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过年带领工人去政府闹事恶意讨薪

包工头过年带领工人去政府闹事恶意讨薪,第1张

闹事,给官老爷带来麻烦,官老爷不高兴了,有可能会按照恶意讨薪处理。

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付你薪酬),还得倒贴黄瓜二条(倒贴伙食车船费误工费等)。

找钱要卖力,吃饭要拼命。

农民工的本钱唯一的就是命,为了讨薪的胜利成功,农民工视死如归、死不旋踵,由此产生了不少讨薪英雄,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自杀讨薪”的“喝农药讨薪”的多不胜数。

为什么我说他们是英雄,理由是尽管他们的讨薪之路走得很悲怆,但他们做人所未敢做。为人所未敢为,他们在用鲜血与生命逐步推动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发展,享受英雄称号当之无愧。

当前,有的政府要求农民工不要恶意讨薪,要善意讨薪。

善意讨薪是指什么?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板要钱,不能到家里去找老板要钱,也不能在马路上找老板要钱,还不能集体去找老板要钱,那么到哪里才能去找老板要钱呢?有关部门对此做出了专门规定,就是只能去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打官司要钱,而且还要带齐各种证据,如用工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本等等,少一样都不行。

重庆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工程款和工资纠纷问题,坚决打击通过非法渠道和过激手段“恶意讨薪”。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五种行为应认定为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一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二是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是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四是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是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

这位负责人称,对于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置,特别是对因恶意追讨行为引发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同时,建设、劳动等部门根据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通报批评恶意追讨人员,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重庆市建筑市场的劳务队伍。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恶意欠薪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者评论:该规定对还有一定资金的老板有威慑力,对一屁股两肋骨债务的穷老板作用不大,他们死猪不怕涨水烫,要判刑就判,要钱没得。

推荐黑白道讨薪方案:

一、欠工资白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黑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同志者设法弄到其人,问其要支付工资还是留下手脚,或者留下两个耳朵做纪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气,一个人也可以讨薪,唐雎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侵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鱼死网破)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要工资给你就是了”。

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方法各有其优缺点。白的解决方法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

黑的解决方法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

其他的“跳楼”讨薪方案,这方案讨薪之路实在走的太悲惨,不推荐。

以上是最佳方案,没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只有自认倒霉了。

时至今日,“讨薪难、难讨薪”依旧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如果从法律健全与完善角度看,在解决欠薪问题上已是“无障碍”,但残酷的现实是,恶意欠薪是普遍的,恶意欠薪入罪是“个例的”。据悉,自“恶意欠薪入罪”以来,两年时间里,全国范围内有80余名企业主被依法入刑追责。法律“很丰满”,执法“很骨感”;欠薪“很丰满”,讨薪“很骨感”。

法律的威慑力不是无限大,尤其是遭遇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以及“执行难”等之后,法律的正义力量就会削减,恶意欠薪反而又会猖獗起来。正如相关专家曾建议的,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变农民工维权为政府维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获取足额的劳动报酬是“民生的最大”,从改善民生角度上讲,政府有责任保障农民工利益,尤其是劳动监察部门不能坐等欠薪成为事实,必须事先介入监管,消灭于萌芽状态,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决欠薪问题。

重庆璧山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举报

可以向劳动用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项目所在地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为58236991,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电话为966566,交通局举报电话为58213721,水利局举报电话为58569026等。

部门举报电话传真电话地址
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5823699158374037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1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96656658225216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
交通局5821372158213721万州区周家坝天子路1035号
水利局5856902658552300万州区百安坝安宁路73号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

地开发整理中心

8577751885777518万州区周家坝福建大道168号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

质灾害整治中心

64883808万州区王牌路291号

个人认为:应该打劳动监察机构人员的“板子”,因为他们的工作没有做好,使欠薪成为事实。

讨薪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付你薪酬),还得倒贴黄瓜二条(倒贴伙食车船费误工费等)。

为了讨回辛苦一年赚来的工资,农民工兄弟可谓费尽心机,讨薪的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有“集体下跪讨薪”的,有给企业(老板)送“缺心锦旗讨薪”的。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爬上巨型广告牌讨薪”的,有“爬上水塔顶部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有“自杀讨薪”的,有“喝农药讨薪”的,有“拦车讨薪”,“拉横幅讨薪”的、“堵塞道路讨薪”的、“阻碍交通讨薪“的、“封锁出入口讨薪”的,“切断水电讨薪”的、“冲击施工现讨薪”的场等等花样繁多的讨薪招数更折射出民工讨薪之难,讨薪花样百出也是逼出来的无奈。

农民工并不是呆子,并不是不知道玩这些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轻则误工,重则挨打被抓坐牢损命)。然而“恶其眼前疮,剜却心头肉”(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我愿君王心,化作光明烛。不照绮罗筵,只照逃亡屋。化其诗而得之句)。不得不为也。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列子曰:“性命本非吾有,生死不过往来”。

