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喜欢的西方浪漫派音乐家(300字即可)

[作文]我喜欢的西方浪漫派音乐家(300字即可),第1张

这是有关西方浪漫派音乐家的一些资料,等你写作文时看看吧,兴许对你有帮助

十八世纪末19世纪初,西方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受到社会变革的影响,人们不断增长的失望悲观情绪需要一种宣泄的途径和方法,在艺术上就表现为对主观感情的崇尚,对自然的热爱,以及对未来的幻想。首先是德国和奥地利的文学家高举反古典主义的旗帜,打出“浪漫主义”的旗号。在文学思潮的影响下,音乐上也开始出现了浪漫主义风格。在韦伯和舒伯特之后,浪漫主义音乐开始了中期的发展。其中特别是门德尔松和舒曼,肖邦这三位代表人物,在歌剧、艺术歌曲、钢琴小品甚至演奏特色上,都形成了严谨、抒情的浪漫抒情音乐学派的传统。丰富了浪漫主义音乐的成果,为浪漫主义音乐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1809-1847)

德国作曲家,钢琴家门德尔松就像他的名字“费利克斯”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felix 意思是“幸运”)一样,是音乐史上的幸运儿。他的一生虽然短暂,却不曾受到过任何经济方面的困扰。他的顺利成长,得益于一个经济、精神、文化、音乐都十分丰富的家庭。幼年的门德尔松熟悉了音乐,绘画和语言学,但是最具天赋的方面还是音乐。他20岁时,开始游历国内外重要的文化名城,为其创作提供了素材,许多作品都是从旅行中得到的印象为基础写的。门德尔松的作品圆润流畅,轻松自如,如歌的旋律、幻想的形象、光彩的谐谑,都显露出他非凡的浪漫主义音乐色彩。门德尔松的钢琴曲技巧娴熟,风格自然,没有太多的强烈和炫耀。最受世人喜爱的作品是他所开创的被称为《无词歌》的48首钢琴小曲。其中不乏浪漫派特性曲的精彩之笔,有《纺纱歌》、《摇篮曲》等,其中最著名的一首是《春之歌》!堪称原生态音乐的经典之作,乐曲的伴奏部分从头至尾贯穿着竖琴式清脆的琶音音形,旋律动人,表现了人们在风和日丽的春天情不自禁歌唱的心情。门德尔松还开创了与歌剧无关的音乐会序曲。与古典时期不同的是,他创作的序曲不依附于歌剧或戏剧,独立成章,单独在音乐会的舞台上演出,采用奏鸣式的纯音乐形式,又注入了浪漫主义的风格。他的序曲《仲夏夜之梦》等都描绘了大自然的客观形象,体现了人在大自然中的主观感受,并为浪漫主义的音乐会序曲的形式树立了榜样。而他后期最成熟的器乐代表作《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更是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提琴协奏曲之一。这首无标题的音乐作品,细腻柔美,光彩照人。在大的布局上遵循了莫扎特器乐协奏曲的原则写作,但是去掉了引子,选用众人回避的e小调调性,速度的反常使用,谐谑曲个性化的处理等,表现了作曲家的机敏才智和浪漫主义的超然情趣。1843年,他又积极参与筹建了德国第一所音乐学院:莱比锡音乐学院。门德尔松用他个人的奉献,为西方浪漫主义音乐发展打下了早期的基础。

RSchumann(1810-1856)

