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对方想不开当面喝农药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需要负责任吗?

情侣分手对方想不开当面喝农药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需要负责任吗?,第1张

真倒霉,不过是交朋友,就遇到这样的事,对方和对方家庭让人心疼和惋惜那是肯定的,活着的你是被我们公认为最倒霉的,这样偏激的人,你被怀疑,被追责,留一辈子阴影和遗憾是免不了了,甚至有可能因此毁了你的一生,现在看对方家庭向你提怎样的条件吧,花钱是必须的,对方希望一定要你以命偿命也难说,毕竟对方这种性格,是在那个家庭中养成的。

如果二个人相处的时候,你没有劈腿,没有家暴,没有和别人玩暧昧,问心无愧,你可以多少心安一些,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让这件事慢慢淡出大家的记忆,你重新开始生活也就算了,如果你确实对不起对方,那么寝食难安那就是你应该得到的,怨不得别人。

让你家中说话可以算数的人出面来解决,你尽量避免和对方见面,以免激化矛盾,事情解决以后,如果可以你就换一个工作环境,再找朋友时,一定注意那种一吵架就伤害自己或是伤害你,或是动手打人摔东西,要死要活的,宁愿孤独终老也不能要,那绝对不是爱你到无法自拔,而是他性格有缺陷,永远不可能改变。

诡异的事情在医院肯定少不了,因为医院死人是常有的事,因此,出现诡异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先说说我母亲住院期间发生的事,我母亲患胆结石住院,有二十多天吧,在住院十多天的一晚上,别人都入睡了,可母亲怎么也睡不着,一抬头,看到天花板上有个女人头,在朝母亲吐舌头,我母亲也没害怕,也盯着那个女人头看,可那女人头还是依旧朝着母亲吐舌头,这是母亲第二天告诉我的。

到了第二天晚上,还是那个时间,我也不睡觉了,就跟母亲说,一会儿如果再看到那个东西告诉我一声。大概到后半夜一点多的时候,母亲说那个女人头又出现了,我告诉母亲,我来赶走它,其实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就是念南无阿弥陀佛 ,念了有十多句的时候,母亲说那个女人头没有了。

以后就再也没出现过那东西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看不到,只有母亲能看到,是因病人太虚了出现了幻觉吗,那就不得而知了,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呢,分享一下好吗。

说个我的经历,今年5月份妈妈住院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大概凌晨1点左右,我朦朦胧胧的感觉口特干想喝水,还没起来在床上就听到走廊上有铁链响动声,一路从走廊尽头经过我们病房向着护士站那边去了 ,大概过了4、5分钟铁链响动声又从护士站那边响着经过我们的门外向走廊尽头消失了。第一听到铁链声的时候我以为是有护士或抢救室大间没厕所的病人家属去走廊尽头的公共厕所解手,铁链的声音我以为是人身上带的钥匙走路发出的声音,第二次听到铁链声我已经完全清醒了,听得很清楚,没有脚步声只有铁链声,我开始心里有点怕怕的,在床上看了看我们这间病房的病人和家属都睡得沉沉的,就在床上拖着没敢起床。又过了几分钟,我又听到有铁链声从走廊尽头响起,这次我很仔细的听,没有脚步声,只有铁链声,这一次铁链声过去之后过了很久都没有再回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才起来喝了水,然后看了一下时间是凌晨130。第二天8点过,就看到护士站围着一堆人,原来是有一个老大爷的家属们在忙着给老大爷办出院,老大爷戴着氧气,快不行了,他的家属们要快点把他带回家,不然怕还没到家就断气了。妈妈是个老病号经常住院,每次都是我在医院护理她,医院经常有病人去世,有一次和我妈妈邻床的有个阿姨半夜去世我也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这一次却听到了。后来我问走廊上陪护的病人家属他们有没有听到铁链声,他们都说睡着了,没听见。

