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上情感咨询师骗了怎么办,网上被情感咨询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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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咨询是最具技术含量也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行业,说他没有技术含量是因为无论什么文凭或者什么从业者都能说出自己对爱情的见解,再加上他们话术的指导和培训就能出来一位情感咨询专家。

说他最有技术含量是因为情感咨询中的情感挽回是非常难以捉摸的,每个人内心想法都是不同,两人的爱情很难因为别的三言两语而有所改观,但是市面上却有着近9成的情感咨询以情感挽回吸引着人交钱受骗。

情感挽回被骗案例:

上次有个受害者就是找到一个情感咨询公司,交了8800的咨询费,隔天不想做对方就不退了,然后以各种原因搪塞她跟她解释,说你都还没开始体验我们的服务,为什么就不想做了的,因为受害者已经明白了这只是个智商税而已,而对方的目的就是只有一个,钱是不可能退的。

最初对方宣传的时候很细心,非常的体贴也理解这个受害者的心情,说失恋不可怕,也不是你自身不够优秀,而是方法没用对,只要你购买我们的会员,我们会有专业的情感导师跟你进行一对一辅导。

可是交了钱之后,看了“情感导师”发来的挽回方案,全都是一些陈旧的资料和鸡汤,与实际情况对不上,就提出退费对方就不同意了。

像这种情感咨询挽回机构就是针对于刚刚失恋的女孩,痛失前男友后破碎的心灵,非常需要一个人安慰,所以他们会给你非常多的关怀和甜言蜜语让你交钱,可是但凡理智一点的都能看出是个陷阱。

情感挽回被骗情感公司诱导骗了,需要哪些证据追回损失:

首先需要情感挽回服务合同或是协议;

与业务员和情感挽回的聊天记录;

向情感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

遇到情感挽回纠纷,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只要服务期没超过,遭遇情感纠纷案件寻求法律帮助挽回损失!

文末提醒:

其实情感机构的骗局都是大同小异,在你没交钱之前告知你可以满足你的想法,让你交下费用,等你交了费用服务就是敷衍了事,最后在你发现服务效果并不是交钱之前所说的那样之后就开始态度大变,以合同、开始服务了为由各种据不退钱。

情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七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大多数情感电台对咨询者提供的故事和问题保密,因此我们无法确认这些情感纠纷的真实性。然而,作为专业的咨询机构,情感电台的咨询师和工作人员通常会经过相关的培训和把关,并根据咨询道德原则保护用户的隐私。他们会尽最大努力提供专业和有用的建议,以帮助咨询者解决问题。无论这些问题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通过咨询师的专业指导来学习处理情感纠纷的方法都是有益的。

上海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持刀杀人案件,从网络上流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出是一名男子,非常淡定的用残忍的手法杀害了一名女子,据当地的相关部门调查后发现可能是两人之间有一定的情感纠纷,才做出了如此令人,非常惊恐的案件对于这起案件来说也是有一些细节值得人关注的,特别是对于这个男子为何会做出如此令人残忍的行动。

据相关的媒体报道称上海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刑事案件,对于这些刑事案件也是造成了人员伤亡,一名女子躺在大街之上,而自己的周边却占着一个黑色的男子这样一则信息也是造成了非常多网友的关注,当地的相关部门在接到这起报案之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目前已经将这个男子给抓捕归案,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走访,发现是两个人之间可能是存在一定的感情纠葛,才让这名男子做出了如此令人惊慌的这种决定。

不管怎么样,对于这名男子的这种行为也是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要知道这种危害他人的这种生命的现象,对如今的社会也会造成一个不良的影响,有些网友对这件事情在网上表达自己的看法,有些网友认为对于这名男子来说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毕竟不管这名女子,与这名女子与这名男子之间是否有一些情感纠葛,这名男子的这种杀人手法如此残忍,可能会对如今的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希望对于这样一件案件,当地的相关部门能够做出一个公正公平的处罚,毕竟这名男子的这种残忍的手法会造成一系列社会的恐慌,如果不进行彻头彻尾的处理法或者调查的话,是不能够安抚如今一些网友的这种愤怒之情的。

12月9日,广东湛江一名黄姓男子持刀杀害一名女子,当地警方通报称系感情纠纷引发。对此,遇害女子的家人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其姐连日来发博反驳称,两人并无感情纠纷,系男子单方面追求未遂行凶。

湛江警方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警方还将继续调查,一切以通报为准。12月13日,陈女士称:“我妹和行凶者连聊天都没聊过,哪来的情感?”