庄子曰:“生为徭役,死为休息”。

某打工者跳楼讨薪时,模仿宋朝大诗人陆游口气留给儿子的遗言:“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讨薪不成功。血汗工资发放时,家祭无忘告乃翁”。

找钱要卖力,吃饭要拼命。

农民工的本钱唯一的就是命,为了讨薪的胜利成功,农民工视死如归、汤蠖在前,斧钺在后,赴汤蹈火,面不改色,死不旋踵,由此产生了不少讨薪英雄,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爬上巨型广告牌讨薪”的,有“爬上水塔顶部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有“自杀讨薪”的,有“喝农药讨薪”的,有“拦车讨薪”等等,多不胜数。

为什么我说他们是英雄,理由是尽管他们的讨薪之路走得很悲怆,但他们做人所未敢做。为人所未敢为,他们在用鲜血与生命逐步推动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发展,享受英雄称号当之无愧。

当前,政府要求农民工不要恶意讨薪,要善意讨薪。

善意讨薪是指什么?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板要钱,不能到家里去找老板要钱,也不能在马路上找老板要钱,还不能集体去找老板要钱,那么到哪里才能去找老板要钱呢?有关部门对此做出了专门规定,就是只能去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打官司要钱,而且还要带齐各种证据,如用工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本等等,少一样都不行。

重庆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工程款和工资纠纷问题,坚决打击通过非法渠道(回答者注:没有通过劳动仲裁与法院判决的讨薪都属于'非法渠道')和过激手段“恶意讨薪”。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五种行为应认定为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一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二是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是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四是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是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

这位负责人称,对于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置,特别是对因恶意追讨行为引发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同时,建设、劳动等部门根据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通报批评恶意追讨人员,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重庆市建筑市场的劳务队伍。

回答者评论:

政府的措施治标不本,欠薪不存在了,讨薪自然就消失了,讨薪消失了,那些“集体下跪讨薪”的,给企业(老板)送“缺心锦旗讨薪”的。“跳楼讨薪的”、“爬塔吊讨薪”的,“爬上巨型广告牌讨薪”的,“爬上水塔顶部讨薪”的,“割腕讨薪”的,“杀包工头讨薪”的,“自杀讨薪”的,“喝农药讨薪”的,“拦车讨薪”,“拉横幅讨薪”的、“堵塞道路讨薪”的、“阻碍交通讨薪“的、“封锁出入口讨薪”的,“切断水电讨薪”的、“冲击施工现讨薪”等千奇百怪方式讨薪的都通通随着消失了。

不欠薪是防止恶意讨薪的最好方案。

欠薪如果继续存在,不管政府怎么打击,恶意讨薪仍会不断。拖欠几百几千元钱,对于富人来说,无所谓,没有必要去冒险涉难,对于贫穷的农民工来说,那是他“一家老幼”靠这吃饭的命根子,他要拼命保护,哪怕冒难涉险也在所不辞,哪怕汤蠖在前,斧钺在后,赴汤蹈火,为讨得那微薄的薪酬,亦面不改色,死不旋踵。从过往的过激讨薪就可以看出,农民工有不要命的特性,命都不要的人,处罚“恶意讨薪”政策条款是很难阻当他行动的步伐,雪上加霜的农民工可能会做更出格的事来,要加强安全防卫工作,防止出大事。

大秦的法律够残,大唐的法律够酷,大明朝的法律够严,尚没有阻止身份如当今“农民工”的陈胜吴广黄巢李自成的脚步。导致大秦帝国风雨飘摇,大唐王朝剧烈动荡,大明朝崇祯皇帝吊死梅山树上。

大禹治水尚知“堵不如疏”,今“肉食者”不知乎?古人曹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唐人李牧赋云:“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欠薪讨薪”是改革开放出现的新问题,“敲钟吃饭盖章拿钱”的时代是没有“欠薪讨薪”的,随着我国快速发展,各个领域会遇到许多的新问题,出现的新事物越来越多,在我们尚未搞清楚问题的性质,事物的发展趋势时,如果对这些问题与事物一概禁止与排斥打压,无疑会使情况更糟糕,我们应当合理引导,将其中不安因素剔除,让问题得到和平解决,让事物助力于社会发展。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恶意欠薪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者评论:该规定对还有一定资金的老板有威慑力,对一屁股两肋骨债务的穷老板作用不大,他们死猪不怕涨水烫,要判刑就判,要钱就是没得。

推荐黑白道讨薪方案:

一、欠工资白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黑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同志者设法弄到其人,问其要支付工资还是留下手脚,或者留下两个耳朵做纪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气,一个人也可以讨薪,唐雎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侵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鱼死网破)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要工资给你就是了”。

