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小故事

情感小故事,第1张

那一年,他18岁,她14岁,他请求加她为友,她同意了,命运之轮就此转动!

尽管是在网上,但他们是知音,在很多事情的看法上都相同,尤其是音乐,两个人都酷爱音乐。男孩学的是小提琴,女孩学的是钢琴,他们相约,等到长大后在见面的那一天要彼此弹奏一首曲子给对方听。同时,他们也是知心朋友,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遇到了什么事情,都习惯性的向对方诉说,对方都是很好的倾听者。

男孩和女孩都把自己的身家背景告诉了对方,但是,女孩隐瞒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若干年以后,她很庆幸自己没有把那件事情高速给男孩听。

女孩的脑子里充满了幻想,她喜欢看小说,也喜欢写小说,男孩就成了她最好的读者。为了女孩,男孩特意在女孩上传小说的网站申请成为会员,里面只收藏了一本书,那就是女孩的。每天,男孩上网都是为了两件事情,第一,去看女孩写的小说,给她留言,给她投票;第二,就是等女孩码完字后跟她谈天说地。只是,女孩并不知道那个天天给她留言的人就是那个男孩。

女孩见男孩这么支持她写的小说,就想和男孩成为书友,和他一起谈谈对小说的看法以及小说中的人物。为此,男孩又申请了一个QQ,对她畅谈他对小说的看法。

因为女孩,他也爱上了小说,之不过,他爱的是她写的小说!

那一年,他24岁,她20岁,男孩大学毕业了,女孩也顺利考上了本地的重点大学,男孩提出来看女孩,女孩欣然接受了。其实,女孩不知道的是,男孩已经把工作转移到了女孩的城市。

男孩坐了将近两天的火车,终于到了女孩的城市。那一刻,他看到了她,比视频里的更清晰,更漂亮,更可爱;那一刻,她也看到了他,比照片里的更帅气,比想象中的更高大。他们微笑着看着对方,像春天的微风,和煦、柔软。

女孩请男孩到家里吃饭,因为妈妈不在家,所以女孩亲自下厨给男孩做了一顿饭。当然,男孩也没闲着,帮忙洗菜、择菜、切菜,和女孩配合的很默契。

吃完饭,男孩告诉女孩,他申请到这边来工作,老板已经同意了,女孩很高兴,那意味着他们以后不需要在网上聊天,他们可以一起出去玩了!那一天,女孩带着男孩一起去了游乐园,他们玩的很开心,很畅快。不知道有多久,女孩已经没有这样开心的玩过,笑过了。

开学了,女孩住宿在学校里,男孩每天下班都会去接女孩一起出去吃饭,再手牵着手一起去公园散步。不知不觉,那已经成为习惯了。

女孩的好朋友见到女孩有个这么帅气的男朋友,都羡慕不已,为了证明男孩是真心对待女孩的,女孩的同学们设计去“勾引”男孩,却一个个失落而归。最终,大家总结一个结论,这男的除了对女朋友有感觉,对其他人都是冰块一个,毫无情趣,但却是个十佳好男人。

女孩听着好朋友们的结论,甜蜜的笑了。

一天晚上,女孩和男孩一起去看**,看完**,时间已经很晚了。突然,一个电话打来,男孩的父亲病重,男孩逼不得以,放下女孩自己赶回家乡去了,当然,女孩也很着急,她支持他这么做。

男孩在女孩的额头深深落下一吻,转身走了。若是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想他绝对不会就这样抛下女孩的,命运之轮再次转动了。。。

女孩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一阵冷风吹来,女孩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今天,没有男孩握着她冰凉的手为她取暖,也没有男孩的肩膀可以让她靠这走了。

突然,从阴暗的角落里跑出几个人来,女孩警觉事情有些不对,马上往人多的地方跑去。可是,上天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她马上就被包围了。

“啪!”重重的一个木棍声落下来,女孩倒了下去,失去了知觉。

那几个男人把女孩扛走了,地上留下的,只剩下女孩身上清香的气息,和脖子上戴着的项链,那是男孩送给女孩的生日礼物。

第二天,女孩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一切,她几乎要窒息,她多希望她只是在做梦,一场噩梦。可是,毋庸置疑,这是一个事实,惨痛的事实。

女孩已经不再是那个清白的女孩了,他身上残留了别人的气息,身上值钱的东西也全都被抢走了。慌张的摸向自己的脖子。项链没了,清白丢了,是不是意味着女孩和男孩的缘分也这样尽了。

女孩哭着穿好衣服,乘着天色尚早匆忙赶回家里,妈妈已经上班去了,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泣。哭完了,女孩跑进浴室,狠狠的擦拭着自己的身子,可是,怎么擦也擦不掉自己身上的污秽了,她已经不在是他那个清清白白的女孩了。

男孩走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女孩完全变了,变成了一个大家所不熟悉的人,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

男孩回来了,告诉女孩他父亲的病已经好了,他也跟父母提过女孩了。男孩的爸爸妈妈都是很保守的人,毕竟只见过男孩照片上的女孩,什么都不能确定,所以这次男孩就是回来接女孩去见父母的。

