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需要请律师吗?,第1张

一、 离婚诉讼 需要请 律师 吗 有些人查看了一些 民法典 律知识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不必聘请律师。这其实是危险的尝试,以自己的权利作赌注。 实际上,专业知识和 诉讼 技巧决非一朝一夕所能掌握,一个你不注意的细节可能就是案件的关键,而诉讼程序、举证技术和决窍、询问应答技巧、随机应变能力等也非专业人士所能把握。 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 委托律师 代理 。 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资深的民法典专业律师将会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当然,如果事实清楚,对 离婚 、 财产分割 、共同 债务 、 子女抚养权 及 抚养费 等各方面都没有争议的话,也可以不必委托律师代理。 二、离婚诉讼不建议请律师的情形 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 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 离婚财产 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因为除了民法典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外,其它诸如有 婚外情 、暧昧男女关系、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基本不能得到赔偿,更不用说是巨额赔偿,因此,这类案件,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当然,一方请了律师可以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但若不见效,功夫白费。 3、结局明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很大,但法律关系却很简单,法院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民法典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免去诉前及诉讼过程中的诸多应诉工作带来的烦恼,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毕了产权证,后与另一方 结婚 。婚后感情不和,几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这类案件,一方只需要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简单的诉讼知识以及心理对抗知识即可,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因为此类案件,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的。再如,夫妻共同向女方父母借款四十万元,且双方在 欠条 上均签字画押,现父母索要 欠款 ,没有过 诉讼时效 ,也不用请律师,因为“欠债还钱”法院也会认这个理儿。 4、“走程序”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无非是法律程序稍有复杂,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只需到律师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即可,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5、“心理恐慌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案件争议很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当事人心态过于复杂。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官司,第一次 打官司 害怕慌张,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请律师就不是必须的。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在 诉讼离婚 中其实并不一定是要请律师的,但从现实情况分析来看,即使自身认为可以独立处理离婚案件,但是毕竟在专业上有限制,同时也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尤其是在对方已经委托了律师的情况下,若也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建议最好还是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近年来,大型相亲节目《非诚勿扰》的受欢迎程度有所下降,因为它被批评为观点不正确、“远走高飞”时忘记初衷。

它原本是为了解决单身男女的问题而设立的,但节目中很多女嘉宾并不是为了寻找真爱,只是为了炒作自己,即使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她们也不会离开灯光,干脆成为“钉子户”。

就像“宝马女”马诺一样,“我宁愿在宝马上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

还有王佳,她的丈夫在睡梦中被砍死,只是因为他不能满足她的物质需求,如果他没有钱就该死。

如今情绪导师黄岚已经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搭档黄磊引起了争议。

看过这个节目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了,除了孟菲节目的主持人“孟爷爷”,还有它的搭档“三黄”,黄兰、黄磊、黄涵。

黄岚被黄涵取代后离开了节目,因为她在幕后更加活跃,所以突然来到了舞台前面,让观众有一种“你是谁啊”的感觉。

黄兰是一位黄金生产商。她的影视作品包括陆毅、秦海璐主演的《如果生活聊你》,王志文、李小冉主演的《男人》,以及《辣妈》、《如意传》、《虎妈猫爸》、《明妃传奇》、《爱的演变》等。

每一部都是高收视率和优秀演员的大制作。

2017年,黄获得了黄金生产者金橡树奖,并在2019年被《人物》杂志评为年度人物。

在她的作品中,值得一提的是《虎妈猫爸》,这是黄兰童年的缩影。

黄兰的父亲黄亚洲是一名编剧兼作家,他对自己的女儿能成为成龙寄予厚望。

严格的教育迫使黄岚每天写日记,在申请高考时,他残忍地要求她主修俄语。

事实上,黄岚对这个专业并不感兴趣。

但她从小就习惯了顺从,所以去了俄罗斯学习俄语。

在俄罗斯留学期间,她不仅在学业上取得了成功,也解决了自己的个人问题。回到中国后,她带回来一个一岁多的儿子。

初为人母的黄小仙对事业没有任何抱负,只想做一个全职妈妈,照顾丈夫和孩子。

这时那位父亲站了起来,说女人必须有自己的事业。

当他与制作公司协商剧本时,他安排黄兰做实习生。偶尔,黄岚也会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赢得领导的赞赏。

就这样,和面熟的她进了队。

当黄岚的影视制作生涯越来越顺利时,她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在节目中,她透露自己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就和丈夫离婚了,但她没有透露丈夫的身份。

至于为什么离婚,黄艺博说,看着自己的事业越来越好,感觉就像父亲教导她,女人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这样她才有权利在婚姻中说话。

