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哈姆雷特》的其中一种理解是,莎翁借助丹麦八世纪的历史反映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现实。英国正处在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这个时期是英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巨大转折。伊丽莎白统治的繁荣时期,资产阶级支持王权,而王权正好利用资产阶级,两方面不仅不对立,还结成了暂时的同盟。由于政局比较稳定,社会生产力获得了迅速的发展。这种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虽然加速了封建社会的崩溃,却仍然是依靠残酷地剥削农民来进行的。詹姆斯一世继位以后,专制集权被进一步推行,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反抗遭到了大肆镇压。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它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秩序,同时为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条件,莎士比亚的创作正是对这个时代的艺术的深刻的反映。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狄斯的斗争,象征着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与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通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间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间为了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较量,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文艺复兴运动使欧洲进入了“人”的觉醒的时代,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开始动摇。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这是当时的一种时代风尚。这一方面是思想的大解放,从而推动了社会文明的大发展;另一方面,尤其是到了文艺复兴的 晚期,随之产生的是私欲的泛滥和社会的混乱。
面对这样一个热情而又混乱的时代,人到中年的莎士比亚,已不像早期那样沉湎于人文主义的理想给人带来的乐观与浪漫,而表现出对理想与进步背后的隐患的深入思考,《哈姆莱特》正是他对充满隐患而又混乱的社会的一种审美观照。
在英国一千五百年的法制进程中王权曾扮演了一个相当特别的角色,王权的得失进退与英国的法制状况密切相关。英国历史中的王权与法之间充满了矛盾却又是英国法制的生命力之所在,多数论著都对英王须接受法律辖制的观念赞赏有加。然而王权却并不是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的,特别是诺曼之后的王权建设充满力度,强大的行政体系对英国普通法、衡平法的形成甚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让人惊讶的是,法律却并没有被王权玩弄于股掌,十六、十七世纪的王权与司法权之争以及十八世纪的人民主权宣传最终确立了“法律至上原则”。庞德说:“这一原则滥觞于封建思想的君主与君臣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历史角度考察,这一基本理念早已蕴含于日耳曼法。以哲学角度考查,这一原则起源于统治者们应依规范而不是专断、应依理性而不是主观臆断来实施统治行为的理论。”
有些人认为是王权富贵为爱反叛整个家族,整个世界,也许还有人认为是红月篇东方月初为红红去用自己的一生去改变整个世界,狐妖中的每个故事都很美,也都很感人。妖的寿命很长,可以等上几百年,但是人不一样,人的寿命很短,最多一百年生命就会消逝。如果说要人去等妖的话,短短的几十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辈子。而颜如玉篇讲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讲述了石宽和御妖国公主的感人故事,公主牺牲自己来破解子母御妖符,换来国家稳定。石宽拼尽一切为了保护公主,可惜最后公主还是离世了。还好他们小时候许下了转世续缘,能在来生有机会相爱。最后在苏苏的帮助下,他讲述颜如玉和律笺文的转世续缘之事,前世不能在一起相守,后世又因为颜如玉被黑狐所控没在一起。在白月初和苏苏的帮助下,一步一步让他们找回前世的记忆,再次相爱。最感人的一点是律笺文让颜如玉说出续缘誓词那一幕,好感动,哭死了们又走到了一起。
