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算不算离婚

离婚不离家算不算离婚,第1张

法律主观:

一、 离婚离家可以吗,合法吗 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生效 判决书 、调解书和 婚姻登记 机关的 离婚证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凭证,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应当再在一起 同居 。然而,有的当事人在办理 离婚手续 后,仍然同居,继续共同生活,这也是合法的,只是由婚姻关系变成了 同居关系 。最正确的作法是双方分开,互不承担共同生活的义务。如果离婚后双方觉得应当破镜重圆,那么应当办理 复婚 登记,这样才是合理合法的。 二、“离婚不离家”最好签订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 “离婚不离家”并非处理婚姻问题的明智选择,如果光是因为情感依赖等主观原因离婚后仍生活在一起,从他们处理的经验来看,原本有情感诉求的那方往往还会受到更大的情感伤害。 除了感情上的伤害,“离婚不离家”还隐藏着很多财产和 子女抚养 方面的问题。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仍旧在一起生活,他们以为“反正还得住在一起,不用事事计算得那么清楚”。不仅原本的共有财产没有合理分割好,而且在后来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一些大宗财产也没有理清关系,如果发生矛盾就会牵扯不清。 另外,共同居住的房子要还房贷,如果离婚后只有一方出资还贷,而且能提供证明,将来分割房子时,这部分利益并不属于 共同财产 。 “然而不少人在选择‘离婚不离家’这种生活方式的时候往往没有把这些可能发生的问题和纠纷预先想清楚,到出现矛盾的时候就会陷入僵局。” 律师 说,妇联在碰到此类个案的时候,一般会劝解双方采取别的方式进行 财产分割 ,尽量避免“离婚不离家”。

法律客观: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谓离婚不离家就是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还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其实采取这种方式的夫妻,应该说感情并还没有真正彻底破裂,只不过家庭矛盾积怨很深,不得不采取离婚方式,给双方能有一个缓冲,能够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在情感上也能够得到舒缓。离婚不离家大多数能够走上复婚之路。如果有孩子,离婚不离家更能给孩子有一个完整家庭的感觉。总之好处还是不少的。至于说坏处,就是让人时常会觉得怪怪的,特别是一方如果寻找了新的伴侣,那相处起来会是很尴尬的。

01

我有一个朋友,半年前离婚了,最近我偶然间得知,她和前夫还住在同一屋檐下,分房而居。

她告诉说,离婚后房子归了她,但前夫也没有落脚的地方,便没有搬走。前夫承担了每个月的房贷,也算抵了房租。

她还告诉我,他们这种相处模式叫做离婚不离家,现在很多夫妻离婚后都这么做。

对此,我个人持反对的态度。

何谓离婚,从法律上来说,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从情感上来说,走到离婚这一步,至少说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

既没有了法律关系,又没有感情的基础,还继续住在同一屋檐下不觉得尴尬吗?

离婚就该有离婚的样子,分开各自生活是离婚的第一步,就像两个人搬到一起住,是结婚的第一步。

离婚不离家,这算是离了呢,还是算分居呢?

02

离婚不离家,会给对方产生没有离或者有可复合希望的错觉,不仅仅会影响到你开启新的生活,还有引起误会,造成悲剧。

前段时间,我看到一则新闻报道,一名男子一时冲动之下砍了前妻和前妻的新男友,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

而这场悲剧的根本原因就是离婚不离家,让该男子以为迟早会复婚,谁知有一天晚上,看到陌生男子送前妻回家。

当晚,他就和前妻大吵了一架,前妻以"我们早就离婚了",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堵的他哑口无言。

而他越想越窝火,越想越极端,在第三次看到前妻和新男友卿卿我我的时候,终于失控得朝他们一顿乱砍。

事后,该男子在警察局录口供的时候还说:"她给我戴绿帽,我实在没忍住。"

在他挥刀乱砍的那一刻,他忘了她已经不是他的妻子了,她有开启新生活的权利。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就是离婚不离家给他带来的错觉。

离婚不离家,你还敢吗?

有的人会说,这只是个例,哪有这么极端的人。的确如此,如果大家都这样,这个社会早就乱套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离婚不离家多少会影响你开启新的生活。首先,会让外人误以为你们根本没有离婚,或者说你们复婚是迟早的事,还会把你当作已婚人士来看待,那么对的那个人也没有机会走近你。

其次,就算你遇到了那个对的人,但你还和前夫住在同一屋檐下,像什么样子?

离婚,离家,是对所有人最好的交待。

03

当然,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牵扯到很多方方面面,特别是孩子。很多离婚不离家的夫妻,都是为了孩子。

天下父母心,身为父母,为了孩子怎么样都能忍受,我见过很多父母为了隐瞒孩子,怕孩子受到伤害,领了离婚证后,不但不离家,还在孩子面前假装很恩爱。

我想说的是,除了孩子正在面临人生中的转折点,比如高考,比如重病在医院,正常情况下,或许告知孩子真相才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大部分孩子都能感觉到,就像你了解孩子一样,孩子同样了解你们,你们是真的恩爱还是假装恩爱,他们能感觉得到,与其让他们瞎猜胡思乱想,不如坦然告知他们真相。

而且,他们也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早一点告知他们真相,对他们来说未必就是伤害,可能也是一种成长。

相爱过的两个人,是无法做朋友一样拥抱的,同床共枕过的两个人,是不该像室友一样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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