男孩说,你是个身家清白,非常惹人喜爱的人,我爸爸妈妈一定会答应的。女孩听着,流泪了。全不知情的男孩自以为是女孩太激动了,并没有很在意。

一天天相处下来,女孩变的很奇怪,最先男孩只是奇怪,但后来男孩完全确定了,这个人虽然和女孩长的一摸一样,但她绝对不是女孩。

男孩熬不住了,他找到“女孩”,质问她真正的女孩在哪里。“女孩”听到男孩的问题眼里闪过一丝惊讶,更多的是焦急和恐慌。在南海的威逼利诱之下,“女孩”说了真相。

原来“女孩”是女孩的双胞胎姐姐,当日女孩受辱后没几天正巧相遇当年跟着爸爸的姐姐。女孩在绝望中仿佛抓到了一跟救命的浮木,她将事情的始末全都告诉姐姐,在她苦苦哀求之下,姐姐最终答应冒充妹妹了。可是,男孩太厉害了,他还是发现了漏洞。

男孩知道了女孩所受的苦,心疼的要命,更是自责当日抛下她一人在**院门口。当他听到女孩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女孩之后,他心里有种窒息的感觉,这样的女孩,他的父母若是知道了一定不会接受的!都是他害了她,都是他的错!

男孩终于找到了女孩,在男孩的苦苦劝导之下,女孩还是报警了。在警方的帮助下,最终,犯人一个个也都落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女孩要求男孩陪她去看夕阳,因为她爱上了夕阳,男孩同意了。男孩决定带女孩去见父母,对他来说,女孩依旧是那个清澈的女孩,没有任何变化。他也会吧这件事情蛮这父母,不让他们发现女孩的缺陷。

男孩和女孩相拥坐在山顶上,看着夕阳一点点沉浸,女孩脸上扬起了幸福的笑容。

晚上,男孩和女孩住在山下的旅店里。这一次,女孩没有跟以前一样和男孩相拥而眠,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一间房。男孩知道女孩还在介意那件事情,也就没说什么,同意了。

第二天,男孩敲女孩的房门,却久久不见什么动静。男孩感到有些不对,就急忙请旅店的老板开了房门。

女孩静静的躺在床上,跟睡着了没有什么两样,脸上也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床头放着女孩最后的遗言:“辰,我走了。我知道伯父伯母都是比较守旧的人,他们也不会允许这样的我进入你的家门。其实,我自己心里也不能忍受这样的自己做你的妻子。

对不起,辰,我食言了。但是,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嫁给你。记着哦,下辈子如果再和我相拥而眠,一定要先吧我吃掉,别再做正人君子了,这可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呢!

辰,我最喜欢看夕阳和日出了,遗憾的日出和夕阳我都看不到了,能不能麻烦你替我跑腿,吧照片拍下来再烧给我看呢?我知道你最爱我、最宠我了,你一定会答应我的,对不对?我等着你给我拍的照片哦!

亲爱的,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了。亲爱的,我爱你,永远!”

男孩哭了,哭的撕心裂肺。

男孩遵守约定,每个月都会给女孩烧很多日出和夕阳的照片,每一张都是他精心的杰作,用心拍下来的。

一年后,在一次拍完夕阳下山的过程中,男孩因为手表掉了,为了捡手表,他失足掉下山崖。对于平常人来说,那是一块普通的手表,对于男孩来说,那是女孩是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女孩曾经说过,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手表都不能掉。因为这句话,男孩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当工作人员找到男孩尸体的时候,男孩的脑子已经碎的差不多了,唯一清洗可见的是他嘴角微露的笑容。他很幸福,终于可以再见到她了。

老婆,我来找你了,记的等着我哦!老婆,我爱你!

选择什么样的路,实际上你老早就想好了,只是没有机会付出行动而已!

《1》

自从那天陪朋友去应聘品牌服装店的导购时,我就受了刺激!

以前去品牌店买衣服,我是想都不敢想的。但是我那爱漂亮的朋友,就想去品牌店买女装,因为她说:天天都可以穿的漂漂亮亮的,多好啊!

陪她到了那里,负责招聘的人,是这家服装店的店长,她上下打量完我们说:卖品牌女装,需要有气质的导购,如果穿不出品牌服装的精致来,就不符合招聘的条件。

我偷偷的看了看里面的导购,个个身材挺拨,优雅,而她们看着我俩的目光,就像看到了一个笑话!真的,那个滋味太受伤了!

只有20岁的我们,刚从甘肃上来的乡下妹子,上完初中就算学历高了。也只能到酒店当个服务员。

我刚来的时候,就在一个川菜馆上班,累是累一点,但是在当时已经感觉挣的钱很多了。

想想那个时候,真的是非常容易满足啊!

我家里有两个哥哥,虽然都成家了,生活却非常辛苦。我们那个村子,住在大山里面,公路不通,只有一条盘山的小道。骑上摩托车去县里的火车站,都要走2个多小时!

来到煤城这座城市后,才知道我的50岁的妈妈,跟酒店老板70岁的妈妈比起来都要显老。更不要说今年48岁的老板了,感觉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而我的父亲却早早地离开了我们!

在酒店端盘子一个月就能挣到2000元,我那时真的很满足了。因为是包吃包住,留下500元自己零用,剩下的的钱,全部寄回了老家。

酒店的工作就是那样了,每天晚上12点能下班已经不错了。所以,等我洗漱完,上床后,就已经到了下半夜了。

一般早上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我们可以在宿舍里睡到10点左右再去酒店上班的。

如果不是有了比较,这样的日子,对一个从来没有挣过钱的女孩来说,已经算是安逸的了!

你们不是常说: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吗?

每个人再做出决定时,不要找借口。因为是你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结果!

《2》

我开始学会了化妆,学会了衣服的搭配。我的开销大了起来,自然给家里寄的钱就变少了。妈妈打电话来问,我只说:现在效益不太好,没有以前挣的多了!