医院里应该是挺邪门的,我也经历过。

我妈住院时,清明节医生都放假,就一个住院医,然后,十点多以后,我妈就开始折腾了,反正就是不舒服,哪里都不舒服,心电图啥的都上了,也检查不出来问题,把住院的阿姨都吓跑了,去护士站睡了。

闹到最后,连我和我爸都不认识了,要下跪,是我爸让他回家,最后我爸实在没办法了,使劲的掐了我妈的人中,然后她就好了,很疑惑的问我们怎么不睡觉,然后她躺下就睡了,好像啥事都没发生。

要不是那天是清明节,医生都放假,我妈又平时都特别好,没一点不正常的表现,我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人少的医院真的就会出怪事。

第一件诡异的事

也许是巧合,但还是有些感触……

本科的候,实习于人民医院急诊。

大抢一位老年女性患者快不行了,我推心电图机到患者床旁等待,准备做最后一张心电图(就是一条直线的,开具死亡证明证明患者死亡的),心电监护上呼吸已经没了,一般情况下不用等太长时间就拉直线了…那次我站了很久,心电一直间断的有信号……

大概15分钟的样子,主班的老师过来拍了拍我说:先“回去吧(回诊台),估计等人儿呢…… ”转身和家属交代了一下心电平了的话叫一下我们大夫后就带我回诊台了。

大概又过了10多分钟,大抢的门被一位中年男子推开,他朝家属围着的病床小跑过去。

主班老师说了句:“嗯,(等的人)估计来了,你过去吧”

那位先生半跪在床边,伏在病人的身上,哭着喊了一声“妈……”

我亲眼目睹,语音方落,患者的心电图马上一条直线……

当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随之一种莫名的感动,鼻子一酸……

主班老师过来看了我一眼淡定的说

“做图吧”

第二件诡异的事

同一病房的两个病人,一个肺癌晚期病情重,一个只是慢支肺气肿基本没什么大碍。肺癌晚期病人本来已经不进食,处于嗜睡状态,我们都觉得他可能很快就要死亡,病危也交代了。然后有天慢支病人忽然不省人事,生命体征都平稳,赶紧查血气又请神内会诊,正忙着的时候肺癌病人不行了,急忙去抢救,然后抢救无效死亡。肺癌病人死亡以后,慢支病人居然醒来了,第一句话就是:他们叫错人了……叫……错……人……了

毛骨悚然…………………………

第三件诡异的事

医硕在读,前段时间转心内,一个老太太,快八十,没啥大毛病就是不愿意出院,每天查房都说在家能看到很多不干净的东西,描述的栩栩如生,听的背后发凉。但最让老太太在意的不是能看见这些东西,而是:我交的暖气费你们凭啥来我家蹭暖气???

第四件诡异的事

记得那年支援120,做了一段时间院前,我这里120和医院是分开的,那段时间,120的急救医生人手不够,于是乎,各大单位就把我们这些年轻的血液怼到120车里了!在120急救的那段日子,给我的唯一感觉就是,真正的急救不是很多,多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比如,两口子吵架,老婆装晕厥,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装晕厥,这些段子层出不穷的,我一直都以为我支援的这两个月就会这样的平淡过去,就在我120生涯还有半个月结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令我现在都感觉毛骨悚然的事……

