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的情感表现

书法中的情感表现,第1张

书法中的情感问题,不是书法家个人的“感情”问题,而是书法写什么的问题。

历史上的书法家都是文人书法家,自小就经过了严格的书写规范训练,书写的量也很大。记得有个美国作家曾提出过“一万小时定律”,他说,一个人要想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就必须在这个领域持续不断地锤炼一万小时。比方说,你要想成为书法家,每天写八个小时,至少要连续写上五年。古代文人书法家水平之所以很高,就在于读书写字是他们的日常工作,很容易达到这个标准而成为书法领域的专家。

但我们也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古代文人都被称作书法家,而且事实上,也并不是每个古代文人都达到了书法家的水平。因为,这其中有一个关键的东西,那就是书写中必须有那么一点艺术性,没有了这点艺术性,你写上十万个小时也是枉然。

至于什么是书写的艺术性?有多少?这个问题要交给书法理论来回答。从我个人经验来说则是,书写要有艺术性,第一,你得临帖。书法是有悠久形式传统的艺术,古人的作品可以说是几乎穷尽了形式上的种种可能,今天的人要想靠凭空想象而与古人匹敌,是绝无可能的。第二,从书法的创作来说,你的作品应该是“写心”,是你精神状态的表达,是情感的表现。没有超出于一般性规范书写的情感表现,你写的字就不能被称之为艺术品。

情感的表现意味着书法作品中有人格的投影。当然,所谓情感表现,也是容易误解的东西。人人都有情感,怎么书法家写字就是情感表现,非书法家写字就不是情感表现呢?比方说,现在俗称的那种“老干部体”,你就不能说字里行间没有情感,既然是“老干部”,自然也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情感经历,何以“老干部体”就不能是书法艺术呢?我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弄清楚艺术中的情感是什么。按克莱夫·贝尔的说法,艺术中的情感并不是日常生活中普通人都有的喜怒哀乐,而是“审美情感”-----一种与日常生活中的具体情感无关,由艺术作品“有意味的形式”所引起的情感。按这一理论,我们在谈论书法作品的情感的时候,就要在前面加上一个定语:艺术。

中国古代的书法家,很早就意识到了书法作品中的情感问题。汉代的崔瑗在《草书势》中说:“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畜怒怫郁,放逸后奇。或凌邃惴栗,若据高临危。”崔瑗在书法作品中发现了书法对自然的移情作用,诸如“志”“骇”“怫郁”“惴栗”等词汇所揭示的都是情感因素。进入唐代以后,书法的情感表现问题进一步被理论化了。其中孙过庭和韩愈的说法最称名言。孙过庭在评论王羲之书法时说:“写《乐毅》则情多佛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史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他认为,王羲之的不同作品,表达了不同的情感。这一点,如今已经成为书法界的理论难题。因为,在孙过庭的论述中,似乎是将特定的作品指向了特定的情感。于是,这种理解就导向了对书法史另一位书法大师的著名的作品------颜真卿《祭侄稿》的解释。学过颜真卿的人都知道,《祭侄稿》是给在安史之乱中,怀着悲痛的心情给牺牲的侄儿写得一篇祭文。于是乎,一些人,就从祭侄稿的风格中寻找那种悲痛的表现,诸如由行到草的书写节奏,诸如力透纸背的线条点画,诸如乱头粗服的章法,等等,总而言之就是认为,没有那种特定的悲痛情感,就写不出《祭侄稿》那样的作品。但我想说的是,对于这个理论难题,我们首先应该基于常识来理解,我们可以设问:只要是人,就都会经历悲欢离合,那么为什么颜真卿能写《祭侄稿》那样的作品,其他人就写不出呢?

我想,根本的原因,颜真卿之所以能写出《祭侄稿》,首先在于他有着成熟的、高品味的书法风格,这种风格是能够在不同的精神状态下表现出来的,换言之,它超越了日常的、普通的特定情感。就此而言,克莱夫·贝尔的理论对于阐释书法的无疑是有效的------颜真卿作品,即便是《祭侄稿》也是基于对“艺术情感”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还有,单单从上面引述的《书谱》中的那段话,也容易很误解孙过庭,这种误解是由对文体修辞的误解所引起的。孙过庭罗列那么多情感类型,并不是要在作品中找到特定日常情感与特定作品的对应关系,而是要强调一个伟大书法家所具有的广阔的精神世界,以及对艺术形式的丰富感受力。他的结论在于后面这几句话:“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伟大的书法家“写心”是“本乎天地之心”,而不仅仅是像普通人那样“来了情绪”。这让我想起克罗齐的说法,“艺术和有用、快感、痛感之类的东西无缘”,艺术情感不是来自日常的的特定情感,而恰恰是来自于与这些特定情感相区别的东西。克罗齐认为,艺术的情感是一种“直觉”,而直觉是“心灵的综合作用”。

晚于孙过庭的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所指出的,同样也是一种“心灵的综合作用”,他说:“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张旭的草书之所以伟大,并不是他善于将特定的日常情感通过特定的书法意象或特定的书法形式表现出来,而在于他的感知世界的广阔无垠。这也印证了克罗齐的另一个说法:所谓“天才”,并不是因为他的对事物的感受和普通人有质的不同,而是有量的不同。天才也是人,他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他感受的领域更宽广,感受力更丰富。

