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一吵完架后,工地出事是一种巧合,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吵架和工地事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件,通常不会互相影响。工地事故可能是由于工作环境、操作问题、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而不是因为吵架而发生的。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巧合和事件,但它们通常不会与我们的情感状态直接相关。吵架是一种情感冲突,而工地事故是一种意外事件,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如果你对吵架和工地事故之间的关系感到担忧或困惑,建议你与男朋友进行沟通,共同解决吵架和沟通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心理辅导或咨询来处理情感问题。
作为建设方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承担着为建设单位监督质量、保证进度、控制成本和减少甲方被指责甚至被投诉的任务。因此在现场与施工方有冲突或矛盾,这是必然的。有冲突就有可能发生争吵,再加上在工地工作比较苦、比较累,情绪也不那么好控制,加上工地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施工人员和工人说得不好听是大老粗,嗓门比较粗。我们这些戴眼镜的看起来挺斯文的也渐渐地被传染了,嗓门也大了起来,动不动也要嚷两下。当然工地也常也打架斗殴现象,工程师们就不要了。汪两下就有点掉架子了。不管怎么说,在工地争争吵吵还是司空见惯的。如果有效地利用争吵来改善工程管理、强化工程监督呢?以下是我个人的看法:1.首先要有理,也就是说争要做到有依据争吵的理在那里,就在合同、规范和施工图纸中。平时要多看图、多翻规范、多查合同。一旦想吵,就要做到一剑封喉。2.其次争吵要拉帮吵架就象打架或打仗一样,人多势众。甲方在吵架时要上下同心、异口同声,同时要与监理同仇敌忾、沆瀣一气。甚至有时候要内部、与监理商量好吵架的策略。然后万箭齐发。看施工方能否招架得住。3.瓦解对方,各个击破对施工方,要以夷治夷,将各个施工队分离,拉一帮打一帮,不要孤立自己。另外还要在各施工队内部分而治之。4.胡萝卜加大棒对施工方的管理人员与工人,要做到有表扬有批评,不能只批评不表扬。如果只有批评,就会让施工方失去信心,消极怠工。这是不利项目建设的。另外批评太多、太重会产生逆反心理,反而会对工程管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表扬也是必要的。5.讲究语言表达的技巧、把握好争吵的时机争吵就象辩论一样是有技巧的,比妨委婉的批评、大声训斥。不同的人要采用不同的技巧、不同的问题也需要不同的技巧。同时把握好的争吵时机也很重要。比妨有时要在施工前吵,这样会避免发生整改,有时在施工过程中争吵,可以阻止不良行为的发生与发展。在时在施工完成后争吵,可以让施工方得到惩罚和教训。6.利用辅助手段为争吵增加威力有时争吵施工方不买账,这就要搞一些辅助活动来给自己造势和增强批评的威力。如搞联合大检查、领导抽查、定期质量评比、搞优秀员工优秀班组光荣榜、搞未位班组公示榜。同时搞一些技术交底活动,将理由与证据已书面形式发给施工方等。我就这么干,你不妨试一试。当然如有高招也给我支个招。
这件事已经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两口子连续两日吵架,妻子生气防火获刑!
该事件发生于温州文成县,闫某与丈夫在该地区一处工地内打工,暂时居住在工地房间内。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吵完架之后闫某丈夫离开,而闫某则越想越气,于是在工地房间内将衣服、蚊帐、纸箱等用打火机点燃后离开房间。幸好工地其他住户及时发现并将火扑灭,火情造成严某丈夫衣物和室内部分电器被烧毁。
闫某因此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后,以放火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事件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称这一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给两个人的一生都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该事件已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放火、放水、爆炸及其他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闫某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需要为此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闫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她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法院经审理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而且闫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闫某予以从宽处理。这才有了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的判决。
在现实生活当中,或许很多人都认为严某只是一时气愤才做出这种事,但违法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一个醒,无论夫妻矛盾有多激烈,双方都不应该试图伤害他人及自己,更不应该采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不仅难以解决夫妻间的问题,甚至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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