这个时候,只有我知道,我想要什么生活,想让妈妈过什么样的生活。

我跟酒店的**妹们说:我要从顾客里钓到一个金龟婿!

因为是妙龄少女,又长的高挑瘦弱,学会打扮穿衣后,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有时候,自己非常享受花钱的过程,真的是很爽,有没有!

虽然没有当地女孩子有气质,但是,我呢好学!每天上午8点到10点,都去培训学校专门学习了酒店礼仪,普通话考级,以及生活化妆与日常穿衣!

半年后,老板突然对我说:小戴,你去前门迎宾吧!

我知道,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穿上定做的旗袍,将年轻的丰满的身材勾画出优美的曲线。我自信地站在那里,已经感觉到想要的幸福离我不远了!

各方面都有提升的我,无论从容貌上、形象上、气质上都给自己带了优越,同时也带来了烦恼。

酒店规定:顾客找谁预定了餐桌,消费款的10%提成就归谁。所以,大家都很努力地讨好顾客,希望订餐时能想到自己。

我的电话给出了多少,不记得了!

只要找我定了餐桌后,就一定会找我陪酒。那些日子简直不想想起,虽然挣得多,也付出了不能忍受的艰辛!

有时间感叹世界的炎凉,不如试着改变自己,因为我们只能做自己的主人!

《3》

记得有一天,好像是周六吧,因为老板只有周六周日才过店里。

从我这儿订的一桌客人,19点开席,我过去打了个招呼,一个小时过后,我又进去给每人端了杯酒。

其中,有个像50多岁的中年人,拉着我不让走,说:唱首歌再走!

顺便又摸向我的手!

请客的人,是我的老顾客,有些尴尬的笑笑:老吴,你喝多了!小戴在前台,离不开。

说着过来把他的手拉住,我趁机走开了!

这种事不是没有遇到过,每次都想扇过去一巴掌。

但是,次次都得忍住!

那天,快11点了,他们才出来。那个油腻腻的“老吴”看见我,直接就要抱我,并且将他那臭哄哄的嘴,亲了上来!

于是,我尖叫了起来!

老板正在跟朋友聊天,过来就是一拳,被众人拉开。

我当时吓傻了,第一次遇到这么不要脸的人。说实在话,现在的人还是要一些脸面的,在公开场合,不会丢人现眼!

尖叫过后的我,哭得不行!被老板派人送回宿舍后,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不干了,不干了!不干了!

老板问我:你不在我这里干,准备干什么?想好了吗?

我摇头!

老板又说:去我朋友的服装店干,愿意吗?

我瞪大眼睛,说真心的,我的老板是非常好的人。

当时我就想,他咋知道我想去服装店上班呢!难道是**妹告诉他的吗?

服装店,可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呢!

老板继续:是销售品牌男装的,你想去的话,我现在就领你过去!

好啊,好啊!

我激动了,去品牌男装店上班,接触的都是有品位的男人啊。我仿佛又看到了光明,也许我的金龟婿,要从那里出现了。

在你执着追求目标的时候,有没有问过自己的内心,这样做到底值不值?

《4》

己经22岁的我,在“红豆男装”店上班有一段日子了,但是只见过这家老板两次。

一次是报到的时候,一次是那天酒店老板叫我出去吃饭,说是很长时间不见了,聚聚!

很感谢酒店老板对我的关照,爽快的答应了他。

下班后,酒店老板开车来接我,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同事们别样的目光里上了车,滋味并不是人人都能受的住!

我客气的说:谭总,不用这么麻烦的,坐班车也很方便的!

谭总好脾气的说:不麻烦,荣幸之至!

不知为什么,心里感觉很舒服。

坐在副驾的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谭总的侧面脸,很有魅力,怎么看都不像四十多岁的人啊。

叹自己生不逢时,不知道我的那位在哪里?

“美女终于来了”

听到声音时,我已经看到酒桌上的人,都来的差不多了,俩位男士带了两位女伴。

我的现任老板,姓史,年龄大概在50-60岁之间吧,很儒雅的样子,听说以前是开茶楼的!书法,绘画都精通,在当地的文化界小有名气。

虽然是第二次见面,印象非常好,有点父辈的感觉,很亲近!

我坐在谭总和史总中间,其它人都是第一次见。所以点了一下头,算是打了招呼。

虽然在酒店工作了两年,真正坐下来以这种正式的方式吃饭,还是第一次。见到我有些紧张,谭总贴心地给我拿来一杯热水,说道:喝点热水,放松一下!

我很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我感觉还真是放松了不少。

史总也微笑的说:我们这几个,经常聚的。以后多见几次,就是熟人了。

他们个个都很风趣,一顿饭在愉快的气氛中结束了。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戴美女,第一次见,咱们去唱歌吧!

史总结账回来,问我:想去吗?

我却看向谭总,有些不舍得就这样离开了,今天的气氛我很喜欢,感觉从此以后,便会走进另一个社会。

当我和谭总合唱完那首经典歌曲“萍聚”后,史总边鼓掌边说:没想到小戴人漂亮,歌也唱的这样好,在我那里卖服装,屈才了!

谭总接口道:跟我想的一样呢,史总帮忙找个地方吧!

史总用深思的表情看着我!

当一切真的来临的时候,又觉得有些事情根本不是我们能够掌控的,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是年轻人最容易范的错!

《5》

仅仅卖服装不到三个月,就离开了。

经史总介绍,我去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是给画家、书法家、音乐家做中介,联系各类业务后,挣之间的中介费用!

这个行业挣钱多,还能学习不少的东西。我跟煤城市最出名的书法家学练字,跟搞音乐的老师们走穴唱歌!