王权霸业和东方淮竹的相遇,相识,相爱到结婚,把我看的泪流满面。可惜啊,王权霸业未有妻,东方淮竹只能做妾。可怜啊,东方淮竹在生小孩的时候死了,剩下王权霸业孤单单的。竹叶篇,作为狐妖小红娘里的一对准cp,明明在最优秀的年纪遇见了最美的她,明明两人可谓情投意合、门当户对,却因为年轻的懵懂,失去了剑心,失去了对她应有的情感,让观众也未免感到惋惜。
王权富贵篇 一个是兵门道人,一个是妖注定对立的两人却相爱了。王权不能出门且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每次都是坐在轿子里,清潼知道了说要去更多的地方把外面的世界织给他看,让她成为他的眼睛 。王权为了清潼放弃王权剑 ,当他身上插满剑的时候他紧紧将清潼护在怀里说,如果我们能活着出去,万水千山,你。
古典主义思潮是十七世纪欧洲主要的文学思潮。它形成和繁荣于法国,随后扩展到欧洲其他国家。古典主义文学思潮是新兴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在政治上妥协的产物。古典主义以笛卡尔的唯理主义作为哲学基础,提出了要运用“纯粹的自然而然的理性”。
在这一段时期里,受古典主义的影响产生了许多的文学作品,特别是戏剧。而古典主义戏剧的成就主要集中在法国。法国戏剧的代表有:高乃依和拉辛的悲剧、莫里哀的戏剧以及波瓦洛的戏剧理论著作《诗的艺术》。
十七世纪古典主义文学思潮和戏剧的关系其实是互为表里的。戏剧是一种表现方式,它可以表现和反映文学思潮,是古典主义的一种载体。而古典主义作为一种思想又潜移默化地将自己渗透到戏剧中去,成为戏剧行动的指引和原则。
在十七世纪那个政治思想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古典主义思想和戏剧天然地融合在了一起。戏剧并不是古典主义纾解自己情绪和观点的唯一渠道,例如弗朗索瓦_6_1德_6_1马莱布的诗歌[ ]也是展现古典主义神思的重要手段。因此,这里便不将戏剧作为载体的方面加以阐述了,而是通过另一方面来探讨他们之间的关系,即:古典主义思潮对戏剧的影响。
古典主义思潮对戏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古典主义影响了戏剧的题材。古典主义强调对君主的效忠,歌颂英明的国王,把文学和现实政治结合的非常紧密。这就决定了有大量的戏剧是歌颂国王贤明,或者由国王充当矛盾的裁决者和调停人。这类的代表作有:莫里哀《伪君子》。除此之外,古典主义作家还敢于揭露社会上的恶习和弊端。这就产生了描写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的戏剧作品。代表作:莫里哀《贵人迷》。当然除了描写现实的作品之外,还有继承古希腊戏剧题材的作品,例如:让_6_1拉辛《安德罗马克》和《费德尔》。
第二、古典主义影响了戏剧的形式。古典主义戏剧从古希腊古罗马中汲取了艺术的形式,但比较之下也已经大不相同了。古典主义悲剧已具备现代戏剧的形式,有一定的幕数,适宜于在一定的时间内演出。它们遵守“三一律”,即情节、时间、地点必须保持整一。在语言上,古典主义戏剧主张语言准确、精炼、华丽、典雅,表现较多的宫廷趣味。例如:高乃依的悲剧多一点雄健,拉辛的悲剧多一点柔情,但都很雅致。在人物塑造上类型化。布瓦洛要求“凡是英雄都应该保持其本性”。古典主义作家只追求“普遍人性”,性格单一。
第三、古典主义影响了戏剧的精神内涵。古典主义宣扬理性,要求克制个人的情欲。布瓦洛指出:“首先必须爱理性:愿你的文章永远只凭理性才获得价值和光芒。”古典主义主张艺术反映真实生活,而理性则是最高真实和美的裁判。这种真实强调理性,排斥感情。例如:高乃依《熙德》中的罗德利克,纠结于为父报仇的责任和施曼娜的爱情之间,最终感情斗不过理智,和罗德利克的责任观念相较,爱情终究是次要的。他不能放弃为父报仇的责任,以致丧失他的荣誉,因此最后杀死了他的父亲的仇敌,牺牲了自己的爱情。
以上便是古典主义思潮对戏剧在总体上的影响。但是古典主义对戏剧的影响最终还是反映在作家的作品中和理论家的著作中。
高乃依是是十七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创始人和代表作家,他善于表现赞美英雄主义和唯理主义的悲剧题材。代表作品有:《美狄亚》、《熙德》、《贺拉斯》、《西拿》等。
拉辛是十七世纪法国古典主义后期的代表作家,他着重反映的是宫廷生活的阴暗面和个人的情欲,是心里悲剧大师。代表作品有:《安德罗马克》、《费德尔》、《阿达莉》等。
莫里哀是法国十七世纪古典主义文学最重要的作家,古典主义喜剧的创建者,他在欧洲戏剧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代表作品有:《伪君子》、《恨世者》、《悭吝人》等。
