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4日常州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病例轨迹
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1号通告
根据省卫健委9月15日发布,2022年9月14日0-24时,我市诊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外省阳性感染者的密接人员,跨区域协查发现。
该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情况平稳。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男,43岁,9月11日乘火车抵达常州,9月13日外省协查函通报为阳性感染者同车厢密接人员,随即被纳入管控。9月1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0号通告
9月13日晚,我市接外省协查函,排查发现一例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为外省病例同车厢人员。
接报后,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流调溯源、场所管控、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经排查,该阳性人员曾于9月9日乘坐Z42/39次列车从新疆出发,9月11日到达常州站,之后纳入社区健康监测管理。
根据初步流调,该人员在我市活动轨迹涉及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9月11日:14:30乘Z42次列车到达常州站,15:08常州站南广场采样点。
9月12日:14:16武进区前黄中二健身广场便民采样点。
9月13日:14:22武进区前黄中二健身广场便民采样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以及乘坐同列车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开展流调、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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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通市无症状感染者8
3月24日0时至24时,南通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包括无症状感染者7、无症状感染者8、无症状感染者9。
二、无症状感染者8活动轨迹
男,44岁,蔬菜批发商,系3月24日第15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5的家人,租住在
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31组
。
3月18日-21日,连续4天接受沈海高速竹行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18日,海门区,启东市;
3月19日,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小胖生鲜超市、包场镇浜北村四组大棚、刘浩镇六东村10组大棚、悦来镇永平村3组蔬菜大棚、万中村31组蔬菜大棚、信民村1组蔬菜大棚、常久加油站,麒麟镇广南村12组大棚,三厂街道建南村5大队大棚、孝威村10组大棚,三和镇通海村23组蔬菜大棚;
3月20日,海门区悦来镇永平村3组蔬菜大棚、信民村1组蔬菜大棚、三其村大队部前大棚、汤家加油站、三厂街道建南村5大队大棚、孝威村10组大棚、海门天补大棚、三和镇通海村23组蔬菜大棚;
3月21日,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小胖生鲜超市。
3月22日,根据社区管控要求在海门区隔离点集中隔离并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3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疾控机构复核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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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通疫情通报
3月25日0时至3月26日6时,南通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11。
本轮疫情以来,南通市无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
二、无症状感染者11活动轨迹:
男,47岁,蔬菜经销运输人员,为南通市第17号通告所涉初筛阳性人员之一,3月25日与无症状感染者10同车来通。经复核及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3月21日-25日,上述2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通行动轨迹相近,所涉其他风险点位如下:
3月21日-25日,
南通通农物流蔬菜交易区、通农物流好吉饭店
;
3月21日,
中国石油东方大道加油站、中国石化通州先锋加油站、苏通大桥服务区加油站
;
3月23日-24日,南通通农物流好吉批发超市;
3月25日,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7号通告中相关通报:
3月25日,南通市在G15沈海高速小海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发现2名外地来通人员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两人均为蔬菜经销运输人员。上午9时许,其中一人有通农物流蔬菜交易区短时活动史。目前两人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流调溯源、密接排查、人员管控、社会面防控等应急处置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拓展
2名阳性感染人员在泰山区活动轨迹公布
2022年11月13日,泰山区收到外县市区2名阳性感染人员在泰山区活动轨迹协查函,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其相关的流调溯源、密接的追踪管理等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将阳性感染人员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11日7:16到泰山火车站广场东侧购物超市;8点、10点左右到泰山火车站广场东侧公共厕所。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其可能有接触人员或轨迹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
联系电话:0538—8627110
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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