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门口围栏夜间被撞了怎么办

派出所门口围栏夜间被撞了怎么办,第1张

拨打交警部门电话。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公安部门门口的围栏在夜间被撞,也可拨打交警部门电话,进行情况说明。公安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调查即可。围栏,是一种环绕,周围拦挡起来的栏杆,具有分隔、拦阻、遮挡功能。

一、开车撞到路边的护栏怎么办

1、开车撞到路边的护栏的处理方法如下:

(1)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应选择马上停车,报告交警处理,有保险的需报保险;

(2)交警到达现场后,确定事故责任,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3)若肇事逃逸的,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4)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员除相应民事赔偿外,还将担负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车辆可以上的保险有哪些

1、强制第三者责任险;

2、车辆损失险,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4、不计免赔特约险,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保险;

5、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6、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风挡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7、划痕险,保车被他人恶意划伤而没有找到划车人,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有一部分需要自己负担;

8、全车盗抢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

开车不小心发生意外情况,撞了绿化带或者护栏,赔偿的费用会有点高,为什么呢?因为一般撞到护栏,会装坏很长的一段,虽然说不一定全部会造成护栏损坏,但是护栏是需要重新修复或者重新安装的,赔付就会包含一些安装,修复等其它的费用在里面。

同样的,如果我们撞坏了绿化带,绿化带本身的价值,包括树木,草坪,或者是其它植被,撞坏就是一大片,很少只损坏很小面积的。那么在赔付的时候了,绿植的价格本来就有些高,然后还需要赔付相应的维护,恢复,以及重新栽植的费用。

撞坏了护栏的赔付费用,我们来说一个案例,有位李先生驾车时,不小心意外发生车祸,撞坏倒了大约15米的护栏,没有其它车辆的碰撞,也就是单方的交通事故了。在交警来处理事故时,就特别的说明,让李先生和护栏管理安装的企业取得联系,来赔付相关的费用。

李先生联系之后,这家护栏安装企业给出了一分赔付的费用表,里面主要包含,护栏12米,单价为260元每米,费用就是3120元,然后护栏的固定装置,11个,单价是190元,费用是2090元,清理费用是500元,安装围栏费用是800元,还有修复安装的人工费用是1800元,这些费用合计下来就是8310元,然后需要赔付的金额报价是12万元。

15米的护栏,经过交警的协调,以及李先生的协商,最终赔付金额为1万元。虽然,这些道路上的护栏看起来造价不是很贵,但是,在我们撞坏之后,需要赔付的费用,就会包含清理费,安装费,以及人工处理的费用,一起计算下来,赔付的金额还是很高的。

那么,同样的道理,如果是撞坏的绿化带,需要赔付的除了绿化带是哪个植被的本身价值,还需要赔付清理,修复,以及人工栽培,养护的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全部计算下来,也是会有些高的。开车上路,还是小心谨慎,安全驾驶。

你老婆要么是没教养,要么是性格有缺陷。真为了孩子就离婚吧,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有这样的母亲,孩子不会好的。你也有不对的地方,一不会阅人,还是被你媳妇的美貌冲昏了头?结婚娶媳妇不是关键。二不会沟通,不说话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两人之间要学会沟通,当然你媳妇这样不是什么善茬。

从交通事故来说,与老板无关,由交警来确定事故双方来谁的责任大小。因你是老板,所以这算是工伤事故,老板也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843191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19
下一篇2023-09-1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