波瓦洛,代表作:《诗的艺术》,其中第三章特别重要,涉及了悲剧的定义。规律和发展历史,喜剧的发展历史、范围以及和悲剧的区别,这为古典主义戏剧的提供了理论基础。
波瓦洛认为,悲剧是对一种事物的摹仿,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它要有热情,在人们心中激起恐惧与怜悯的情感,而不是卖弄修辞技巧,大发枯燥冰冷的议论。它应该及早点题,不要纠缠费解,拖拖拉拉。它只应表现一个故事,并在一个固定的地点和一天时间内完成。这就是古典主义戏剧创作法则最主要的内容之一的三一律。这一条法则是古典主义戏剧创作的金科玉律,然而它的影响却不限于古典主义作家。
作为十七世纪法国古典主义的理论家,波瓦洛特别强调理性和自然的重要性,力图把古代的文艺理论和当时为君主专制统治服务的唯理主义的哲学思想结合来,借以建立适合自己时代需要的文艺理论和美学原则。当然,古典主义的理论是经过长时期的发展而来的,其中如三一律和不容许悲剧与喜剧混合在一起的规定等等,也不是古代文艺理论家的原意。波瓦洛的贡献在于集古典主义全部理论之大成,并加以新的论述,使其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我个人对于古典主义思潮对戏剧的影响还有一个大胆的看法。我认为古典主义是对历史的反叛,它只是借用了更远的历史(古历史)去反抗离那个时代的更近的历史(近历史)。因为当下的生活与近历史有极大的相似性,而人们又不满当下,想要寻求变革,于是人们就反对近历史以此来改变现状。而古历史又是人们生活的源头,并且真实存在过,有合理性。于是,人们便愿意用过往去反抗昨天,从而改变今天影响明天。其实,无论是古典主义思潮的产生还是戏剧的变革,它们都只是充当了生活变革的一个工具,人们特别是社会精英只是想通过一种方式去改造当下。人们后来又提出了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等等观念。它们虽然内容上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充当了同一种工具,就是那把破除窠臼变革社会的斧头。
1.研究近代英国宪政形成的意义
英国近代以来的崛起和强大,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而其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宪政体制的形成与完善,无疑是其最重要的结构性和制度
性支撑。近代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三权分立宪政体制国家,应该被看作是英国贡献给现代世界政治的最大制度创新。近代英国正是通过宪政
体制创新引领时代潮流,并迅速崛起为欧洲强国、乃至世界强国的。从欧洲的历史来看,英国崛起时人口不过2000多万。英国先是在1588年消
灭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接着又打败了“海上马车夫”荷兰,最终在18世纪后期的七年战争中打败法国,而成为世界霸主。并且,随着宪
政体制的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在英国日渐成熟,工业革命首先在英国发生,新技术开始不断涌现。1765年瓦特改良了蒸汽机,1768年阿克莱特
发明了水力纺织机,1779年克莱普顿发明了走锭纺织机,1784年卡特莱特发明了动力纺织机,等等。而代表经济自由放任和市场经济成熟理论
的著作——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也正是在1776年出版的。英国长达几百年的兴盛史,充分证明宪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可以说,
英国所走过的宪政之路是成功的,经验是可贵的,对后世影响是巨大的。研究英国宪政体制的形成与发展,可以更好地认识近代英国的崛起,
有助于提供线索,抓住根本。就其深远意义而言,近代英国宪政体制的形成与完善不仅是国家性的,更是世界性的。近代以来几乎所有的宪政
国家都是效仿英国宪政体制而走上宪政道路的。
宪政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问题无疑是当今中国理论界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而二者之间确实存在一些规律性联系。中国百年来宪政进程受阻
,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的缺乏、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缺乏有效的平衡和相互尊重。值得庆幸的是,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