警方发布通报。来源/赤坎警方官方微博

警方:行凶男子交代称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内容为一名男子在路边拉扯一名女子,随后对女子做出看似多次捅刺的动作,女子倒在地上并挣扎着坐起呼救。

12月10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1日,由于对警方的“感情纠纷”说法不认同,受害者陈某萍的姐姐连续多次发布微博,称行凶男子是妹妹同事,两人并不熟。该男子追求未遂,多次尾随妹妹并威逼其做女友,曾被两个同事夺刀,妹妹报警,但警方没找到人仅叮嘱了男子父亲。12月9日,妹妹独自下班被该男子袭击遇害身亡,“身上中了很多刀不是感情纠纷。”

12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赤坎区一家疑似死者工作的酒店,接线的工作人员称:“你可以联系公安局,我们不清楚。”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警方还将继续调查,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记者多次联系陈某萍生前同事,电话提示忙音。

受害者姐姐发微博不认可警方说的“情感纠纷”之说。来源/受访者微博

家属:我妹妹跟他都没聊过天,哪儿来的情感

12月13日,受害者陈某萍的姐姐陈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妹妹今年20岁,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自小和家人感情深厚。妹妹中专读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当地一家酒店,工作已有3年,事发前担任接待工作。

陈女士说,今年6月,妹妹曾向她提及,一名其他部门的男同事威逼自己做其女友,该男子可能由于是同事关系曾有过她的微信,但两人根本不熟悉,几乎没怎么联系过。“妹妹说这个人很奇怪,他发信息她没理,发红包我妹也没收他威胁我妹说要么死,要么做他女朋友。”

陈女士说,妹妹也没有告知她男子的基本信息。事后,男子也被酒店方开除了。今年7月28日,该男子又突然出现尾随妹妹,在妹妹同事在场的情况下,纠缠拉扯妹妹,导致妹妹手部多处淤伤,对方还露出了身上藏的刀,“他告诉我妹妹和她同事他有刀,威胁说不做女朋友就要杀了她。”

妹妹告诉酒店部门领导后,酒店方面报警。后来,妹妹通过酒店领导得知,警方称曾前往该男子家中寻找,但未找到该男子,便口头教育了男子父亲几句,“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陈女士回忆,妹妹连着几天在视频中都说自己手好痛,但他们都以为此事已经结束,“我们都以为能处理好,谁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们家人都接受不了,这几天以泪洗面。”

12月9日下午5时20分,受害者的父亲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名路人打来的。据该路人称,男子行凶后,妹妹倒在地上呼救,并挣扎着告诉好心路人手机密码,路人才得以通知陈父。

“那个路人说我妹妹被抬上救护车时,手已经垂下去了。”陈女士泣不成声。

陈女士说,她认为警方通报中的“感情纠纷”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妹妹从未和行凶男子产生任何感情,所以自己发了微博。

根据警方通报行凶男子12月10日凌晨投案。陈女士说,12月11日家人被叫去做笔录,“警方说这种动机就类似情感方面的,他有这种动机。因为那个男的跟警方说他喜欢我妹,追求我妹。可我妹和他聊天都没聊过,哪来的情感?”

“昨天我去了公安机关,警察和我解释了。”陈女士说,12日下午警方告知自己,7月份酒店报警后,民警还去了男子姐姐家找人,也无功而返,“警察说,行为动机这些就属于感情纠纷。”

“很不合理,根本没有这回事。”陈女士表示,希望警方能纠正这一说法。

上游新闻记者陈思

相关新闻

20岁女子被男同事杀害,姐姐:男方曾两次持刀跟踪

12月9日,广东湛江发生一起伤人案。一女子被一男子连捅数刀。据湛江警方通报,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

资料图图源:上观新闻

12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遇刺女孩的姐姐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妹妹一直是个很孝顺且很善良的人。每个月挣得工资不多,但都会往家里打一些。“那个男的是追求者,并不是什么男朋友,更没有感情上的关系。”陈女士说,男子此前追求妹妹的时候曾跟踪,但妹妹实际上已经拒绝多次了。“一共持刀跟踪了两次,第一次有同事在,抢了他的刀。”陈女士告诉记者。

陈女士表示,父母因为这件事整日以泪洗面,睡醒了就哭。“这本来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出事前她还和同事开开心心说回家拿快递,我现在只希望杀人犯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

赶到医院时妹妹已不幸身亡

得知妹妹遇害时,时间是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电话由陈女士的父亲打来,告诉她“妹妹出事了”。待陈女士赶到医院,妹妹已经不幸身亡。“身上中了很多刀,包括肚子和脖子,医生说是刺到了大动脉。”陈女士告有点哽咽,她说当时根本不敢看。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陈女士妹妹陈某萍在12月9日下午5点左右经过湛江市“三十二小”学校时,与一名男子发生纠缠。双方疑似在争吵,并且身体上有拉扯。期间,一名家长带着孩子骑电动车经过,但并没有引起警觉。