因为她的工作占据了她生活的很多时间,她在控制家庭和婚姻方面失去了平衡。

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维持夫妻感情,最后只能无奈地选择分开。

网友们了解到,她连自己的感情生活都处理不好,自己是一个离异失败的单身母亲,有什么资格做情感导师,给别人。

给困惑的男人和女人指路,你懂吗

对于网友们的质疑,黄女士表示,她只是想展现真实的自己,并不想伪装成一个完美的女人。

而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也有失败的时候,踩上了坑,这样你就可以给别人出主意,让别人多走点弯路。

不知道你觉得生了第二个孩子又离婚的黄岚有资格做情感导师吗

提起江一燕,不知道大家首先是想到了什么?是极限挑战里的绿茶妹妹,还是娱乐圈的傻白甜,亦或者那个差点被骂到退网的建筑大奖赛的获奖者,从最初的娱乐圈文艺女神,一下跌落神坛,有人知道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吗?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两年的江一燕非常低调,甚至很少有新作品的消息,唯一一次回到大众视野内,还是因为建筑事件被骂上热搜,也就是这件事,让不少人对她产生了一种抵触心理,作为一个演员,老实说她的成绩确实有目共睹,但在建筑事件上,江一燕的做法确实有点不太聪明。

像这种看似不务正业的跨行营销,对于江一燕来说,已经不是图个新鲜了,很早之前的江一燕在娱乐圈虽然不是什么当红花旦,气质女神,但她的人设和口碑也不至于差到哪里,相比于其他女星,江一燕一直都是文艺、不入世的典范,而且这种人设也塑造的非常成功。

拍戏的时候虽然感受不到她的演技有多好,但是只要一放下工作,江一燕就会拿起相机周游世界,据了解,江一燕曾经因为一个机位的问题,她会在非洲的沼泽地里奔波一整天,为的就是在动物出现时能拍下一张比较好看的。

还有为了记录尼泊尔地震后的人们是怎么重新回归生活,江一燕也曾多次孤身前往尼泊尔寻找照片里的答案,她相对于国内的其他女星来说,没有铺天盖地的通告以及密密麻麻的热搜,有的只是用镜头记录下的世界,但为什么后来江一燕的人设与口碑暴跌,大家心中是否有一个答案?

说江一燕超凡脱俗,也是有说法的,15年时,内地娱乐圈反超港台,与其他人不同的是,在内地明星们都争先恐后抢资源,赶通告时,江一燕却拿下了美国《国家地理》全球摄影大赛的《华夏典藏奖》,而且她还是当年唯一一个获奖的女性华人,娱乐圈里玩相机玩摄影的不少,但像她这样能拍出一张照片20万的可真不多见。

当演员,唱歌,跳舞,还爱摄影,为胡彦斌写过几首出名的歌曲,还自己出过书,甚至就连陈道明都亲自为江一燕的书作序,用陈道明的话来说就是:“在很多明星忙于圈钱时,江一燕把所有的精力和涵养放在了生活和理想上”

但不管跨领域、跨专业做得再怎么好,明星毕竟是个公众人物,言语行动上稍有不慎,就会被无限扩大,以至于搞得满盘皆输,江一燕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作为甲方,江一燕微博发文称自己历经四年获得了美国建筑大赛的“园林、室内、建筑”三大奖项,并且特意标注了是“跨界”,这件事一经爆出,无数网友都蒙圈了,江一燕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十八般武艺在她身上样样全能?

随后不久,经过网友的深挖,才发现江一燕并不是这个奖项真正的获奖者,而是“甲方”,那为什么这件事能在短短几天之内就被发现,还不是因为建筑专业的特殊性,与摄影唱跳不同,建筑行业的专业性非常大,而成功设计一栋房子并落地,其中所要用到的东西也很多。

所以说江一燕参与设计的可能性很小,毕竟在本行业内,有些大佬都要苦熬十几年才能出名,江一燕身为一个演员,怎么可能这么轻轻松松的跨界成功?作为非专业人士,江一燕获奖的真伪也就会引起他们的怀疑。

说到这里,大家是不是以为,江一燕这次的微博推文是她这些年销声匿迹的元凶?其实不然,就像我们上学时一样,班级里获得什么奖项个别同学单独拍一张拿去炫耀无可厚非,但江一燕与这种情况不同的就是,在她所发的微博上,丝毫没有提及真正的获奖者。

也没有说过自己在这个项目中参与的完成度是多少,除此之外,针对于这篇文章的回应中,江一燕也是有意回避对真正获奖者的公布,并在自己的回应中,加入了其他毫不相干的事情,比如说:

请大家注意,在这段文字中,充满了挑衅,还提到了与本次事件完全不相干的公益,在这种火烧眉毛的事后,她的公益事业怎么能跟触及到网友的痛点相提并论?姑且不说是网友不放过她,就这种低级的公关处理,就显得江一燕有些目中无人。

而这也就是我开头问什么说江一燕有些不聪明了,但凡她明白一点,头脑机灵点,在面对网上的流言蜚语时,能够勇于面对自己的错误,承认错误,说一说自己新人的身份,并捧一捧业界大佬,大家也就不会这么针锋相对了,毕竟搞理科的人大多心软,虽然不是同行,但也不至于像之前那样为难。

但江一燕不这么认为,她觉得自己的做法并没有错,自己参与了,那奖项自然有自己的一份,这句话虽然没错,但江一燕错就错在自己是”公众人物“,不然为什么要像翟天临一样?