济的确立和推进,中国的社会利益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私人财产权利已经人宪,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已基本形成,从而为我国的宪政
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结构基础和背景根基。当然,宪政在中国的实现,也离不开我们的理性自觉推动。这就需要对西方宪政的生成加
强研究以丰富我们对宪政的认识。事实上,对宪政的认识和了解本身就是我们宪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近代英国宪政体制的形成和发
展进行历史考察,可以为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变迁时期制度变革、演进的机理提供一些借鉴和参照。我们在强调各国现代化的多样性、各民族
发展的独特性的同时,也不应忽略现代化所内涵的普遍性和一般性规律。尽管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各异,但只要采取民族国
家的组织形式,奉行利益导向的市场经济,采用形式理性的非人格化官僚管理体制,那么社会治理就必然选择法治和宪政。在当下中国,随着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宪法、宪政问题日益成为政治领域,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且在日益推进的依法治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得到了
清晰体现。毋庸讳言,现代政治体制与宪法、宪政有着直接联系,因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就是宪政问题。为此,对
宪政主义进行追根溯源,以便为我们的宪政发展提供一定的知识和理论储备,就显得极为必要。英国是宪政“母国”,当然也就成为宪政研究
躲不开、绕不过的重要一环。对近代英国宪政形成、发展的动因、过程和特征给予历史性的考察与思索,并上升到规律性认识,对于正在大力
发展市场经济和正在走向宪政的中国有着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当然,我们更多地是要从近代英国宪政的形成和发展中寻求经验而非样板
,寻求灵感而非模式。
2.近代英国宪政形成的特点
长期以来,英国宪政的形成与发展一直是中、西方学术界乐此不疲的研究领域。然而,由于英国宪政发展未曾中断的连续性,使得英国宪政的
形成和发展烙有更多的传统痕迹。故而对英国中世纪宪政与近代宪政的联系和区别,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将中世纪英国宪政与近代英国宪政等
同。事实上,从17世纪开始,近代英国的宪政体制及其价值观念与中世纪的宪政体制及其价值观念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对此,霍布斯鲍姆强调
:“这种对激烈对抗的回避,这种对新瓶贴上旧标签的偏爱,是不应与无所变革混为一谈的。”中世纪至近代,英国的宪政发展分为前后两个
不可分割的阶段:首先是中世纪等级制混合政体,然后通过近代宪政革命,建立起成熟稳固的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政体。英国从中世纪的《自
由大宪章》开始,由于封建地方贵族、城市与王权的对立、冲突,在封建制度下开创了英国宪政的传统,创立了封建制混合政体。随着近代资
本主义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级的强大,社会冲突逐渐转变为地方贵族与国王、市民阶级之间的冲突。封建制度不利于集权国家的发展
,而商品货币经济的健康发展又离不开庞大集权国家的保护。由庞大中央集权国家保护,可以加快资源的交易速度,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
效率。同时,国家的悖论也被提了出来,拥有一个强大而权力有限的政府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国家过于软弱,无法保证契约的实施
与产权的安全,交换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水平将非常有限。但是随着国家权力的增强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强大的政府虽然能够保护产权,但
是也会因为国家权力的强大对契约与产权造成威胁。所以,自由市场制度的发展必须伴随制约政府行为的制度的建立。绝对主义国家只能从道
