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与情感》((英)简・奥斯丁)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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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简・奥斯丁
译者:孙致礼
豆瓣评分:79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年份:2004-01
页数:321
内容简介:
《理智与情感》虽是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但写作技巧已经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好的观察而发展,等着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反过来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
小说的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小说中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如同书名里所体现的那样,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以玛丽安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以约翰·达什伍德夫妇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以威洛比为代表的人物在感情上又是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作者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报以赞扬,尽管对这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了鄙夷的态度。作者最终赞赏的是女主人公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表现了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理想,即是人不能没有感情,但感情应受理智的制约。
作者简介:
奥斯丁,1775年12月16日生于斯蒂文顿乡一教区牧师家庭。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丁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的六部小说《理智与感伤》(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斐尔德花园》(1814)《爱玛》(1815)以及作者逝世以后出版的《诺桑觉修道院》(1818)和《劝导》(1818),大半以乡镇上的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为题材,通过爱情婚姻等方面的矛盾冲突反映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社会的风貌。作品中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丁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埃莉诺和玛丽安是两姐妹,由于两姐妹的父亲逝世后遗产归他前妻所生的儿子约翰,她们和她们的母亲不但经济上拮据,还得摆脱寄人篱下的生活。她们终于在德文郡一座乡间别墅内安了家。
这一来,埃莉诺和她爱上的青年爱德华(她嫂嫂范妮的弟弟)分了手,而玛丽安在乡间邂逅并迷恋上的威洛比也突然有事去了伦敦。两姐妹就这样都和她们所爱的人分开了。
随着情节的发展,这两头恋爱都发生了波折。当埃莉诺听到露西·斯蒂尔私下告诉她和爱德华私订终身已有四年之久时,她硬压住了感情,保证为她保守秘密。埃莉诺把失恋的痛苦藏在心底,在玛丽安终于遭到了威洛比的拒绝,精神大受刺激,后来甚至在病倒的过程中,竭力安慰妹妹,帮助她振作起来。
露西遭到爱德华的母亲,富孀费勒斯太太的反对,她硬要她儿子和莫顿爵士的独生女结亲。
爱德华不愿,他母亲竟剥夺他的继承权,把财产传给次子罗伯特,这时,埃莉诺心胸还是那样开阔,受人之托,通知爱德华可以得到一个牧师的职位,有条件和露西成婚。哪知露西转而去追求那交好运的罗伯特,和他结了婚。这样,埃莉诺和爱德华才能终成眷属。
