上,越是显出其耐用合脚的特征。
我的第一双球鞋,不是我自己买的,而是喜欢我的那个人送的。
说到球鞋,就有很长的一段故事,我先把前面的故事归结下。
有一个男生,化名为锋,他是我高中同学,大学的时候经常和我网络聊天,他告诉我,过年回去给我买双球鞋,当作补偿的礼物。
锋的女人缘很好,有很多女生喜欢他,当时我以为他只喜欢我一个女生,谁知他在对我好的时候也对其他女生好,后来他有了女朋友,是阿珍,很巧,是我高三的同学,而且和我的关系不错。
寒假来了,我们都从各自的大学回到家乡,初二的时候,他果真约了我去镇上逛街,当时也很巧,我约了阿珍一起去高三的学校逛逛,也好,三个人一起去,也不会觉得尴尬什么的。
那天下午,锋和阿珍是一起来的,我们一起去高中学校逛了一圈,然后在学校的校门口喝奶茶,阿珍的电话响了,她小学同学叫她去玩,一年难得出来一次,干脆去玩一玩,叫我先替她和锋走走。
那时候已经下午三点了,锋和我去镇上的球场的草坪坐了一会,他向我道歉,说对不起我,我觉得没什么,毕竟和他还没开始,没伤到我,自然也原谅了他。
都五点了,阿珍还没回来,她打电话告诉我,她要到同学家吃晚饭,叫我多等一下,锋带我去逛街,我觉得没什么可买的。
他一举动,吓着了我,他拉我进踏步专卖店,叫我挑鞋,他付钱,我说不要了,这样让阿珍知道不好,他说,他先前是答应我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看在他那么勤恳的份上,阿珍不在,那我就挑一双了,他帮我出注意,说这双好看又好穿,听他的吧,我就要了那一双球鞋。
现在已经三年了,我还一直穿着它,虽然和锋没能做成恋人,但至少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我和他还是朋友,这双鞋代表着我们的友谊。
应该属于恋足!
关于恋足:
不同的恋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满足这种癖好。有的只需藉着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满足;有的要透过看异性或同性脚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满足;更有甚者,要靠偷窥别人的脚,或强迫别人践踏自己,才能获得快感。
恋足的属性
恋足癖属于性倒错中的其中一种恋物癖。性倒错是一种“性行为形态”,“需要藉着不寻常的物体,仪式或情境,才能得到完全的性满足”。有些性倒错比较严重的个体,每天需要4至10次的高潮释放。尽管异于常人,性倒错的个体并非全部渴望改变自己的性癖好。
恋物癖是性倒错的其中一种,有这种癖好的人,其性兴趣在“某些无生命的物体”。有恋物癖的人常为男性,因此女性恋足者颇为罕见。恋物癖比较强烈的人,可能会以偷窃,甚至以暴力的手段获得所需的物品。
前文曾提及,部分恋足者会以别人践踏自己以获得快感,因此有些恋足者亦带被虐狂的角色。被虐狂透过被羞辱,被施加痛苦(鞭打、践踏、掌掴等)以获得性愉悦。这些羞辱或伤害通常设定在某一范围,倘若这些活动过了界限,有可能导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例如有一种被虐的方式称为自体性欲窒息,以勒束自己达到窒息的效果,在美国导致极多的被虐狂死亡。
恋足的成因
不少人尝试解释恋足这一行为,然而到现时为止尚未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在生理学上,神经学家Vilayanur S Ramachandran认为在大脑皮层中的感应区,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人类的动物嗅觉本能亦被认为是导致恋足的原因,有些专家认为女性的脚部和阴道一样均会发出气味,因此令异性产生性欲上的刺激,从而形成恋足。有个别的研究者认为,恋足可能像羊癫症一样,因天生的脑部损伤导致。(维基百科)
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对恋足亦有自己的看法。心理学家Freud认为女性的脚,尤其是在中国,经常被隐藏起来,因此男性透过偷窥女性的脚,能获得心理上窥破别人秘密的快感。(维基百科)有精神分析学家认为,某些在孩提时代经历过别人性交的男性,可能会在潜意识中有“阉割恐惧”,从而使他们长大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插下式性交,从而寻找别的事物如别人的足部代替。
