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车撞了理赔技巧

老人被车撞了理赔技巧,第1张

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方要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切勿将有关医疗凭证及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

受害人所有的证据都让肇事方拿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将有关证据退还。受害人手中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时,会给起诉造成重大障碍,甚至不能立案。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对于有骨折或重大伤害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车险人伤理赔技巧:

一种情况是出险以后先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来人帮你调解;另外一种情况是由于调解未成,保险公司的人离开,这时就需要你和第三者自行协商。

第一种情况下你和保险公司是一伙的,保险公司会和第三者协商,努力减少赔付金额,这时你只要附和着保险公司就好。

第二种情况下需要你和第三者协商完以后再到保险公司理赔,这时你和保险公司就是对立的了,保险公司会想方设法少赔你的。

所以这时据理力争就可以了,不要和保险公司的人客气。

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实在不能令你满意,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走法律程序,一般法官会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主在保护现场的同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并同时打给保险公司。原始现场保留的越好,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在定责的时候资料准备的也就越充分。而当现场资料准备不充分的时候,车主可能就没有办法获得合理的赔偿。

法律主观:

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 交通责任认定书 的责任划分来确定,大概的范围包括: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赔偿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 赔偿义务人 只 赔偿受害人 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人在60-74周岁之间: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一) 人身损害赔偿 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 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都不会太多。另外,各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都不一样,你要根据你们省上公布的数据来计算。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关于保险理赔

第一: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赔付比例(如医疗险总金额不超过交强险范围,那由保险公司出即可,超出部分按照比较进行分摊。)

由于老人家年龄过大,所以可能涉及到一些其他方面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从法律上来说,司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应该给予受害人家属一定赔偿。至于要不要坐牢或者坐多长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一般来说,应该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毕竟这件事司机也是“受害人”,他并不知道老人躺在门口闹事。不过这件事还存在一个问题,按照新闻报道,老人躺在地上周围有很多人,像是亲属、保安、民警,看到汽车从旁经过,无一人发声阻拦,属实让人吃惊。

 

1、事情经过

事情发生在河南郑州,当时是一名女子到相关部门办理事情,可能是没讲清楚,自己就躺在门口与身旁人理论。此时男子开车经过,看到旁边有人便减速慢行,在栏杆识别之后,他开车进入院子。突然感觉到一阵异响,觉得事情不对劲,下车才发现自己从老人身上轧过去了。事情发生后,老人救治无效死亡,警察以过失致人死亡将男子抓捕,家属要求判处死刑并赔偿400万。

 

2、过失致人死亡

无论是老人还是司机,这件事都算是无妄之灾,老人没想到自己会死亡,司机也没想到会撞到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司机也算无辜,不仅要赔偿巨额钱财,还要承受牢狱之灾,而这一切对于他来说,都很莫名其妙。不过从法律上来说,过失致人死亡也要承担责任,只是在这件事情中,老人自身也有责任,男子罪名没有那么重。

 

3、疑点重重

在这件事情中,存在两个疑点。一是司机能不能看到老人,根据相关测试,司机在远处能看到老人,走到减速带就看不到了。考虑到两个人不认识,司机不可能是有意为之;二是没人提醒司机,从视频记录看,老人身旁有保安、亲属、民警,大家看到汽车走过来,并未上去阻拦。亲属看着老人被车撞,事后又索要巨额赔偿,整件事情让人匪夷所思。

法律分析:老人73岁被车撞了应该由驾驶员负责赔偿。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老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的情形,是需要根据其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各地的赔偿标准以及收费凭证的价格不同,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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