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一博摩托车比赛摔车一事,你有何看法?

关于王一博摩托车比赛摔车一事,你有何看法?,第1张

我感觉这算是正常的体育事故,不过事故双方牵涉到了明星,所以事情可能被局部放大了,导致网友议论纷纷。

其实这件事情,最初发生,还是在十月七日,国庆节中间。王一博参加了珠海的一个摩托车比赛。本来王一博表现很不错,正常发展下去,很有可能是第二名。

但是在最后一圈的时候,有一个摩托车友想要超车,但是他选择了内道超车,其实很危险。我们看那个视频也能看出来,弯道的时候,因为摩托车本来车速快,过弯道基本上倾斜特别严重,看着都要贴上地面了。

这个时候,十八号摩托车在内道超车没有成功,翻车了,导致王一博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过弯道贴地面的时候,直接被这辆摩托车带倒了。两个人直接摔出了赛道。但是因为防护工作比较到位,没有什么大事。

事情发生后,好像有别的队友欢呼,疑似很高兴出现事故。所以引发了网友不满,感觉是故意使坏。

不过王一博还是比较理智,呼吁自己的粉丝不要骂人,他希望自己解决,也不想丢掉体育精神。我感觉还是非常佩服王一博这个心态以及精神的。作为当事人,甚至还是被连累的那一个,还能做到这样,真的不错。

不过我们要理解另一方只是一个普通人,因为喜欢摩托车,来参加一场比赛。可能在比赛过程中,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但是有比赛规则制约,我们遵守比赛规则就好。

当然他针对这件事情,也已经公开发微博道歉了,我们不用抓着不放。而且他也说了,事故出现后的欢呼,并不是他及他的队友的。

网络暴力很可怕,如果处理不好,他以后生活会有很多麻烦。我们要尊重体育,尊重比赛。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的,报警,由交警事故认定,按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这个朋友借你摩托车摔坏了的话呢,不陪你,那你这个只有走法律程序进行报警处理,来维护你这个自身的利益 使用这个法律来维护这个自己利益希望能够帮到你

这个他也受伤了的话呢,那你这个基本上不好说诶毕竟是你借摩托车这个法律上面的话呢,是不允许自己的车子借给别人的

所以得问律师吧

对的, 这个最好的话呢,还是问这个律师 因为这个律师的话呢,他专门是管这些事,像我们如果他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基本上你这个走法律程序这个一般都是可以的,但是他受伤的呢,一般这个他是受法律保护的毕竟是咱的车子借给他的,这个的话呢你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说这个还是走法律问这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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