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水过后饮用水的安全常识

关于洪水过后饮用水的安全常识,第1张

  关于洪水过后饮用水安全常识

  灾后饮用水应采取哪些卫生措施

 (1)被洪水淹没过的水源或供水设施在重新使用前,必须清洁消毒,检查水的清洁度是否混浊、水中是否有疑物,水有没有恶臭味,还需取水化验,细菌指标合格后方能饮用。

 (2)在灾区发放消毒剂,说服、宣传、教育群众对饮水采取消毒措施。

 (3)对过去饮用地面水源的地区,可在恢复生产的同时,建立简易的集中式供水设施,以保证居民的饮水卫生。

灾后饮用水要注意哪些问题

 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水灾害,对人们的生活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饮用水。那么,洪水灾害对生活饮用水可造成哪些方面的卫生问题

 (1)饮水水源的污染:洪水灾害时,饮用水水源污染来源主要是厕所、粪缸及禽畜棚内的人畜粪便,地面上堆积的垃圾和污水通过洪水进入水田而造成污染,主要是生物性污染,从而传播水介传染病(通过饮用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水)。同时,局部地区由于洪水上涨淹没了生产场所、仓库、有害废物堆积点等,使农药、化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而造成化学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水源的危害很大,有时很难一时消除。这类污染首先要找到根源,是什么物质污染了水源,最后请防疫部门的专家来鉴定,然后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临时供水的水质卫生问题:由于水源污染、给水设备掩埋或者毁坏,以及其他因素引起的供水中断,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寻找新的水源,这种新的水源就面临着卫生问题。一是在城镇会有消毒车或自备的供水设备运水,这就应注意运输工具的洁净,切不可用不加消毒的车辆供水;二是在农村一些水井被淹没,除从外部调运的清洁水外,井水一定要消毒,待处理后再使用。

怎样选择灾后饮用水水源

 灾区的饮用水应首先保证饮水的安全性,以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其饮用水的供水有如下几方面:

 (1)外部运输清洁水:洪水过后,其居民正常的饮水渠道全都被污染,通过这些渠道供应的水就不能饮用了。这时,往往由政府组织从外运输清洁水。但应注意一些平时不用的装水管道、容器及运输工具等的消毒。因为这些东西平时不用,只有紧急时才用,所以消毒一定要跟上。常用的有消毒车。

 (2)容器储水:受灾地区在供水中断后,居民都会用最普通、最原始的方法把净化后的雨如或地面水储藏于缸、盆、桶等容器中,但是这些容器的水在饮用前必须经过净化消毒。

 (3)以地面水或洪水作为水源:在流动的洪水地区,应选择上游水区作为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并划定一定区域;在内涝死水地区,应划出水质污染较少的水域作为饮用水源取水点。在取水点划定区域内,禁止排放粪便、污水和垃圾。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在取水点设水码头,以便离岸边一定距离处取水。取水应使用专用的取水桶。取水时间以清晨为宜。饮用水的水源取水点应设专人看护,防止污水、洗涤及放养禽畜等造成的污染。

引言:水是生命之源,人是离不开水的,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保证生活饮水的安全卫生。日常生活中水的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我们为了保障饮水安全应该做什么措施呢?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的首要措施

首先我们要知道生活饮用水的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首要的措施就是我们要保住我们生活饮用水的一个水源问题,水源的卫生是非常重要的。在水的源头要用一些消毒的东西,将饮用水消毒这样提供给人们才比较干净和卫生。我们会发现现在家家户户都会用自来水,而且自来水它出自于同一条河,这个时候对一些卫生和水的源头卫生我们要控制好,要有专门的卫生站去检查,有专门的人员去帮助水进行消毒,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要用一些专门人士去保证水的安全,要检查水的水质以及检测水里面的一些物质是否有害,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水源的安全非常重要

我们要知道水源的安全非常重要,当人们吃喝都是需要用水的。这个时候水的源头要安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懂得水的安全性,因为水安全我们喝了以后才会更加健康,因为饮用水都是要经过人体进行一个吸收的,钢水不安全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出现,这个时候是危害人类的健康的。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喝水的时候也要注意饮用一些纯净水,而且要将水烧开,这样才能将一些细菌和病毒给消灭掉,不会让这些有害物质进入人体。生活的健康离不开人,人的用心当每个人都担任起保卫健康的一个职责,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安全更加健康。

看了你上面的描述,你说你男朋友吵架了,相互说了分手,就不联系了。断联笫三天他给你发了一条新闻,什么最近掀起新型病毒。

我觉得,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了,相互都说了分手,就不联系了。断联第三天他给你发了一条新闻,什么最近掀起新型病毒。这就表明,你们吵架了,断联三天了,你男朋友主动关心你,是想与你合好如初,希望你们结束冷战。你应恢复与他的沟通为好。

在生命运动过程中,水是仅次于氧气的重要营养元素和生命元素。可以说,没有水就没有生命,人类和其他生物也不例外。

由于水在生活中很容易获得和使用,许多人没有意识到水是一种重要的营养素,所以许多人不太注意饮水。然而,饮水是要讲究科学的。

一、不安全饮用水有什么危害?

