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在民族民间舞中的重要性

情感在民族民间舞中的重要性,第1张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十六个民族的国家,各民族都有灿烂悠久的文化艺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的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独特的风格韵味,在表现自己民族思想感情、心理状态、理想愿望和生活方式中,舞蹈乃是最突出的表现手段。民族民间舞蹈就是产生于本民族生活的沃土之中,是抒发人们内心的真挚情感、寄托自己的理想而生产在人民之中的,这种艺术形式也就是人民所喜闻乐见的。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的把流行于人民群众之中的,自娱和半自娱表演的业余群众舞蹈活动,同在表现形式和动作形式上吸取和借鉴民间舞素材,以反映新的时代生活内容并作为剧场表演艺术的创作舞蹈,都一概笼统的称之为民族民间舞。在说细点,民族舞蹈,指包括汉族舞蹈在内五十六个民族的舞蹈。每个民族又有他们本民族的古代舞蹈、宫廷舞蹈(有过地方政权的民族)、民间舞蹈以及其他形式。民间舞蹈,则指仍在流传的各种民间舞蹈,使用时应冠以民族的称谓,以示区别。如汉族民间舞蹈,蒙古族民间舞蹈等。我国有多少个民族就有多少种民族民间舞蹈,那为什么我们能够将各个民族民间舞蹈分清楚呢?是因为各个民族都拥有自己的历史文化背景、文化传统、舞蹈形式和生活的地区地域,所以他们各自的民族民间舞蹈的风格韵味都不尽相同。这里所指的风格韵味即“味儿”。 就拿葫芦笙舞来说吧!彝族葫芦笙舞,主要流传于云南楚雄、大理两个自治州的彝族聚居区,两地风格韵味也有不同。楚雄地区以大姚、姚安一带,名为“跌脚”(彝语称作“古则”)的形式最独特。表演时,以一葫芦笙为伴奏,舞者牵手,周旋踏歌,上身无动作,步伐单一古拙,大跳、大跺为其特色。服饰中尚有披羊皮,羊皮末端留其尾,无尾的,也要用彩线黑布缝上一条,以为美;尚有头上插羽尾的古俗,带有原始狩猎生活的遗风。大理地区的巍山、弥渡、祥云等地的打歌,较前者大有发展,舞者已不牵手,可以甩臂、拍掌、腿部抬高重踏,而且各有不同名称的步法组合,如“三跺脚”、“羊撕打”等。当地尚保持着定期到“本主庙”打歌祭祖祈年的习俗。拉古族葫芦笙舞的表演形式中,自娱性舞蹈和彝族的生活形式相似,而吹奏葫芦笙的各种表演,却很有特色。表现劳动生活时,舞者左手执笙吹奏,右手作喂鸡、撒种、割谷的功能动作;或用脚做内侧“扫腿”,向外“蹁腿”,表现收割谷物。傈傈族葫芦笙舞中“鸟喝水”、“穿山甲爬岩”等表演都很别致,还带有古代狩猎生活的痕迹。 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当中,用舞蹈来传达思想感情、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喜、怒、哀、乐是他们主要的表现形式。而在舞蹈表演中,常常使观众激动不已,赞不绝口的,乃是演员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但是,若没有掌握好舞蹈的风格韵味的话,那么观众也不会真正的激动起来。著名舞蹈表演艺术家贾作光老师,就是怀着对蒙古人民的热爱,以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及特有的艺术表演和强烈内在情感表现来打动广大观众的,但如果他没有对蒙古族舞蹈风格韵味的掌握,没有那股“味人”,那么他也不会被蒙古人民称为“马乃”贾作光,就是因为贾老师融入到蒙古人民之中,因而对蒙古族舞蹈的“味儿”把握到了“火候”,所以贾老师才被誉为“草原之子”。