二年多以后,我的书法都能拿出去卖钱时,才真正的发现自己的脱变。没有人知道,那个从甘肃上来的傻丫头哪里去了!

我已经是品牌服装店的VIP顾客了,经常接到打折或来新货的电话通知,每次到店里,都能得到体贴的服务!

我将二哥也安排进了传媒公司,妈妈也接到了煤城,住进我刚买的新楼房里。

只有一样不理想,我钓的金龟婿一直没有出现。

史总没少给我介绍对象,都是因为没有什么感觉,推掉了!

实际上后来知道传媒公司史总也是股东时,我真的感到自己很好命,遇到了史总和谭总这样好的人。

介绍几次对象后,看我总是不上心。

有一次我们去喝茶,史总和谭总都在。

谭总见我总不说话,将眼光看过来,而我正傻傻的看着他,竟不自知!

不知道从何时起,只要有谭总在,我就话少!这种情况,连自己都发现了,史总更不用说。

所以,他有时会用很担心的眼神看着我,每次我都会用假装淡定的目光回过去。

我懂得,懂得我的心了!

可是怎么办,它不听我的话,我掌控不了了!

《6》

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放弃努力得到的一切,只是为了放下一段不该属于自己的情感!

26岁的我,终于明白了,每次聚会,我都会开上车,对史总说:你喝了酒,把你送回家,才放心!

实际上,最后送谭总回家时,只是为了能跟他多呆一些时间!

终于明白了,目送他上楼后,我为啥还会呆呆地望着窗口!只是想看到幸福的一家人吗?

也终于明白了,史总介绍的对象,我为啥都没有感觉了,因为他们都不是我想要的人啊!

从感谢到喜欢,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不在酒店干,给我找工作那时起吗?

还是,拜托史总从新考虑,帮我换工作那时起?

更或者在传媒干不下去时,常常微笑地,鼓励我那时起?

想起来了,一定是:亲切地拍着我的脑袋,轻笑着说,小傻子!

还有练书法坚持不住时,告诉我:无论是那里的人,不努力都不会轻易得到想要的东西!

想起来了,一定是:当我努力走穴唱歌挣钱,只想让老家的亲人,生活的好一些时,露出了心疼的目光!

还有奔波在外,时常叮嘱我,不要忘了吃饭,不能经常熬夜,不能吃冷的东西,不要喝碳酸饮料……

捂脸痛哭……

我的感情有多危险,我知道!

谈谈吧!谭总!我喜欢你,只想告诉你!

不是因为你帮助了我,也不是因为你鼓励了我。只为活在当下人们,你所表现出来的人格魅力,我不能忽视!

我一个乡下妹子,无权无势,孤孤单单一个人,跑来煤城讨生活,只因我的努力,我的不甘心,竟能遇到了你,这是老天爷给我的福气,我不能自私的破坏了它!

我想去南方看看,你也说过:多去外面闯闯、看看,就会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狭隘。

人,不光是为自己活着! 我永远会记得的!

{爱情可以不食人间烟火,人却不能}

{因为现实,所以有些人不得不现实}

——题记

文/蝴蝶吻

舟舟和韩阳都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

2005年初秋来临的时候,他们一起收到了来自A城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收到通知书的那天,韩阳把舟舟约到了村里唯一的一条小河边。其实在他们的村里,韩阳和舟舟的爱情早已经不是什么隐秘的事了。他们见过了双方的家长,而且舟舟的母亲还准备等舟舟大学毕业后就把她嫁给韩阳。在舟舟母亲的眼里,韩阳是一个朴实的小伙子。虽然韩阳的家里并不富裕,甚至可以说有些贫穷,可是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肯吃苦,相亲相爱过一辈子。

“舟舟,我不能陪你去A城上大学了。”在小河边见到舟舟,韩阳的眼圈有些红红的,低着头不停地搓着自己的双手。

“阳,为什么?你不是答应过我,我们要一起上大学,要一起离开这个贫瘠的小村到外面闯荡的吗?”舟舟的声音里有着颤抖,韩阳的这个决定实在是来得太突然了。

“我妈妈她的病情恶化了,爸爸把家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给妈妈治病,我们已经没有多余的钱让我上大学了。舟舟,我知道我这样会让你很失望,我也很想和你一起去上大学、去外面闯荡,可是……”

“不行,阳,我们不能就这么放弃的。你等我,我去给你想办法。”

舟舟一路跑着回家,哭着向母亲说了韩阳的决定,并哀求母亲想办法帮助韩阳。为了凑够两个人的学费和生活费,舟舟的父母隐痛把家里养的几头幼猪和一直都舍不得宰的牛买给了镇上的屠宰场,然后再四处奔走向亲戚借了一些钱。经过几天的奔波,总算是赶在大学开学前凑够了两人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刚开始韩阳死活不肯要这笔钱,他在捍卫着一个男人的自尊。可是最后抵不过舟舟的泪水和舟舟父母的期盼,还是接受了他们的帮助。

“舟舟,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临走的那天,韩阳牵着舟舟的手,在舟舟父母的面前坚定地许下自己的承诺。

刚到A城的时候,看着繁华的大都市,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舟舟和韩阳虽然在同一所大学,但是不同系。舟舟读的是音乐系,而韩阳读的是经济管理系。刚开始报读专业的时候,韩阳就铁了心要报这个专业的,因为他觉得读这样的专业毕业后肯定会有前途。老实说,在他的内心深处,是不太愿意亏欠舟舟的。他希望能够尽快毕业,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把舟舟娶回家,把欠他们家的钱全部都还清。