那天,大概是晚上6点左右,我们接到市民的报警电话,大概是他家邻居发生了血案,我们还猜测是一定是两口子打架,一方捅了另一方的桥段,但等我们到了以后,居然发现有两台110车也停在那里,坐在车里的我,就感觉事情有点不妙了,我们跳下车拿着急救箱往楼上跑,那个门是敞开的,地面上全都是血,有一个大概40多岁的中年女人躺着地上呻吟着,一大波一大波的鲜血从颈动脉喷射而出……我们赶紧飞过去处置,颈动脉破裂真的是很可怕,反正没活,我和护士姐姐身上,脸上全都是血,还好穿着急救中心的工作服,如果是白大褂得吓死几个人了!这个屋子里,除了割颈动脉自杀的,还有两个被割了颈动脉暴毙的女人……那满屋子血,不夸张的说,都要聚集成河流了,我们要抬病人回医院的时候,法医也赶到了,后来的事我就是听当天出警的110给我们讲的,原来,自杀这人是大老婆,那两个死了的女人,一个是他男人的情人,一个是他情人的女儿,这里也就是他男人情人的家,她杀了两个人以后,倍感压力,选择了自杀,但在划破颈动脉的那一刻后悔了,于是,敲了邻居家的门,,这件事情当时在我们那很轰动,我妈还和我讲,我说,你可别讲了,你姑娘就在现场抢救病人呢。

第五件诡异的事

这是一个主任给我讲的,我们这里的儿童医院,在过去还是不允许家属陪护的,因此病房里只有患儿和大夫护士,为了防止小孩子从床上跌落,床边都围着很高的栏杆,栏杆的间隔也很紧密,一般的小孩子都不能自己爬出来。有一天晚上,大夫值班转病房的时候发现一个3岁左右的小孩站在了床外面的地上,就把护士也叫过来,发现床的栏杆也没有坏或者放下来,就问她是怎么下来的,她说是一个红衣服的姐姐把她抱出来的,再让她仔细描述一下,发现和病房里一个大点儿的女孩特征基本一样,那个女孩是前几天因为白血病刚刚去逝的。

大家有在医院遇到过诡异的事情吗 ?

以前从来没住过医院,也不相信什么神啊,鬼的。

现在因为身体不好,经常住院,才发现诡异的事情还真会发生。

有一次我住院,天还没亮,我感觉屋子里进了个人,进人也没什么奇怪的,在医院里,护士有时候也进进出出,所以也没在意。

我睡的正香,却感觉这个人从我的床边闪过,我似乎觉得自己身边少了什么,但依然没有在意,继续做我的美梦。

但是心里却有个声音让我睁眼看看,我睁开眼,屋子里很黑,邻床也在静静的睡觉,我看了一圈没什么变化。

最后看了看自己的床,床上似乎少了什么东西,我就想啊想,终于想起来我装东西的盒子连同盒子里的东西不见了。

盒子里放着我的眼镜,唇油,清单,还有封口器等我常用的东西,我一下从床上爬了起来,问邻床陪护的,是不是刚才进来人了,她说没看见。

怪了事儿了,没进来人东西怎么没了?让鬼拿走了?我赶紧开门看向走廊,走廊里也没人,只有一个打扫卫生的老太太。

我问那个阿姨是不是拿了我的东西,她说没有,还问我丢了啥,我就说眼镜,唇油,清单什么的,她说她没看见。

这时我在她可回收的袋子里看到了我的盒子,我说:“这不是我的盒子吗?怎么跑你这里来了,我的其它东西也在这里吧?”她死活不承认。

后来我就一个袋子一个袋子的翻,终于找到了我的眼镜,在一堆垃圾里找到的,真恶心,其余的没找到,我也不打算找了。

我非常生气,更让人生气的是老太太死不承认,本来就是她拿的,她为了卖两个钱居然当垃圾给扔了。再怎么缺钱也不能拿人家床上的东西啊!

对于我来说再诡异的事情也没有人诡异,人作起妖来比鬼神都难斗,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你听,他在骂啥呢?

三姨夫因患尿毒症住进医院。三天前,大夫给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书,告诉三姨为患者准备后事。

三姨家子女都在外地,一时赶不回来。于是这所有重任都落在我和三姨两个人的肩上。

夜晚,其他的床位都静了下来。我半闭着眼睛,正想要打个盹儿。忽然病床上的三姨夫剧烈的扭动着身体,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于此同时,床头上的心电监视仪呈现出紊乱曲线。其他床位的患者家属也都被惊醒了,有人问,听啊,他在骂啥呢?