德国作曲家、钢琴家、音乐评论家罗伯特·舒曼是19世纪上半叶西方浪漫主义音乐史上的先锋人物,他的一生代表了时代进步的倾向,给西方近代音乐以强烈的影响。舒曼出生于一个进步书商的家庭,自幼爱好文学这对他的音乐评论和音乐创作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7岁开始学习钢琴,也尝试着写作乐曲。父亲的早逝,迫使他遵从母亲的愿望中断学习音乐攻读法律。20岁时放弃了法律的学习,说服了母亲,回到莱比锡立志献身音乐。他干脆住在维克老师家里,练习钢琴演奏,可是过度的勤奋练习使得他手指受伤,将梦想转入作曲。30岁时不顾老师的激励反对,娶了老师的小女儿女钢琴家卡拉拉。此后开始了创作的繁荣时期,从主要创作钢琴曲等小型作品转向了声乐曲,大型管弦乐曲、室内乐和戏剧音乐的创作。作品有《桃金娘》、《核桃树》、《诗人之恋》、《C大调第二交响曲》、《日诺维瓦》等。但是,后来由于遭受母亲、哥哥、嫂子、朋友的相继去世等一系列打击,舒曼脆弱的神经日益衰退。1854年因精神病入院治疗,于1856年7月29日告别人间,年仅46岁。舒曼堪称第一流的音乐诗人,每首作品都充满了诗意的环境,他喜欢在文学中汲取主题和形象,极力把音乐和文学相接近。他以诗人的灵感把握音乐的意境,以诗意的想象勾画人的情感。他细腻敏感的心总处于感情的漩涡中,并在波浪起伏中日渐衰弱,他只有在自己构建的世界里才能获得永恒。他没有压倒一切的力量,却有着丰富多彩的艺术手法。舒曼的音乐是一个人文知识分子内心世界的纯粹表露。对舒曼来说,音乐是灵魂的完美表现。从自觉的程度上说,舒曼比其他音乐家更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无论是艺术评论还是音乐创作,都使他成为浪漫主义浪潮中的核心人物。

Fchopin(1810-1849)

波兰音乐家佛里德里克·肖邦生于华沙近郊,他的父亲尼古拉斯是法籍移民,喜爱音乐,母亲加斯蒂娜是波兰人,虽然是伯爵夫人的侍女,但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会弹钢琴。在良好的环境中长大的肖邦深爱着自己的祖国,无论生活在哪里,他都眷恋着波兰。他继承了母亲的敏感和富于想象力。7岁时,他优良的音乐素质使得父母为他找了一位钢琴教师——61岁的内尼。在5年时间里,他循序渐进教给肖邦巴赫、莫扎特的作品,为肖邦打下了坚实的音乐基础。年幼的他开始公开演奏和作曲,并告诉父亲:“通过音符,我更容易表达自己的感觉”。16岁的肖邦经过波折按照自己的意愿进入了华沙音乐学院作曲班就读,从师于华沙音乐学院院长、德国音乐家爱尔斯纳接受全面正规的音乐教育。1830年为了在音乐上有更大的建树,肖邦在家人的建议下出国深造。11月2日,肖邦携带了一抔祖国的泥土,离开华沙,从此再也没有回到祖国的怀抱。当他在路途中得知起义失败华沙陷落时,他陷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悲愤之中,甚至想返回波兰参加战斗,后被友人拦住。但是这些都使他精神受到了强烈的刺激,并在创作中留下了——悲剧性、戏剧性和矛盾冲突力量,作品从情感深度到形式技法都发生了转折。在1833年和李斯特合作举行音乐会后,他集中时间进行创作,写下了大量流芳百世的作品,涉及到钢琴音乐的各种体裁:练习曲、前奏曲、马祖卡舞曲、波洛奈兹舞曲、夜曲、圆舞曲等等等等。其中《马祖卡》和《波洛奈兹》,具有浓厚的波兰乡土气息,民族精神体现得最为强烈。马祖卡体裁直接来源于波兰传统的边唱边跳豪放热情的乡村舞曲。后者最早为贵族生活中隆重的仪式队列舞,后移植到钢琴音乐中。肖邦的夜曲最富于优美的旋律和浪漫的情感,抒情又个性化。其夜曲早期深受爱尔兰音乐家菲尔德的影响,后期无论在形式还是内容上,都使之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地步,主题严肃悲哀能容纳深刻的社会内容,音乐发展富于戏剧性和歌唱性。他的《葬礼进行曲》、《革命练习曲》情感严峻,气势磅礴,主题肃穆。肖邦将很多音乐体裁上进行了创新,使之成为独立的钢琴特性曲,并赋予了它浪漫主义的气质。在钢琴演奏上,他更是一位杰出代表。他受到帕格尼尼的影响,把钢琴技巧不断提高到新的境界。他精致的装饰音、轻盈的过渡句、自由速度等,都使钢琴艺术有了诗意。他技术娴熟,而且从不炫耀,却懂得如何更好得让技术去服务音乐。无论是乐曲创作,还是演奏技巧,肖邦都是西方音乐史上一位奇才,贡献卓著。