理智与情感艺术特色——风格
在简·奥斯汀《理智与情感》的创作中,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是一个始终贯穿全文的写作特色之一,在艺术的表现中,这种基于现实表达的写作方式,更好地将生活的原型表达出来。
简·奥斯汀就是通过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采用现实眼光来观察简·奥斯汀周边的生活方式,并通过现实的写作手法,更多的现实笔调,个性化地将当时西方社会文化的与众不同展示出来,尤其是文艺复兴之中各种黑色连释的写作个性。
简·奥斯汀通过清醒的现实主义写作风格,着眼于对现实生活的真实刻画,跨越了当时风靡英国的感伤主义,成为当时英国现实主义写作的先行者。
这种独具特色的写作风格,将当时英国的道德、文明、标准化语言等各方面问题,通过简·奥斯汀女性的视角,将《理智与情感》中的现实环境缩小到简·奥斯汀的生活空间中,将女主人公的故事放在父权制度的背景下将其扩大;
并通过对现实的剖析,将情感与理智进行归类,并将多愁善感作为批判对象,如实地、朴素地描写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从现实的角度来打动观众,并引起一定的思想意识共鸣。
简·奥斯汀在《理智与情感》中将对上流社会的那种趋炎附势、唯利是图的嘴脸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尤其是简·奥斯汀在写作中,融入清醒的现实主义写法,将对当时的那种男尊女卑的思想进行了委婉的抨击,将这种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融入在整部作品之中;
其中,从当时反对的声音来看,对简·奥斯汀缺乏广度、深度、激情以及节奏感的批判来看,这些也正是简·奥斯汀现实主义写作风格的一大表现。
一、中国戏剧出版社(口袋本)
·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
·译者:唐荫荪
·ISBN:7104021507
·国别:United Kingdom/英国
·版次:2005-09-01
·出版日期:2005-9
·开本:32
·精简装:平装
·页数:341
二、译林出版社(精装本)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译者:孙致礼
·ISBN:7805676011
·国别:United Kingdom/英国
·版次:1996年11月
·出版日期:1899-12
·开本:32
·精简装:精装
·页数:321
三、上海译文出版社(平装本)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ISBN:7532739619
·国别:中国大陆
·版次:1
·出版日期:2006-8
·开本:32
·精简装:平装
·页数:335
一般都认为译林的不错
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女作家,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大师,被誉为“道德教育家”。出生于英格兰汉普郡的斯蒂文顿村,父亲是教区的主管牧师。在父兄的熏陶下,奥斯丁从小就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她16岁时开始写作,是第一个通过描绘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使小说具有鲜明现代性质的小说家。奥斯丁一生中共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理智与情感为(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诺桑觉修道院》和《劝服》(后两部出版于她去世后的1818年)小说内容多是刻画当时英国乡村的风俗民情、社交和男女恋情等。她的创作开启了19世纪30年代的现实主义小说高潮,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作品目录:
1、《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2、《理智与情感》
