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个叫盈科离婚律师网看过一个叫于律师的,好像是北京的,你可以去咨询一下,现在网上也有很多律师的信息资料,北京地区的更好找了,下面就是于律师的资料,你看一下吧。
于律师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办理大量房产纠纷诉讼及非诉案件,专业办理离婚继承房产分割、分家析产、家族企业股权转让纠纷。先后担任多家房企和私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全面、细致的法律服务,具有优秀的律师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利弊,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诉讼领域:处理过大量离婚诉讼案件,对子女抚养、分家析产、离婚股权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离婚诉前调解、诉前取证方面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
职业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业务领域
盈科专业离婚律师网以专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为客户提供离婚程序、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股权分割、离婚子女抚养、婚内过错赔偿、遗产继承纠纷、同居财产纠纷及涉外离婚等法律业务。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
(二)离婚股权分割
对于夫妻离婚股权分割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但该条,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且同时仅限于夫妻一方为持股股东、另一方并非为持股股东的情况,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以及夫妻双方持股或一方为隐名股东的股权分割,法律目前并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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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婚子女抚养
为避免子女抚养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探望权等内容进行协商。
(四)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
(五)遗产继承纠纷
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
(六)离婚法律程序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 1、首先是协议离婚,这次程序能离婚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是否协调一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是否协商好。
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批准三个步聚。2、 诉讼离婚。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走的程序。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七)同居诉讼纠纷
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经常会产生同居财产分割等同居纠纷。
(八)涉外离婚纠纷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北京十大婚姻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离婚诉讼、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快速离婚、离婚方案、协议离婚、财产追回、债务划分等其他婚姻问题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婚姻诉讼知名律师:柳倩律师、段莉律师
1、专注婚姻业务领域,更专业,更高效
2,专业婚姻律师团队,业务精湛,经验丰富
3、婚姻律师团队办案,主任律师指导、知名律师带领多名律师共同办案
4、坚持客户至上原则,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柳倩律师办案特点:善于沟通、耐心细致、忠于委托人、直击案件焦点、代理意见常常被司法机关所采纳。
段莉律师办案特点:细致、耐心、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雷厉风行、始终以胜诉为目标。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4日
办公面积:1500平方米
地理位置: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802室、803室(人民大学地铁站东南口出,四通桥桥东南处)
可以找盘州律师朱星,朱律师办理过大量的退房纠纷、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证违约金的案件,我之前有一个逾期办证违约金案件委托朱律师,效果很好。朱律师善于案件的法律关系研究,工作中精力充沛、思路清晰,法律思维敏捷、开阔,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交际和实践能力,面对疑难案件善于法律策划,通过全面、客观分析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准确定位案件本质问题,从维护当事人全面合法权益角度制定好的法律解决途径和方案,并擅长将完善的法律方案转化为有针对性的法律文书和进行激烈的法庭辩论,进而全面维护当事人法律权益。
1、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这不会对男方有什么不利影响的;
2、孩子抚养问题,夫妻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如果两个孩子一方一个不要,不合乎常理,当然除非另一方要求全部抚养,就是这样不抚养的一方也应当提供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能逃跑抚养责任。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判决。协议书格式:离婚协议书
男:张三
女:王二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平远县XX镇人民政府(平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婚内生育小孩(男或女):XXX名XX岁,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我俩婚后因性格不合(或一方有过错,屡教不改)造成感情破裂,已分居X年之久,现经双方协商自愿离婚,对子女、财产、债务的处理协议如下:
一、小孩的抚养:
二、财产分配:
三、补偿:由男方一次性补偿给女方2万元人民币,加上住房补助1万元人民币,合计:3万元人民币,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一次付清。
四、债务处理:因做生意(买房或其他)借款1万元人民币,由男方负责偿还,女方不再负担。
五、其他协议事项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都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离婚协议当事人签名 男方: 女方:
XXXX年XX月XX日
4、离婚时候,如果女方存在过错,一般不会主动赔偿,只能法院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法院多分配给男方一些财产。
离婚纠纷找律师怎么做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下面是详细分析:离婚纠纷找律师的方法为去往律所。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证据;大致判断案件的结果;(这本身也是心证的过程,一定要注意倾听单方陈述所得出的结果有可能与真实事实有差距,这需要后期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以及仔细判别本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
(二)与当事人一起确定是否进行调解;
(三)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接触,做好调解与诉讼的双重准备;(案件至此,在律师心中对案件结果应该已经有相当确定的判断,同时要把这种判断结果明告知当事人。出于各个律师办案风格及当事人的性格的不同,对案件结果的负面与正面因素是如实、还是夸大、缩小地告知当事人,需要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四)进入结案阶段:调解结案或诉讼结案。
一、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收集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既是关键,又是难点。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都必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证据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而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又可把证据分为以下几种:
(一)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夫妻双方或一方形成的涉及婚姻问题的文件等证据。
(二)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用于通奸的安全套、卫生纸(巾)、散落的体毛、内衣的体液等。
(三)视听资料
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四)证人证言
(五)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六)当事人陈述
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七)鉴定结论
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
(八)勘验笔录
指勘验人员在现场勘验时所制作的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
打离婚官司时,应慎重取证,尽量不要等到起诉了再去慢慢取证,这个时候往往会收效甚微。因为对方已经提防了,财产能转移的转移了,线索能消灭的消灭了,给你的取证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难度。
二、离婚案件的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离婚案件的二审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的是不准离婚,经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不能直接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必须先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发回到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因为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未就子女、财产问题作出处理,如果二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并同时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话,因为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这样就剥夺了当事人对子女、财产问题上诉的权利,违背两审终审的原则。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法律主观: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律师费用1、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三)上下浮动幅度:20%2、计件收费(1)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2)审1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2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2)民事、行政诉讼:(1)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2)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元(含10万元):8%10万-50万元(含50万元):5%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3、协商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其他费用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二、刑事诉讼律师费用(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30000元。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非北京市区案件,在上述标准内下浮。(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三、律师费由谁承担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的承担模式在世界各国主要有三种:1、由败诉方承担模式,主要是以法国、德国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以及英国等国家为代表,即胜诉当事人对于律师的法定报酬和支出费用,在各种诉讼中均应由败诉方偿付;2、各自承担为主,特别申请为辅模式,以美国为典型代表,对于律师费的请求,法院根据认定的事实、得出的法律结论单独作出判决;3、各自承担为主,明确例外规定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如日本最高法院有判决认为,侵权行为的被害者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得已提起诉讼时的律师费,如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的损失,可请求对方当事人赔偿。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民事纠纷律师费用,刑事诉讼律师费用,以及律师费由谁承担。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因感情导致的经济纠纷,应按民事纠纷来处理,当事人双方应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民事纠纷的定义及调整范围:
1,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
2,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3,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1,自力救济: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
(2)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3)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
(1)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2)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3)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4)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5)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6)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3,公力救济:
(1)公力救济是指诉讼;
(2)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3)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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