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秦皇岛市海港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5例,其中石家庄市65例(裕华区31例、长安区15例、桥西区12例、新华区5例、栾城区1例、鹿泉区1例),张家口市9例(宣化区),秦皇岛市7例(青龙县4例、海港区3例),邯郸市4例(邯山区1例、丛台区1例、复兴区1例、鸡泽县1例),廊坊市3例(广阳区1例、开发区1例、文安县1例),沧州市3例(运河区),保定市2例(涞水县1例、涞源县1例),承德市1例(宽城县),容城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40例。
涞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坚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3日6时起,将我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波峰中学、赵各庄镇小丰口村、赵各庄镇六顺村、赵各庄镇赵各庄村、龙门乡岭西村、三坡镇都衙村北柳子自然村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二、将全县域内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广大居民积极响应配合,同心抗疫,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感谢全体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志愿者的辛勤付出!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务必测温、扫场所码,配合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重点岗位人员要主动参加定期核酸检测。
防疫成果来之不易,大家要倍加珍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广大居民朋友要严格遵守防疫政策,认真履行公民法定义务,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我县平安、祥和、健康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告。
涞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县免疫屏障,有力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22日起,全县办公楼、居民小区、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四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但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参加,并严控相应人员赴外地出差等公务活动。
三、交通运输、医疗机构、宾馆饭店、环卫保洁、建筑工地、物流快递、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方可上岗。
四、全县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而引发新冠肺炎感染扩散的,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个人的民事、刑事责任。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2日
1月19日以来,北京丰台、房山等地出现冷库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涉及多个环境场所,疫情波及到北京6个区、河北、山东、山西、辽宁等地,外溢风险极高。1月25日,我市涞水县也发现1名丰台某冷库返回人员核酸检测阳性,被诊断为轻型确诊病例。此外,浙江杭州、天津河北区、贵州安顺、湖北黄岗、新疆、黑龙江等多地均发生新的疫情。截至1月28日6时,全国有高风险地区13个,中风险地区44个。
我市与北京接壤,人员流动频繁、类别复杂。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在即,加之春节临近,返乡群众增多,我市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增大,为确保广大市民朋友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保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来自不同风险区域的来保人员,实行分类施策的防控措施:
1、“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点位人员;
接触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的冷链食品、邮件等物品,有被感染风险的人员;
大数据推送的“时空伴随者”,经流行病学调查不能排除被感染风险的人员;
以上四类来返保人员,到保后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每2天一次核酸检测;完成“三件套”检查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继续落实1人1户居家隔离,足不出户,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1人1户隔离要求的,继续集中隔离7天。
2、“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阳性感染者所在县的来返保人员,到保后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求1人1户、足不出户,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要进行集中隔离。
3、“14天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保。到保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4、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
其他低风险地区来保返保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来保,到保后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和第7天1次核酸检测。
5已在涉疫地区“集中隔离期满14天”的人员
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若已在当地集中隔离期满14天,由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开具相关证明,证实其集中隔离已满14天,持48小时核酸监测阴性证明,抵保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主动报备
外地来返保人员到保后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农村进行返程报备,告知14日内外地活动史、活动轨迹等信息,配合落实防控调查和管控措施等要求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旅居史,与密接、次密接接触史,其他风险环境场所暴露史的,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是外出来返保人员,更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表现,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不自行购买药物,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四、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故意造成疫情传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五、非必要不外出、不离保
近期全国疫情多点散发,此时正值冬春季节,新冠病毒传染性增强,为避免外出造成感染风险,如无必要不外出、不出保。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确需出行的,外出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到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六、严防冷链物品输入风险
凡从事冷链工作的人员,每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凡在外地从事冷链工作已返保的人员,一定要主动报备,配合执行各项防控政策。
温馨提醒近期购买冷链产品的市民朋友:
做好个人防护
在家中处理冷链食品时,建议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接触了生鲜食材,应先洗手再接触其他食材,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消毒外包装
消毒冷链食品外包装,建议用84消毒剂与水1:99稀释成含氯消毒剂,或用医用酒精,擦拭物体表面2遍,84消毒液作用15分钟,酒精作用5分钟以上。静置30分钟后再放入冰箱中存放。使用酒精时勿喷洒,注意安全。
生熟分开、分类储存
要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链食品所用的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及时清洗、消毒。生、熟食物分层、分隔存放。提倡分餐、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交叉感染风险。避免交叉污染。
烧熟煮透、避免夹生
烹调食用冷链食品时,加工烹调应做到烧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烹熟未食用完的海鲜及肉类,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七、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大型活动,倡导线上团拜,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流动,少聚集,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避免在密闭空间中聚会,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督查”的原则,所有交通场站、餐饮饭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文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落实红外线测温、一米线、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规范消毒消杀,对未携带智能设备不能扫码人员查验身份证。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八、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可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提高对抗病毒的免疫力,保护自身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要相信疫苗、相信科学,符合接种条件的要积极主动,尽快完成疫苗接种程序,符合加强针接种的也要尽快完成强化免疫。我市各接种点春节期间接种不断档,24小时面向接种人员提供免费接种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全力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为冬奥会顺利举办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提供安全保障!