简·奥斯丁在她诞生地汉普郡的斯蒂文顿繁荣而稳定的乡间长大,十二三岁就开始写作。她早期的习作都是中短篇,光是十五六岁时写的,后人就编成了两部集子。一七九七年,简二十二岁,完成第一部长篇小说《第一面印象》。接着开始写《埃莉诺与玛丽安》。这两本都是书信体小说,十多年后,分别改写成用第三人称叙述的长篇小说《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后者于1811年出版,等到前者于两年后问世时,后者于同年再版。所以,尽管《傲慢与偏见》的原始本子写作在前,她第一部出版的作品却是《理智与情感》。
3、《爱玛》
发表于1818年,英国女作家,奥斯丁小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一个“从来不在外面住 宿的天下少有的女人”,孤零零的,但是充满了感情与思想,她经过一系列误会后,与男主人 公先生终成佳偶。小说情节紧奏,细节描写生动、鲜明,语言就像作者歌颂
4、《曼斯菲尔德庄园》
范妮是个出身贫寒的少女,10岁时被姨父母伯特伦爵士夫妇收养。在姨父母家,除了二表哥埃德蒙处处呵护她外,受到众人的冷落,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但她始终有颗温柔善良的心肠,辨是非,明大理。她坚决抵制大表哥等人要在家里排演有伤大雅的情节剧,毫不动摇地顶住了纨绔子弟克劳福德的无理纠缠,始终不渝地暗恋着埃德蒙,特别是在克劳福德**对埃德蒙“旧情复发”时,她告诫表哥不要被她的假象所迷惑,最终,她的高尚人品赢得了伯特伦爵士的器重和埃德蒙的爱,小说以范妮和埃德蒙喜结良缘为结局。
5、《诺桑觉寺》
痴迷于哥特式恐怖小说的乡村牧师之女凯瑟琳,有时把现实生活也当成传奇故事中的虚拟世界。她被带着去巴思社交场合见世面,结交了虚情假意的索普兄妹,并与正直英俊的富家子弟亨利一见钟情后,受亨利的父亲蒂尔尼上将盛情相邀前去他家做客。在诺桑觉寺这所幽深、古老的宅子里,凯瑟琳脑海里浮现出恐怖小说中的可怖情景,上演了一幕幕可笑的历险记。嫌贫爱富的蒂尔尼上将听信索普的谗言,出尔反尔,对凯瑟琳冷酷地下了逐客令。然而爱情的忠贞最终占用小人的谎言:教堂的钟声响了,人人都喜笑颜开。
6、《劝导》
主人公安妮·埃利奥特是个出身贵族家庭的**,与青年军官温特沃思真心相爱,并私自订下终身。安妮的父亲和教母认为温特沃思出身卑微,因此极力反对两人交往。安妮被迫中断了与温特沃思的恋情,但对他的感情却依然如故。八年后,温特沃思上校荣归故里,与安妮旧情难忘,在历经曲折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简·奥斯汀(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和《爱玛》(1815)。《诺桑觉寺》(又名《诺桑觉修道院》)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第二年发表的,并署上了作者真名。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式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汀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汀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虽然其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如“两寸牙雕”,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简·奥斯汀(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英国女小说家。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和《爱玛》(1815)。《诺桑觉寺》(又名《诺桑觉修道院》)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第二年发表的,并署上了作者真名。
简·奥斯汀的六部作品是:
《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诺桑觉寺》、《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
写作经历:
简·奥斯汀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兄弟姐妹共八人,奥斯汀排行第六。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九岁时曾被送往姐姐的学校伴读。姐姐卡桑德拉是她毕生最好的朋友,然而奥斯汀的启蒙教育却更多得之于她的父亲。奥斯汀酷爱读书写作,十一二岁时便已开始创作。成年后,奥斯汀随全家迁居多次。1817年,奥斯汀抱病在身,为方便就医,举家迁往曼彻斯特,在两个月后不治身亡。奥斯汀死后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简·奥斯汀终身未嫁,逝世时仅为四十一岁。