门德尔松对传统作曲的布局形式、乐器个性色彩的开发利用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改革。并且利用自己在音乐届的声望,以及良好家庭环境的基础,不仅为浪漫主义音乐做出了承上启下的作业,还宣传新人,为音乐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舒曼不仅追求歌曲诗歌般的意境,而更侧重于情感和心理状态的表现。而且作为音乐评论家,他对音乐作品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肖邦的艺术成就更在于他在钢琴体裁上的创新,以及钢琴技巧的提升,他的爱国情怀更是在后人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浪漫主义音乐时期是欧洲音乐发展史上成果最为丰富的时期,它极大丰富和发展了古典主义音乐的优良传统,并有大胆的创新,这一时期的许多音乐珍品至今仍深受人们的喜爱和欢迎。我喜欢浪漫主义音乐,因为他们重视个人主观情感的抒发。作者的创作灵感,来自他们的情感世界,当然,他们不拘泥于传统形式,不等于完全不注意形式。他们抒发的情感也不都局限于个人生活的狭小天地,都有与他们的音乐内容相适应的完美的形式。而他们的音乐内容,也远远超出了个人的范围,具有广泛社会性、普遍性的道德伦理的意义。西方浪漫主义音乐以它特有的强烈、自由、奔放的风格与古典主义音乐的严谨、典雅、端庄的风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散步》通过描写一家四口散步的事件,引发了作者的一种“对生命的感慨”,抒发了一种交织在母子、父子、祖孙三代之间浓浓的亲情,流露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散步》创作背景

这篇文章是作者在1985年写的,最先发表于当年的《中国青年报》上。当时莫怀戚父亲去世不久,多年照顾父亲的母亲似乎一下子给抽调了了生活的目标,身体也没有以前硬朗。莫怀戚的弟弟告诉他,他的母亲处在丧偶综合症中,这是一个微妙的阶段,必须谨慎度过,最需要的就是子女的陪伴。同时,作者在和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交流时候发现国外对“孝”也是倍加推崇,因此在一次全家三辈四口人的散步的时候产生了写下这篇文章的念头。

《散步》原文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的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冬季。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绿芽也密了;田野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使人想起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

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我想找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有时候,转身离开要好过假装若无其事的坚持。朋友们,下面是三篇短篇情感美文,欢迎大家阅读哦!

长相忆1

 前些日子在中文班上突然注意到一个男孩子。

 同学也有些日子了,面孔却生得很,仿佛第一次见,但感觉上却非常熟悉,像是认识了十多年的老友。

 我百思不得其解,苦苦琢磨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其实很像我的一个故人。

 不光是长相,甚至连声音,笑起来时有些腼腆的神态也让我有种时空颠倒的错觉。

 我紧紧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突然之间满心酸涩。

 说到这儿你怕是也发现了,那个故人对我来讲有些特别,说白了就是爱慕对象,或是初恋对象。

 每一次我忘掉那些喜欢过的男孩之后,在文章里提到他们时都会使用昵称或是姓名缩写,而那个人,我也早已不再对他有任何感觉,但写到他的时候,总是以“那个人”三字一笔带过,不愿真正赐予他一个代号,如此煞费苦心,其实只是想在自己心里永远保留着他的名字,那个无论如何都不忍忘却的名字。

 爱这样深,才会在感情逝去多年后的某一天,看到一张相似的脸,昔日的爱意便如流水般潺潺涌出。

 去年年底我回国,去见他之前心里甚是忐忑不安,害怕他与我的记忆不符,而事实却证明是我瞎担心了。

 他和十年前完全一模一样,似乎只是变高变大了,连脸上的稚气都没有祛除,还是那个温柔腼腆的白衣少年。

 当我松了一口气,暗道还好一切都没变的时候,却惊觉我变了。

 我变了。

 在国外这几年,我已不是当初那个羞怯的只知道躲在父母背后的小姑娘,看见心仪的男孩我会主动出击,遇到不公平对待时也会奋起反抗。

 可是他,却没有像我一样成长起来。

 我不由得问自己,我真的还能回到过去吗

 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想想是很悲伤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一个人,却还是要错过。