大学的生活并不如高中的繁重,舟舟和韩阳在享受着彼此的关怀的同时,也开始四处找兼职。为了他们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家里已经想尽了所有的办法,他们必须得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把剩下的几年大学费用攒够。可是由于他们是刚从乡下出来的,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找起工作来并不容易。一连好几个星期,他们四处碰壁,愣是白白浪费了好几个周末。

天气有些冷,很快就要到年末了。由于韩阳这个周末要参加系里举办的活动,舟舟只好一个人到外面找工作。他们已经商量好,今年不回去过年了,要留在A城打工。韩阳妈妈的病情越来越重了,而家里能够卖的东西都已经卖了。再找不到钱,不仅学费,连生活费都成问题了。

一路低着头,舟舟冷得有点哆嗦,北风呼呼地直往她的脖子钻。转过一个街角,是一间装饰得有些豪华的酒吧。几个酒吧女穿着长长的长统靴,化着浓浓的妆缩着脖子站在门口招揽客人。酒吧的门口摆着一个招工启示:急招酒吧歌手,待遇优厚。舟舟在这个招牌面前站了很久,心里一直在犹豫着。上次和韩阳经过这里的时候,舟舟就想进去试试了,可是韩阳说如果舟舟来这种地方上班,那么他们两个人就分手。在韩阳的心里,他觉得在这种地方上班的女人都是坏女人。其实舟舟何尝不知道这种地方有多么的复杂呢,可是他们已经没有办法了,他们需要钱。而招工启示上“待遇优厚”几个大字,一直在舟舟的脑子里挥之不去。最后,舟舟还是走了进去,她真的已经想不到任何的办法了。

舟舟从小就有一副好嗓子,加上人也长得漂亮,所以面试很容易就通过了。酒吧里的负责人安排她每个周末的晚上8点至第二天凌晨2点上班。回到学校,舟舟不敢告诉韩阳自己在酒吧找到了工作,只是骗他在咖啡店里当服务员。学校的校规比较严格,即使是周末,也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关门。为了上班更方便,舟舟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房子很小,但是很温馨。理所当然地,韩阳也从学校里搬了出来,两个人同居了,开始有了属于他们的“家”。这在以前,是他们不敢想的。但是在他们学校,像这种情况多了,也就变得平常了。

每个周末舟舟都会在7点准时乘公共汽车去酒吧上班,然后再自己回来。酒吧离她住的地方其实并不远,所以很多次她都担心从里面出来时会碰到韩阳。有时候韩阳担心她那么晚回来会不安全要去接她,但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推脱了。虽然舟舟的兼职收入实在是有些高,但是韩阳从来没有怀疑过她。在他心底,舟舟还是那个听话、纯洁的女孩。所以每天,韩阳都会包揽家里的所有家务,晚上还会开着房子的灯,等待舟舟下班。

几个星期很快又过去了,学校已经开始放寒假了,可是韩阳还是没有找到适合的兼职工作。家里传来母亲的病越来越严重的消息,韩阳知道了整天都忧心忡忡的,有时候甚至一连好几天都不说一句话。

舟舟在酒吧里上班的时候曾经听同事说过,酒吧里的老总在A城的繁华街道里拥有一间很大型的商场,并且会在周末和寒暑假招收大学生当兼职。可是她们酒吧的老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色鬼,上班的时候舟舟一直都是尽量避开他。可是这次为了韩阳,她不得不壮开胆子,希望能够为韩阳争取到一个名额。只是,当老总挺着个啤酒肚告诉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时,舟舟感到前所未有的惊慌。

在酒吧上班的这些日子,她知道了很多以前从不知道的事情。这样现实的社会,想要获得首先就必须要有付出。老总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明白,只要她愿意陪他,他就可以满足她的请求。可是这样的代价,会不会太大了?舟舟感到自己快疯了,一边是自己爱的人,一边是出卖自己的肉体,她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去选择。可是如果放弃了这次机会,韩阳他该怎么办?

也许,就一次,只要我不说,韩阳他就不会知道的。舟舟的心里不停地在安慰着自己。于是。当她第二次敲开老总的办公室门时,她已经回不了头了。

整个寒假,舟舟和韩阳都忙于自己的工作。一个白天上班、一个晚上上班,他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当初舟舟告诉韩阳自己经过同事的介绍帮他找到工作时,韩阳高兴得抱起舟舟在房子里不停地转圈。可是那天下班回到家之后,舟舟却呆在洗手间里无声地哭了好久。拧开水龙头,她不停地冲洗着自己的身体,企求洗掉身上的那些肮脏。

日子已经开始变得不平静了,自从那次之后,酒吧的老总便不满足于舟舟只是单纯地当一名歌手了。他开始威胁舟舟陪一些客人喝酒,甚至开始要求舟舟陪客人到外面过夜。刚开始,舟舟死活不肯。可是她毕竟是一个弱女子,她毕竟是瞒着自己爱的人做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到了最后,她只能选择妥协。

于是,舟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有时侯甚至彻夜未归,而她拿回家的钱,却越来越多了。韩阳不是傻子,他开始怀疑起来,可是舟舟总是能够找到各种借口来蒙混他的责问。但是毕竟他还亏欠舟舟一家的,他只能强迫自己要相信舟舟,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情。