创作过程:
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几乎都经过长时间的反复修订改写。她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是她的第二部作品。这两部作品,加上她去世后出版的《诺桑觉寺》(1818),都写于十八世纪的九十年代,为其早期创作的作品。而《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6)与《劝导》(1818)则写于十九世纪,算是后期作品。这六部作品,总共不过一百五十万字(中文),数量不算多。作品初出版时,销量也不算很大。
本来我对外国名著的印象并不好,你们懂得,那些难记的名字和糟糕的翻译都曾让我望而生畏。
毕竟再好的翻译也抵不过作者用本国语言书写的浑然天成。无法体会原文用词的精妙真是一个学渣的遗憾。
所以为什么会开始看简奥斯丁的小说,还要说到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 。纳博科夫本身就是个作家,由他来讲解别的作家和作品真是别有风味。而开篇第一本就是简奥斯丁的《曼斯菲尔德庄园》。
对于简奥斯丁,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傲慢与偏见》,《爱玛》。特别是《傲慢与偏见》,在世界名著中格外受妹子们喜欢。
通过《文学讲稿》当下就对《曼斯菲尔德庄园》产生了兴趣,经过一些比较买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孙致礼的翻译版本,整体较为满意,虽然略有瑕疵,但是在没有更好的版本以前,我后来还是买了他翻译的一整套简奥斯丁文集套装。
本来想看完一整套再说观感,又怕自己脑子不行,时间久远有损当下刚看完时的情真意切。所以还是先说说已经看完了的两本,《曼斯菲尔德庄园》和《理智与情感》。
《曼斯菲尔德庄园》出乎我的意料,它并不是简奥斯丁最出名的作品,却这样精巧。我的意思是,她把每个出场人物都描绘的如此惟妙惟肖,通过人物的语言和神态轻松给我们构造出了生动的面孔,有时候甚至让我联想到日常生活中一些人的真实反映。
简奥斯丁写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劝导》。本本书的内核都是19世纪中叶英国乡绅儿女谈婚论嫁的故事。立意和整体故事走向都很简单。如果不是有其过人之处,写的不好就是当代言情小说。
暂且先把看完的两本做个对比。首先要说的是,两个故事中都有一个贯穿整本书的渣男。《理智与情感》 中的威洛比,《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亨利。
以下涉及剧透,给大家一个逃跑时间。:)
先说说两个渣男相似的地方,就是骄奢*逸。喜好玩弄女人感情,并且从内心觉得如果因为自己的刻意勾引,使那些女人陷入悲惨的境地都是她们咎由自取。
威洛比玩弄15岁少女伊丽莎,致使她怀孕,又弃她而去,使她孤身面临 种种困境,却说“我不记得忘了告诉她我的地址。况且,普通常识就能告诉她如何查到。”。与此同时,他来到巴顿和玛丽安谈起恋爱,一度让众人都猜测他两已经缔结婚约。结果因为平日的挥霍无度,他债台高筑,又因伊丽莎的事情败露,失去了继承权。转头就和玛丽安告别,找了个有钱女人结婚。玛丽安来到城里才知真相,心力憔悴,后来还染上严重的感冒,一度生命垂危。威洛比来和玛丽安的姐姐埃丽诺忏悔,说对玛丽安是有真感情的,甚至说出“我一定尽力勉勉强强地过下去。家庭幸福是不可能的。不过,如果我能想到你和你妹妹在关心我的命运和行动,这就会成为——这会让我有所戒备——至少,这会成为生活的动力。当然,我永远失去了玛丽安。假如我有幸可以再次自由——”再次自由的意思就是,如果他“有幸”成为鳏夫。
亨利同时勾搭了伯特伦家两位**,明知大姐玛利亚已有未婚夫还献殷勤,致使两位**都对他芳心暗许。玛利亚妄想他来向父亲求亲,这样自己也会推掉原先和拉什沃丝先生的婚约。结果看到伯特伦爵士归来,亨利先跑为敬,借口出去办事,渺无音讯。致使玛利亚走了极端火速嫁给了拉什沃丝。而后妹妹茱莉亚与新婚的姐姐和姐夫一起去了伦敦。亨利重回庄园,便注意到了寄人篱下的范妮。觉得为未来两个星期的滞留找到了娱乐,说出了那句“如果两个星期能要她的命,那她也太弱不禁风了,即使不去招惹她,也是没救了。”然后他想让范妮怎么样呢。“我只是想让她亲切地看待我,对我既能脸红又能微笑,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在她身边给我留一把椅子,等我坐下来跟她说话的时候,她要兴致勃勃。她还要和我有同样的想法,对我的财产和娱乐饶有兴趣,尽量让我在曼斯菲尔德多住些日子,等我离开的时候,她会觉得自己永远不会再快活了。我的要求仅此而已。”