我瞬间似乎看到一个女人的身影,诡异的从门外飘进屋来,正用一种鬼魅的神情看着床上的三姨夫。

一刹那间,我也感到头皮发麻,因为我发现,这屋里所有人都看不见,只有我和病床上的三姨夫看得见她。

病房里一阵骚动,有人早已叫来了夜班大夫。当身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走进门时,那女人的身影不见了。倾刻病床上跟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三姨夫沉沉大睡,床头上的心电监视仪也恢复了均匀的嗒嗒声。

这一夜,如此怪异的事情发生三次。大夫有些不奈烦了,如果不是多人在场,他很可能怪我滋意生事。

谢谢。

医院本来就是个阴气很重的地方,因为时常有人在那里去世,去年在医院发生的一件事情,可把我吓得不轻,从那以后不管是我还是孩子生病,我都会叫上一个家里人陪我去医院。

去年清明那几天我外公病得很重,在医院住院,要是需要大家一起轮流陪护。有一天晚上就到我和表姐陪夜的时候,我外公一直朝着门的方向说来了,来了,我们看了看确定外面没人,把我们吓得不轻。

第二天晚上依旧如此,我表哥问我外公:“爷爷,你说谁来了?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呢。”

我外公一句话都没有回答我表哥,后面我们跟我舅舅他们说了这事,家里人都觉得估计是我外公时日不多了,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这次又病得很重,然后外公一连几天都在说胡话。

在外公去世的头一天晚上,他又说胡话了,后面大家问他到底谁来了,他说外婆来接他了。过了一个多钟以后,我舅舅见我外公一动不动的,去摇外公,可是无论怎么摇外公都没醒,一摸鼻子,已经没气了。

后面叫医生过来检查,医生看了看说已经没有抢救的意义了。因为外公的年纪很大,加上又病了那么久,一直都躺在床上,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其实挺痛苦的,其实外公走也是一种解脱。

后面我们直接请了车把外公的遗体拉回了家,因为我们那里还在土葬,所谓落叶归根嘛。

我知道一个医院出现过好几起十分诡异的事件,以至于我都不相信是真的。确切的说它不是一家医院,而是有些上了年纪的晚期癌症患者或者成了(半)植物人需要护士照料、吃药、打针的那种“临终关怀所”,有些叫“等死医院”。

这是一所二甲医院下属的临终关怀所,位于开发区,什么时候建的我也不知道,至少有十几年了吧,一个我很熟悉的女性朋友(曾经是邻居)就在这工作了5年。一楼是门诊,二楼到三楼是住院病房,四楼是护士休息室和领导办公室,楼顶还用那种蓝色钢板搭了个半层,我也不知道是干嘛用的,没问,并且大门不靠近马路那边还有人种菜的(大楼和马路是呈“T字形”的,很奇怪)…至于医院里面我就进去过1次,那次是半夜12点过后被自家刚养的小狗咬破了皮,当时我也不知道一般医院没有狂犬病疫苗打的,看他们门口挂了一个红十字所以就跑进去问…里面是又脏又臭,墙根到处都是风干的痰、呕吐物和斑斑血迹,而且没有电梯。以前我是不知道这家医院发生过啥事的,她也没说(主要刚开始也不是非常熟),直到有一次几个邻居在小区楼下露天喝酒的时候她才说出来,因为她刚辞职了,原因就是觉得里面不干净!我说2个印象比较深刻的事吧。

(图文无关)

先说一下她为什么辞职吧。那天白天她们医院一个有脑梗的老太婆死了,这个老太婆之前脑梗不是特别严重所以还能生活自理,还会上厕所啥的,不过行动不太方便需要有人看着,而她的死因则是脑梗复发后的正常死亡。唯一“不正常”的地方就是她死在厕所…据说是去上厕所半天没出来,看护她的护士感觉不对劲就进去看,发现她倒在坐便器上不动了,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这种临终关怀所经常死人了,所以大家也没啥在意,到了晚上我这个朋友值班甚至还因为四楼的厕所坏了跑去三楼也就是老太婆死的那个厕所方便(这医院二楼主要住男病人,三楼女病人,所以如果她怕的话应该去一楼)…