有人认为环境的影响及性经历对恋足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青少年经历初次性兴奋时,若他们这时遇到女性的足部,有可能将它和性兴奋联系起来,并喜欢以此作为日后性刺激的方式。前苏联医学家波波夫举了一例,一个男孩在初次性兴奋时,在女性浴室的锁匙孔看到女性的大腿,从此这男孩一看到女性大腿就产生性兴奋。另一理论认为足踝的弘度容易令人联想到女性的臀部,从而吸引男性。(维基百科)
对爱的渴求亦可能是恋足的原因,请参阅下文。
与爱的关系
有不少恋足者渴望别人的践踏,使自己感到痛楚从而得到快感,这与性虐待中被虐狂的心理如出一辙。艾利斯和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心理是出于对爱的渴求,被虐狂认为他们被虐打,是因为施虐者爱他们,关心他们。一项研究发现,不少被母亲虐打的孩子长大后大部份不会离开其母,总会竭力向她表示对她的爱,若这些母亲去世,这些孩子有不少在精神上会出现问题,这是因为他们把母亲的虐打视为一种爱的表达,这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打者爱也”,“棒下出孝子”不谋而合。(《虐恋亚文化》,1998)
许多专家认为被虐狂对于爱的需求往往比正常人为大。霍妮(Horney)认为因受虐者内心有着对“自身的软弱”和“自己缺少重要性”的双重恐惧,他们因而希望被施加痛苦和折磨,一来可以使自己感到被别人注意,二来可透过痛苦和折磨减轻自己的恐惧感。实验结果亦表示,被虐狂对“不再被人爱的焦虑有时甚至会超过对被杀或被去势的焦虑”,为了被别人爱,他们甘心屈从。受虐者非常害怕冷的感觉,有一个生理学的看法认为他们甘心被虐打,为的是使皮肤变暖,从而有温暖的感觉。(《虐恋亚文化》,1998)
除了对爱的渴求,受虐者亦有被他人关注的需求。他希望能藉此摆脱孤独,获得人际关系,因为在被虐的过程中,施虐者必定存在。(《虐恋亚文化》,1998)数年前曾有一宗新闻,是有关一个身形健硕轻度弱智的男子,为了和几个不良少年维持朋友的关系,甘心献出自己的钱财,更任由其毒打自己,数月后终被虐打致死。从这则令人发指的新闻中可见受虐者对人际关系渴求之大。
倘若受虐者的恐惧(自身的软弱,自己缺少重要性,自身的人际关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会走到“放弃自我”的极端,其特征是“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格,与他人融为一体”,一种“自己什么都不是”的感觉。以女作家马库斯为例,她要求她的男朋友只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行动的人,而把她完全视为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附从品,她认为这样才是最安全,这是因为这样作她才感到自己不是孤独的,她亦能藉着其男友以确定自己的存在有价值。(《虐恋亚文化》,1998)
讨论
恋足癖在现今的社会仍不为他人所接受,绝大多数的恋足者均被冠上“病态”、“古怪”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便是其中一个好例子。
笔者认为恋足是一种很正常的审美趋向,只要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应该是值得肯定。其实许多男人很欣赏女性的美腿玉足,这是正常的心理,喜欢欣赏只有不成"癖",不影响正常的社会活动,就属于正常范围
[1]为什么人们不能接受恋足呢?这是因为人们对脚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脚是人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有何值得欣赏呢?