随后,男子把陈某萍逼到小学围墙边,就在家长骑车驶离后不久,男子从右侧口袋疑似掏出一把刀,对着陈某萍腹部连捅数刀。在陈某萍倒地后,男子又上前对着背部捅了几刀。男子逃离现场后,陈某萍摘下口罩向路人求助。

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有一名路人经过,妹妹把手机给到路人让其打电话给家里人。在通知家人的同时,路人也在第一时间呼叫了120。

根据湛江警方通报,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

伤人男子是追求者,曾跟踪女子

据陈女士介绍,妹妹在湛江市花园酒店上班,其员工宿舍就在“三十二小学“后面的一座小区。而陈某萍当时应该是上早班结束,于下午五点下班经过该小学。原则上,这段路仅步行只需要不到十分钟,但不曾想却遇到这样的事。

陈女士告诉记者,伤人男子黄某南也是花园酒店的员工,只是在不同部门上班。但妹妹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男女朋友,只是一名追求者。“陈女士说,男子曾跟踪其妹妹,酒店知道后便辞退了她。

受害人姐姐发声

据陈女士描述,黄某南有两次持刀跟踪妹妹,第一次发生在7月,被同行的同事抢了刀,第二次就是前几天遇刺那次。

这种说法也得到花园酒店一员工的证实。员工吴女士表示,黄某南和陈某萍并不在同一部门,黄某南曾是酒店工程部的,可能因为工作交集加上了陈某萍微信。“之前就跟踪过一次。”吴女士说。

酒店杨经理告诉记者,黄某南确为酒店工程部门的员工,持有电工证,但试用期没有过就给辞退了。“其实此前我们都有让同事陪同她一起下班,听说有个男的在追求她,也报过警。”杨经理表示,当天陈某萍是说有个快递要拿,就急急忙忙回去了。“我们要是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让她自己走。”杨经理说。

“我们一直很关心这个小女孩,晚班下班的时候都是有同事护送的。”杨经理介绍,陈某萍是酒店服务员,事情发生后警方也找他做了笔录,案件还在调查中。并且,酒店方面一直在做关照家属的工作,前段时间还捐了款。

女孩生前很孝顺,工资不高但都会往家里寄钱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陈某萍中专学习的是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就直接在湛江工作已有三年。在湛江城区,其妈妈也在附近工作。“也不是陪着她,是此前就在湛江打工。”陈女士说。

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妹妹是个非常孝顺的人,虽然工资不是特别高,但她每个月都会给家里打钱。不仅如此,陈某萍还会时不时给家里买礼物,一直都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前段时间,陈女士对妹妹说嘴唇干,陈某萍立刻就给她买了润唇膏。

遇害前一天,陈某萍还在和姐姐陈女士聊天。“我当时也问了她的同事,同事说当时她还开开心心回家说有个快递要拿。”陈女士告诉记者。

“视频我看过了,很心痛,父母也都是以泪洗面。”陈女士告诉记者,家里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杀人犯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本是不该发生的事情。”陈女士说。

另据警方通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警情通报:涪陵一男子因感情纠纷砍死女友 已被警方刑拘

8月11日11时55分讯。8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涪陵发布警情通报,今日凌晨,涪陵区桥南路一小区,一男子因感情纠纷将女友砍伤,致其身亡。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情通报显示,8月11日凌晨2时许,涪陵男子曾某(27岁)因感情纠纷,在涪陵区桥南路一小区持菜刀将女友蒲某(32岁,重庆市南川区人)砍伤。

接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伤者蒲某送医救治,将嫌疑人曾某抓获,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曾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感情问题不容忽视,但也不能做出伤害他人行为。自己无法解决时,要向专业的情感咨询师求助,不要走极端的不归之路!

 经济纠纷,找法院来解决。

  流程:

  1、立案。收集好相关资料,比如说借款合同、借条等,以及身份证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为了保证你的权益,最好请个律师。

  2、法院收到你的资料后,会审查你的资料,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就会通知你已经立案,出具立案通知书。

  3、根据案件情况,案件会转到具体经办的法官。

  4、开庭审理。

  5、判决。

  6、判决之后,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排版 / 小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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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恋或失恋,其实本是一场自我修行。但是一些“情感挽回大师”却利用失恋者一时半会未走出失恋的伤心期,又想挽回恋人的心态,编造虚假信息,甚至诱导诈骗失恋者动辄花费数万元的“情感挽回服务费”来挽回恋人。实在是令人可恨。

那么,详情是什么样呢?