而她们医院为了照顾这些病人,二、三楼的厕所都是坐便器,只有四楼有蹲便器,所以她进去的时候觉得病人们天天在那坐着上厕所特别脏就带了 一筒卷筒面巾纸 去垫坐便器的坐圈,而且还用了挺多面巾纸垫了一大圈…刚开始并没什么异常,但是慢慢地她说感觉听到厕所有人在撕纸的声音,就像是拔断卷筒面巾纸的那种声音,她也没太在意,但是她低头后发现脚后跟多了几张一节一节的面巾纸…进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地板上有啊?难道是自己垫的掉下去了?她检查了一下果然就是垫在坐圈后面的纸掉下去了(本来她垫了一圈非常长的,发现短了很多),所以还是没怎么在意。

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坐断”了中间某一节本来连着的面巾纸,那地上应该出现一张连着好几节的面巾纸对吧?可为什么地上会出现6、7节面巾纸?没有一张是连着的? 也就是说这地上的面巾纸如果是她自己不小心弄断了,那得“不小心”个6、7次…而且另一只脚后跟也是一样,也有4、5张,也是没有一个是连着的,都是一节一节的,得“不小心”个10次以上 …当然这些都是她事后回忆才反应过来的

当时是夏天,所以她也穿的是短裤,小腿是露出来的,突然她感觉到两只小腿都被什么摸了一下(也是这个时候才发现另一边的脚后跟也有好几节面巾纸),低头看,什么东西也没,于是就抬腿看,没发现什么异常,以为是哪里吹来了一股风。可她方便完准备起身的时候又被人“摸了一下”,而且这一次她说那种感觉非常清晰,只不过“力度”不是特别大,就像是被人用手轻轻地在小腿抓了一下的感觉。而这人也是比较马大哈的,反正没有感觉到痛或者不舒服,还是没有太在意,认为是自己出了什么幻觉于是就回四楼去了,回去以后都忘了这事…

白天有人来接班她回公寓睡觉,洗完澡躺上床发现一个可怕的事情——两只小腿各有四个手指印,而且非常清晰,都开始有点泛红了…

这让她开始不淡定了,联想到晚上厕所里的事,并且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想到地上的面巾纸的“异常”,那绝对不可能是她自己不小心弄断掉在地上的,她认为是有“人”在一节一节地拔她垫在坐圈上的面巾纸,然后又抓了她的小腿两下…再联想到前一天白天那个老太婆就死在她坐的那个马桶上,所以她觉得就是那个老太婆…

她把这事和她妈说了一下,她妈叫她不要去上班了,本来也不喜欢她去那上班的,并且叫她去求个神。睡了一觉起来之后她就真的去辞职了,而且另外一个跟她关系比较好的护士也辞职了,因为那个护士也感觉这家医院有点问题…

和我们说这事的时候还给我们看了她腿上的“手指印”,我看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3天了,所以也看不太出几根手指,但好像确实是有被人用力抓或者捏过的痕迹。