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方法各有其优缺点。白的解决方法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

黑的解决方法优点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

其他的“跳楼”讨薪方案,这方案讨薪之路实在走的太悲惨,不推荐。

以上是最佳方案,没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只有自认倒霉透顶了。

时至今日,“讨薪难、难讨薪”依旧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如果从法律健全与完善角度看,在解决欠薪问题上已是“无障碍”,但残酷的现实是,恶意欠薪是普遍的,恶意欠薪入罪是“个例的”。据悉,自“恶意欠薪入罪”以来,两年时间里,全国范围内有80余名企业主被依法入刑追责。法律“很丰满”,执法“很骨感”;欠薪“很丰满”,讨薪“很骨感”。

有相关人士指出,取证困难、法律操作性差是欠薪入罪难的主要原因。很多工程被层层转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后,不好追究主体。此外,繁琐复杂的程序和取证难度,对于普通的劳动者,维权门槛无疑太高了,农民工的维权脚步很难迈入。

法律的威慑力不是无限大,尤其是遭遇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以及“执行难”等之后,法律的正义力量就会削减,恶意欠薪反而又会猖獗起来。正如相关专家曾建议的,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变农民工维权为政府维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获取足额的劳动报酬是“民生的最大”,从改善民生角度上讲,政府有责任保障农民工利益,尤其是劳动监察部门不能坐等欠薪成为事实,必须事先介入监管,消灭于萌芽状态,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决欠薪问题

农民工如果能通过有关部门讨得到薪酬,就不会如此折腾。

综上所述,要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首先要治理劳动监察部门坐等欠薪成为事实的问题,对不作为的政府部门责任人进行追责,对老板恶意欠薪的违法案件作出了严厉的惩罚,没有欠薪成为事实,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就全面解决了。

近日,有博主发布了自己在重庆一景区坐轿上山的视频,被部分网友指责“花钱糟蹋他人尊严”,表示轿夫失去了尊严,指责游客用钱践踏轿夫的尊严。

在许多景区内,轿子(滑竿)是常见的交通工具,乘轿上山为身体不适、腿脚不便的游客提供了便利,让他们能更好地欣赏自然风光。在许多景区中,都有抬轿服务。这种旧式交通工具与索道、缆车、汽车并用,是当地旅游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滑竿服务在全国各地的景区普遍存在,已经作为一种特色服务。

你如何看待轿夫这一工作性质?

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社会分工不同而已。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社会的一份子,都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社会主义建设缺了谁都不行,哪管你是一个饭店的服务员,你也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无论你是工地上搬砖的农民工,还是扫大街的清洁工,都是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站在轿夫的立场上看,抬轿是他们挣钱谋生的手段,是普通寻常的职业。在景区抬轿子每个月可以挣3000-4000块钱,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是比较可观的。 依靠自己的劳动去养活一家老小,并不会觉得丧失尊严,而恰恰相反,这正是他们赢得尊严的一种方式。社会上有些职业是苦,是累,是脏,但如果没人干了,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外卖员奔东走西,环卫工扫垃圾,装修工人,又累又脏,等等职业。服务他人,自己可以赚一份工资,维持生计。被服务的人得到了便捷,得到了美的环境,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各种职业的发展,才是社会欣欣向荣的表现。

结语:与其道德绑架别人,不如在细节处稍稍用心一点,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给他们相应的报酬,让他们能够用劳动换取所需。