如此一来,我们也就回到了一个在书法界容易达成共识的问题上:对艺术家来说,他的情感,他的感受力,首先是因艺术而发。而对书法家来说,他的审美情感是由传统训练出来的-------也许是卑之无甚高论,面对千万人临习的字帖,你是否有敏锐的、独到的感受力?这种感受力是区分艺术家与非艺术家的东西,即你是否能超越一般的临帖,而成为一个艺术发现者,这种发现的能力,是书法成就的基础。

艺术鉴赏中的情感共鸣就是欣赏艺术作品时被激发出来的、与作品或作品中的艺术形象传达出来的情感相近的情绪体验,具体表现为欣赏者的情绪或情感随着作品情感基调的变化或作品中艺术形象情感的变化而起伏变化,同悲同喜,甚至同哭同笑。例如在欣赏杜甫的诗歌《兵车行》时,读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这种凄惨的送别景象时,我们会产生深深的同情;而读到“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时,我们会对统治者的穷兵黩武产生深深的痛恨;读到“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我们会体验到倾诉者内心的悲愤、无奈。优秀的艺术作品首先必须具有感染力,能以某种情绪或精神打动读者,引发读者的情感体验,进而引发更深层次的精神活动,如思考、批判等。看到著名的雕塑作品《大卫》,我们会感受到一种力量,一种充溢田地的阳刚之美;面对著名的油画《父亲》,我们会为他脸上沟壑纵横的皱纹深深打动,听到激越铿锵的《命运》,我们会涌动起一股豪迈的激情,听到凄恻动人的《二泉映月》时,我们会潸然落泪。情感共鸣的产生除了来自于艺术作品的激发以外,也来自于我们的生活体验。那些对生活中的悲欢离合视而不见、麻木不仁的人是很难在艺术鉴赏活动中产生共鸣的。有一颗善感的心,有一种悲悯的情怀,有一定的艺术感受力,才能在艺术鉴赏活动中产生情感共鸣和审美体验。

水彩画创作不只是某种景物的复制,还是作画者情感世界表达的一种特别方式,每一幅水彩画作品中都包含作画者的情感,每一件艺术品背后都带有作画者心灵以及美与情感的交融。随着水彩画的不断融合、借鉴、继承,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水彩画中的情感表达,与之相关的研究越来越广泛,足以说明水彩画中注入情感的重要性。

(一)取景

水彩画创作的第一步,便是选择景物,所以在绘画之前,作画者应当确定入画的景物,并重点凸显景物的光色与景物的内容。景物的不同以及景物观察角度的不同,会给人带来不同的感受,在操作过程中,作画者通常会将主观喜好和感受融入其中[7]。作画者确定好入画的景物后,便可以进入取景环节,与选景相比,取景更侧重于景物的“看”,需要作画者对景物展开与之相关的判断与观察。取景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局部、纵向与横向,局部取景主要注重以小见大;纵向取景主要注重高远;横向取景主要注重开阔性。

(二)观察

不同的景物、建筑物在水彩画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尽相同的,比如作画者选择的绘画主体为自然风景,那么就需要突出景物的特点,而建筑物只是作为辅助作用的存在;如果选择建筑物作为绘画主体,那么就需要让自然环境起到辅助作用。在对自然风景进行水彩画创作时,作画者可以将天空、云朵、山峰、水流作为创作重点,同时也能够将意境与气韵表现出来。

为了更好地体现水彩画主题,作画者必须认真观察入画的建筑物或者景物,首先在内心要产生一个整体的印象与感受,在观察的过程中,还需要善于发现感动点。在总体印象与感受形成方面,不管是春天里的草长莺飞,还是湖边的湖光水色,抑或者是山川河流、鸟语花香,作画者都能将其作为切入点传达自己的情感世界,使得客观景色与主观情感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作画者感受到的融合创作灵感与感受都能够为水彩画的情感世界表达奠定基础,而作画者在这个感受与观察的过程中,能够逐步对水彩画创作形成整体的印象与感受。在发现感动点方面,作画者不需要将看到的景物都表现出来,需要对所选景物进行取舍,同时做到有抑有扬。

艺术家经历相似的过程—一首先意识到某种情感影响了自己,然后通过艺术创作的形式来表现这种情感。对于愤怒的表达,我(破口大骂)和艺术家(绘画创作)的不同在于艺术家注重其情感的独特性,不辞辛劳地进行个案探究一比如,是什么让此愤怒成其为此状态下的愤怒。艺术家不过是更热衷于解读自己情感的人罢了。

鉴于此,科林伍德认为,在现实生活中通常被认为是艺术品的有形存在或事件并不一定就是艺术品或(用自己的话说)艺术本身。当然,这些有形

的表现形式对于人们体验艺术至关重要。但艺术的目的不在于交流。相反,科林伍德认为,艺术创作是艺术家表达自己情感的过程,能否将此情感交流出去倒是次要的。

科林伍德同样注重区分艺术创作本身和制造东西的技艺。同样,是否注重个体性是区分的关键。技艺旨在生产符合一般标准的产品一张床或一件衣物,而艺术家旨在创作独特性的作品—仅此诗箱,别无其他。自始至终,科林伍德坚持艺术品的独特性,并据此对其他(没能承认艺术品的独特性)理论家进行批评。

——科林伍德《艺术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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