 或许,只是我走得快了些,他走得慢了些,要不然,就是方向反了,所以离得越来越远。

 我看着那个酷似他的男孩,有些恍惚:这些年,到底是不是一个梦梦醒之后,他是否还会与我并肩同行

 我摇摇头,嘲笑自己的傻,低下头继续做习题。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容易变得焦虑不安、患得患失了呢年少的时候,单纯无知,笑容却是时时刻刻挂在脸上,指不定哪个男孩的冁然一笑,就让女孩牵记了一生……

爱与打扰2

 爱,是人类生存永恒的主题。

 日情爱大师渡边淳一曾说:人类社会几千年来迅猛发展,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完全没有进步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

 国人对情爱的好奇,大多基于人类繁衍本能的需求。

 懵懂时期,人们对爱理解各异,如雾里看花,总是那么隔着一层。

 那时候,假若有点这方面的想法,往往羞于与身边的好友说。

 年代的差异,什么时候都存在。

 80年代读书的我们,对爱、性爱的理解大多来源于世界名着。

 小小的心灵,仿若插上了一个爱的翅膀,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总是那么遥远而不可确定。

 浅浅的感动,来自于当时盛行一时的琼瑶、三毛的作品。

 差不多,人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在硕大的图书馆,靠窗靠边的一个小小的角落,不禁为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所打动,泪落两腮,旁若无人。

 那个世界仿若就是自己的。

 三毛有句名言:爱情的滋味复杂,绝对值得一试二尝三醉。

 此言不虚,但我的理解是,爱不是刻意的,更不是刻意去尝试的。

 不经意间,两人,在特定情境中的两人,就好上了。

 有爱,就有甜蜜,就有思念,就有渴望,就有可能得不到的伤。

 恋爱中的人,未真正身心相印、交融,是甜蜜而痛苦的。

 敢于努力尝试的人,是生活的勇者。

 但,那不是我。

 应知道的,荷西追求三毛的时候,三毛说:今天回来心已经碎了。

 等待期许三毛的荷西,面对坦诚的三毛,两人结结实实的恋上了,且过上了一段幸福的婚姻生活。

 不是人人有这份幸运的。

 部分人,如是,在进入婚姻之前,心是碎了的,只是期许一份朴实的爱、稳定的婚姻。

 对某些看重感情的人来说,一次爱的伤,需要好多年时间的消解,是断然未有不断尝试的勇气的。

 记得大三开学伊始,看过美故事片《珍妮的肖像》,喜欢其中珍妮唱的主题歌:

 我从哪里来,

 没人知道;