南唐后主李煜也恋足,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在宋代之后很那时候流行恋足,就像今天的恋乳一样。其实恋足的男人才是中国的经典男人,是美得东西是需要人去欣赏的。
其实,脚并非人想得那么肮脏丑陋,女性的脚尤其美丽,有不文艺作品以“玉足”、“纤足”、“粉足”等形容女性的脚,更有不少人为此倾倒。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曾作“越女词”一诗:
“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从这诗中可见李白描写女子的足部洁白如雪,可见他并不认为脚一定是肮脏丑陋。而李白欣赏女子的重点,是她的眉目和脚趾,明显的超过对异性身体的兴趣,所以诗人难逃恋足的嫌疑。
中国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在其作品<天龙八部>描写阿紫双足“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更是把脚之美清清楚楚的表达出来,从中也可见不仅是古代人懂得脚之美,现代人也一样懂。
法国作家福楼拜被史家评定为有严重的恋鞋癖,他经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在他的<包法利夫人>写道每当他决心摆脱爱玛身上使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爱玛)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
西方的童话故事<灰姑娘>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将他全部的感情寄托在那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上,虽说灰姑娘十分漂亮,但实际上王子找的就是一双小脚。
此外,人们对于初生的婴儿,往往喜欢亲他的脸和小脚板,这在某程度上也可说是一种恋足的行为,然而相信没有人会用奇异的目光看他,因为婴儿的脚丫是公认十分的可爱。
现代人不接受恋足的第二个原因,相信是他们不理解为何有些恋足者渴望被人践踏。他们认为被别人践踏身体,尤其是脸部,绝对是一件痛苦、受辱的事,以此为乐的人绝对是有问题的人。
这现象能在“与爱的关系”的一文找到部份答案,另外应注意的是恋足者绝不是以痛苦和受辱为目的,他们并没有违反“快乐原则”,即人类趋乐避苦的本能,他们只是以被别人践踏作为手段,以达到获得快感的目的。一个生理学的看法对此认为:疼痛刺激大脑产生某种麻醉剂,能产生安多酚快感。
有人认为恋足这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然而,倘若恋足癖使某些恋足者为了满足其欲望而偷窃、强夺别人的鞋袜,甚至因不能得逞而猛踩对方的脚,使对方受到伤害,这种恋足行为绝不可接受。只要恋足者不对别人做成伤害或心理困扰,其行为便可接受。
[编辑本段]恋足文化
恋足是一种亚文化,冯骥才先生曾著有《三寸金莲》,用细腻的故事情节剖析了中国古(近)代的恋足现象。那种畸形的虐恋是不可取的,用对肢体刻意的伤害来取悦于人才是真正变态的。而到如今我们喜欢那玲珑秀美的天成曲线,怎么就成“癖”了?我不理解。
恋足文化”作为一种另类的性文化,在欧美等许多国家流传甚广,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我国的宋朝时期就广为盛行。它是当时封建贵族的一种另类的性文化,(民间是否流行没有考证,不敢罔加评论)那些封建贵族及其纨绔子弟,以女人的鞋子为酒具,以欣赏、品味、玩弄女人的“三寸金莲”为时尚。既便是当今时代,在我国也有着庞大的恋足群体。所以,“恋足文化”做为一种另类的性文化,不仅历史悠久、流域广阔、群体庞大,而且成为了性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正所谓:穿衣带帽,各有所好。这种恋足文化的形成有着历史、社会、生活环境、生理以及心理等诸多因素,但主要的还是由于每个人在性趋向成熟阶段所经历上的不同导致了对性追求上的差异。如果有人把它简单看成是“性变态”,那他是对“恋足文化”的一种曲解,假如“恋足者”把正常的性行为说成是低级下流的流氓行为,那也一定会有人说他是精神病。
