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健身公司派传单引发员工斗殴是怎么回事?

两家健身公司派传单引发员工斗殴是怎么回事?,第1张

广州日报讯,位于坦洲同一小区内的两家健身会所,就是因为一张小小的传单,导致了同行之间大打出手。近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案情回顾:发传单引发同行矛盾 吵架变打架闹上法庭

位于坦洲镇某小区内二层的中练健身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中练公司)和位于四层的宏巴健身俱乐部(化名,以下简称宏巴俱乐部),是距离较近的同行。2014年11月1日,宏巴俱乐部发现中练公司员工在自己门面附近发传单,认为对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双方发生争吵。当天下午,中练公司声称为维护员工利益,纠集人员持铁棒、钢管等前往宏巴俱乐部处“追讨说法”。其间,双方发生冲突,造成人员受伤和财物损失。

据了解,宏巴俱乐部随后就该事件将中练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认定:中练公司在与宏巴俱乐部发生纠纷后未循法律途径依法解决,而是在事后自行纠集人员持铁棒、钢管等到宏巴俱乐部,其行为依法不属于防卫行为。中练公司组织员工持器械到宏巴俱乐部,致使双方发生打架斗殴,导致宏巴俱乐部的员工受到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中练公司具有过错,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该判决已经生效)。另一边,中练公司则认为:在打架斗殴中,其员工损坏了手机等财物,还有部分员工因伤看病未开具发票的,合计约2万元,其公司对员工进行了补偿。因宏巴俱乐部未赔偿其损失,中练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诉至法院。

中练公司诉称:该公司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路过宏巴俱乐部楼下的时候,被俱乐部员工无故打伤。于是中练公司为维护员工权益,前往宏巴俱乐部追讨说法。在谈话过程中,双方产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中练公司认为,在冲突过程中,宏巴俱乐部造成其员工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该俱乐部应当承担其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

宏巴俱乐部辩称:本案的事实已经法院查明认定,中练公司在案发当天纠集人员持铁棒、钢管等到宏巴俱乐部的办公场所打砸,造成俱乐部员工受伤、财务损失,而且公安机关也在笔录中记载了中练公司员工殴打其员工、打砸办公财物的事实。因此,宏巴俱乐部认为自己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过错,也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中练公司由于自己故意伤人打砸造成的人身经济损失应由其自行负责。同时,中练公司也没有实质性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终审维持原判 驳回中练公司上诉

原审法院认为: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中练公司主张此前宏巴俱乐部员工殴打过其公司员工,但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且宏巴俱乐部不予确认,故中练公司该主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即使存在上述事实,中练公司也应当依法主张自己的诉求,而不应采取极端行为。中练公司组织人员持铁棒、钢管等到宏巴俱乐部打架斗殴,中练公司员工受伤,系宏巴俱乐部正当防卫造成的,该防卫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而且中练公司提交的住院结账汇总清单及医疗费发票,缺乏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清单等证据佐证,无法证明其员工住院、治疗的原因。员工手机等财务损失及未开具发票的医疗费2万元,中练公司主张由公司垫付,但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故亦不予采信。2015年11月17日,原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中练公司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中练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市中院经审理查明认为,中练公司组织人员持铁棒、钢管等到宏巴俱乐部打架斗殴,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宏巴俱乐部的员工对中练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还击,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中练公司员工在打架斗殴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虽系宏巴俱乐部所造成,但俱乐部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中练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宏巴俱乐部的防卫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故中练公司主张其因宏巴俱乐部正当防卫行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应由宏巴俱乐部承担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市中院驳回中练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就是你练得不好,动作不符合教练的要求,就是你以前练得都挺好,这两天心不在焉,练得不好,而教练认真负责,他对你凶,是想让你练得更好,严师出高徒嘛。

再一种可能,就是这个教练品质有问题,你各方面都做得很好,动作也规范,他故意挑你的毛病,凶你,那可能是你答应过他什么没做到他凶你,或是你满足他的什么需要他凶你。

总之一句话,你自己先找找原因,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然后对症下药,就能解决了。

似乎说明一切,照常吧

要不就说明是一种单身

要不就是一种等待

其实恋爱也罢,婚姻也罢

没有沟通就没有发展

更不存在着谁先开口

谁就输了的什么

爱没有谁对谁错的

只有包容才能走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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