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争吵,一方拿起水杯扔向地上的过程中,不小心水杯从手中滑了出去砸中对方头部造成轻伤,算故意伤害么

两人争吵,一方拿起水杯扔向地上的过程中,不小心水杯从手中滑了出去砸中对方头部造成轻伤,算故意伤害么,第1张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 (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而且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因此,在实务中,要综合各个具体情形来进行判定其行为是否是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行刑人员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书,对被告人执行枪毙,就不是故意伤害行为。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众所周知,在刑事实务中,故意伤害分为三种,轻微伤、轻伤、重伤。而只有轻伤和重伤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如将人打致耳穿孔,并导致听力受损。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是否构成轻伤或者重伤,要由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部门,依据相关的标准来进行鉴定,如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要求重新鉴定。

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要求具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意识 故不构成故意伤害 应当认定过失致人轻伤不负刑事责任 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写作思路:场景描写,动作描写等等,写出具体的吵架情况。

中午,天气很好,太阳公公在天上笑眯眯地看着我们。我和谢诚君高高兴兴地来到一块空地玩游戏。

我笑呵呵地说:“我们玩什么?”我想:他肯定会玩鬼跳墙。可他翻了翻眼睛,说:“玩捉人。”我一瞬间变了脸,眉毛皱起来说:“玩鬼跳墙!”他也和我一样,脸上的笑容没了,声音提高了八度说:“呵!就玩捉人!”我一听急了,咬牙切齿地说:“我不玩捉人!”他也气急败坏地说:“不玩也要玩!”

说罢,他一下子向我扑来,我身子一偏闪到了草丛里,这时我看见他龇牙咧嘴,眼睛里面的眼泪打着转。原来,他被地上的树枝刮破了皮。我走了过去,本想安慰他,可他带着哭腔说:“你要赔钱!你把我弄伤了……”他话说了一半就叫了一声“哎呀!好疼!”他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落了下来。

我没好气地说:“关我什么事?是你自己把自己弄伤的!”我瞪着他,脸上一阵阵发烫:他也太不讲道理了!我刚想再说他几句,正好妈妈来了,我回头一看,他也站了起来,原来他妈妈也来了。他妈妈看到他狼狈的样子把他骂了一顿,让我把事情说一遍。我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最后,他妈妈又教训了他几句才拉着他去了医院。

耶,我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和妈妈回了家。可一回家妈妈就批评我说:“以后玩游戏要有商有量,不要吵架、打架。”听了妈妈的话,我认真地点了点头,明天,我准备去向谢诚君道个歉:“就玩捉人游戏好吗?”

中国是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伟大国家。在漫长的历史时空里,我们的祖先就为我们的民族树立了不朽的文明榜样。有很多成语,名言,警句都对不文明的粗鲁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抨击,如:持强凌弱,以大欺小,以诈欺善。又如:动则打人,骂则伤人。

在现代文明社会里,随着素质的不断提高,社会对人们的文明行为又有了更新的诠释与更高的要求。我想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家庭文明,上要孝敬长辈,中要夫妻互敬,下要给孩子多点关爱。二是公共文明。这主要是讲破坏公共秩序的不文明的粗鲁现象,如:随地吐痰,随地丢弃各种垃圾,排队加塞,公共场所打架吵架,等等。另外就是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的粗鲁行为,如:砸路灯,砸公用电话亭,**电线电缆,还有各种霸王行径,(霸王餐,霸王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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