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报警随时都可以报,哪怕失踪几小时也可以报。失踪48小时警方才能进入调查或者立案。但是立案很不容易,因为刑事立案是非常复杂的事情,,需要拿出大量的警力。所以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涉案理由,一般公安机关缺乏立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找回她啊。然后检查一下自己是什么原因才让老婆玩失踪。有问题解决问题。其实女的说的都是假的,想是想要你回来。就算是真的,你好好的也能回心转意,女人心软。男的就不是了,说了就是真的。吵架的时候人情绪激动,理智难以控制,摔东西,相互辱骂,都是正常的反应。
感情最好不要讲道理,矛盾解决靠合理的感情沟通。指责对方永远解决不了问题,不如换种说法的方式,改变下自己的沟通方式。说了那么多还是想离婚,是本来就想离了,只是来找共鸣的。总之凡事多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完全是为自己好,不然说句难听的,换个媳妇还是一样的情况。
如果你们结婚之前你就没有钱,那她基本不会因为没钱和你吵架。都是成年人,结婚之前她肯定已经做好了过没钱日子的准备,也接受了你普通的条件和工作。她可能跟你说过让你上进,让你多赚点钱,但是她并不是嫌弃你,是希望日子过得好。
和你结婚很大的原因是结婚之前你对她很好,好脾气,好性格,能帮她做家务,你是爱她,呵护她的好男人。其实,这不能全怪她脾气不好,这是一个人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被打破时难以接受的表现。坦白讲,我觉得自己和前男友的相处模式与你们二人的很相似,只不过,前男友性格更随和一点,比较包容我,但我还是分分钟会炸毛。
总的来说,你们在生活习惯,性格上确实有一些地方不合适,但是既然在一起,结为夫妻,现在出现问题,想的应该是如何解决问题,不能一有问题,就想着离婚,又不是玩游戏,随时可以程序中止。
很可惜,之前的我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出现问题想的都是这男朋友跟我太不合适了,要不要分手,这样无助于两个人解决问题,反而强化了分手的意识,百害而无一利。也许你会说,你觉得你在妥协在忍让啊。
但是说实话你的描述里没有太多体现这一点,况且,忍不代表在解决问题。“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多么美的一句话,能够成为夫妻又是多么大的缘分啊。而且你们之前处了半年(相比那些相亲认识一两个月就结婚的,我觉得半年时间也不短了。),那时候感情也很好,相信你们之间也有很多共同的美好的回忆,多想想对方的好,别一遇到问题就那么大火气,就觉得这个事情没法儿解决了。
不可以,这属于家属纠纷,不属于失踪,不要麻烦人家派出所干警了。
既然有人能找到她,说明她没有失踪,只是不想理你,你报案也没有用,公安可以很容易地查到她的地址,但是不可能强迫她回来和你共同生活。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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