实际上要在一个人的小腿上留下那样抓挠的痕迹是没那么简单的,需要比较大的力度,但是她又说一点都不会痛…

那是她刚去医院上班的第一年,有一个好像是膀胱癌的老头,我也忘了究竟什么癌,反正能活比较久的癌,在他们那里反反复复住了好几次,每一次据说一住进去就会好点,但是出院后又开始不行了就又送回来。最后一次送去的时候住了一个星期又有点好转了,家人就准备给他办理出院,但是就在准备办理出院的前一天晚上他对查房的护士(不是我这个朋友)说:“ 不让我回去了,不让我回去了 ”。护士也不知道啥意思,没理他。第二天换班的护士进去发现这个老头傻了,一直在床上喊“ 我看到了、我看到了 ”…问他看到了什么他也不说,家属来了以后怎么叫他都不肯走。没办法只能让他再住几天等情况稳定了再说。但是就在那晚上我这个朋友去查房( 应该就是前一天和另一个护士说“不让我回不去了”差不多的时候,因为护士每晚进去查房的时间误差不会超过5分钟 ),走近他病床前发现人在一直喘粗气,并且听到这个老头一直想说什么话,又听不清楚。她赶紧去叫值班的医生和其他护士,返回来发现人已经死了。

这个还没什么诡异的,问题就是: 我这个朋友从发现他在2楼病房喘粗气 上四楼叫其他护士、医生 几个人返回二楼 发现人已经断气死了 打电话通知家属 家属赶过来 (家属住址距离该医院我刚查了一下是17公里,他们自己有车或者电动车), 期间肯定不超过1小时时间,但是家属赶到的时候尸体已经僵硬了

尸僵出现的时间一般是死后1~3小时,老人而且当时是春天气温不算太高会比较快(她说是那年的五一劳动节前),2小时以内就会出现,但这只是部分位置出现尸僵情况,下颌,咬肌、颈部,可家属过来的时候是手脚都僵硬了。也就是说家属过来的时候应该已经死了4小时左右了!当时赶过来的医生也说摸了脖子等部位没有出现尸僵,就是刚断气,在等待家属过来的那几十分钟时间里医生还去摸了几下也没有发现有尸僵情况(不过可能这个时候没有去摸下颌部位了)。那个医生肯定不会搞错吧?几个护士也是有医学知识的,而且我朋友说她非常确定进入病房的时候人绝对还在喘粗气!同病房的另一个老头当时没有睡着,他也说确实我朋友进去的时候老头子还在喘气,应该就是她走出房门上楼去叫人后就断气的。

事后几个护士和医生在谈这个事情的时候认为人几乎就是10~20分钟内突然尸体全身僵硬的…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出现的事,唯一的“解释”就是人已经死了好久,大家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3个小时了,但是大家都出现幻觉了…

还有就是他死的前一天为什么会突然说“ 不让我回不去了 ”?这可不是他死后那个护士才说出来的,第二天大家发现他疯的时候就说出来了,那个时候谁知道他晚上会死?另外他白天发疯的时候喊“ 我看到了 ”又是什么意思?看到了什么?没人知道…

不过还好,家属也没有去计较这事,也没啥好计较的,所以就这么过去了。

其实这人还说了好几个怪异的事情,但是其他的要么我感觉有点扯蛋(太离谱),要么我记不太清楚了不知道怎么说。这两个算是比较“靠谱”点的。第一个情况如果要“科学”解释的话就是她自己无意中搞的,要么就是梦游了!梦游的人自己做了什么事本来就不清楚,然后越想越害怕就越和灵异事件联系起来,她说那个面巾纸的事也是事后才回忆起来的,鬼知道她记忆有没出错或者心理暗示太强夸张了呢?而第二个情况我估计就是集体癔症的表现,要么就是他们当时太紧张了,本来就是大晚上的,所以没有搞清楚吧…

这件事是我去年陪妈妈去医院看病时,妈妈遇到一个熟人给讲的。

这个熟人是个50出头的妇女,妈妈让我叫她刘阿姨,刘阿姨有个弟弟,40多岁的样子,在我们临近的城市做生意,去年元宵节,刘阿姨打电话给弟弟,邀请他来自己家里过节,他弟弟同意了,在正月14那天就开车到了刘阿姨家里,然后大家愉快的过了一个元宵节。

正月十六吃过午饭后,刘阿姨的弟弟就准备告辞了,刘阿姨就和自己的小儿子下楼去送客人,就在刘阿姨的弟弟准备发动车的时候,她的小儿子突然跑到车边对自己的舅舅很郑重其事地说,舅舅你要一路走好哦,听到自己的外甥如此说,刘阿姨的弟弟还哈哈大笑, 他说你个瓜娃子哪有送客人这样说的?你这样说是不是想送我上西天啊?