现在有许多编导为了创新,为了标新立异,把大众舞蹈、新潮舞蹈的一些语汇、技巧,不经消化、盲目吸收、信手拈来,穿上民族服装,便堂而皇之的称为民族舞蹈,其实这时民族舞蹈已失去了它的意义,失去了它的民族“味儿”。 进一层,舞蹈所表现的内容应该是本民族文化的反映,是一个民族主体精神的展示,但这种展示要有实在的生活内容,而舞蹈又不是现实生活的简单写照,舞蹈艺术应具有很强的隐喻性和写意性特征。舞蹈的抒情特征使这种“反映”和“展示”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尽管如此,只要真正深入到本民族的实际生活中去搜集、积累创作素材,在这个层次上表现出一种独特的民族“味儿”便是不难做到的。 最深层的民族“味儿”表现在神韵上,一个舞蹈从动作、姿态、韵律到结构的启承转合乃至演员的一颦一笑,都应该传达出本民族的精神气质,在鲜明的时代精神中表现鲜明的民族风情。这一层虽比较难以捕捉,但也并非玄妙莫测,如果编导和演员能够长期深入民族生活去了解一个民族的习惯、心理,以及其观照人生的方式,受到潜移默化的熏

陶,让这种民族“味儿”浸透自己的心灵,创作中便会自然融进作品,融进舞台上的表演中。民族“味儿”,是构成民族民间舞蹈艺术魅力的重要因素,民族“味儿”需要的是自然,本色,却又不可流俗。 可以这样说,“味儿”是情感表现的前提基础,没有“味儿”情感表现是苍白无力的,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族“味儿”是广大观众欣赏民族民间舞蹈时最起码的审美心理需求。 舞蹈艺术的灵魂存在于舞蹈的表现本体,人的内心情感中。舞蹈与人的各个外在的感觉器官去表现,在表现中人要以自己的内心感觉、理解,去支配外在动作的表现,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以情动人的目的。舞蹈以人自身为工具和手段,它能最直接地体现人内在的情绪、情感和思想的内容。这种情绪上的感染可以推动观众情绪的产生,及达到有一种要舞蹈的欲望。可想而知,舞蹈在传达人民感情冲动和艺术感受时,是一种最为简便、直接的手段。 在生活中,我们把表现人的各种情感和情绪的动作,称为“表情动作”。舞蹈中的表情性动作,主要是以生活中的表情动作为主,经过艺术的提炼、组织、美化、加工而来的。我们一般所谓的表情动作,是指那些与人的情感和情绪状态相联系的身体各部分的动作变化,如面部的表情动作称为面部表情,身体各部分的表情称为身段表情。人的表情动作及为丰富多样,这是由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情感和情绪的多种多样与繁复变化所形成的。人的各种情感,不管是人的初级情感还是人的高级情感,舞蹈都可以充分、深刻、淋漓尽致的予以表达。可以说,没有任何人的情感领域内容是舞蹈不能表现的。如著名的蒙古族舞蹈家敖登格日乐所表演的《蒙古人》,恰到好处的运用了蒙古舞特有的风格韵律,集民族舞蹈的各种动作与性格于一舞这中,借女性之躯,高度概括的表现了蒙古民族历史气魄与英雄气概和那宽阔的心胸与顽强性,这是一个难得的概括力度较强的舞蹈,尤其结尾强悍奔腾着的蒙古小伙子们,簇拥着一位雕塑般神圣的蒙古母亲,在激情奔放与深沉大度的动与静的强烈对比中,民族升华为母性的光辉,母亲成为民族的象征,感染力极强,感人至深。敖登格日乐的表演,体现了蒙古舞所具有的内在感觉和情感特点,从而也丰富了作品所要表现的情感内容,她富有激情的表演,说明她所表演的舞蹈,不管是从面部表情还是身段表情来说,都是本人内心深处的真情实感的直接表现,从而具有了艺术的感染力。所以无论蒙古舞还是其他少数民族民间舞,在造就一个演员走向成熟成为其特有的表演风格,没有这种深深的内在感觉和内在情感的体现和表现,是不可能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的。 