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起江门鹤山市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

11月17日起江门鹤山市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第1张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管理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我市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

一、高风险区

1、沙坪街道桂北_33号、34号;

2、沙坪街道中东西阳光城鑫雅轩娱乐会所;

3、沙坪街道文明酒店;

4、沙坪街道文华酒店。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二、低风险区

鹤山市全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离开所在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联系所在村。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向所在村报告,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正确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关于做好端午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端午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端午节期间不组织龙舟赛事和龙船饭等聚集性活动。各类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江门市外来鹤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扫码报备,抵鹤后按照卫健部门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要求。暑假将至,返鹤大学生应主动提前报备,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鹤大学生抵鹤后主动接受健康管理。

三、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县,以及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四、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60岁以上老年人应实现“能接尽接”。

五、建立和完善货车司机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我市各高速路口为有需要的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核酸检测,全力保障物流畅通。

六、各类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各大餐饮、商场、超市、**院、KTV等密闭和半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亮卡、测温、戴口罩、消毒等防控措施。各类场所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关于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强化落实“场所码”应用的通告》要求落实“场所码”应用。

七、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娱乐场所等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全市宾馆、酒店和其他有住宿功能的场所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住宿客人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仔细询问旅居史。

八、广大市民朋友要做好个人防护,身处人员密集场所、密闭的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要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来往鹤山人员报备码

关于严格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国庆假期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安全复工复产返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

各物业小区以及没有物业管理的出租屋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督促江门市外来鹤人员主动向所在镇、村报备,落实“三天两检”,前三天原则上“两点一线”。建议省外来鹤人员落实“七天三检”。所有跨市出行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返回后7天内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主动“落地检”

各交通路口服务点要引导有省外旅居史的司乘人员落地检,特别提醒广大自驾车车主进入或返回鹤山后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和落地检。

三、强化重点场所节后管控进入厂区、工地必须严格落实7天行程排查、扫场所码、亮健康码、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措施。全市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江门市外来鹤员工须“三天两检”全部阴性后,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岗,7天内“两点一线”。工作期间严格落实戴口罩、一米线、非必要不聚集、错位错时就餐等健康管理措施。各工业企业、施工单位及业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小区、餐饮单位和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节后须严格查验行程卡,发现中高风险区人员应就地隔离,并立即向所在镇街三人小组报备。

四、强化来访人员健康管理人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如家中有外省或省内涉疫地市来鹤人员,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并督促来访人员在抵鹤后12小时内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暂不离开鹤山的,应落实七天三检,除核酸采样外,建议居家不外出。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参加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继续理解支持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携手守护城市安全和个人健康。

本通告暂定执行至10月31日,动态调整以新通告内容为准。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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