 我要去

 万物去的地方。

 那是,探求过生活真谛,经历过一回短暂懵懂初恋的我,当时对生活的简单渴望。

 多年以后,偶尔看看以往笔记点滴,仍为之怅惘。

 更多年后,当我跟单位一起看运动比赛的同事兼博友,说起一半句此事儿,业已去世的博友,轻轻的说:你去看看他。

 短短的一句,令人释然,一个不多见的懂爱的人。

 后,当单位集体出游的某日,晚上允许自由活动时,打电话问好昔日初恋男友同学,同学飞一般一会儿便驾到,带我在他工作生活的浦东外滩附近,闲聊多时。

 虽人渐胖些许,说话语速、口吻仍可见往昔的影子,包括走路的姿势与脚步的距离。

 只是香车一款,敞亮的空间内,一路萦绕着药品广告,想建议听音乐,终作罢。

 就此,回连,往日影子时而重现,挥之不去,仍不快、痛苦了近一周。

 所以,三毛的那句名言,很不适合于我。

 某些人的爱情,只是一种“当时的情绪”。

 三毛此言不虚。

 由此可理解,为何信誓旦旦过,步入婚姻却过得一点都不幸福。

 岂止只是一份简单的“情绪”常常某些人错将对方不小心的打扰,当做示好。

 对方的草率和鲁莽,当然是应该予以批评的。

 只是对方不知以自己为重,这样的批评应口下留情。

 我隐约有过这方面的经历。

 初中的同学聚会,由初始的7、8人,多年以后不断增加人数,直至出现了另一个老板男生。

 博客中曾写过的,有的陌生博友有的评价,此同学像老师。

 同学额头皱纹虽多,并未老到这个份儿上,人应实事求是。

 由此,同学圈子的聚会,一阵子颇多。

 去年十一聚会,距今时日不久,印象较深。

 风和日丽,风轻云淡的一天,提前到的我,在饭店海边处随性走走,后,比规定时间,早到几分钟,见一楼大厅未有一个同学的影子,便直奔楼上。

 同学老板屋白盏通明,便打招呼进去,且听同学的,在微信留言告知同学我第一个到了。

 过了几分钟,三三两两的女生结伴走入。

 我当时的直感就是,我怎么未如同学一样,在外边等等同学一起进入怪罪自己的莽撞。

 其实,饭局氛围是十分好的,此前博客写过。

 想说的是,老板同学以前提过,自己离异多年,想找个护士重新生活。

 参加过几回饭局的`我,饭后不由得有点纠结,咱们普普通通,不能帮同学带朋友过来吃饭,不能帮同学任何忙,介绍个对象总可以吧,可一解“白吃”的苦恼。

 遂帮同学介绍,在不常用的微信上征求意见。

 可,同学未怎么看好。

 当时办公室的小姊妹领导便说,姐,你太实在了吧那样的人身边,女人肯定多的,你操那个心作甚言外之意,岂不是多此一举如今看看,领导说的颇对,是自己找罐子拔,多管闲事。

 怕沾人家吃饭的便宜,可选择不去呀。

 由此定义——我是好事办坏事了,打扰同学却不自之。

 生活是一道道选择题。

 因此,我早跟同学圈子见过的印象颇好的女生说,同学聚会我不再去了。

 其实,一直欣赏以往诗人的雅句,大意是:你我相识在未知的海上,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记住也好,最好忘掉,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生存,应是简单的,同学,是同学情,恋人,是恋人情,不应是互窜的。

 如在博客亦如是,在意的就是一、两个持续未有间断交流的博友。

 有的好归好,如昙花一现,不告而别,时间一久,早已忘却。

 我知自己的通病常态,不会粉饰,不会顺应人家前后话语,察言观色,说几句好话。

 好话,人人爱听,那得看自身身体的承受力,得看心情。

 怎么都是那么一个不可救药的人,只盼修行路上,多多改之。

 行文至此,大有啰嗦之嫌。

 是背离行文的本意的。

 本想写篇以往的两字、三字文,不足千字,言简意赅,人也不累,博友看了,可少耽误点时间。

 爱的滋味,百折千回,生存如我,珍重珍惜。

 愿你亦如是。

忙碌中的欢快3

 常常听某一些人说:生活中,总有一刻很忙碌的,所有的事情都堆积在一起,也有那么一刻是闲暇的,闲得发霉。

 曾无知地认可过,但错误的存在终究还是会被时间冲淡。

 我的生活,从未到达闲得发霉的程度,更多的是忙碌,仿佛无止无尽。

 前段时间确实忙得冒烟,早早地起床去上课,午休两小时都利用来排练舞蹈了,好好地吃一顿午饭成为了一种奢侈,晚上又是那么晚回宿舍,想早早地睡一个好觉就更不用说了。

 最近这段时间,计算机等级过了,舞蹈排完练,三笔字考完了,计算机课的作品也完成了,天一亮心理学开卷考完后,就剩下了英语和辅助用具这两科闭卷考试,考试的时间很近,离我却又特别地远,因为我申请缓考了,我要随辅导老师去参加全国技能展示活动,他们考试的时候我大概还在武汉,而我大概在下学期的某一天考试。

 一切仅此而已,本该轻松的,但抹不去的压力感,在我的身上散发着,于此忙碌依然。

 我究竟忙些什么呢作为学生会联络部部长的我,忙着策划该如何让我们部门在下学期有所改进。

 其实,进入学生会于我而言是大学生活中的插曲。

 大一时曾参加过联络部换届选举,我所应聘的是副部,记不清那时候是什么影响着我,让我有那么强了的加入欲望,也许是因为地位,也许是因为加分,或者享受学生会应有的优待,总之有那么些与个人利益有关的因素。