回到江一燕本身,事业上虽然有所不顺,但在感情生活中,还是有些意思的,她与蛋糕大王罗红的事也是闹得全网皆知,而且两人的相识还是得归功于摄影,毕竟一个当红女星,一个商界大佬,怎么看都不可能有什么瓜葛。

因为摄影,两人相识后,变得无话不谈,闲来之时也一起约着拍照旅游,久而久之,爱情的萌芽就这样形成,当然,随着两人越发亲密,生意上也是有了往来,本来罗红公司的代言人不是江一燕,但当时的她身份特殊,自然能够顺利获得这一份美差。

之后两人更是肆无忌惮地成双入队去拍摄,但好景不长,随着罗红女儿的出生,江一燕也被打上了小三的标签,换做别人,被人说是小三一定会怼回去,但江一燕却不。

一年后,罗红就传出与另一位女星的绯闻,两人也就这样无疾而终,”被“分手后,江一燕选择了公益和乡村支教,也就是在建筑事件之前,又因为摄影,遇到了导演赵汉唐,在拍摄**《七十七天》时,两人一见钟情。

也就是在建筑事件爆发后,江一燕各种黑料被爆出,但其本人却没有任何回应,选择了回归生活,要不是被爆出已经隐婚并生子,我们还真不知道江一燕已经结婚几年,但不管怎么样,江一燕是真的有些才能,公益和支教也是实打实的,虽然在有些事情上的做法偏激,但总体来说,还是一个没有什么”意外“的女明星。

《您好!母亲大人》这部剧是由董洁、尹昉主演的,这部电视剧在多个平台都有播出,口碑也是不错,但是热度却不尽人意,还遭到网友的疯狂吐槽。那也是因为董洁的个人情感问题,虽然说她在这部剧里面表现得也还不错,但是个人的情感问题实在是太过亮眼。

关于《您好!母亲大人》争论很多,那也就是因为董洁,很多人都会将董洁的个人情感问题带到这部剧,觉得她只不过是想要靠这部剧走红,一部戏要靠演员的个人情感问题提高收视率,也不知道是这部剧的问题还是这个人的问题?也有网友提出疑问,关于董洁的争论那么多,那为什么一开始选角色的时候没有仔细斟酌?同类型的女演员也有不少啊,比如倪虹洁演技也挺不错的。

也许也是因为导演看中了董洁的演技,而且出轨事件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了,很少人会记得,但是没有想到,这部剧出来的时候还是遭到了那么多人的点评。但是呢,很多人对这部剧的点评还是不错的,代入感很强,抛开董洁的个人情感问题来说演技还是不错的,也许这就是导演选择她的原因吧!也是因为这部剧是真的挺好的,所以才会投资这么多让《您好母亲大人》在多个平台上播出。

有网友觉得“平铺直叙的叙事,有温暖有无奈。 董洁个人生活和角色是两回事”,还有的网友觉得“做艺先做人,我想到她做的事真的让我接受不了,厌恶,不想看她的作品,也不会去刷低分,就是抵制她个人,我这样也合理吧”,因情感问题备受争议的一部电视剧,我觉得演员还是有必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就应该传播正能量给观众。

不用律师自己可以起诉离婚。一般在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权利,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委托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在表达、沟通等方面也无障碍,当事人完全可以自行参加诉讼。如果当事人感到自己不能很好地参与诉讼活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不必请律师的情形如下:

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

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这类案件,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

3、结局明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很大,但法律关系却很简单,法院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毕了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几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房产分割要求。

4、“走程序”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无非是法律程序稍有复杂,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只需到律师所咨询一下律师即可,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5、“心理恐慌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案件争议很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当事人心态过于复杂。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官司,第一次打官司害怕慌张,对于这类情况,请律师就不是必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做为多个孩子的家庭,一般父母都会灌输姐姐让着妹妹,哥哥让着弟弟等的思想,其实这本身是没有错误的但是这样主观上就会给大的孩子形成一个无条件照顾、礼让的性格,甚至还有些会产生逆反心理,认为自理受到了轻视,而小的孩子就会养成任何事情都需要,哥哥姐姐的照顾,礼让,甚至认为是理所当然,这样家庭长大的孩子就会形成两个极端的性格。其实所谓的让并不是父母强加的,应该是孩子发自内心的,形成他们自己的一种相处方式,父母只需要适当的引导,不要过多的干预