1饮用不安全饮用水会造成肾负担,降低肾功能,导致肾功能衰竭。在严重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肾脏置换;

2饮用不安全饮用水会导致细胞活性和免疫功能下降;

3饮用不安全的饮用水会降低身体对环境变化的敏感性及其避免受伤的能力。

此外,更有权威报道称,人们已经习惯于饮用开水,被污染的自来水中的铁锈、余氯、三卤甲烷、重金属铅、汞以及一些细菌和病毒即使煮沸也无法去除。

二、你知道桶装水的保质期吗?

据有关媒体报道,桶装水启封前的保质期一般为1个月,启封后10天细菌总数超标。

此外,还有这样的桶装水:

三、不经常清洁饮水机会产生什么后果?

研究表明,在室温下,如果饮水机中的水在第一天的细菌指数为零,第七天可能会上升到每毫升8000个细菌,比自来水中的细菌指数高出80多倍!

因此,使用净水器是解决饮用水问题最安全、最快捷的方法。为了你的 健康 ,请不要用你的身体做实验!!

饮用水安全责任书

篇一:饮用水安全责任书1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安全责任书。

 本责任书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职责是与其本身职务、工作任务相对应的不得推卸的责任。职责完成状况将作为考核其业绩或评聘职务的重要依据。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岗位责任人、部门责任人、送水人员是用水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对饮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一、学校建立健全饮水卫生管理制度,保卫科从事饮水卫生管理。

 二、送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后方可经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的,不得在学校销售饮水。

 三、严把饮用水卫生关,禁止下列饮用水进入校园: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水。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饮水。 3、超过保质期的饮水。

 4、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的饮用水(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四、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服从学校管理。

 五、自觉接受学校校长、政教处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要求停止送水,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并负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六、发生学生饮用水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送水人员全部责任,承担一切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处罚。

 职责追究:

 由于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学校各持一份。

 岗位责任人签字:

 年 月

 部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篇二: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书

 水是生命之源。但是随着社会发展,这句话应该改为“安全的水是生命之源”。特别是饮用水安全,已成为政府、社会、公众日益关注的焦点。没有安全的饮用水,就没有健康的生命,更没有和谐的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由于饮水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现状,特制订饮用水安全责任状。

 一、学校建立健全饮水卫生管理制度,保卫科从事饮水卫生管理。

 二、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后方可经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的,不得在学校担任此工作。

 三、严把饮用水卫生关,禁止下列饮用水进入校园: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水。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饮水。3、超过保质期的饮水。

 4、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的饮用水(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四、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服从学校管理。

 五、自觉接受学校校长、保卫科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要求停止送水,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并负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六、发生学生饮用水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校长:

 责任人:

篇三:农村人蓄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解决农村人饮困难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人口的生活用水。不含国营农林牧场、城镇企事业单位以及县城的缺水问题。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人饮困难,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 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兴办,各级政府酌情给予补助。本次中央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饮水最困难的人口。其它农村饮水问题,根据各地条件,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分阶段逐步安排。

 第二章 农村人饮困难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四条 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标准是指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2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100天;水源型氟病区为饮用水含氟量超过11毫克/升,当地出生8~15岁人群中氟斑牙患病率大于30%,出现氟骨症病人。

 第五条 工程建设标准以初步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为原则。供水系统一般只到公共给水点;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20~35升,干旱年份为12~20升;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六条 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项目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七条 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八条 地市级计委和水利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和水利(水电)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水利(水电)厅(局)和计委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计委和水利部。

 第九条 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资金到位和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 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计委。国家计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农村人畜饮水项目所需资金(不计受益群众投劳折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二条 地方对中央补助的各种资金,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资金等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集中用于解决规划中最困难的人口;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财政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

 第十三条 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要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不能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困难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送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备查。

 第十五条 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逐乡、逐村、逐户建卡片,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并按卡实施。

 第十六条 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七条 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八条 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招标采购。

 第十九条 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省级计委、水利(水电)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计委、水利(水电)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项目村验收要检查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三条 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3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2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20%。

 第二十四条 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二十五条 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合格的,随即消号并公示;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 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 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计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计委、水利部

篇四:农村饮用水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加快全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保障各村饮用水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辖区各村委会责任

 (一)全面负责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由镇政府负责人作为该项目的责任人。

 (二)及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三)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工程经营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实施中劳力发动、施工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并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目标任务。

 (四)在目标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二、管理部门责任

 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补助经费,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管理单位、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五:农村饮水安全责任状范本

 市

 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责 任 状

 市水利局

 要求在年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实施的处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年月底前完成县级初步验收。

 市项目建设责任书

 县水利局:

  一、主要任务

 (一)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任务:解决人口人。

 (二)要求于年月底前完成本县总任务。

  二、目标责任

 1、组织资金及时到位。工程所需资金,对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的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0%,市财政配套10%,县、群众配套自筹30%。国家的补助资金要设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和乱支。

 2、切实做好规划,确保工程效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坚持“因地制宜,稳定解决,注重效益,建管并重”的原则,严把工程规划设计和立项审批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3、制定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有效的措施,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领导,明确奖惩。

 4、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供水体制。新建的饮水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市水利局

 责任人

 县水利局 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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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但是随着社会发展,这句话应该改为“安全的水是生命之源”。特别是饮用水安全,已成为政府、社会、公众日益关注的焦点。没有安全的饮用水,就没有健康的生命,更没有和谐的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的大问题。农村饮用水安全具有公共性,需要政府进行管理。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水质差、水量不足、取水不便、不能保证供给等方面。为此,需要政府投入和民间筹资多方支持,同时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村配套设施建设,以消除农村饮用水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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