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贪恋风景,后来没有看风景的勇气,最后坦然看风景。
变化原因:
原因是和爱人亲密无间时看什么都是美好的,所以贪恋;爱人不幸出车祸去世后,就没有了看风景的勇气;雪山的长夜让作者再次领悟到了生命的美好,燃起了希望,看到了光明,又能坦然看风景了。
作品原文:
《雪山的长夜》
迟子建
午夜失眠,索性起床望窗外的风景。
以往赏夜景,都不是在冬季。春夜,我曾望过被月光朗照得荧光闪闪的春水;夏夜,我望过一叠又一叠的青山在暗夜中呈现的黝蓝的剪影;秋夜,曾见过河岸的柳树在月光中被风吹得狂舞的姿态。只有冬季,我记不起在夜晚看过风景。也难怪,春夏秋三季,窗户能够打开,所以春夜望春水时,能听见鸟的呜叫:夏夜看青山的剪影时,能闻到堤坝下盛开的野花的芳香;秋夜看风中的柳树时,发丝能直接感受到月光的爱抚,那月光仿佛要做我的一绺头发,从我的头顶倾泻而下,柔顺光亮极了。而到了寒风刺骨的冬季,窗口就像哑巴一样暮气沉沉地紧闲着嘴,窗外除了低沉的云气和白茫茫的雪之外,似乎就再没什么可看的了了。
雪山东侧的那簇灯火先自消失了。是凌晨一时许了,想必挖沙人已停止了夜战,歇息去了,而南侧的那簇灯火仍如白莲一样盛开着。我盯着那灯火,就像注视着挚爱的人的眼睛一样,以往归乡,我在小路上散步总是有爱人陪伴。夏季时,我走着走着要停下脚步,不是发现野粟子了,就是被姹紫嫣红的野花给吸引住了。我采了野果,会立刻丢进嘴里。爱人笑我、是个“野丫头”。有时蚊子闹得凶狂,我就顺手在路边折一根柳枝,用它驱赶蚊子。而折柳枝时,手指会弥漫着柳枝碧绿而清香的汁液。那时我觉得所有的风景都是那么优美.恬静,给人一种甜蜜、温馨的感觉。可自从爱人因车祸而永久地离开了我,我再望风景时,那种温暖和诗意的感觉已荡然无存。当我孤独一人走在小路上时,我是多么想问一问故乡的路啊:你为什么不动声色地化成了一条绳索,在我毫无知觉的时候扼住了他的咽喉?你为什么在我感觉最幸福的时候化成了一支毒剑,射中了我爱人的那颗年轻的心?青山不语,河水亦无言,大自然容颜依旧,只是我的心已苍凉如秋水。以往我是多么贪恋于窗外的好山好水,可我现在似乎连看风景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很庆幸在这个失眠的冬夜里,又能坦然面对窗外的风景了。凌晨两点多,南侧雪山的灯火也消失了。三座雪山没有因为灯火的离去而黯淡,相反,它们在星光下显得更加的挺拔和光华。当你的眼睛适应了真正的黑暗后,你会发现黑暗本身也是一种明亮。仰望天上的星星,我觉得它们当中的哪一颗都可以做我身边的一盏永久的神灯。而先前还如花一样盛开的人间灯火,它们就像我爱人的那双眼睛一样,会在我为之无限陶醉时,不说告别,就抽身离去。雪山沐浴着灿烂的星光,焕发出一种孤寂之美。那隐隐发亮的一道道雪痕,就像它浅浅的笑影一样,温存可爱。凌晨四时许,星光稀疏了,而天却因为黎明将至呈现着一股深蓝的色调,雪山显得愈发得壮美了。我想我在望雪山的时候,它也在望我。我望雪山,能感受到它非凡的气势和独特的美;而它望我的房屋,是否只是一头牛的影子?而我只是落在这牛身上的一只飞蝇?
我还记得1998年河水暴涨之时,每至黄昏,河岸都有浓浓的晚雾生成。有一天我站在窗前,望见爱人从小路上归家。他的身后是起伏的白雾,而他就像雾中的一棵柳树。那一瞬间,我有一股莫名的恐慌感.觉得这幻象一样的雾似乎把爱人也虚幻化了,他在雾中仿佛已不存在。现在想来。死亡就像上帝撒向人间的迷雾,它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它能劫走爱人的身影,但它奈何不了这巍峨的雪山。有雪山在,我的目光仍然有可注视的地方,我的灵魂也依然有可依托的地方。
我感谢这个失眠的长夜,它又给予了我看风景的勇气。凌晨的天空有如盛筵已散,星星悄然隐去了,天空只有一星一月遥遥相伴。那月半残着,但它姿态袅娜,就像跃出水而的一条金鱼。而那颗明亮的启明星,是上帝摆在我们头顶的黑夜尽头的最后一盏灯,即使它最后熄灭了,也是熄灭在光明中。
读你,真是一种享受!