德上尊重和保障产权,但在制度上却无法真正有效尊重和保障产权。17世纪英国率先建立了三权分立宪政体制,开始用分权的手段,来解决国
家作用的“本质两难”。这时分权的社会等级色彩逐渐淡化,职能色彩逐渐增强。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后建立的议会主权和普通法院司
法独立都限制了王权对私人财产的随意侵犯,确保国家制度内部存在制约与平衡,使国家在积极有效地发挥它应起的作用的同时,无法滥用权
力。宪政对公共权力不是否定,而只是限制。通过三权分立宪政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近代英国形成了一个权力强大而又有限的政府,并为1780
年工业革命的发生提供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性基础。可以说。近代英国是伴随着对私人财产权利保护而崛起的。
3.研究近代英国宪政形成的方法
目前,宪法学界,存在着形上论与实在论、先验论与经验论、自然法主义与法律实证主义、重主观与重客观等各方面的理论分野,从而导致了
对宪政的不同定义。宪法学界对宪政的定义纷繁复杂、众说纷纭,其根源在于对宪政的认识缺乏一个同一的话语背景。以至于在不同的语境中
宪政呈现出不同的含义,造成了宪政这一概念使用的混乱,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在不同的语境中宪政有着不同的指向。事实上,这在某种程
度上是脱离宪政形成的历史语境研究宪政的产物:人们在研究宪政时,总习惯于把它的发展历史看成好像只有从属和次要的意义,甚至确信宪
政可以离开它的历史来进行考察和理解。结果造成对宪政的研究,分析演绎性的方法多,而事实描述性的方法少。演绎分析性的方法大都将宪
政的形成建立在逻辑推演的基础上,由于缺乏历史考据,其结论难免缺乏事实的生动与历史的厚重,甚至会出现断论失据之辞。事实上,宪政
的形成、发展、变革是与社会生活、社会发展存在内在关联的,我们不应将其与它赖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分离开来研究。对于宪政的发展及其价
值观念的变化,如果离开它所赖以存在和发生变化的背景条件,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以宪政之“定义”解说宪政,只是回答了“什么是宪政
”的问题,却无法回答。宪政是什么”。搞清楚宪政是怎样产生的,事实上比弄清宪政的定义更重要。因而,研究近代英国宪政的形成离不开
历史学方法,离不开历史视野和背景,这就需要引入历史学方法和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对英国宪政研究,引入历史学与法学交叉学科研究
也是具有可行性的。历史学,法学只是为了研究方便而进行的一种人为学科划分,二者的隔阂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无论是历史学、还是法学
,它们所面对的都是同样一个人类社会的现实和历史,将它们区别开来的只不过是研究重点、研究方法和所用理论有所差别罢了。因而,在研
究领域上出现交叉或者重叠是正常的。并且,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有助于扩大我们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视野。
通过历史发生学的逻辑梳理,可以引领我们超越浮面的表象,进入到更为深层的生成机制中去。作为过程描述的历史学,本身就是一种方法,
它是法学家的一个基本理论素养。正如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所强调的,“法学家必当具备两种不可或缺的素质,即历史素养,以确凿把握每一时
代与每一法律形式的特性;系统眼光,在与事物整体的紧密联系与合作中,即是说,仅在其真实而自然的关系中,省察每一概念与规则”。由
于缺失历史的背景和视野,长期以来对英国宪政的研究多是平面拓展,而缺乏深度挖掘;多囿于表层,总还是悬浮在波谷浪尖。而不知道宪政
之河的深水处究竟涌动着什么力量,才形成了水面上那可见的波峰。通过历史深层描述可以还近代英国宪政形成以来的历史本来面目,可以帮
助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近代英国宪政发展的真实历史过程,以便从中抽象出宪政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宪政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不在历史
之外,而在历史之中。投有宪政史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宪政理论的研究也就失去了依据和支撑。目前,关于英国的宪政理论之所以迟迟难以取