 但我最终失败了,摔得特别疼,也特别清醒。

 清醒之中,淡去了追逐名利的欲望,当我彻底放下的时候,这样的机会又自然找上我来了。

 是郑老师推荐我做的,这样一来,整个事情都变更了,内心并不再那么想做,可在郑老师的解说下,我无法拒绝,因为我知道那里面包含着一些郑老师对我的认可和信任,甚至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

 不忍拒绝,不想辜负,我接受了,就该努力,尽我最大的力量。

 我究竟忙些什么呢作为大猩猩的同窗女友,在他考试前要离开,一股多余而甩不掉的压力立即袭来, 很是为他的考试复习而担心,他是生活中人,追求平淡,健康,安定的生活(而我是现实中人,容不得没有上进心。

 有时候,我感觉我和他其实是一个矛盾体,又似乎不是,因为彼此对生活的价值观和态度都有利有弊,没有绝对的好坏,至于两者谁会优胜,就随时间去证明吧,我不愿去想太多。

 ),所以缺乏一颗上进心,因此并不那么喜欢学习,甚至谈得上讨厌,特别是英语,上学期我每天拖着他复习,但还是只考了个68分。

 所以我熬夜为他整理重点复习资料。

 日子无论如何,终究会过去,生活还要继续。

 在我的世界,压力,忙碌,时刻缺少,它们是我生的动力之一,没有了她们我会丢失灵魂,像无根的柳絮一样飘散。

 爱,来源于生活,爱的本身,就离不开实实在在的生活。它会在平凡的生活中历练、成长、升华,从而,丰富自身的情感,让爱达到最高的精神境界,提升爱的品质,弘扬爱的力量!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短篇情爱小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短篇情爱小故事篇一:少女的唇彩

 16岁那年,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有一个邻城的男孩写信给我,说,好喜欢你的文字。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异性那里,得到这样真诚的赞美。我的心,立刻像那娇羞的莲花,无限温柔下去。于是便开始了书来信往的日子,把那心底最细腻的一份情思,悄无声息地写在纸上,附在美丽的邮票上,而后投进丁香树下绿色的邮筒里。那是最美好的一段年少时光吧,我的心里,充溢着欣悦和羞涩。少女的所有忧伤和欢喜、晦暗和明亮,第一次,在一个男孩子面前,花儿一样,带着初恋特有的甜蜜和清香,一瓣瓣绽放开来。

 有一天,在信里,男孩子说:我们见面好吗你来,或者我去。我握着信疯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而后再一步步往下走。我终于体会到那种眩晕的感觉了,它那么真实地环绕着我,就像云朵偎依着霞光,光芒让它们无处可逃,亦不想去逃。路过一个楼梯口的镜子时,我无意中一瞥,看到的,不仅是脸上少女的红晕,还有一个衣着朴素戴了眼镜的笨拙而又毫无灵气的女生。那才是真正的我,一个除了写字再无优点可以展露的女生。文字里的我,不过是梦里渴盼的,那个有许多人喜欢的完美女孩。可是,偏偏,除了妈妈,再无人说过我是美的。老师们总是说:你这样平凡的女孩,如果不好好学习,还能做什么呢周围的女孩子也说,看安是一个多么平淡无奇的人啊,她连唱歌都是拙劣的呢。

 但我还是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里,回信给他,说:好,我坐车去你的城市。信寄出去的那一刻,我便开始搬出自己所有漂亮的衣服,一件件地用清水洗,去掉那些折叠的痕迹。我又带上自己攒的钱,去眼镜店,悄悄为自己配了隐形眼镜。店主是个温和的女人,她看着我额头新冒出的旺盛的痘痘,柔声说:你这么小,戴隐形眼镜对眼睛不好的。我低头不语,只是哗哗倒出大堆的零钱,一个个数好了,转身便飞快地跑掉了。回家后妈妈看着我洗好的衣服,揉揉我乱蓬蓬的头发,说,什么时候安这么勤快了呢我闻着衣服上太阳的香味,突然便笑了,我昂头冲妈妈撒娇,说,安真的变了吗妈妈也笑,说,是啊,安16岁了,比以前更可爱乖巧了呢。

