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管土地纠纷吗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管土地纠纷吗,第1张

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及肢体接触就归执法队管。土地权属本身由土地局管。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之一是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乡镇街道成立综合执法机构,是近年来全国自上而下开展执法机构改革的一个尝试,目的是下沉执法职能,整合资源建立一支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改变以往乡镇街道在执法领域有责无权,责大权小的现实困境,破解行政执法在基层的各项难题。机构成立后,原属乡镇街道各站所的执法职能,按照应并尽并的原则,统一被整合进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随职能分流安置,保持“三不”即不改变编制性质,不改变岗位职能、不影响工资待遇。

发生土地纠纷后,有以下的几种处理方法: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有以下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土地使用权纠纷?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有以下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一、因为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1、发生土地纠纷后,有以下的几种处理方法:

(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

(2)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有哪些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有以下: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1、如果伤情达到轻伤或者以上,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可以报警,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2、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首先要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在每个市的大医院都有鉴定中心,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医疗情况以及伤残等级鉴定情况确定受损失的大小,因每个省的以及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不同,以及受害者年龄的不同都会影响赔偿的具体数额,鉴于计算的复杂以及案件的个别性,故无法提供具体的详细的赔偿清单。

4、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及时收集证据起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1、纠正楼主的错误:如果造成舅舅轻微伤害,按法律规定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2、按照你介绍的情况,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拘留是正确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因此公安机关的处罚是完全正确的,他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肯定败诉。

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如是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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