01 案件介绍

2021年6月,上海警方抓获69名“情感挽回大师”,犯罪团伙打着专业情感咨询机构的旗号,利用话术诱骗受害者购买“情感挽回服务”,以此骗取大量钱财。这起案件被警方定性为新型“情感挽回”诈骗案。

初步查实涉及全国各地的案件500余起,涉案金额700余万元。上海警方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会定期召开“培训会”,搜集总结全国各地公布的诈骗案件,手法是什么、有何特点、与其作案手法有何类似的地方,然后在话术、合同等方面不断改进,升级行骗手段。

那么,“情感挽回大师”到底是如何来营销自己的“情感挽回超能力”,又如何让失恋者一步步掏出兜里的金钱来购买“情感挽回服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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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平台,营销并挑选围猎目标

在百度、知乎、豆瓣和微信等平台上 ,一些“情感挽回”的营销号营销推广无孔不入,它们大多隐藏在一篇篇所谓“成功挽回”的故事中,或者一些情感自媒体的分析文章里,总有那么几句话能抓住失恋者的心。

在上述平台,如“挽回三部曲,高情商升温复合是关键”、“挽回攻略:前任有新欢了,该如何挽回?”等等类似标题的文章,就是“情感挽回大师”编造的吸引人眼球的故事。

当你在网络上输入“挽回”、“如何挽回恋人”、“分手后挽回前任的办法”等相似问题的那一刻开始,一场针对失恋者的围猎就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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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流,锁定关键词人群

“情感挽回大师”们或其背后的机构,会在各个平台上花一点小钱引流,然后根据平台的后台大数据算法锁定关键词人群,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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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套路,步步挖陷阱。先交初步咨询费,再诱导交升级课程服务费。

当失恋者看到平台上《对方不愿意回信息该如何挽回呀?》、《男生提分手后会想复合吗?》、《分手后该如何和对方聊天呢?》等类似情感挽回文章后,一下子会因文章编造的故事里相同或类似的失恋经历而感同身受,而对方平台账号上“洞察人性最深处/心理咨询/懂你所经历的”等等类似的营销标签,也让失恋者感觉到“情感挽回大师”是资深的过来人,拥有处理失恋的丰富经验,能为自己提供“挽回方案”。于是也仿佛看到了挽回前任的希望。便毫不犹豫地支付了初期几十元的咨询费。

当失恋者下单付款后,这些其实是营销人员的“咨询师”就会要求提供涵盖个人信息、双方恋爱次数、感情经过等问题的答案。然后给失恋者一个想听的关于前任或自己的分析判断。

于是失恋者在与“咨询师”的交流中越听越兴奋,感觉自己的世界瞬间变得明亮了,仿佛很快就能挽回前任。在慢慢取得信任后,“咨询师”就会推荐购买付费服务课程,并开导失恋者慢慢去影响前任、改变前任。

而服务的内容,则是教失恋者一些走出失恋阴影的方法、教改变形象、教如何与前任聊天等。如挽回方案是先与前任断联,再用套路约见面。当有一定的效果后再次诱导升级上万元的课程。最后再出一些“分离小三”、与前男友吵架、与前男友现任女友见面,以及成为前男友的“备胎”等毫无道德可言的歪点子。

实际上“挽回方案”的核心是“展示自己的价值,将前任吸引回来”,咨询师的作用相当于陪聊。

但是,与失恋者从一开始沟通到教服务内容,全是包装好的一套话术。

“咨询师”在电话里步步诱导,失恋者思考时间少,反应也慢,思维被带着走了,一套完整话术引导下来,让你觉得这钱必须得付。

这些情感挽回机构的报价没有固定标准,而是根据客户的收入来定,让你觉得能交得起这笔钱,但又有一点费劲。实在没钱的,还会推荐网贷。

02 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上述新型“情感挽回”类诈骗案件中,也是看诈骗者是否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实施了欺诈行为,进而使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后做出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并使欺诈者获得了财产,以及受害者处分财产的行为与欺诈者的欺诈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如“情感挽回机构”里的“咨询师”没有任何相关经验,却在售课时称已有8年从业经历,经手过千份挽回案例。如要求受害者支付资金以提供某项服务,但实际并未提供。如“情感大师”宣称的高挽回率,却只是“信口承诺”,遇到失恋者都会随意报一个数字,有时是80%,有时是90%,而实际概率不过10%,却还是属于什么都不做也会和好的。

因此,新型“情感挽回”类诈骗案件,利用失恋者欲挽回复合的心情和人性的弱点,套路诱导挖陷阱,并虚构高挽回成功率,虚构从业经验等,诈取钱财,若达到诈骗罪规定的数额或具有相应的犯罪情节,就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拥有爱情的时候需要理智爱情才能长久,失去爱情的时候更需要理智才能接纳自我、开始新的生活。

爱情,得与失,本是一场自我的修行,珍惜或成全,都需做更好的自己,莫寄托在他人身上,更莫被他人利用而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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