刘阿姨听了这句话也觉得心里特别不舒服,因为送客人出发一般都说一路顺风之类的,一路走好似乎更多的是吊唁逝者才说的,她狠狠瞪了自己小儿子一眼,然后对弟弟说要不你今天就别走了,我陪你去庙里烧烧香去去晦气。

她弟弟拒绝了,说自己生意忙,今天必须得回去,刘阿姨怎么留他都不同意留下来。

结果就在回程路上,他出了车祸当场身亡。

我在2016年遇到亲眼所见的事,我一个亲戚,他爸爸去世头七烧纸,他把手机给我,让我帮他录像烧纸过程,我录像完后,我随手就把手机放在旁边,我也去烧纸,等我们烧完了,我们一起出来走到门口,他拿出手机,想看刚才我帮他录得怎么样,谁知他手机死机了,怎么弄都打不开,我们互相面面相视,当心里觉得发毛,等我们走远了,到了地铁站,还是打不开,没办法我跟他说;你把电池拿出来吧!他从新安上才没事。

按照题主提供的信息来说,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老人死亡与你有关联。除非吵架期间,有肢体冲突,且导致对方受伤,或者是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因为吵架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没有,只是死亡,那对方要起诉你,需要搜集很多证据才能算有效证据:

1医学死亡证明其死因,以及发病时间点。

2人证,视频等证据证明是从吵架了就开始引发身体不适。

就算能起诉,我认为胜诉几率不大,吵架是双方行为,而非单方面行为,而且从吵架到死亡间隔几天时间,中间发生了什么?是否是饮食起居和基础疾病本身导致死亡,这个要调查的难度很大,如果吵架的时候,并没有过激行为,如动手,如严重的人格侮辱,这些都不能算是导致对方死亡的原因。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暴力解决,虎毒不食子,千不该万不该,对自己的孩子也要下此毒手。

这是一个悲剧事件,夫妻因琐事争执,连家属也过来劝和,都没有阻挡恶性事件的发生,所以看出夫妻平时就已经没有沟通了,情感纽带都没有,只剩下暴力解决。

还原甘肃男子杀妻儿案件原委

事情还要回到2017年7月4日,甘肃省临夏市折桥镇人马文吉尼因为家庭琐事和他妻子发生争执,双方进行厮打,家人来了后给他们劝开了,但是马文吉尼的怒火并没有消。

男方下午继续和妻子发生了争吵,因为其被妻子不断地用语言激怒,所以产生了灭绝人性的想法,分别杀害了妻子和两个儿子,最小的孩子才1岁半,最大的才7岁。

令我们感到心痛的是,就在这个男子拿刀捅向大儿子时,儿子突然喊了一声“爸爸”,多么令人悲痛的一幕,写到这里内心特别酸涩,自己的亲生儿子,怎么能够忍心下得去手啊?

简直是没有人性了,都说虎毒不食子,和妻子之间的矛盾,是成年人之间的问题,怎么能够殃及两个儿子呢?