时间过得很快,2007年初秋的时候,舟舟和韩阳已经是大三的学生了。期间他们除了回过一两次家之外,其余时间都是留在A城上学和打工。几年的生活已经磨砺了他们,或许说改变了他们。从他们的身上已经再也找不到当初刚从乡下出来的痕迹了。韩阳早就已经辞掉了商场的工作,因为微薄的工资已经不足以抵销他们的学费和日常开支,还有他妈妈的医药费。

韩阳换了一份工作,一份收入很高的工作,可是工作时间却有点不固定,有时候是白天,有时候却是半夜。舟舟曾经问过他是什么工作,韩阳说是做推销的,按提成领工资,所以每月的收入就增加了。

其实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已经大不如从前了。之所以现在还在一起,完全已经成了一种义务。舟舟曾经想过,等到大学一毕业,她就会离开酒吧,到某间公司找一份正当的工作,然后为韩阳生儿育女。可是后来,这已经仅仅只是一个毫无实际的想法了。

四目相对,韩阳和舟舟僵硬地站在酒店的门口。舟舟依偎在酒吧老总的怀里,而韩阳怀里却抱着老总的老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戏剧化。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为了金钱,他们都抛弃了爱情而做了别人的情人。那一刻,韩阳明白了舟舟为什么会彻夜未归;那一刻,舟舟明白了韩阳为什么会有那么高的收入,甚至有能力支付自己母亲高昂的医药费。

“对不起,我们分手吧。”在他们曾经一起奋斗过的屋子里,韩阳和舟舟一起说出了同一句话。韩阳的心是毫无留恋的,可是舟舟的心却是在滴血。为了这个男人,她付出了自己的一切。可是最后,他们的结局却是这样的可笑。

“舟舟,这笔钱你拿着,以后我不再亏欠你们的了。”韩阳的语气里竟有一种解脱。

“阳,还记得你曾经说过,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算再穷也不怕。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会是如此的结局?”

“爱情可以不食人间烟火,可是人呢?因为现实,我们不得不现实地活着。”

……

最终,舟舟和韩阳都到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从此之后天各一方。曾经有过的誓言、有过的真爱,还是抵不过现实的生活。没有谁是对的,也没有谁是错的。也许唯一的遗憾,是为什么他们都不是出生在一个有钱人的家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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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下班路上最开心的事就是碰到家人。2022年带给我最大快乐的人,是我的老婆。作为男人来说能够养家糊口下班回家可以吃到热腾腾的饭菜。妻子温柔贤惠,孩子上进懂事,闲暇之余做点自己喜欢的事,玩玩游戏看看小说。如果有钱,你当然也可以旅旅游,这是男人的幸福。

作为女人来说,有自己的一份稳定工作,让自己有不伸手拿钱的底气,丈夫顾家体贴,孩子孝顺,家庭和睦,年轻漂亮,这是女人的幸福;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我觉得是不相通的,就像鲁迅先生说的: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现在的人都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评价别人。但是人类个体间是无法在感情上做到感同身受这四个字的,因为这句话本身放在现在社会去理解,就会是以下的解释:1、大多数时候我们对陌生人的感受根本不关心,因为这个社会让每个人都感到疲惫,即使想关心,也可能会被误会成是带有其他色彩的关心;2、我们在关心他人的时候,其实并不了解事情的发展经过,只是站在了自己的角度去试着理解,无疑于是在营造一种假的亲密关系,想通过此种方式拉进彼此关系;3、如果将事事都与自己联系上,这种内心所感受到的重量是无法描述的。

  《亲爱的,我再也不乱穿马路了》

  亲爱的,我再也不乱穿马路了

  和蓝的分手,似乎是上天故意安排的,蓝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格,都让人无可挑剔。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笑我这样做有多傻。可是我还是主动和她分手了,尽管我是那样地不舍。

  和蓝分手后的第一天,蓝起得特别晚,管宿舍的阿姨进门三次,看到的都是她蒙着被子,一动不动地蜷缩在床铺上的样子。阿姨没有说什么,叹着气轻轻地把门关上。蓝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了,上午的课是上不成了,卫生间的镜子里出现的是一张憔悴的眼角带着泪痕的容颜。

  蓝无事可做,宿舍里就她一个人,于是下楼到餐厅里帮几个姐妹买午餐,蓝点了三鲜豆腐、糖醋排骨、番茄炒蛋和西芹鱼柳,这些都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离她们下课还有一段时间,蓝神情呆滞地坐着,面无表情地望着菜肴出神,连我悄悄地坐到她的邻桌,她也没有察觉。

  餐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小睦她们说笑着来到蓝的身边,看到蓝那样便不笑了。小睦一坐下来便说今天的菜好香,蓝没说什么。大家相互使了个眼色,自顾自地吃了起来。期间不时插进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对面那桌一对情侣正旁若无人地大声调情,蓝还是无动于衷,自始至终都嚼着一粒米饭,筷子从未夹过一口菜。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天,蓝化了很浓的妆,衣着妖艳地出现在西区的一个酒吧。蓝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知名的烈酒。吧台上一字排着十几只空酒瓶,蓝不让老板收去,固执地往胃里灌着那滚烫的液体。酒吧里回荡着电子迷离的音效,舞池中充斥着放纵的尖叫。蓝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着,旁边一个男人不怀好意地靠过来,对蓝说,**你好漂亮。蓝说是吗?眼神暧昧地看着那个足可以做她父亲的男人。然后男人说**你喝醉了,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蓝说好啊,冷笑着抓起酒杯就往男人脸上浇去。男人极为恼火,挥起手掌要煽蓝一个耳光的时候,被几只有力的手抓住,几乎要被摁倒在地。原来小睦拉了班里几个男生找到了这里。