高碑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两名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10月25日,高碑店市发现两名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阳性感染者2:
10月18日8:26到新城镇西北角猪肉摊购物后返回北五里屯南村家中。
10月19日8:30左右到老刘建材城送水泥,到新城南关道口五金店购物后返回家中。
10月20日07:33左右到新城南关道口五金店购物后返回家中。
10月21日上午在本村新房工地干活未外出。
10月22日上午在家,下午在本村新房。
10月23日上午在家未外出。
10月24日早饭后在本村做全员核酸,11:00由120负压车将其转运至健康驿站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阳性感染者3:
10月17日上午在新城镇泗堡村家,午饭后到新城商业街网供店里营业。21:00返回泗堡村家中。
10月18日8:20到泗堡村参与核酸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后返回。09:45驾车从高碑店南口上高速到满城。16:00从涞水东口下高速回到泗堡村。
10月19日上午未外出,下午到新城商业街网供店营业。17:30返回到泗堡村家中。
10月20日8:00驾车到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就医后返回泗堡村。12:10到方官镇衣锦店用餐后返回家。13:40到新城商业街网供店,18:00返回泗堡村家中。
10月21日上午在泗堡村参与核酸信息采集录入工作,9:00前往新城镇南五里南村阳性感染者2家中就餐,13:30返回新城商业街网供店营业。17:00买药后到新城镇饭店用餐后返回泗堡村家中。
10月22日居家未外出。
10月23日8:28到方官衣巾店村,后返回家中。13:00到新城商业街网供店,后到高碑店兴华南路建行小区斜对面箱包加工点采购。15:10返回新城商业街网供店中,18:00左右回到家中。
10月24日8:00到泗堡村卫生室做核酸录入工作,9:00落实集中隔离。
凡在以上场所有同时空暴露的人员,请立即与市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镇街、村和单位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嗅觉减退或丧失、头痛、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到定点筛查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隐瞒、迟报、漏报,延误疫情处置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高碑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风险提示
全县广大居民: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县外来输入风险持续存在。近期,江苏省苏州市对部分交通通道落实封闭管理,导致外来车辆滞留高速公路,驾乘人员产生的废弃物较多,在清理处置过程中,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门对废弃物进行了环境采样,发现部分样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提示存在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为进一步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特作以下提示:
一、广大居民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切勿在高速公路周边捡拾废弃物。
二、废品回收行业的从业人员,切勿捡拾、回收高速沿线废弃物。
三、驾乘人员要自觉维护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不随意处置各类废弃物。
四、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规范清理处置相关废弃物。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保定市满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量大,我区周边地区疫情形式严峻,为积极主动应对疫情挑战,切实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平安过节,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目前所有在市外的居民,提倡减少人员流动,尽量暂不返满,如确需返满必须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抵满时要持有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满,已经来返满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和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的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的来返满人员,应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下列人员立即停止活动,主动向乡镇防疫办报告:①1月18日、20日、21日期间,与我省确诊病例在高碑店市轨迹史相互重叠、一定时间空间内与确诊病例直接或间接产生交集的人员;②1月18日、20日、21日期间来往高碑店市新发地市场人员;③1月20日以来安新县、涞水县来返满人员;④在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朝阳区从事冷链行业的人员;⑤1月1日以来去过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街道果品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南郊冷库、北京市房山区蜂蜜厂冷库、北京市丰台区晶冷冷库、北京市晶冷良常路冷库、北京晶冷冷库的人员。
三、全区居民要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拒不履行主动报备责任的,瞒报谎报病情、就诊史、接触史、旅居史、行踪轨迹等重要信息的,拒不接受检疫排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的,辱骂殴打防疫人员、冲击防疫卡口的,视情节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控人员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坚持日常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遵医嘱做好留观。
附:各乡镇联系电话
满城镇:0312-7196907
社区办:0312-7196332
神星镇:0312-5579931
大册营镇:0312-7134789
南韩村镇:0312-7034001
于家庄镇:0312-7133288
要庄乡:0312-7050777
方顺桥镇:0312-7131080
白龙乡:0312-7133146
石井乡:0312-7046102
坨南乡:0312-7091101
刘家台:0312-7133677
保定市满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报备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总策略,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认真执行聚集活动报备属地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在辖区内承办的各类培训班、会议、宴会、活动等聚集活动进行管理和审批;非必要不举办展会等商务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提倡“婚事缓办、白事简办”,确需举办的要向所在的乡镇报备,有工作单位的一并向单位报备;个人举办升学宴、生日宴、家庭聚会等人员较多、有本家庭以外人员参加的聚集性活动要向所在的乡镇报备。
二、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及全体居民,在辖区内举办聚集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谁审批,谁负责活动疫情防控监管。
三、严格落实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活动举办期间,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规范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人员信息等管控工作;活动承办方要提前做好活动场所消毒消杀、通风换气,严控人员规模,劝导参加活动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勺、公筷等安全方式用餐。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聚集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如发现问题立即纠正,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
凡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蔓延,依法追究相关场所和主办者的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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