尽管如此,对“恋足文化”也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健康的心态、清醒的理智,准确的把握好尺度,如果仅仅是欣赏、品位、玩弄并以此来达到性刺激或性满足,那应该无可厚非,但如果“恋足”痴迷到愿跪在女人脚下做一条用铁链牵着的贱狗、脚奴来任女人随意的侮辱、玩弄、蹂躏以及残暴的性虐待并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性刺激或性满足,那就过了,那就是对“恋足文化”的扭曲,也超出了“恋足文化”的范畴,是心理或性生理方面的一种变异或障碍,那就真的要看心理或性生理方面的医生了。
其实恋足是一门艺术~恋足是一门学问。
[编辑本段]恋足与爱
客观地说,发育正常的脚特别是女性的脚本身就是美丽的,没有恋足倾向的人之所以认为它肮脏丑陋,主要是因为难以容忍脚的特殊气味(脚臭),而对于恋足者,不但接纳了脚的气味,而且在心理上已把它提升为性刺激的看不见的工具。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恋足情结又是怎样形成的呢?笔者认为,当一个人苦恋心目中的女性而难以得到时,羡恋对象的形象分值就会不断攀升近乎完美,从而产生跪拜感,这时脚在其性心理的地位迅速升至首位,便形成恋足情结(恋足实际是受虐情结的一种),时尚的鞋袜又渲染了足部的美,这样使恋足者产生两个分支,一部分对鞋袜包裹中的女性的脚更加爱恋,另一部分则趋向于女性的鞋袜(特别是丝袜)……
恋足究竟是好是坏在于其程度,如果只喜欢挚爱女性的脚并因为脚的漂亮而更加爱她,在性交往中把脚作为性激发与唤起的重要方式,不影响正常性生活,这当然是正常的也是最好的;如果只看脚不看人,只要脚漂亮就喜欢,或者整个心态完全放在恋足上,渴望成为任女性玩弄的“脚奴”,那就不正常或者说是变态了。有些恋足者倾向于女性的鞋袜,如果只喜欢挚爱的女性穿着某种款式样式的鞋袜,这也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心思全在鞋袜上那就不好了,当产生想去购买或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女性穿过的鞋袜的欲望时,一定要克制这种欲望,真正去追求女性。
恋足癖&性变态
恋足癖多发生在同性恋者身上,也有的发生在异性恋身上。就异性恋而言又多发生在男性身上。这种恋足癖患者,只对一个或多个女性的双足感兴趣,只有看到或触到女性的双足才能出现性冲动,以致触摸、吸吮或啃咬,甚至面对双足以手*达到性高潮。相反,他们对常态的性行为则排斥,甚至根本没有性反应,对性对象的生殖器不敢兴趣,甚至认为不洁,没有性冲动,甚至不能勃起,不能进行正常的性交。
虽然恋足现象与恋足癖有相近之处,但有根本的区别。是否为性变态,关键是看能否进行正常的性生活,就是说,关键是看性对象和性目的指向是否出现倒错。恋足癖的性对象和性目的是倒错的,始终指向异性的足部,从而达到性满足。这和由异性的其它性感部位引发性冲动进而性交一样,也是一种性爱之道,不属于性变态。
在夫妻的性爱模式中,都有一个因某种原因形成的彼此习惯的性爱冲动的激发点,这是性爱火焰的一个“燃点”。夫妻的性爱过程一般很少因对方生殖器直接激发起来的,而往往是由某种信号激发的。这是因为,人的性反应是在无条件反射基础上形成的条件反射活动。所谓条件反射指并非直接刺激引起反应,而是由某种信号刺激引起反应。比如,吃到食物而分泌唾液,是无条件反射,而看到食物的颜色形状或是闻到食物的气味引发了分泌唾液的反应,就是条件反射。同样,人的性反应也是一种条件反射,是由某种具有性信号意义的刺激引发的性反应。这个性信号因人而异。异性的容貌、身姿、体味,躯体的某个部位,甚至有关异性的衣物,有关异性的幻想,都可能成为性信号。
恋足倾向历史:
男人的恋足倾向源远流长。汉成帝有个习惯,不握着赵合德的脚睡不着觉。而赵合德却故意经常翻身,让成帝握不着。宫女问其故,合德说:哪能让他那么轻易得手,太百依百顺了,就是我姐姐飞燕的下场。成帝本来宠爱赵飞燕,后来移情别恋于赵合德。汉家选后制度,要由女官对候选者进行体检,其中脚是很重要一项,不但看、捏裸足,还要缠上薄帛看其形态。到南齐废帝,又发明了“步步生金莲”,以金制莲花镶嵌于地,令潘妃行走其上。“金莲”一说即来源于此。李商隐有诗道其事:“永寿宫中夜不扃,金莲无复印中庭。”
恋足倾向是世界性的。西方灰姑娘的故事,为什么要落在一双水晶鞋上?童话故事不仅仅是哄小孩子玩的,那里面有隐藏的欲望。近世一位西方作者干脆写了本书,题目就叫《脚、鞋、性》。中国人发明了缠足;西方人则发明了高跟鞋,一是在视觉上让脚显得小一点,二是造成前挺后翘的体态。两种方法,都是为了让女人显得更性感。至于批评者认为缠足是封建礼教摧残妇女,那是胡扯,至少这个主意可不是男人发明的,倒是女人首先想出来的。在旧时代,女人需要用性来换取男人的生活资料,就必须努力把自己变得更性感,不幸想出了缠足的主意。而男人呢,既然尝到甜头,也就喜闻乐见了。过去逼女孩子缠足的,也都是家里的女性长辈。我奶奶是缠足的,她告诉我,小时候一边缠,一边疼得哭,偷偷放开,被发现就要挨打。