  小睦说蓝你别这样,你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心痛的,蓝说你们不要管我,让我醉死好了。蓝说什么也不走,于是几个男生一起把她拖出酒吧,塞进了出租车。酒吧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因为我当时正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自始至终都在看着蓝。

  蓝被拖回宿舍的时候,正好是宿舍关门前一分钟,被扔到床上的时候还嚷着还要喝喊着喊着便不省人事了。

  我和蓝分手后的第四天,蓝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两天了,原来她从那晚酒醉后便一直昏迷不醒,昏迷中一直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其间小睦她们轮流到医院照看她。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我想我应该回到她的身边了,我站在她的病床前,洁白的床单映衬着她苍白的脸。我默默地陪着她一整夜,直到她快要醒来的时候才悄悄地离去。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蓝出院了。

  蓝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卫生间里,折腾了几个小时后出来,室友们进去后大呼干净!一向嘻嘻哈哈的蓝从此变得沉默寡言,脸上总是给人一付冷酷的表情,或者应该说是冷艳。几个好友看在眼里都知道,蓝一直没有把我忘记,一直在怀念过去那段感情。

  蓝开始特别用功,每天都在图书馆自习到关门,成绩也突飞猛进,自己担任的学生会的个项工作也都干得非常出色,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年,蓝被选举担任系里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我知道这很不容易,因为她是个女孩。蓝知道自己责任重大,从此更加努力地学习。大三刚开始蓝就在为考研做准备。理所当然,蓝成为了系里的知名人物,班主任教育大一的新生时,都把蓝和其他几个同学作为榜样宣传。还没到毕业,就有好几家知名公司要和蓝签合同。

  和蓝分手后的第三年,蓝顺利考入一所名牌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蓝身边始终不乏比我优秀的的男生追求,可是蓝从不理会,除了一个叫凌的男孩。蓝也只是把他当大哥哥般,从没有和他发生过什么。而在别人眼中,他们的关系似乎十分暧昧。

  和蓝分手后的第九年,我收到了蓝要结婚的消息,新郎就是凌。在离结婚还有半个月的时候,蓝坐在新房客厅崭新的沙发上,给亲朋好友们写喜帖。蓝的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越发楚楚动人。我知道很多人都会收到蓝的喜帖 ,除了我。

  蓝打开一张张印着金色双喜的大红喜帖,在上面郑重地写上新郎新娘的名字。在蓝写到第二十张喜帖的时候,我愣住了,那二十张喜帖上,新郎那一项赫然都写着我的名字!而蓝似乎还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我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在我们分手后的第九年,我第一次流泪,而蓝她不会看到,谁也看不到。因为,鬼魂是没有眼泪的。

  ……

  ……

  ……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乱穿马路,结果让灵魂离开了身体。而那天,正好是蓝的生日,我手里还提着一只克莉斯汀的蛋糕……

  《我,嫁给你好吗?》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小偷与少女》

  小偷被人追赶,他跑进一个小巷,跳进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静,也很荒凉正当他想该藏在什么地方时,一个柔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是谁呀,你找谁"

  小偷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只见一个少女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呢

  "砰"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小偷的脸都吓白了

  少女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拉着他来到门口,打开了门,一群人闯了进来

  "你看见一个小偷进来了吗"

  "没有呀"

  "我和我男朋友在院子里,没见到什么小偷呀"少女一脸天真的样子

  为首的男子仔细打量了少女,看她不像是在说谎但他的目光却紧紧地盯着小偷"他是你男朋友"

  "那还有假"少女说着,把身子靠在小偷身上

  那些人看没什么异样,就都走了

  "你,你为什么帮我"小偷知道少女一定知道他就是他们要找的小偷

  "你一定由你自己的苦衷,谁都不是天生就想作小偷的"

  居然有人会为小偷辩护,小偷不禁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少女,她不像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你坐一会吧,他们估计还没走远"少女居然邀请他坐一会

  "就你一个人在这"

  "是的,我家不在这儿,房子是我外祖父留下来的"少女伤感地说"我身体又不好,很少外出的,你能常来陪我吗"

  "好吧"小偷犹豫一下答应了

  以后的日子里,小偷没事就去老宅陪少女他后来才知道她患的是尿毒症,虽然是早期,但那却是个令人心惊胆寒的绝症啊!他能作是只是抽时间陪她,给她讲外面的世界,小偷的出现让少女黑白的世界变得多彩起来,她每天都盼望他的出现

  这年情人节,小偷带着一朵玫瑰出现在少女面前,向她示爱她虽然知道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有偷过东西,但她却是身患绝症的人,怎么能接受他的爱呢

  每个情人节,小偷都会带来一朵玫瑰向她求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小偷一天天地消瘦

  一天,小偷惊喜地告诉少女,她有救了,他为她找到了肾脏

  这年情人节前夕,少女换肾手术的准备工作已就绪这时少女才知道,她要换的是小偷的肾他瘦的那么快是因为他每天不仅要卖血,而且还要干很多重活,为的是早日凑够她的手术费用

  换肾手术非常成功,少女身体接受了小偷的肾,可小偷却因身体太弱而没能下手术台

  以后的每个情人节,小偷墓前都会有一朵玫瑰,并附着字条:永远爱你的妻

  《一个晚上我输了整个世界》

  我和我老婆,热恋很久以后结婚了。一天,我的要给老婆的买戒指。走进商厦,一看那些琳琅满目的金银首饰,她犹豫了很久,吞吞吐吐地说:“我不要这个,给我买个呼机吧。”

