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与离婚无关,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一般都是根据孩子户口进行划片分配的,所以,孩子户口在哪里就在哪里上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离婚不会影响孩子上学。对于孩子的抚养,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需要在学区房就读的,可由房子的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是不影响孩子上学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5、颁发离婚证。
父母离婚孩子上学不受学区影响。学校划片上学是看孩子的户口是不是属于学区房内,父母离婚与否对孩子上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只要孩子的监护权归属与居住地在学区内就可以了。父母离婚后女方户口从男方户口本上独立分户是可以的,孩子可以跟随母亲或者父亲的户籍迁移,在户籍所在地上学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张丽和程兵(化名,以下同)都是农村人,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两个人毕业后便留在城市里工作。经过几年的打拼,两人终于在城里买了房结了婚,日子也慢慢好转了起来。可是没过多久,两个人的宝宝也出生了,为了让孩子以后得到更好的教育,两个人便省吃俭用,准备攒钱给孩子买学区房。
一天张丽的婆婆突然给程兵打电话说弟弟准备要结婚了,要程兵给首付买婚房。程兵刚开始不太乐意,但是张丽的婆婆哭哭啼啼,苦口婆心哀求的说“那是你亲弟弟,你不能不管你弟弟啊,而且你当时读书花了家里那么多钱,你现在生活好了,不能忘本啊~”。在这样的情感攻势下,程兵终究还是心软了,决定把买学区房的钱先给弟弟买婚房,张丽为此和程兵大吵了一架,可程兵却怒骂张丽“是都是一家人,你能不能别计较那么多,而且孩子现在那么小,还没到上学的年纪,我们再攒几年的钱也是可以买学区房的。”张丽彻底崩溃了,对程兵说“你要敢把钱给你弟弟买房,我们就去办离婚手续。”
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却因为要给弟弟买房而闹离婚,这到底是谁的错?
有人觉得是婆婆的错。婆婆确实有错,婆婆凭什么要求程兵给弟弟买房。程兵读书花钱难道不应该是父母的责任吗?况且程兵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没有给弟弟买房的责任啊。可是婆婆却利用程兵的孝顺以此来道德绑架程兵,让程兵屈服。
也有人觉得是弟弟的错。自己结婚为什么需要别人给准备婚房,确实,哥哥和嫂子都是靠自己的拼搏努力才买的房子,弟弟为什么却要不劳而获呢?
甚至有人觉得是张丽太小心眼了,张丽为了自己的家庭不肯将钱给弟弟买房,怎么就成小心眼了呢?自己靠自己的努力省吃俭用才积攒下的钱,不给别人就成小心眼了,这又是一个妥妥的道德绑架。
其实最大的错应该在于程兵。
1、程兵已经成立自己的小家庭,应该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力所能及的帮助家里。她和程丽两人白手起家打拼到现在,好不容易才在城里扎根生活,辛苦积攒下来的钱凭什么拱手给弟弟买房呢?
难道就是因为所谓的亲情吗?亲情是什么?亲情应该是血浓于水,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如果婆婆和弟弟能够理解程兵和张丽那么多年的不容易,就不会以亲情作为道德绑架来要求程兵给钱买房。
2、程兵大男子主义自私自利的行为表现的淋漓尽致。程兵没有摆脱道德绑架的束缚,未经过张丽的同意就私自决定把钱拿给弟弟买房,反倒觉得是张丽计较太多了。按道理这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使用需要经过张丽的同意,程兵不仅擅自使用而且还不是用于自家家庭,未免有点太自私了。
3、程兵死要面子,打肿脸充胖子。程兵和张丽生活并不是富裕到可随手拿出几十万给弟弟买房的地步,这钱是两人省吃俭用准备留给自己孩子买学区用的,说白了,自己生活还没有得到保障就因为母亲的几句哭诉而随便拿钱给弟弟买房,还说再攒几年也可以买学区房之类的话,难道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嘛。
其实,像程兵这样的老公现在比比皆是,妻子为了自己的小家尽心尽力,而不成熟的老公却依然以原生家庭为重,被道德绑架所束缚,导致好不容易刚组建起来的小家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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