文化村,农民工

这是西市街最好的地理位置,有非常方便的交通和购物、健身设施,这里的名字也取得很好,叫做文化村。而据我们的了解,这里的住户,却大部分是在西大打工的农民工。他们背井离乡拖家带口,在这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为自己的理想和孩子的未来奋斗不止。西大是一座美丽的校园,我就是因此慕名而来,在这里有优秀的同学卓越的老师,有美丽如画的校园风景,有说不完道不尽的潜力和魅力。然而,我作为一个学生,住在一年住宿费才一千二的两人间宿舍里,享受着低收费的网络、水电、书籍等资源,而他们呢周姐以前在工厂里上班,但是车间工作条件十分恶劣,噪音非常大所以她说话的时候要非常大声,时间久了就得了声带息肉,动了两次大手术,花了很多钱。身体都受不了,没有办法,所以只好放弃了这份工作,离开家乡来到重庆,她现在在沁园蛋糕房上班,而丈夫则在外面跑摩的。工作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谋生手段,所以只有用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来换取稍微宽裕的生活。至于孩子,他们没有太多要求。周姐提到儿子的时候,有说不完的话,总是带着开心的笑容,反反复复提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调皮的很”。而她丈夫则更是没有要求过孩子的学习,他说|“别人的孩子只知道学习,小孩儿都学傻了,我们的儿子调皮反而比他们聪明”。所以儿子在学校打架,他们也没有特别引起重视,只是每次打到要请家长他们才会教训他。在周姐的描述中,我听得出来她并不反对儿子打架,甚至有时候明明是儿子欺负别人,她也觉得儿子很调皮很可爱很聪明。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件好事,可能真的好动的孩子特别聪明,但是打架伤人是不是就过了呢?一个孩子聪明当然是好事,但是要加以正确的引导,这样放任他并不是可取的选择。如果这样随他任性下去,难免将来孩子会受到不良习惯的影响,到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其实第一眼看到周姐的时候,我有一种惊异的感觉。他家的小屋大约只有十来平米,住了四个人,她和丈夫、儿子及一个侄女儿。这间十来平米的小屋摆了一张双人床,隔着一个大立柜又摆了一个架子床。这边靠墙摆着沙发,沙发的旁边是一个搁着电视的柜子,所以如果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就要扭着头看,不牛头看则要坐在床上看。这个小家四口人生活在十来平米中,所以显得非常拥挤,但是看得出来周姐是一个非常会收拾的人。家里的东西都摆放的井井有条,地板也是干干净净的,在这拥挤不堪的小屋里甚至还摆着两盆小植物,为这个黑褐色调的家增添了几许绿意。而且周姐本人也没有之前采访的四十多岁的农民工妇女一样,啦啦踏踏不打扮自己,他三十来岁,长长地直头发披散下来,一件简单的针织衫陪黑丝袜和长靴,显得时尚又很低调。可能是年纪的缘故吧,三十岁和四十岁之间有一道鸿沟,到了四十岁自然条件急剧下降,如果物质条件跟不上再会打扮也没有用。而眼前这位大姐,却给我的感觉很好,她传达的意思是:虽然我为生活奔波劳苦,但是我也热爱并享受生活,我不是生活的奴隶。可能是性别和个人价值取向不同吧,我对生活的理解也还相当肤浅,但是今天面对这位时尚的年轻妈妈,我不得不发此感叹。人生的机遇和挫折无法预料,不知道我在将来的生活中能否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如果我不幸被生活所困,是否我能有周姐这样勇气和能力把生活经营的有滋有味。

周姐和他丈夫平常都要工作到很晚才回家,一般回家都十点了。所以可能平时花在工作上的时间要多一些,而在于人交流上则要少一些。虽然来这里这么多年,但是周姐说自己在这里没有什么朋友,希望我们能常常去他家里玩。我们交流的过程中,我感觉周姐并不是一个难于与人相处的人,她说话客气性格温柔,但是却没有朋友,为什么呢?这就是我们研究的问题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的一个方面。他们生活在城市,过着城市人的生活,却始终融入不到城市里来,没有朋友没有归属感,总是感觉自己还是农村人。而实际上,他们也不是纯粹的农村人了,在城市生活了这么多年,他们回到农村就能适应农村的生活吗?边缘人,走在农村与城市之间,却不知道二者究竟相隔多远。城市的生活融不进,农村的生活回不去,只好在边缘游荡。或许只是为了生活,但是人总要有自己的理想目标,要努力用行动来达到,就这样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又去哪里找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呢?周姐是如此,她的孩子和丈夫也是如此。周姐的儿子每天上学要坐车去,这个文化村除了他没有别的孩子和他一个学校,所以他每天都是自己一个人上学放学。回到家里,没有同学和他玩,只好和其他年龄差不多的小孩玩。但是他们家非常小,实在没有小孩玩耍的地方,可能是因为这个吧,儿子也从来不带小朋友回家来玩。只是他自己去有电脑的朋友家里上网,和他们一起在西大校园里玩耍。他十二岁了,渐渐就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和别人家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可能会越来越敏感。他经常一起玩的玩伴只有两三个,在学校就不太清楚了,妈妈只知道在街上有他的同学叫他他都不理人家。儿子还说过一句话,说“我觉得我的妈妈比其他人的妈妈好一些,不像人家的妈妈那样”。其实是这小孩发现自己妈妈比别人妈妈漂亮,他因此而骄傲。当然肯定也有不好的地方,只是可能孩子不会说,周姐也没有和我熟到愿意告诉我们的地步。他会发现自己和城里孩子的区别的,他将怎样面对这一切?她还会为妈妈的漂亮而骄傲吗?他还会和其他小孩一起快乐的玩耍吗?我不知道,只是有一种担心在心里隐隐作痛。

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存在向农民工承担应付工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的加付赔偿金行政赔偿责任风险。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1名农民工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6万元以上的,存在承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风险。

是。重庆市第六十六中学校,简称“66中学”,是重庆市联招学校,创办于1964年。重庆市第67中学校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根据查询资料显示:66中和67中重庆市是农民工学校,农民工子弟都可以入学,并且有减免学费等活动。农民工学校,是城市为解决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开办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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