法律主观:

打离婚官司请不请律师 不建议当事人请律师的情况 1、情感争议型 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 2、过高期望型 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 离婚财产 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因为除了 民法典 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外,其它诸如有 婚外情 、暧昧男女关系、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基本不能得到赔偿,更不用说是巨额赔偿。因此,这类案件,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当然,一方请了律师可以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但若不见效,功夫白费。 3、结局明确型 有些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很大,但法律关系却很简单, 法院 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民法典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免去诉前及诉讼过程中的诸多应诉工作带来的烦恼,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毕了产权证,后与另一方 结婚 。婚后感情不和,几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这类案件,一方只需要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简单的诉讼知识以及心理对抗知识即可,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因为此类案件,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的。再如,夫妻共同向女方父母借款四十万元,且双方在 欠条 上均签字画押,现父母索要欠款,没有过诉讼时效,也不用请律师,因为“欠债还钱”法院也会认这个理儿。 4、“走程序”型 有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无非是法律程序稍有复杂,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只需到律师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即可,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 公证 认证程序,只需了解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5、“心理恐慌”型 有些离婚案件,案件争议很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当事人心态过于复杂。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官司,第一次打官司害怕慌张,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请律师就不是必须的。 建议当事人请律师的情况 1、“经济实力”型 不论案件大少,不论争议财产多少,不论案件是否复杂,请了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在自己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之类,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自己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律师,还是有用的。 2、案件复杂型 打离婚官司,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不是吃了秤砣坚定了离婚的决心就完成了离婚的准备。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过错的取证, 夫妻共同财产 是否存在具体项目,是不是先行需要律师和对方调解争取和平解决,都可能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虽然即将开始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但准备给养、绘制战役计划书,获取财产证据工作都是较为重要的,这时,请律师的作用,就大大显示出来了。 另一方面讲,当您突然拿到配偶向法院呈递的 起诉状 ,望着上面无中生有、甚至一派胡言的控诉时,望着诉状中过分的诉讼请求时,气得脸色发青,嘴唇哆嗦是不够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而不是长篇大论地拟写答辩状,从而澄清自己的清白,与此同时需要围绕对方的诉讼请求,或对方有意遗漏的共同财产进行收集证据,或从法律规定中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再如,对于有些 公司 股权 、银行存款查询、股票分割的涉案案件,请律师处理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时,律师的作用就在于此。 3、法理争议型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对于争议的处理法律没有规定, 上海 高院的相关司法答复也不甚明确,甚至理论界也有争议。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请理论性强的专业 婚姻律师 来相助。 4、有意调节型 99%的当事人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离婚案件更是如此。若能经过律师从中斡旋,从中调解,凭律师三寸不烂之舌,将双方争议圆满化解,促使双方能有一个都可以接收的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有这个可能。据我们统计,律师诉前居间调解成功率为10%,但尽管可能性较少,但对于实在不愿意诉诸法院的当事人,聘请律师出面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律师作用所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磨合期就像是两个新的齿轮在一起配合一样,肯定会有一些摩擦的,这也是一个必然的现象,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磨合期才会让两个人未来的交流更有默契,这里出现了矛盾代表着自我,代表着我们和对方无法兼容的那些部分,那么如何来处理这个时期的矛盾决定了这两个齿轮将来能不能够很好的配合,感情必然会出现一个磨合期。

首先来谈一谈磨合期一般都发生在什么阶段,所谓的磨合期大多数是发生在关系有着巨大转变的前期,比如说在刚确定恋爱关系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容易出现磨合期,还有进入婚姻的初期,容易出现磨合期的状态,因为这两者之间都有着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生活模式需要发生一定的改变,或许你和对方要用另一种状态来生活,因此需要磨合的过程。

所谓的磨合期就是用自己的生活去碰撞对方的生活,这体现出了一定的兼容性,如果彼此不够兼容的话,那么矛盾的火花很容易就产生了,但这里所出现的矛盾未必是一件坏事,因为这可以加深彼此的了解,在解决矛盾的过程当中可以建立一定的默契,同时这也是了解对方和建立底线与边界的一个基础。

比如说在婚姻初期的时候会出现的一种磨合期,结婚之前两个人恋爱的状态,但是结婚之后会换一种生活方式在一起,这个时候身份和角色发生了转变,从男朋友变成老公了,从女朋友变成妻子了,老公和妻子之间与男朋友和女朋友之间肯定不会用同一种生活方式在一起,当你和对方亲密接触用0距离的方式去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有很多矛盾就出现了,或许你觉得眼前这个人和以前认识的人不一样了,这种不可避免的矛盾是感情要经历的一座火焰山,也是考验爱情的一个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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