  那时候,传呼机还是比较新鲜的玩意,价格不比戒指便宜多少。我听了有点意外,因为我知道老婆是有向不赶时髦的。最后,在她的坚持下,我就用买结婚戒指的钱买了一只漂亮的汉显呼机。

  我们一回到新房,老婆就把呼机别到了我的腰上,我惊诧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老婆笑吟吟的,还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电话!”这天夜里,我们两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我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

  从这天开始,我的呼机常常会传来这样的信息:“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每次看到这些,我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温暖。只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电话,我也会打个电话过去,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我忘了给传呼机换上电池,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到家,推开房门一看,我发现老婆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我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一刻钟就呼他一次,我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以外,后来每隔十分种呼他一次,直到我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

  我对老婆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老婆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我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我拍拍老婆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我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放一节备用电池。

  以后我升了职,有了钱,呼机也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我想起欠着老婆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的拉着她去商厦。可到了那里,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说:“给我买个手机吧。”丈夫问:“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老婆说:“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那款手机我早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说到这里,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机开通了短信息服务。我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及了。晚上,我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老婆一听不高兴了:“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爱咋办咋办。”我也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干嘛?”

  就在给妻子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里,我和同事到另一个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正玩在兴头上,老婆用手机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

  输了赢,赢了输,老婆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议玩一个晚上,这时老婆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说完我就把电话挂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见这光景,都嘲笑我“妻管严”,一气之下,我就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我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着,开门一看,老婆不在家。也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我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的留言:“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伞哪!”她走在找我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醒来了。我泪流满面,一遍遍的看着这条短信息,我觉得那一个晚上我输了整个世界。

这应该是第四个月。这四个月像在做梦。无数变化让我措手不及。我只是中专毕业文化不高。有些难以叙述的东西我简单说。

遇见他是对我这辈子最大的一个改变。我总在坚持自己的东西,可无形里被他的一举一动所牵制,这种状态我非常不喜欢。不能和身边的人说。所以选择天涯。

四月底左右的时候我从家乡来到Q市。当时是在商场找到一份导购的工作。五月开头培训完试用期过了以后开始正式上班。租住小屋比较偏远。每天坐完公交车还要走一段黑黑的路。闷热的天气加上出门打工的各种不顺利让我非常烦躁。又是生病又是停水的各种煎熬,我都觉得快支撑不下去了。

有天晚上下班回到小屋。发小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唱歌。忘了说我有好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都在Q市。也同样是打工。但各自都和男朋友住。我打起精神出门。一路上都憋屈的不行。堵车让我更是心烦气躁。好不容易到了约定的低点。刚要进门又被一个中年男子撞得连连往后退。我正准备发火。转眼那男人不见了。

我边上楼梯边暗自嘀咕人倒霉起来可不是一般的倒霉,什么事都能遇上。这时候有人拍我肩膀。我刚回头就看见是刚才撞我的男人。戴着一副无框眼镜。长得斯斯文文,穿着T恤和牛仔裤。手里拿了个华斯顿的包吧好像。

他开口了,说:“姑娘不好意思阿,刚走太急,我送个朋友想着回来给你道歉,幸好你还在。”我这人面子薄,人家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低头继续上楼。

后来我又听见他叫我,“姑娘,姑娘。”

我转过头说你能不这么叫么,别扭。他说:“那行,你给我说叫什么”

我说:“你有什么事阿,我都不说什么了,你还跟这耗上了。”

他摸摸头笑了,那样子特可爱,我至今还记得他当初的那个举动。

我就这么走了。那晚上和发小玩的都挺嗨。这些日子的艰辛也就忘了。

日子继续过着。我坚持着上班。我这人从来都穿休闲鞋。高跟鞋上班八小时还不能坐对我简直就是折磨到极致。以前也出门打工过,期间有各种因素回家了一段时间。人闲懒了,从新开始就比较难。但我总想着得独立了,不能在家吃白食。我是家里的独生女。母亲是普通工人。一辈子循规蹈矩。父亲是中学教师。不指望我有大出息但起码不能再让他们操心。小时候没少干过糊涂事。慢慢长大觉得不能再淘气想要自己生活。整天一个人上班下班吃饭。渐渐有点习惯了。

我卖的是男装。牌子就不说了。距离上次遇到他差不多一个星期。我快忘记的时候,又碰到了。后来我常想,这就是命,俗一点那就是个劫。逃不了。

当时我趁店长不在把高跟鞋甩了,正躲在试衣间揉脚。听见外面有客人进来我直接把试衣间的帘子给拉上了。可是不知道怎么的。我继续揉脚的时候,店长刷的把帘子给拉开了,后面还带着客人。我那种尴尬阿,那造型。我脸红了。

店长开口:“小苏,让客人试一下衣服。”那脸色简直难看到极点了。

“哦,好。”我迅速穿上鞋子,哒哒哒地跑出试衣间了。

“姑娘,姑娘。”身后又传来这让我别扭的呼唤,我一转头就看见他,他又笑了,这次我仔细打量了他,有个酒窝。还是T恤牛仔裤,很干净的一种气质。给人的感觉是非常舒服的。

心里虽然嘀咕这世界真小,可还是礼貌的问:“你是在叫我吗?有什么事?”

他走过来面对着我:“你叫小苏是吧,你给我推荐几款衣服吧,我这转了半天你那同事给我介绍的我不喜欢她非让我试试,我也不好驳她面子。”

我一时无以言对,偷瞄了店长,那脸色,我都难以形容了。

看我还愣着不动。他又开口:“发什么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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