东方对脚的重视也不仅中国。《奁史》记载,日本女人很开放,可以摸,她还很高兴,说那是你爱我;可一旦摸到脚上,立刻翻脸,“拔刃相刺”。俗话也说“男人的头,女人的脚”,随便摸不得的。哪个女人若肯让你摸脚,便无事不可做。
看一些时装模特的照片,哪儿都好,就是脚太大,有点美中不足。至于什么样的脚受用,那涉于狎邪,这里就不多说了。
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美人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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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日前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长篇恋足小说《美人蹄》主要讲述: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时,一个噩耗又突然降临在她的头上……这部长篇小说为你揭开一个你所不熟知的都市隐密群体的生活状态和别样心理。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从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到长篇都市情感悬疑小说,亦农的这次华丽成功转型带给广大读者极大的惊喜。祝亦农在创作的道路上创造出新的辉煌。
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每次到六一儿童节的时间,学校都会组织文艺汇演,这是所有小孩子都企盼的事情。而那个时候参加表演的女孩子们的普遍的标配都是花裙子,蕾丝边的袜子和一双白球鞋,和她们扑上粉显得红彤彤的小脸蛋。而这双白球鞋,就是我所拥有的人生中的第一双球鞋,那是一双白色的回力牌球鞋。
回力是一个老牌子了,可能现在的孩子们都没有听过,但是这样的一双鞋,却是我们儿童时代每一个孩子都渴望拥有的,穿上它,我们总会忍不住的欢呼雀跃,想展示给所有的人看。可是,平时我们是都不会买这样的鞋的,只有被老师们选中可以参加表演的小朋友们才会去买,那个时候,可能为了穿上心爱的小白鞋,我们每个人都卯足了劲,希望能被老师选中。而我小时候个头就不高,长相也不突出,最终是没有被选上,而我也就没有机会去穿。在我幼小的世界里,我因为这件事心情灰暗了许久,每天闷闷不乐的看着别的小朋友开心的为表演而排练着。而我的性格又不是那种会去和父母吵闹着我想要什么,只是自己一个人因为这件事唉声叹气,精神沮丧,这也使得父亲很快就看出了我的不开心,也很了然的看懂了我的小心思。所以,结果和大家都知道的一般的剧情发展一样,我爸还是给我买了一双回力牌小白鞋,外加送了我一双蕾丝边白袜子,满足了那个时候我作为一个小女生的虚荣心。
故事的最后,我在六一儿童节那天,穿着父亲为我买的的小白球鞋站在舞台下,手上拿着红豆冰棍,看着那些同样穿着白球鞋的小女孩们跳舞。看着她们脸上洋溢的笑容,我傻傻的站着,当时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如此的美妙。我的那一整个夏天,因为这双白球鞋而变得更加明亮多姿。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而小白球鞋也承载了许多超出它本身以外的故事,那个特属于我们的孩童时代,那个因为一双鞋就可以快乐一整个夏天的无忧无虑的时光,还有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无言的爱。而现在,在各大商场里,各个外来品牌层出不穷,而回力这个国产品牌已经不为人所知的年代里,我依旧时时会想起她,并且为发现有它的专卖店而幸喜不已,我一定会去再去买一双回力牌球鞋,去想念那个儿时的夏天和记忆中的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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