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1年5月18日
5月18日上午襄阳市枣阳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一名返枣人员核酸检测结果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2020年3月16日24时
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2020年3月16日0时至24时,我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3月16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94例,其中:南城61例、北城33例、吴店26例、西城19例、环城13例、新市10例、兴隆8例、刘升6例、熊集3例、王城3例、七方3例、琚湾2例、太平2例、鹿头1例、杨_1例、平林1例、车河1例、农业农村局1例。累计治愈出院190例。累计死亡4例。全市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2158人,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635人,所有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满全部解除了医学观察。
鉴于2月16日以来,我市已连续30天无新增确诊病例,2月27日以来连续19天无新增疑似病例,确诊和疑似病例全部治愈出院,实现“清零”。从3月18日开始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不再实行日通报。
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最新疫情消息实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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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新型病毒信息全汇总
禹城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募捐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重要作用,在当前严峻的时刻,禹城市慈善总会积极响应上级慈善组织号召,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决定发起“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慈善募捐活动,号召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优良传统,踊跃捐款捐物,全力参与这场疫情防控战。
一、捐款注意事项
捐赠户名:禹城市慈善总会
账号:161200350902640083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禹城支行
捐款请注明“疫情防控”
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捐款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进行捐赠,不鼓励捐赠人前往捐赠地址捐款。
二、物资捐赠注意事项
捐赠地址:禹城市市中路233号民政大厦一楼社会救助大厅。
1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3一次性医用口罩,符合GB19083-2010标准
4防护服,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5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GB10213-2006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6医用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手术衣、长筒胶鞋/防水、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靴套、一次性圆帽、护目镜等物资
7其他捐赠物资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三、其他重要说明
1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将全部用于我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2定向捐赠款物原则上尊重捐赠者意愿,用于捐赠者指定用途。
3募捐款物及其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监委、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4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人准确名称及联系电话。
5联系人:任爱珍联系电话:0534-7360530/7712349
禹城市慈善总会
2022年3月15日
3月13日聊城高唐县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3月12日15时53分,高唐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外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中发现的,该无症状感染者3月9—10日在固河镇大赵村活动。为更好做好疫情防控,提醒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华某某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9日18时至21时华某某与从禹城市返回的确诊病例王某某一起在固河镇大赵村浇地,后返回大赵村家中。
3月10日早6时在自家门口与去禹城市某公司上班的王某某打招呼后返回家中,上午未再外出。下午14时在其侄媳妇和大队书记的引导下穿戴好防护用品坐救护车到县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
目前,流调溯源、医疗救治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后续进展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华某某有接触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村、镇报告,并按镇街要求到就近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请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时接种加强针,以便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特此公告。
高唐县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济宁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关注河北、甘肃、河南、山东最新疫情动态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3月10日,河北省新增16例确诊病例和16例无症状感染者;甘肃新增26例确诊病例和4例无症状感染者;河南省濮阳市新增1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3月10日,山东省新增121例确诊病例,其中青岛市103例、威海市8例、德州市6例、烟台市3例、淄博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55例,其中青岛市221例、威海市31例、淄博市3例。3月11日,潍坊市报告1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德州市平原县报告3例确诊病例和7例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022年3月11日17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13个,中风险地区189个。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济宁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健康风险提示:
1、2022年2月25日以来有河北省沧州市、甘肃省白银市、河南省濮阳市和2月26日以来有河北省廊坊市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叠、同时空伴随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入住酒店报备个人信息,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2、2月16日以来青岛市、威海市和2月25日以来德州市和淄博市入济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住宿酒店和单位报备,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3月5日以来德州市和淄博市入济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2月19日以来莱西市、对2月25日以来淄博周村区和德州禹城市、平原县入济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自廊坊、沧州、白银、濮阳、宝鸡、北京、昆明、沈阳、崇左、西安、百色、杭州、河源、保定、兰州、长春、连云港、保山、温州、辽源、吉林、惠州、邯郸、邢台、延边、上海、牡丹江、佳木斯、哈尔滨、三亚、天津、中山、德阳、绵阳、眉山、太原、防城港、临沧、武汉、成都、鸡西、晋中、包头、德宏、红河、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葫芦岛、黑河、东莞、深圳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济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从上述地区入济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住宿酒店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4、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暂缓来济。确需来济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5、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济。确需来济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落实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6、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广大市民要正确认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必要性、安全性和重要性。3-11岁儿童未完成两针免疫的尽快完成全程免疫;全程接种超过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完成加强免疫,同源加强免疫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紧急寻人请主动报备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请自2月23日以来,出入过十里望回族镇提艾斯科技有限公司南厂区和北厂区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进行报备,并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7221978
十里望回族镇政府咨询电话:7441105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_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高风险地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1日12时起,将德州提艾斯科技有限公司划为高风险地区。
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德州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
2022年3月10日0时至24时,德州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经专家组会诊,6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男,17岁,禹城市十里望乡回族镇提艾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3月10日非隔离区人群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女,38岁,禹城市提艾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3月10日17时隔离区人群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9时13分经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男,17岁,禹城市提艾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3月10日17时隔离区人群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并上报,19时22分经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女,42岁,禹城市提艾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3月10日17时40分隔离区人群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并上报,18时52分经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男,41岁,禹城市提艾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3月10日17时40分隔离区人群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并上报,19时06分经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女,37岁,禹城市提艾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3月10日21时隔离区人群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并上报,22时08分经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
目前,已排查密切接触者326人、次密接13人,相关流调、排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2020年1月24日至2022年3月10日24时,德州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3例,其中,治愈出院35例,死亡2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其中,治愈出院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出院1例。
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继续严格做好戴口罩、不聚集、个人卫生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关于紧急寻找密接、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2022年3月10日0时至12时,禹城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据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该确诊病例在禹城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2月24日全天在工厂内工作,无外出史,22时57分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2月25日全天在工厂内工作,18时23分在十里望镇禹龙驾校对过陈亮世家麻辣烫用餐;
2月26日在工厂内工作,12时35分在十里望客运中心附近星光超市购买物品,14时55分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2月27日上午10时06分在十里望镇禹龙驾校贵顺包子店用餐,10时52分在十里望客运中心附近百姓大浴池洗浴,18时06分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2月28日白天在工厂内工作,下午17时05分在工厂外流动餐车购买食品;
3月1日白天在工厂内工作,22时33分十里望客运中心附近星光超市购买物品;
3月2日白天在工厂内工作,22时08分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3月3日白天在工厂内工作,14时55分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17时30分与其工友陈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共同驾驶私家车至房寺镇房寺街一品佳味购买炒鸡,18时07分在房寺镇甜心蛋糕店购买蛋糕后返回工厂,22时04分、22时05分、22时57分分别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3月4日全天在工厂内工作,无外出史;
3月5日全天在工厂内工作,22时06分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3月6日7时40分-17时一直在工厂内工作,19时04分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3月7日7时40分-19时30分一直在工厂内工作;期间,17时04分工厂外流动餐车购买食品;
3月8日7时40分-12时10分一直在工厂内工作,下班后骑共享单车至禹龙驾校附近贵阳米线用餐;
3月9日晨起时自觉头痛,约10时23分骑共享单车,在十里望镇宋庄村附近林芳大药房购买体温计后于10时35分返回宿舍,自测体温385℃,中午在宿舍内用餐。下午15时左右与其工友马某骑行共享单车前往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村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如故意隐瞒相关接触等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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