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怎么跟护士吵架

家属怎么跟护士吵架,第1张

请各位老师帮助分析病人家属的心理状态,我只做了片面总结,请高手完善和指正!

陪床家属与医护人员发生争执的内心解析与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医患关系已发生质的改变,患者的知情权已受到法律的保护,医疗服务的神秘面纱将被无情的剥去,其透明度将越来越高,这无疑是完善医疗服务的促进剂,但随之而来的医患纠纷会逐年增高。加之不当的媒体报道,更是推波助澜。正确理解和剖析陪床家属的心理变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对每位医护人员是一个必修的课题。

1:医护工作不到位或出现差错。

个别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恶劣,解释病情不严谨,医疗行为出现差错,对疗效不佳的晚期病人推委等,是发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提高本身素质,端正服务态度,摆正医患关系,时刻提醒自己是为患者服务的医务工作者,认清大夫与患者的关系,任何时侯都不要超出这种关系。对工作要极端负责,一名出色的医务人员,不仅表现在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技术,更重要的是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按操作规程规范医疗行为,坚决杜绝医疗差错的发生。

2:对医护行为的误解。

由于医护人员在检查、治疗及其它医疗行为中解释不够,患者及家属发生误解或家属本人逻辑思维混乱,认为对患者不负责任、给患者增加了痛苦、拿患者作试验、增加了经济负担等。医护人员在医疗行为中,要耐心的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目的、方法、必要性、目前水平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解释病情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并具有艺术性,既要交待清楚患者的病情,又要家属理解和接受不良后果,不能过于强调负面作用而造成患者及家属拒绝,也不能盲目乐观而造成患者及家属对常规副作用的误解。

3:不是真正关心患者的病情,而是借题发挥:

①由于经济、观念及心理因素。

患者的直系亲属,由于承担经济责任、传统观念及厌烦陪护等,对患者尤其是长辈患者,本不想在医院正规治疗,又担心舆论对自己不利,故借题发挥,以求既不在医院治疗,又把责任推给医务人员。对这种心理的家属要特别小心,因其可无中生有、小题大做,可做可不做的医疗行为尽量不做,尽可能保守治疗,讲话要严谨,诊治要细心,不给其可乘之机。

②讨好患者的家属及有关人员。

患者家属的同事、朋友、下级等,并不关心患者的病情转归,只是要在患者的家属面前表现一下自己,以满足自己的政治或个性需要。在进行诊疗活动时,非直系亲属不得在现场,不向非直系亲属解释病情。

③受他人唆使。

某些家属受他人唆使,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要了解症结所在,及时揭穿。

④炫耀(能力炫耀和感情炫耀)。

某些家属或非直系亲属,特别是从事特殊工作的亲属,为了炫耀自己的医学知识,借题发挥,即所谓能力炫耀。某些亲属为了表现自己对患者的关心和感情,甚或假装孝子,明知病情无力回天,却向医护人员提出不可能的条件,即所谓感情炫耀。要抓住其弱点或错误,婉转的予以点破,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⑤讹诈。大多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明知患者为疾病晚期无力挽救,吹毛求疵,其目的最终回到经济利益,要求医院赔偿或困难照顾。

请各位前辈批正。

通常来说,护士不会因为跟患者或家属吵架而进行报复。

首先,作为医护人员,护士有着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应该尽力为患者提供服务和帮助,不应该因为个人情绪或纠纷而影响患者的治疗和康复。

其次,如果护士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情况,通常会采取合适的方式和渠道来解决问题,例如向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提出投诉。

但是,如果护士的行为涉及到违法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应该受到法律和纪律的制裁。

总之,如果您遇到了护士的不当行为或态度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或态度有问题,应该主动反思和改进自己的行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

具体解决如下。

不论护士还是患者都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护患氛围,但往往不尽人意地发生这样或那样地矛盾,从而引起护患冲突。护患冲突直接或间接地涉及护患双方地权益。

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不会。护士是医疗团队中的重要成员,他们必须要严格按照医疗程序和法律法规来工作。故意配错药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因此,跟护士吵架不会影响他们的工作,他们不会因为个人情绪而故意配错药。

之前在某论坛看到过的一个医院麻醉师爆料护士的帖子,大致内容是说由于某位护士在工作中不通情理、不讲情面,最终导致麻醉师与护士双方发生冲突的事例。在这里笔者暂且把这件事简单的概括为——医生与护士的矛盾。

为什么说医生和护士之间有矛盾呢?医生和护士之间不是应该和电视里放的那样关系很好的吗?然而事实并不像想象中那样。

几个月前,2床的住院病人要使用头孢类药物输液。使用前按规定要给患者进行皮试,值班医生麻利的开好了皮试医嘱、领药医嘱和静脉输液医嘱,正当护士要去执行时,那位医生却跟护士说道“皮试不用做了,你直接写皮试阴性就输液吧,2床以前用过头孢。”

护士却认为,患者即使以前用过头孢,皮试也应该做!毕竟药物的批次也不相同,况且既然医生开了皮试的医嘱,当然也要正常执行。

随即护士严厉拒绝了医生的说法,并且语气不善的批评医生专业知识不过关、因为怕担责任就将问题都推卸到了护士的身上。两人也因此发生了争执。事后那位医生还很不高兴的向科室主任以及护士长诉说了这位护士的不是。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这位护士的出发点是正确的,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遇到医生提出的风险要求,敢于对不合理要求说“不”。只是在最后在拒绝的过程中,护士如果可以再注意一下诉说方式,清楚地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而不仅是严厉斥责,相信就会避免此次矛盾。

笔者认为:医疗过程是医、护间不断交流信息的过程,是各类信息传递和反馈不断循环的过程。在信息交流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医疗过程的顺利进行。良好的医、护关系是保证医疗过程完整性的基本条件。

在为患者解除病痛时,医生和护士在医疗过程中不断地调整关系,以适应治疗过程中的多样性,

由于医、护各自业务水平和医德修养水平的不同,在工作中都可能出现“角色偏差”,并不能一概而论的说“医生是对的”或“护士是对的”。并列平等的医、护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使医生和护士不出现或少出现角色偏差,即使出现也能及时纠正才是正确处理医护关系的方法。

法律分析:护患冲突的发生,一方面说明了医院护理质量不能满足患者,存在一些亟需改善的薄弱环节,一方面也说明患者及家属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增强,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因此,不能片面的认识护患冲突的发生,应该全面、科学的分析其发生的原因,结合医院、护理人员及患者,各方面的具体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对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及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运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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