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务工男子跳水救5人后牺牲,告别仪式是如何进行的?蒋正全的遗体安放在鲜花丛中, 仪式上,工作人员介绍了蒋正全的生平和舍身救人的英雄事迹。在场人员向蒋正全的遗体三鞠躬,依次缓缓向蒋正全告别。
男子假装自杀女友相救溺亡,该名男子并没有蓄谋已久,只是当时一时脑子糊涂了,故意杀人是事实,但应该没有蓄谋已久。
近日,在江苏淮安,一名男子李某假装自杀其女友孙某相救而溺亡的事情在网络上持续发酵,该男子李某生于1999年,目前在淮安某酒吧工作,在同酒吧遇到了比他大十一岁的孙某,两人互生情愫,很快就确定了恋爱的关系。2019年2月2日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李某与孙某在酒吧陪客人喝完酒之后,就相约去了一家饭店,之后李某喝了一点酒,孙某看到了李某手机里有与赌博相关的内容,就非常生气地冲出了饭店,李某当时也没有追上去,因为孙某的行为让他觉得很丢脸。
孙某离开之后,李某估计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脑子有点不清醒,他认为女友对他不够关心,于是就想假装自杀来吓唬女友,他拍下了自己从浅水区走到深水区的视频给女友,女友看到视频后立马就带着人去了该男子所在的桥边,并且下了水在浅水区劝说李某。李某不仅没有听进去一句话,反而还变本加厉,他慢慢走向了深水区,但是因为他的个子比较高,深水区的水也只到他的肩膀。可是之后发生的事情,让大家为之震惊。
之后,李某突然将位于浅水区的孙某拉到了深水区,只是因为他听到孙某说:“要死一起死。”深水区的水对于李某而言还好,但是对于个子不高的孙某而言,那就是致命的。在李某的强行拖拽之下,孙某没有反抗的力量,而李某因为个子高又抓住了桥墩上的钢筋所以没有生命危险,而孙某就不一样了,孙某不会水,所以溺亡了,之后过了好几天才找到她的尸体。对于这件事,小编觉得该男子实在是太过分了一点,孙某在不会水的情况下都去救他,他却以这种方式结束了孙某的生命,虽然不是蓄谋已久,但是一定是犯了故意杀人罪的。
先报警处理,然后再根据实际的外在情况进行施救。
遇到他人落水的情况,不管对方是主观的还是被动的,我认为都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然后再依据具体的事发地点来实施救助。
之所以我会选择这样的顺序来处理,是具有自身的详细考虑的。
1、报警处理可以让专业救援人士快速到场,并且能够完全的处理善后的事宜。
如果一个是自己跳水的,那么这个人的思想上一定是存在误区的,比如说生活或者情感的不如意,那么我们依然要选择救援,就应该全面的去考虑。
报警的方式不仅仅可以让专业的救援人员迅速的赶到现场,并且一旦人员被救起之后,后续的思想工作都需要专业人员的调解,所以这样的做法是完全的考量。
2、根据实际的事发场景选择最佳救援方式,以便到达自我保护和救援行为的最大平衡。
人救起来了,但是自己如果牺牲了,这样的结局也是令亲朋好友所伤心并惋惜的,而根据不同的场景来选择不同的救援方式才是最理性的救助方式。
比如说自己会游泳,也要呼喊周边的人一起帮忙,人多力量大,从而保障自身和被救助者的安全。
如果自己不会游泳,就不要贸然下水,可以选择呼喊和使用工具的形式来实施救援,比如说投掷一些漂浮物,或者使用绳子或者树枝等等能够救援的现场工具。
3、轻生的行为是对自己人生的极不负责,大家切莫模仿。
如果说这位男子被救助起来之后,发现救助自己的女孩牺牲了,那么从此这名男子的内心就背负上了一条生命,而这样的心理压力将长久的无法释怀。
所以这样的事件只能说明了,大家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了,没有什么事情要大于失去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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