我们的舞蹈艺术发展到今天,它作为人类自身纯洁、纯美灵魂的物化形态,作为人的自由本质感性直观的外化显现,它就应当闪烁着真、善、美的理想灵光,它把人的自然生活情感提炼、熔铸为舞蹈的审美情感,进而在舞蹈中表现出来。我们大家都熟知的青年舞蹈家杨丽萍,她所表演的《雀之灵》,通过手指的孔雀头造型和手腕、手臂、肩、胸、腿部的灵活秀丽的舞蹈动作所呈现出来的孔雀的寻觅、展翅、跳跃、旋转、飞翔以及吸水的舞蹈意象而得到充分体现。《雨丝》中,她的两手在头上、面前,手指向下微微的颤动,音乐的音符好象就从她的指尖缓缓流泻出来,她的手指又似迷朦的水帘或不停的雨珠``````清凉、温柔的雨丝浸润着她的面颊,湿透了她的全身,她缓慢的行进在弥漫的雨中,婀娜的舞姿倩影,就如一股清新浓郁的诗沁人心脾。她的表演细腻优美、纯真生动,从中我们明显的感受到,民族民间舞蹈的魅力关键取决于演员高超的表演艺术风格和打动人们心弦的情感表现力。 我们的舞蹈艺术家大多是来自于人民,他们对生他们的地方和养育他们的人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尤其是那些来自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舞蹈家,他们对那里的人民和民族的感情用言语是难以表达的,他们所感受到的如同母亲在抚育婴儿一样,是人民的乳汁在哺育他们成长,这种发自内心所体验到的强烈感情,他们便用自己掌握的舞蹈艺术进行了充分的表现,所以这些舞蹈家们所表演的舞蹈才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强烈的感染力和生命力。 民族民间舞在内在情感的表现,还需要有广泛的生活基础和较高的文化知识和艺术修养,通过这些知识的综合,我们才具有高度的想象能力和较好的感觉能力,从而产生创作和表演的欲望,来帮助我们深深的感受作品内容,从而更好的把舞蹈的意境

恰如其分的表现出来。我们知道民族民间舞产生于人民之中,人民用舞蹈来反映生活,所以我们必须“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用我们自己的眼光去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以达到我们所感受到的艺术想象境界。这就证明,以生活为基础加之融合各种知识给予我们想象能力,通过感性认识转化到理性认识,通过我们的形象思维和艺术创造力,加强我们所要表现的舞蹈内容,使之较全面较细致的掌握民族民间舞的风格韵律,以达到从内心深处所产生的舞蹈艺术感受来,这样,在表演中才能表现出人物内心的情感。 我们所讲到的民族民间舞蹈的内在情感表现,就是生活和广泛的知识促使你产生内在情感,而内在的情感才会使你孕育出感人的艺术表现力。现在有些演员,在表演民族民间舞时,只注意到了外在动作,而对舞蹈的内在感情、感觉、韵味没有重视,使观众看完这样的演出,感到象喝白开水一样,平平淡淡、索然无味。所以民族民间舞蹈的表现,不仅仅是外表的动作而已,关键取决于演员的内在感受所产生的艺术表现力,而这种表现力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得到的。 首先,需要较长时间的了解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以及生活方式,在广泛的深入生活过程中,与那里的人民建立深厚的感情,用自己的思想感情化为艺术表现,再通过长期艺术实践,逐渐的掌握民族民间舞所具有的内在感受,只有在这种内在感受的烘托下,才能够产生出民族民间舞所具有的内在情感的表现力来,从而才能取得完美的艺术效果,使观众得到美的享受。 有丰富广泛的文化知识内涵再加上高超的语言艺术的教师,能诱导、启发学生的思维和挖掘学习者的智能和体能,使学生兼受各种知识的培养,从而培养和增强他们的舞蹈表现能力。在我们学习跳蒙古舞时,老师用文学语言来启发我们:眼前是辽阔、美丽的草原,眼睛要放远些,情绪要奔放些。一些神情呆滞的学生理解了该舞的意境后,表演情绪逐渐活跃起来。这主要在于通过启发,调动了他们已有的关于草原及蒙古风情的印象,使他们深入意境,张开想象的翅膀。又如藏族舞动作中膝盖的屈伸、颤动,往往不容易掌握。这时我们就可以想象一下,西藏位于青藏高原,号称“世界屋脊”,空气比较稀薄,加上鞋是用皮制的,较沉重,藏民又习惯于背东西上山,走起……