得较大进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英国宪政史研究的滞后。可以说,投有一套符合历史发展真实的描述性宪政史著作,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分析
性宪政学说,更不可能谈高水平的宪政理论。因为,“知其所以然”是建立在“知其然”的基础上。所以要在宪政史与宪政理论之间建立一种
良好的互动关系,只有将历史叙述与理论研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做到观点的真实与深刻。有说服力的英国宪政理论,只能是建立在对英
国宪政史进行直接而持续的思考基础上。
英吉利民族于中世纪王权与贵族的对抗冲突中孕育萌芽的自由传统,经过几百年的缓渐生长,在十五六世纪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商业革命等新事件及新精神的滋养之下,渐渐根深叶茂,终于因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而开出了宪政之花,结出了自由之果。宪政的思想与制度宣示着人类政治意识的觉醒,启示了人类文明的新时代。三个世纪以来,尤其在经历了二十世纪极权主义政治的劫难之后,宪政之作为现代政治生活的样式已渐渐成为人类的共识。宪政的主要制度与观念起源于英国。议会制、责任内阁制、政党制、文官制等宪政制度首先在英国产生,宪法的财产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分权制衡和有限政府原则、法治原则都从英国的行宪经验中得来。在行宪历程中,英国孕育和生长了宪政制度和自由精神。宪政制度与自由精神的相互作用,社会史与思想史的互动使英国在经历传统与变革的巨大冲突之后,以演化与渐进的方式成功地从中世纪政治制度转变到近代的君主立宪制度,避免了激进与革命的社会变革,率先步入近代社会,创造了富有英国经验主义特色的英国宪政模式。
所谓宪政,简而言之,即是有限政府。宪政的核心内容是限制与约束国家权力,确立与保护公民权利与自由。正是在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之中,公民权利获得保障,政治自由得以实现,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的界限得以确立。而对于权力的警惕与防范根源于对于自由价值的珍视,所以权利和自由高于和先于权力。
英国的宪政道路是自然演化和渐进改革的道路。英国从传统社会步入现代社会,从君主制政治转向现代政治,实现宪政的道路是在社会力量的冲突与和谐的动态平衡中,通过持续不断的渐进、稳健的社会改革而实现的。英国从中世纪的《自由大宪章》开始,就由于贵族与王权的对立、冲突而开创了英国自由的传统,这样一种传统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产阶级的兴起,冲突转变为贵族、国王与中产阶级、国会的对立,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以光荣革命成功实现君主制与宪政的调和,传统政治形式与现代政治精神的结合而告终,光荣革命成为英国历史的最后一次革命,它奠定了英国式渐进道路的基础。十八世纪工业革命的发展,使工人阶级逐渐成长为独立、完整的政治力量而与工业家集团形成两种对立的社会力量,民主化成为十九世纪政治变革的主题。在社会变革的潮流中,政治家审时度势,1832年的第一次议会改革使英国民主化的进程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方式,避免了法国革命式的代价。二十世纪英国的宪政改革同样是致力于渐进社会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而拒绝欧陆盛极一时的乌托邦社会工程,费边社会主义与自由资本主义冲突的妥协方案是建立“福利国家”,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英国避免了法西斯主义等极权主义的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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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到外交活动,小到爱国主义教育,演奏国歌都是必不可少的活动项目。当庄严肃穆的国歌响起的时刻,每一个国家的公民都会感觉到来自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以及爱国主义情怀。这时,不需要千言万语,只要把你的右手按在胸口,用心的唱出国歌,你就会在这一刻与祖国相拥。那么,对于一个主权国家来说,拥有如此重要地位的国歌是怎么产生的呢?