 是妈妈的这句话,让我一下子充满了喜悦和信心。我想起那件从没有勇气穿出去的蕾丝花边的公主裙,想起可以与之搭配的浅粉色凉鞋,还有能够将头发松松挽起的紫蓝色丝带。或许,它们会让那个丑小鸭漂亮起来吧,我想。

 就这样坐上了去邻城的汽车,躲在车厢角落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将从妈妈梳妆台上偷偷拿来的一管口红,涂了又涂,擦了又擦。最后,是在镜子里,看到一双惊讶地看过来的眼睛,才手足无措地将口红放起来。但还是因为慌张,一道难看的红色污痕,赫然出现在洁白的裙子上。我拼命地擦啊擦,但那痕迹,却是愈来愈明显,直至最后,我终于难过地决定放弃。那时,车也慢慢地开进邻城的小站。我在小站的门口,看见一大堆来接站的男人女人,一脸的慵懒,亦一脸的灰尘。这只是一个灰蒙蒙的小城,并没有男孩信里描述的枝干苍劲的法国梧桐和干净清爽的青石板路,而他说过的那些沿街叫卖花儿的女子呢,怎么也全然没有痕迹我坐在车里,看到眼睛疼了,才终于相信,他没有来,亦不会来了。因为,他或许根本就是一个比我还要自卑的男生,他撒了谎,却不像我有勇气来面对那些善意的谎言。

 悄悄地回到家,母亲正在帮我整理卧室。她依然笑着问我,安今天在学校补习功课开心吗我走过去,从背后拥住妈妈,无声地哭了。过了许久,妈妈才回转身,温柔地问我:看见你配了隐形眼镜,是不是因为不舒服,就后悔了,所以想哭我没有抬头,只是哽咽,说,妈妈,安在没有读大学以前,再不会因为美,戴隐形眼镜了。妈妈便拍拍我的脑袋,笑道:可是不戴眼镜的安的确漂亮呢,妈妈相信你今天一定是班里打扮得最美的女孩子,对不对没有人比我们安,更像是公主呢!

 后来有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管崭新的美宝莲的唇彩,还有一副小巧的隐形眼镜盒。我摘下笨重的眼镜,小心翼翼地戴上隐形眼镜,又对着镜子,淡淡地涂上一层唇彩,那个素朴的我,立刻变得鲜亮润泽起来。那一天,我18岁,即将进入大学,收到的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是妈妈送的。她在字条上说,安,今天,你终于长大,不必再那样卑微和自怜,亦可以,勇敢无忧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和美丽。

 那个曾经自卑到试图用别人的称赞来鼓励自己的女孩,终于长大到可以拥有一管唇彩的年龄。而成长中的苦涩与疼痛,就这样在时光里,轻烟一样,从容自然地淡去。

短篇情爱小故事篇二:青春里总有一场暗恋

 我一直暗恋同桌司马烟,所以上课的时候我总是汗涔涔地盯着黑板,不敢扭头看她。

 我怕一看她,她就千娇百媚地朝我笑,那样我可能会糊里糊涂把地理老师喊成数学老师。可是司马烟喜欢的人不是我宋子则,她喜欢的是我们的数学老师。

 司马烟迷恋的,是数学老师英俊的外貌和非凡的气质。那个夏天,他调到我们学校,被分到我们班后,司马烟就开始痴迷地钻研起高深的数学定理,和毕达哥拉斯、高斯等人混在一起,开始对我的诗歌不屑一顾。

 此前我把写诗看成是无上光荣的事,因为司马烟喜欢。可是在司马烟专心学数学之后,我就封笔了。写诗,按照司马烟的说法就是,落魄,没出息。她说真正的才子是像高斯那样的人。其实我知道,她口口声声说的高斯,还不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嘛。

