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为一些鸡毛蒜皮事情吵架的、大打出手的较为常见,但是气不过喝农药死掉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在我们乡下,女人被称为长舌妇,只要她们挤到一堆,就会家长里短说人是非。彼此之间关系好的当时说当时就烂到肚子里了,关系欠一些的就会到处外传,甚至还会给被说者传话。
当被说者听到有人在说她坏话后就会气冲冲的找去对质,于是就相互之间发生口角引起对骂,如果不敢承认就会被骂街——指桑骂槐那种,让你自作自受。
书上不是有些形容女人的词语吗?“长舌妇、头发长见识短、最毒不过妇人心”等,虽然这些话比较片面偏激,但也不是没有道理,女人一旦撒起泼来,任何人也招架不住。
我觉得你所说的女人吵架后气不过喝农药应该处于几个原因。一是被对方揭穿了不为人知的老底无地自容、二是受到极大的冤枉和侮辱、三是骂不过对方,受到旁人不公平看待从而产生了厌世情绪。
在我们这里我曾亲眼见识过农村女人吵架,她们功底之深厚是任何男人无法企及的。记得我有个三嫂,吵架尤其厉害。只要别人给她惹急了,她会放上一只板凳在平房楼顶,然后上一杯好茶,和别人骂上一天一夜。而且她们吵架的内容繁多,上骂对方祖宗十八代,下诅咒对方断子绝孙出车祸,语言之恶毒难以想象。
人活着固然要争气。但要争的这口气,不是不分场合,不分事情,不分人群,跟什么都过意不去,怨气冲天。哪些事情值得去较劲,哪个理值得据理力争,什么人可以放在心上,什么人不值得一提,这些都在检验着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其实生活在纷繁复杂的世界,谁都活的不容易,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每个人都不尽相同。没有谁敢说自己是置身世外桃源。因此人们才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农村妇女之间吵架的事,过去很常见。猫猫狗狗鸡鸭鹅等等细小的事情都是吵架的原因。如今这些现象少了,但还是时有发生。如牌桌上的争吵之类。问题中的妇女因为吵架喝了农药而死,这只能是白送性命。
虽然吵架的对方对于她的死负有一定责任,但死者本身还是负主要责任的。心理承受打击的能力太差。就算你是一个弱者,在吵架上输了,但也没有输到送命这个地步啊!
很多事情,冷静一下,处理的方式多样。找人评理,依法维权都是可以的。就是不能拿生命当儿戏。这样子图了痛快,却害了家人,真不值得。
没有什么法律制裁,只会得到别人的谴责。和一个有家庭的女人搞婚外情那就是不道德的,何况你又把别人搞到自杀,那说明你这个人不道德人品不好。婚外情是人人不看好的,这个婚外情这个女的也是醉了,没有必要为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而自杀。
分情况说:1、女方当着男方的面和农药,而男方没有阻止或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后果发生,那么男方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女方家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还要赔偿丧葬费之类的民事损失。
2、女方是背着男方和农药自杀的,那么,从法律上讲是不需要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的,当然,在道义上还是应该适当补偿一下女方的,但那属于道德的范畴而非法律规定。此时,男方只负有道德上的责任。
基本上就是以上两种情况
她喝药时你知道吗?知道后有没有采取积极措施?
若你没有过错,是不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也没什么赔偿。当然善后这些事还是你做啊。再说,她家人估计也不会放过你的。
至于你补充的问题,不是法律的问题了,法律也没办法。调解吧。当然诉到法院,法院是不支持他们的要求的。
现在不是谈钱的问题,你觉得妹妹真的会贪哥哥对她的救命钱吗?如果她好起了,这个事情是好解决的,除非这个妹妹本身人品就是不好的。
对于那个丈夫来说,这个钱是应该他们来出的,但是这个每个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那就看他们怎么处理了。
都不要现在那么去计较,这样对病人不好,等好了再说,如果真的知情达理的人,就不会做出不是人的举动
就是你给妹妹看病,也是应该的,因为你们还是兄妹。对于这个你需要去那么计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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