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这篇写于30年代的散文淡淡的却又充满温暖与诗意,朱自清先生是少数几个文笔细腻得能与女性媲美的男作家。文品如人品,朱先生的文风就如同他的为人,他的散文贴近生活、富涵感情,却又不瘟不火、清新自然。我们读他的文章毫不费力,看似简单,但其中的情感却需要仔细体会、品位,这样的文章需要我们用心灵去解读。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冬天的寒冷,会想起皑皑白雪和凛冽的寒风,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不是冷风飕飕、白雪漫漫的冬天,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可以微笑的冬天,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 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朱自清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感染着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读完这最后一句,我仿佛都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而沉浸在了朱自清所营造的爱的氛围里……在这篇散文中,作者选取了互不相干的三个场景:父亲为孩子夹豆腐,冬夜与朋友泛舟西湖,一家人在台州过冬。三个场景,都是白描式的简单勾勒,寥寥几笔,意味全出。犹如三副淡淡的水墨画,没有浓墨重彩,却散发着淡淡清香,沁人心脾。
《冬天》在这里不只是为了单纯写冬天,我觉得朱自清写冬天是为了写出对过去往事的怀念,对友情亲情的怀念。而这些体现友情、亲情的事都发生在冬天。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而且溶注的感情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生离死别之类的,而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我们不妨关注朱先生散文中的细节!吃豆腐,“眼巴巴地望着那锅”是细节;划船,“我们都不大说话,只有均匀的桨声。我渐渐地快睡着了” 是细节;还有P君“喂”了一下,才抬起眼皮,看见他在微笑。也是细节;打动人的总是细节!还有“并排地挨着她们母子三个;三张脸都带着天真微笑的向着我”,这是细节……细节描写是这篇散文动人心扉的原因之一。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一如你的名字。有人说它们“清丽”,有人说它们“清秀”,也有人说它们“清幽”,可都离不开一个“清”字,朱自清的“清”。炎炎夏日,我乐意坐在安静的书吧里,吮着冷饮,和着优美的古典乐,轻声细读你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读你,读一个洒脱的你,淡泊的你。
读你,真是一种享受!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b]关于猫[/b]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忽然,小猫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原来,它又找到了玩耍的新目标:放在叔叔书桌上的一瓶墨水。小猫跳上书桌,一边绕着墨水瓶转来转去,一边目不转睛盯着墨水瓶,好像在想:这是什么玩意儿?它好奇地用爪子碰了碰墨水瓶,墨水瓶移动了一点。小猫觉得还不过瘾,就扑了上去。“砰”地一声,墨水到处流淌。小猫觉得大事不妙,吓得“喵”地一声,撒腿就跑。叔叔刚好看见了,他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小猫真淘气啊!
点评:小作者对小动物观察认真细致,把小猫的样子、动作、神态、心理活动写得栩栩如生,突出了小猫淘气的特点。
前几天,爸爸带回了二十来只可爱的螃蟹。
螃蟹有我半个巴掌大,外壳除了腹部以外都呈青绿色,好像披着一件翠绿的罩衣。它那硬梆梆的身子,活像穿了一身盔甲。看,那一对粗壮的蟹钳,似乎摆起“拳击”的架势。呀,那
诗的前两句,作者讲古人做学问总是竭尽全力只有少年时加倍努力,将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他从古人做学问入手,侃侃而谈娓娓道来,使人倍感亲切清新,如沐春风其中“无遗力”三个字,形容古人做学问勤奋用功、孜孜不倦的程度,既生动又形象第二句阐述了做学问应当持之以恒的道理,同时也强调“少壮工夫”的重要性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儿子,趁着年少精力旺盛,抓住美好时光奋力拼搏,莫让青春年华付诸东流此乃言切切,情深深诗的后两句,作者谈从书本得来的知识比较浅薄,只有经过亲身实践,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他从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的关系着笔,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凸显其不凡的真知灼见“要躬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学习过程中要“躬行”,力求做到“口到、手到、嘴到”,这是学者的一种“躬行”,二是获取知识后还要“躬行”,通过亲身实践化为己有,转为己用作者的意图非常明显,旨在激励儿子不要片面满足于书本知识,而应在实践中夯实和进一步获得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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