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吵架、打架一般不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对夫妻打架互相动手的性质进行认定,主要还是看具体的细节情况才能判定,要判断案情是否符合家庭暴力的几种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之间偶尔的吵架打闹如果达到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也是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但是如果夫妻打闹行为轻微而且未到到家暴的严重程度,那法院就不会认定为家庭暴力。根据我国《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家暴行为需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所以,夫妻偶尔吵架打闹如果符合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并且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就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这两者当然是不相同的,在本质上这两者就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天下没有不吵架的夫妻,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肯定是会有磕磕碰碰的时候,这些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说吵架对于夫妻来说,真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且吵架真的不一定是会让两个人的感情变坏,有些夫妻他们越吵架感情反倒是会变得越来越好,所以说这些都是因人而异的。
但是家庭暴力就比较严重了,俗话说得好:君子动口不动手,大家有了矛盾之后吵架可以,但是绝对不可以上手,一旦动手了之后这件事情的本质就变了。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吃亏的都是女性,毕竟男性和女性不论是在体力上还是在体型上,相差都是比较大的,一般情况下女性都不是男性的对手,所以说一旦上升到了动手的地步,大部分时候都是女性会受到伤害。
反正在我看来,只要对方动手打我,我就肯定不会原谅他的,而且这段感情也就从此结束了,我不管他之后怎样跟我道歉、怎样求得我的原谅,我都不会选择继续跟他在一起了。因为在我看来,他只要有这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又打不过他,所以我根本不可能继续这样被他欺负着,这是我的底线。
而且打架和家庭暴力都还不是同一个性质,打架有可能是在两个人气头上失手做出来的事情,但是家庭暴力就是真的比较严重了,这样的人真的不能继续跟他生活在一起,万一被他打出来什么事情该怎么办,谁来负责呢?所以说大家一定要理性一些,不论自己有多么喜欢这个人,一旦他对你有了暴力对行为,就要立刻选择跟他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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