渣男还都自视甚高,失去或得不到了才会后悔莫及。威洛比觉得再没人比玛丽安更好。亨利懊悔失去了范妮。
在风度和外表上渣男都具有先天优势,加上会说甜言蜜语。他们的家庭条件都不算差,却因种种原因染上坏习气。
如果说威洛比和亨利有什么不一样,那大概就是威洛比渣的更明明白白一点,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抛弃伊丽莎是对她失去了兴趣,离开玛丽安是因为无法接受贫穷,他完全明白自己这么做会造成什么后果,却依然如此。亨利就显得有些幼稚了。他爱上范妮,本来已有改变,却只因受不了玛利亚对他的冷淡,这个以前为他神魂颠倒的少女,结了婚就对他如此,他无法忍受这种差别,非要搞得玛利亚陷入不应该的婚外情不可,却没想过这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后果。
两本书中另外比较相似的角色就是主角的情敌。
《理智与情感》中埃丽诺和爱德华互有情意,却忽然被露西有意接近并告知,她和爱德华已经在四年前订婚。《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范妮一直暗恋表哥艾德蒙,结果艾德蒙爱上了亨利的妹妹玛丽。
露西为了刺激情敌,强行和埃丽诺做朋友,故意分享透露她和爱德华的甜蜜。玛丽一直不知道范妮暗恋艾德蒙,只把她当成自己哥哥的目标,时时向范妮述说自己和艾德蒙的恋爱心情,探讨这段感情。两位主角处在这样的位置,同样感受到痛苦万分。
再来说说不同之处。
《理智与情感》是简奥斯丁最早出版的小说,对比而言,确实有很大不足,不过读来还是有很多乐趣。相较而言,我觉得最大的不足就是没有仔细着墨埃丽诺和爱德华的感情,故事一开始,就已是两情相悦。至于情从何起,情有多深却无从得知。只知道埃丽诺在得知爱德华有个订婚了四年的对象还信誓旦旦在心里为他说话,觉得爱德华一直都是爱她的,也未有什么不妥举动。这让读者难以产生共情,无法理解埃丽诺的一往情深,更惨的是,无法对爱德华这个角色感到满意,甚至会有人觉得,在露西另嫁他人后,爱德华之所以和埃丽诺终成眷属是因为把她当成了备胎。一旦地基打的不稳固,在其上建起的房子总归摇摇欲坠。本身爱德华就不出彩。他的形象不引人注意,没有什么爱好,又天生性格不善交际。他的母亲掌控欲强烈,宁愿他无所事事,一门心思让他走律师或军人之类不适合他本人的路子。他想当个牧师,却得不到支持,无法自立。加上年轻时轻率和露西订婚,而后又倾心于埃丽诺。觉得自己已有婚约,最多只是自己受危险,没有危害别人。心无法放下埃丽诺,真来见了她,又表现的犹犹豫豫。如此这般,让人难以对他产生过多好感。
《曼斯菲尔德庄园》的艾德蒙虽然也不完美,相比而言,他和范妮的感情就能让我信服的多。范妮十岁因为家里孩子太多,难以负担,被送到有钱的姨夫姨妈家生活。住在阁楼,日子过得大概就比女仆好一些。两个表姐看不起她,姨夫性格严厉,大表哥只顾自己吃喝玩乐。姨妈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愿意多操心。只有二表哥艾德蒙对她出自真心的关照,为了她能有一匹马骑和姨妈据理力争,用自己的一匹拉车用的马换了一匹母马给她。平日也只有艾德蒙关心被姑妈们指使着做事忙的团团转的范妮是不是身体受不住。在收养范妮之前,姨夫就有表妹会对两个表哥产生多余的想法的担心,又觉得不能对她太差,也不能让她意识不到自己的身份和表姐们有差距。所以范妮可以说是活得相当小心。在那种环境下,对艾德蒙产生爱恋是非常容易的。哪怕后来艾德蒙对玛丽钟情,甚至和范妮商量他对玛丽的迷恋,都能感受到范妮内心的痛苦。要知道,平日艾德蒙一句无心的赞美都能让范妮偷偷脸红。艾德蒙比起爱德华强的一点就是,同样想要做牧师,哪怕在心爱的玛丽再三的阻拦,说牧师身份太低微的情况下,艾德蒙也从未打消过自己当牧师的想法。爱德华是被动的,他和露西终止婚约是因为露西找到了更合适的结婚对象,主动和他解除婚约。而艾德蒙却是发现了玛丽的人格缺陷,主动和她断绝了往来。在大家庭里,艾德蒙和范妮一直保持着同样的三观,每个事件中,他们的意见总是一致。而埃丽诺和爱德华缺少了这样的时刻,他们的拼图少了最重要的那一块。
谈谈自己的主要观后感吧,或者说,是简奥斯丁想要让我们从书里明白的。婚姻中,绝对少不了金钱,但也不是说越有钱就越幸福。在相对而言足够生活的前提下,心灵的契合,高尚的人品才是值得追求的。女性在恋爱中要保持一定的理智,这样对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也是好事。很多出彩的角色和人物需要自己看书品味。我就不多说了。通宵看完之后,花了一个早上潦草随笔。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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