01国歌诞生的前提条件
国歌的诞生需要的前提条件是民族意识与民族国家的产生与成熟。因为国歌之所以会存在,一个在的重要前提是一个地区内生活的种族对本民族或者多民族共同体有认同感,并且需要在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交往中更好地表达自己这种独特性。
远古时代,人们对于民族这个词汇尚且只存有模糊的概念,就更不用提国家了。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进入奴隶制社会以后,世界上开始出现了“国家”,但是这时的“国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国王的国家、贵族的国家。到中世纪时,西方社会中,绝大多数普通民众还是只觉得自己是耶稣的信徒,至于自己是属于哪一个国家的?我们要为哪个国家而战?对于这些概念大家的认识仍然比较模糊。
直到伊比利亚半岛上的西班牙与葡萄牙,在为驱逐穆斯林的统治而展开的近6个世纪之久的“收复失地”运动中,民族国家的概念才开始觉醒。伴随着资本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的逐渐解除宗教对人民思想束缚的过程中,民族主义开始觉醒,新兴的民族国家开始登上历史舞台,而这时作为民族国家象征的国歌也就呼之欲出了。
02最早国歌的诞生
历史的突变和转折往往发生在不起眼的角落。世界上的第一首国歌并不是诞生在中世纪后半段,在欧洲“王权力量强大的”法国,也不是在东方“如日中天”的大明帝国,更不是垄断东西方贸易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而是诞生于偏居西欧一隅的北海沿岸低地国家——荷兰。
时间回到16世纪,当时的荷兰正处于西班牙的统治之下。在1566年至1568年间,在荷兰一位名叫威廉·凡·拿骚的贵族领导荷兰人民,发动开了旨在推翻西班牙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这场革命史称“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
在谋求独立的斗争过程中,一首名为《威廉·凡·拿骚》的歌曲也在荷兰大地上广为流传,此歌曲的歌词共有15段,最初是用法文写成,后来译为荷兰文。歌词的巧妙之处在于,该曲目的歌词整体是一首“藏头诗”,就是将每一段的首字母连接起来可以组成“威廉·凡·拿骚”的名字。
由于年代久远和当时局势的动荡,本歌曲的作曲者已经无法考证。据说是来自于荷兰民歌的曲调,也有人认为该歌曲的创作者是一位不知名的作曲家。但是不管怎么说,歌曲的旋律庄严、雄壮,朗朗上口,在与西班牙统治者的斗争中歌曲鼓舞了广大的荷兰人民,极大地提升了荷兰人的斗志和民族自豪感。因此,《威廉·凡·拿骚》成为了世界上公认的第一首国歌。
该歌曲也成为了荷兰民族的象征,民族主义国家从此便拥有了一种全新的为本国本、本民族“代言”的方式。
之后的荷兰曾一度称雄于世界,成为了海上殖民帝国。18世纪后荷兰殖民体系逐渐解体,1795年,法国入侵荷兰,直到1814年荷兰才脱离法国统治,成立了荷兰王国。同年,在荷兰举行了征集国歌的比赛,著名的荷兰诗人亨利克·凡·托伦斯作词,作曲家约翰·威廉·威尔姆斯谱曲,写成的《谁脉中流着荷兰血》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之后此曲从众多的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成为了荷兰王国的第一首国歌。
但是在19世纪末《威廉·凡·拿骚》这首古老的战斗序曲,又被荷兰人拿出来当做了法定的荷兰国歌。但是由于人民的喜爱《谁脉中流着荷兰血》这首歌曲也并未因此而退出历史舞台,在很多场合《谁脉中流着荷兰血》也经常被当做荷兰的第二国歌使用至今。
03国歌表达情感的大致分类
歌颂王权型:典型的就是英国的《上帝保佑女王》与日本的《君之代》。两国同为君主立宪制国家,从国家的封建时代到近代的资本主义兴起再到国家的崛起与强盛,王权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民众与王室的关系也非常亲近,民族的凝聚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来自于王权的兴盛。故此,歌颂王室、拥护王权成为了两国国歌的主题。
战斗序曲型:代表作就是美国的《星条旗永不落》、法国的《马赛曲》以及我国的《义勇军进行曲》等,这一类型的国歌大多创作于国家争取独立和国家遭受侵略的危机时刻,因此这些国歌往往是曲调激昂、热血澎湃的歌曲,这类歌曲大多没有歌颂王权的歌曲那般肃穆、悠扬,但是这类国歌却比之前者多了一份激情、悲愤,在演唱时往往会更加激动人心,迅速燃起民众们的爱国情怀和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
歌颂祖国美丽风光型:以此类型歌曲作为国歌的国家也不在少数,比如奥地利共和国的国歌《让我们携起手》,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国歌《金色的孟加拉》,这些国歌都是以歌颂祖国的美丽景色和壮丽河山为主。因为国歌以歌颂祖国风景为主题的国家,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经历过异常残酷的殖民压迫,或是经历过惊涛骇浪般的社会转型革命。所以其历史发展进程往往也比较温和,这就造就了其相对平和的国歌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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