 我硬着头皮一道道地做数学题,咬紧牙,捏紧拳头,只为了能与司马烟齐头并进。

 语文课上,司马烟逃课了。司马烟说,宋子则,我的语文就交给你了,落下的课文你给我补。我听了高兴了一阵子,但回头一想,不对啊,司马烟逃课干吗去呢。

 在知道真相后,我伏案大哭——司马烟逃语文课是为了去看数学老师打球。司马烟还在我面前把数学老师打球时的潇洒帅气渲染了一番。我心里醋意大发。

 我思索了三天,内容是如何将数学老师打败,重新夺回我在司马烟心中的位置。司马烟说过,她喜欢数学老师,喜欢他的一切。我听了身上起鸡皮疙瘩。但我记住了她的话。

 我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数学上。演算习题的草稿纸雪片般塞满我的课桌;台灯下,我“悬梁刺股”;大冬天,我“孙康映雪”。

 一年下来,我的数学成绩终于超过了班上其他所有人,包括司马烟。然后,我将自己最喜欢的足球悄悄送给了别人,发誓戒掉足球,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去买了篮球服和篮球鞋。

 司马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她拍拍我的肩膀,然后妩媚一笑,也不说话,就转身走了。这是什么意思啊,我不解。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司马烟乌黑的瞳仁中,开始有了我宋子则的倒影。

 高二升高三那年,数学老师结婚了——和我们语文老师。我记得那天司马烟一整天没来上课,待我找到她时,她正一个人蹲在公园的长椅旁发呆,确切地说是在看一群蚂蚁搬家。那天我和司马烟第一次喝啤酒。司马烟喝醉了,就开始唱《同桌的你》……

 自数学老师结婚后,司马烟就将数学抛到了九霄云外。每次数学课,司马烟都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雷打不动。我次次数学考试拿第一,司马烟对我撇撇嘴说,你好好的诗歌不写,跟着别人摇什么尾巴啊

 司马烟不听我劝,执意跟数学过不去,她甚至扬言高考数学交白卷,吓得数学老师三番五次找她谈话。但司马烟真的交了白卷。

 高考结束那天,司马烟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吓了一跳,后来打听,她是准备不读大学了,到外地打工,之后会很快结婚。

 高考分数公布了,我的数学成绩是全年级最高的。我报了外省的一所重点大学。司马烟数学得了零分,总分勉强上了专科线。她没有去打工,还是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去往大学的火车。我大学四年间,司马烟一共给我写过三封信,她在信里总是问我是不是过着春风得意的日子。

 我大三那年,司马烟毕业,去了一家小公司上班。我去找过她,我问她当年交白卷后不后悔。司马烟说,青春总要留下遗憾的,但是她不后悔,她要感谢数学老师,感谢那张白卷,让她懂得了换一个方向将人生走下去。

 其实我也一样,因为司马烟,我模仿着他人生活,放弃了梦想,但也因为她,我用借来的爱装饰了青春,懂得了成长,收获了前程。

 青春里总有一场暗恋,每一场暗恋都是一种成长,不是吗

短篇情爱小故事篇三:我会爱你到永远

 他和她同系,但是并不相识。然而,一次班级联谊晚会,他两不仅相互认识了,且彼此一见钟情,私下里彼此私定终身。

 然而,对于他们的爱情,她的父母并不赞同,且强烈的反对着,因为他出生在农村。她父母告诉她,爱情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那样以后的生活才会幸福。如果你跟了他,那么将来必定会吃苦。

 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地摔过去。而他,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用他的话说,因为她承受的压力比我大,所以我得帮她分担一点。

 毕业后,他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而她,则决定留在城市。临走前他对她说:“你知道,我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暧昧的话,你经常问我,爱你有多深以前我都是一笑而过,现在,我告诉你,我把你一直放在心底。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走后,他俩的距离远隔千山万水,不能相见。苦苦相思,只有通过电子邮件和频繁的越洋电话来传送。

 他告诉她:“我不在你身边,你自己一定要注意爱护自己。”。

 她答到:“我会的,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凡事都要小心点。”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她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到在地……

 在昏迷一天一夜以后,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看重陌生的房间,以及和自己身体紧紧连在一起的各种仪器,她知道,这是病房。

 她猜想得没有错,在她受伤昏迷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由于她伤势严重,该院的医护人员对她展开了全力救治,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了回来。

 一脸憔悴的母亲看到她醒来后,顿时泪流满面。看着既悲伤又惊喜的母亲,她很想张嘴说:“妈妈,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可不管她怎样用力张开嘴,都发不出任何声音。医生检查确诊后认为,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

 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

 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新娘一栏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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