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描述中来看,主要责任应该在你,所以处罚你是正确的,因为你先撞了人,又把别人刺伤还比较严重,是属于动用了凶器。你应该在本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你看看这个是由哪一方引起来的,正常和货物,如果有一方非常严重的,您就是说引起了互互互,而且互相都受伤了,公安机关会根据这种情况进行处罚的,有可能么?责任对芳芳不是它引起来的,他是可以不被处罚的。
关于此事,首先我觉得非常难以理解,不敢相信因为吃饭问题就把亲生父亲杀死。可转念一想,也许这家人之间平时就缺少沟通,有着外人难以理解的矛盾,所以儿子在冲动之下对父亲做出了丧失理智的行为。据说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因为父亲抱怨儿子做的饭分量太少,他吃不饱。当天父亲就此事和儿子抱怨了几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但没有想到第二天父亲又提起此事,父子就此事激烈争吵,之后儿子也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两人从争吵到互殴,最后导致父亲被杀。
很难想象事情的发展会走到这一步,我猜父亲和儿子平时的关系应该不太好,可能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双方都互不相让。因为一件事的暴发很可能是长期积攒的情绪失控,儿子可能对父亲的言行举止早有怨言,只是一直在忍让,而父亲也可能不是因为一顿饭吃不饱就三番五次地抱怨,很可能早就对儿子有所不满。
但这两个人可能谁都没有和对方坦露过心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这样,对越亲近的人,越不愿意把自己真实的一面展露出来。表面看起来很亲近的人,实际上却不了解对方的想法,一个不说,一个不问,彼此之间几乎不沟通,好像觉得亲人之间没有必要说出来,对方也应该会懂。但事实上,每个人在生活中每天要面对的事情很多,谁又会有时间猜测你心里面到底在想什么呢?
我觉得这件事情本来就可以避免的,哪怕父子中间有一个人能好好说话,就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父子关系是人类最亲近的关系,只要有一方能够好好沟通,对方肯定愿意坐下来好好解决问题,绝对不会走到这一步的。我感到很心痛,也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对待亲近人能够多一点善意和包容,遇到事情也先静下来,好好听一听对方的想法,能够心平气和地去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报警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打架的话派出所拘留的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会对双方批评教育。双方打架,属于互殴,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应处罚款或拘留。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应该分手,因为两个人互殴到进医院这种事情并不多见,由此可以推断出,你男友大概率是有暴力倾向,所以为了日后的生活安稳一些,你们两个人还是分开比较好一点,毕竟这次因为两个人意见不和都已经到了住医院的地步,为了下次没有生命危险,还是分手为好。
情侣或者之间吵架,在严重都不能动手,打一架把感情打散一点,时间一久再好的情侣和夫妻也会打成仇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首先是独立的个体,再是家庭和伴侣。想要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要欣赏对方的优点,包容对方的缺点,并且引导对方变得更好。
刚刚恋爱结婚那会儿,我老公一堆坏毛病,冬天不爱洗澡,脱了袜子就喜欢乱扔,但是他很顾家,除了工作就是家里,他重要的朋友都认识我,每次聚餐也会带着我和孩子。不乱花钱,会陪孩子玩,也会做饭,或者洗碗。现在袜子不乱丢了,只是冬天还是不爱洗澡,不过我叫他去洗澡了,都会去。
其实你俩挺合适的都有暴力倾向,你不改自己生气就动手的毛病,分手找其他男人还是意外的结果,毕竟脾气再好的男人被打都会还手。
我们也会吵架,他声音一大我就哭,他就会立马道歉,如果我的错,把他气的不行他锤墙也不会动手打我,我就更不会动手打他了。等他气消了,我就会给他道歉,我们共同的朋友都说我们夫妻两个性格特别合适。我们就是适合过一辈子的人。
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觉得,你们俩似乎还真的是不太合适,还是建议分开为好,各自另行去寻找更好的、少打架的伴侣为好。如果分开一段时间后,双方都把这个习惯给改了,并且还惦记着对方,那个时候可以考虑复合,但是眼下真的必须分手了。
沈梦瑶和袁一琦分手是因为频繁的吵架。
沈梦瑶和袁一琦分手原因是因为吵架,一直以来沈梦瑶和袁一琦营造的CP着实在网上掀起了一波热议,两人常常有亲密的互动,更有暖昧的眼神。
早在2018年时两人就传出CP,不过到了2018年7月就传出两人分手,至于原因说是两人吵架导致互殴的发生。曾经沈梦瑶说过,如果自己有钱就跟袁一琦在学校外租房住可见当时两人感情的确很深。
不过之后网上传出两人吵架分手后,此后两人就没有同框出现了,或许吵架是真导致二人关系彻底决裂。
沈梦瑶演绎经历:
2015年12月8日,沈梦瑶加入了SNH48女子偶像团。
2015年12月8日,沈梦瑶参加了上海第五期公演正式出道。
2016年7月30日,参加“比翼齐飞”SNH48第三届偶像年度人气总决选演唱会。
2018年2月3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公布了SNH48首次团队大重组的最终结果,沈梦瑶为TEAMHII成员。5月18日,参加TEAMHII在SNH48星梦剧院上演的全新原创公演《头号新闻》的奇幻首秀。7月28日,获得SNH48GROUP第五届偶像年度人气总决选第49名。
2020年5月29日,参加的综艺节目《炙热的我们》播出。6月8日,随组合发行专辑《天晴了》。6月15日,随组合参演的歌曲MV《天晴了》上线。
2021年4月28日,发布单曲《成全不了的爱》;5月8日,参加的综艺节目《金曲青春》在东方卫视播出。8月7日,SNH48GROUP第八届偶像年度人气总决选排名揭晓,沈梦瑶排名第3。
2022年8月20日,凭借《预言》获SNH48GROUP年度青春盛典年度影响力成员金奖及年度巅峰人气QUEEN荣誉。
答案:D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使他人免受损害的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包括两种情况:(1)直接责任。在没有第三人的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2)补充责任。在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的情况下,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甲的损害是由乙、丙造成的,应当由乙和丙承担侵权责任,网吧承担相应的补充责 任。所以,答案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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