按照朗格的思路,在把握“舞蹈家创造了什么”之后,需要回答的便是“舞蹈家为什么要进行这种创造”。很简单,朗格认为这是舞蹈家“为了表达对于那些直接的感情和情绪所具有的概念;为了直接展示情感活动的结构模式”。她进一步表述说:“一个舞蹈表现的是一种概念(Conception),是标示感情、情绪和其他主观经验的产生和消失过程的概念,是标志主观感情产生和发展的概念,是再现我们内心生活的统一性、个别性和复杂性的概念”。在这里,“内心生活”本身包含着“主观经验”、“主观感情”,与其关于“艺术”定义中的“人类情感”一词相类。关于“内心生活”,朗格一方面认为它是一个人对其自身历史发展的内心写照,是一个人对世界生活形式的内在感受;另一方面,朗格认为它也具有一定的结构形式,可以从概念上去认识、反映和想像,还可以用符号将它细腻而深刻地表现出来。这样一来,朗格在回答“舞蹈家为什么要进行这种创造”之时,把我们对“舞蹈家创造了什么”的认识深化了一步——我们认识到舞蹈“虚幻的力的意象”是舞蹈家“内心生活”的外部显现及其“情感概念”的符号表现。

“内心生活”的外部显现和“情感概念”的符号表现,是朗格针对所有的“艺术创造”而言的。朗格认为,艺术创造的原则及其构造法则应加以区别。“艺术原则实际上只有少数几条,这就是:1要创造出某种可以称之为‘幻象’的东西;2要使作品具有有机统一性和生命的活力;3要将情感清晰地展示出来”。

在舞蹈艺术中情感好像是从动作、姿态上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的而不是某种感情内容的动作图解。舞蹈反映社会生活,重要的不是再现某一事件,而是表现与这一事件紧密联系着的人物的情感,或者说通过舞蹈对这一事件的表现去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人物的审美情感。舞蹈动作,也有模拟性,如以自然界的动植物为题材的舞蹈《天鹅舞》、《荷花舞》和舞剧《鱼美人》,都有模拟动植物情状的动作、姿态,但它们的一切模仿性、再现性的因素,都是服从表达人们的感情因素性的。那么为什么舞蹈的再现性因素,必须要服从表情因素呢?原因在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用语言来表达思想感情,而舞蹈没有具体的语言叙述,主要依靠有节奏的动作来表现人物的行为、思想和喜怒哀乐的情绪变化的;舞蹈动作是创造可视形象的手段,人们通过舞蹈动作,是为了表现发自内心的饱满激情。自然,用动作来表达思想感情,比起语言这是舞蹈的一个局限。然而,经过艺术家的努力,局限性还可以转化成独特性,耶就是它更善于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有着更大的潜移默化的感染力。随着舞蹈艺术表现生活领域的不断扩大,随着舞蹈手段的不断丰富,人类各种情绪和情感在许多不同的作品中都有生动鲜明的展现。如中国古典舞《春江花月夜》中古代少女的温情,《西班牙舞》吉卜赛姑娘的激情,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抒情手法,但都会使观众沉浸在抒情的美的享受之中。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79266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09
下一篇2023-07-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