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公安局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举报通告

曲阜公安局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举报通告,第1张

通告

为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对有下列阻碍、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现通告如下:

一、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报告,接受检疫、强制隔离和治疗。对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

二、进出车站、机场、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人民政府发布隔离观察、封控等防控措施的村、小区等重点部位的人员,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身份证核查、车辆检查、封闭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假药、伪劣防疫物资、医用器材,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及利用网络散布涉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或其他涉疫苗违法犯罪的;

四、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甚至伤害、威胁、侮辱、袭击疫情防控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

五、谎报、篡改核酸检测报告数据,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的;

六、假冒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七、编造虚假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警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

八、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销、赛事活动、庙会灯会、联欢会等聚集活动的;

九、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依照法律法规发布的决定、命令,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违反本通告,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安机关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537-4430021或110。

曲阜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关于解除全市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管控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关于封控区、管控区解除标准,经专家组研判,报请济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4月15日12时起,对我市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管控措施予以解除,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社区管控解除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从业人员、居民群众须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自外地返回人员要提前3天向村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的任务十分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松懈。人员密集度高、空间相对密闭的九小场所暂不开放,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调整情况,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恢复营业时间。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安全,请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接种新冠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验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适症状等情况,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筑防疫屏障,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守护平安曲阜。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曲阜市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近日,安徽泗县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来势凶猛,我省青岛市黄岛区亦有疫情出现。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防疫情输入传播,现就加强近期来曲返曲人员健康管理紧急提醒如下:

一、风险人员主动报告

1周以内有以下本土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公布的确诊病例有轨迹重合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1、青岛市黄岛区;

2、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合肥市蜀山区、肥西县、新站高新区;淮北市濉溪县;

3、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南京市江宁区、六合区;无锡市新吴区、锡山区、梁溪区、惠山区;

4、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

5、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

6、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奉贤区金汇镇;

7、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田区、罗湖区。

以上地区名单根据各地疫情发展情况随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等发布的最新消息。

二、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非必要不前往

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及发生本土疫情、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区。

三、来曲返曲提前报备

做好外来人员报备工作,尤其是中高风险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来曲返曲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宾馆、对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报备,并在“济宁报备”小程序进行报备,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后接受相应管控措施。

四、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少聚集等生活习惯。非必要不从发生疫情的地区网购商品,已购买商品的,在收取邮件时,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处理完邮件后及时摘下手套,认真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更换口罩,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五、接种新冠疫苗

建议3岁以上尤其是60岁以上没有接种禁忌症的市民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市民及时进行加强免疫。

六、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进入商超、酒店、影剧院、健身房、交通场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时,主动扫描“场所码”,配合扫码核验,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异常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健康监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

曲阜市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秋、国庆将至,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更好地保障您和家人健康,我们呼吁广大居民朋友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倡就地过节。请您提前告知外地亲友,尽可能留在当地过节,以减少旅途感染风险。同时提醒身边的亲友非必要不出曲,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二、提前报备行程。确需入曲返曲的,请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村、企业、单位报告行程,并通过“济宁报备”小程序进行报备。优选自驾、包车等“点对点”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三、主动核酸检测。自觉配合社区安排,积极参加每轮核酸检测,并主动通过个人“朋友圈”“微信群”等,呼吁动员家属亲友、邻居和周边群众积极做核酸。

四、遵守防疫规定。进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时,主动扫描“场所码”并配合扫码核验。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机关事业单位等要加强值守监督,守好“场所码”查验关口,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

五、关注疫情信息。请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若与公布的风险地区和人员有时空重叠,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六、减少聚集活动。合理安排出行,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会活动,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

七、做好自我防护。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多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请不要随意外出就医或自行购药,立即向所在村报告或与网格员联系,由村安排医务人员提供上门问诊,或提供专车送至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让我们万众一心做好疫情防控,文明健康过节,共享佳节喜悦。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居民朋友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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