案件中需要让我们关注的,两个当事人结婚年龄太早,还不成熟

甘肃临夏市,也就是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这里有42个少数民族,当事人马文吉尼也是少数民族,两个年轻人结婚时年龄都不大。

马文吉尼才22岁,妻子才19岁,两个人相见时非常投缘,很快就陷入了爱恋之中,两个年轻人2009年结婚,案件发生于2017年,家人和当地人反映,两个人最初生活在一起非常幸福,没有看出两个人之间有什么矛盾。

随着两个人有了二胎,小儿子降生之后,两个人的矛盾就渐渐多了起来,家庭琐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我们大家都知道,有了孩子后什么事情都多了,可能两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变了,缺乏了耐心。

案件中的主人公马文吉尼,没有不良嗜好,就是脾气急躁了一些,因为妻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所以日常要管理两个孩子很辛苦,可能会和丈夫发生一些矛盾。

都说婚姻在于经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两个人结婚时年龄太小,所以还不够成熟,又着急当了父母,贫贱夫妻百事哀,压在他们身上的担子都很重。

两个人性格的关系,没有时间坐下来一起沟通,就酿成了2017年的悲剧。

夫妻吵架,如何能够理性地处理?

马文吉尼和妻子感情失和,多是因为家庭琐事,彼此缺乏沟通,所以酿成了大祸,一家人都去天堂相聚了,留给亲人的是无限悲哀和遗憾。

这个案件给我们反省,当两个人吵架时,如何能够理性处理?

我们注意到案件中有一个关键的点,家人把马文吉尼劝走后,下午两个人又吵起来了,之所以把马文吉尼激怒,因为其妻子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有时候女人的碎碎念真是要了命,男人很反感。

在这个案件中,马文吉尼的性格暴躁是事实,但是其妻子喜欢唠叨,喜欢激怒他,也不能说是一个明智之举,双方都有问题,最后酿成了大祸。

如果两个人在发生矛盾后,有一方率先学会闭嘴,不说无关的事,也不牵扯无关的人,或许两个人就能够恢复平静。

遇到这样事情的时候,建议大家离开争吵的环境,女人千万不要吃眼前亏,男人力量大,我们打不过,不要硬碰硬。

结语

一家人,夫妻,两个儿子,本来是很好的一个家庭,就这么散了,很显然和男主人马文吉尼的性格有关,他在法庭上一直沉默不语,坚决不说杀妻的理由,法庭对他宣判后,他也没有提出上诉,就是平静的等待宣判结果。

相信在他内心早已经悔恨1万次了,但是一切已经来不及,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因为个性问题,导致家庭成了这样,酿成了悲剧,害得两个可爱儿子失去了生命,万事不能走极端,作为成年人应该冷静地去对待问题,不应该有偏激的想法。

朋友们,警钟长鸣,看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悲剧,反思我们的婚姻,做人不能格局太小,也不能狭隘,夫妻之间要互相体谅,祝福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幸福,每一个孩子都能够茁壮成长,每一对夫妻都能够互敬互爱。

您好,这个就比较严峻了。

事先知道有心脏病,还斗殴打架,致人死亡,性质比较严重。

你们现在应该马上找到他的家属,谈妥赔偿条件(注定要赔的,晚赔不如早赔),取得他们的书面谅解书,和请求从轻处罚的书面说明。

然后你要问清楚,这个口角的起因 对方有没有过错,是不是对方先挑衅的,这关乎你男友的犯罪的性质严重问题。

要看你的主观动机,也就是说你是要教训对方呢?还是想打死对方呢?前者是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后者是故意杀人的犯罪。如果都没这些主观故意,只是失手造成,那么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

总之,已经你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建议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争取从宽处理。

不好,并非好事,吵架多以争对错开始。一开始只是想讲讲道理,指出对方的错误、不妥之处,后来讲着讲着就吵起来了。

证明对方是错的越来越需要力气,吵架的级别也就越来越大。其实吵架本身的事并不一定很大。

反反复复,都是旧药新吵。家庭中,夫妻、父子、母子复杂的三角关系里争相上演花式争执。

社会上,错综复杂的关系就吵得更五光十色斑斓多彩了。在吵架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对方是傻逼。可究竟,谁是对的呢?

清官不知道,心理学家就更不知道了。但我们可以去思考,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人,却要以吵相报呢?

想来想去,我想到了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就是:为什么喜欢争对错,因为脑子不够发达啊。

法律分析:1、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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